第两千一百零一章 求订阅
  经过数次谈判,BP方面还是妥协了,1933年4月,卡德曼主动修改了原租借合同,主要是把原合同中给波斯当局的16%的净利润提成,转变为按照开采量每吨支付固定费用。
  这个改动表现出一种诚意,其实也是对前一年所发电报的修正,毕竟BP的纯利润不是波斯可以控制的,如果BP公司每年都没有利润,岂不是可以永远无偿开采波斯石油了?
  卡德曼带着这份新的合同草案亲自来到波斯,并且很快得到国王接见,国王相当热情,告诉他,“我们只想重新开始”。
  可是接下来依据新协议草案的谈判又因为分歧太大,陷入僵局,长达10个月的漫长博弈,就看谁先“将军”了。
  卡德曼准备了最后一步棋——逼宫,他紧急要求见国王当面辞行,说谈判破裂,必须回去了,国王马上挽留,说他可不愿意让尊贵的客人那么早就离开。
  果然,接下来,双方很快达成了新的租借协议,新协议除了体现每吨固定费用之外,还增加了红利分享比例以及最低付款额:每年不得少于75万英镑。
  卡德曼的逼宫不是为了绝杀,是为了尽快下成一盘和棋,其实礼赞·汗·巴列维国王也是如此。
  大萧条的阴影逐渐过去之后,BP公司在波斯的开采量暴涨,波斯ZF也获得了大笔收入,1937年达到了历史性的350万英镑。
  国王和BP公司的关系越来越融洽,巴列维国王十分重视国家的现代化建设,1935年,他决定把国名由波斯改为伊lang。英-波(斯)石油公司随即更名为英-伊(lang)石油公司。
  英-波石油公司除了占据波斯的石油大本营,还把触角伸到几乎所有海湾国家。
  首先是隔壁邻居伊la克,这要追溯到1901年,马里奥特代表达西在德黑兰成功签下历史性的合同之后,返回途中经过君士坦丁堡争取美索不达米亚的租借开采权,但没有成功。
  后来,德国英国荷兰三国企业组建了土耳其石油公司,由于英-波公司在中东的先发优势,其拥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1920年协约国最高委员会决定英国为伊la克和巴勒斯坦的受委任统治国。
  英法签署了《圣雷莫协定》,该协定规定了英法两国在美索不达米亚的石油垄断权,法国取代了战败国德国的位置。
  由于不满英法两国在中东的利益垄断,美国七家石油公司组成的联合体邀请美国著名企业家、慈善家古尔本基安出面与英-波公司调解。
  同时美国ZF也向英国ZF施压,时任殖民部大臣的丘吉尔致信外交大臣寇松,“只要美国人被排斥在伊la克的石油开发之外,我们在中东将会永无宁日”。
  随后寇松宣布:英国准备放弃《圣雷莫协定》,美国投桃报李:海军委员会正在制订旨在结束英-美海军对峙的协定,并且对英国在拉美的石油扩张采取更宽容的态度。
  随后,美国石油企业联合体与英-波公司就美国参加土耳其石油公司事宜进行了长达六年的谈判,终于在1928年签署了著名的《红线协定》,取代了8年前的《圣雷莫协定》,成为新的悬在中东上空的达摩斯之剑。
  依据这个协定,英-波公司、壳牌公司、以及法国和美国的所谓7家石油公司联合体、实际上只有标准石油的公司,各占土耳其石油公司23.75%的股份,其余5%由古尔本基安获得,古氏从此得一美名:百分之五先生!
  《红线协定》中,划定了四国五家公司的共同开采范围,也就是那根红线圈起的石油版图:埃及以东,波斯以西,除了科威特之外的全部海湾石油国家!
  美国的利益由《红线协定》得到了保障,而英-波公司则抓住1914年土耳其石油公司的一项“自我放弃”条款钳制美国公司的行为,该条款规定所有阿拉伯地区的油源(除了埃及和科威特,另外,波斯不属于阿拉伯国家,而是***国家)必须由土耳其石油公司集体开发。
  1946年,国际形势发生了变化,美国成为第一大国,因此,标准石油在美国ZF的支持下,单方面宣布《红线协定》无效,土耳其石油公司随之解体。
  在《红线协定》生效的18年里,英-波公司中东石油霸主的地位逐渐被美国削弱,陆陆续续失去了伊la克和科威特两个石油大户。
  到了最后,英国人只剩下一个储量丰富的伊lang,美国人对英国人的宝地垂涎已久,二战后,英-伊在伊朗的地位受到了来自美国和伊朗ZF的严重挑战。
  说实话,英国这样的‘下场’,完全是自食其果。
  因为在二战期间的1941年,英国和苏联联军入侵伊朗,推翻了被称为勾结德国的礼赞·汗·巴列维国王,扶植其子默罕默德继位。
  战争期间完全控制了该国,战后,美国加强了对伊朗的渗透,力图与英国分享伊朗的石油资源,杜鲁门提出的四点援助计划主要针对伊lang,所以英苏撤军后,英国在ZZ上已经无法单独影响伊朗,又失去了原来的盟友,简直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仅仅两年后,南美最大的石油输出国委内瑞拉和美国标准石油公司签订了五五分成的协议。
  这件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大大刺激了中东的各石油输出国,也让在这些国家开采石油的西方主要石油公司多了几分戒心。
  伊lang提出了五五分成的要求,被英-伊公司拒绝,英-伊公司主动示好,提出了一个补充协议,即把1933年协议中规定的每吨4先令的租借费用提高到6先令。
  例如,按照1933年协议标准,1949年伊lang应得1300万英镑,新协议增加到2200万英镑,而且还一次性支付500万英镑。
  其实英-伊公司颇有苦衷,二战以来,公司负担了英国ZF抽取的高额税金,几乎是付给伊lang的两倍。
  1950年,沙特国王伊本·沙特与标准石油、德士古等公司合资建立阿美石油,并签订了五五分成的协议,这是中东地区第一个效仿委内瑞拉的案例。
  之后,英国在伊lang的局面愈发恶化,原因是伊lang内部涌现了一批爱国人士,其代表就是伊朗民族阵线的领袖摩萨台,他的主要ZZ主张是石油国有化,他们认为英国武力夺权伊lang的石油资源,干涉伊lang的主权。
  民望甚高的摩萨台出任首相,并很快签署了伊朗石油国有化的法案,此后,事态变得极为复杂起来。
  英国外交部长莫里森表明ZF的态度:绝不会认可伊朗单方面的决定。
  内务大臣卡拉汉直接表示海军已经做好准备,向塞浦路斯和海湾派遣舰艇,必要时将武装占领阿巴丹。
  国防大臣说,如果这次让伊lang侥幸成功,得不到惩罚,埃及和其他中东国家也会受到鼓励,说不定下一次就是苏伊士运河的国有化了,这是英国绝对不允许的。
  但搅屎棍子美国坚决反对英国动武,他们担心战争可能会让伊lang落入苏联之手。
  英国迫于yin威顺从美国的意见,还是通过外交途径向伊朗表态,若伊朗不能在1933年协议基础上调停,就向海牙国际法庭起诉。
  而摩萨台的回复很简单:这是伊lang主权范围内的事情,英国人无权干预!
  虽然有多方参与调停,可事态依然没有得到缓解,到了6月,伊lang开始着手没收英-伊公司资产,武装士兵包围了英-伊公司办公楼,在那里举行了隆重热烈的国有化庆典。
  英-伊公司驻伊朗总经理坚持抗争,但是当他得知他的行为按照新公布的一项法律可以判处死刑之后,二话不说,行李都没来得及收拾便逃到了伊la克。
  9月底,伊lang军队占领阿巴丹炼油厂,10月初,所有英-伊公司驻伊的员工都登上来接他们的英国皇家海军巡洋舰,英-伊公司完全撤离。
  唇亡齿寒,其他西方石油公司谁都不愿意填补英伊留下的空缺,英-伊公司也警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购买英伊留下的资产,英-伊公司相信,如果伊朗不能出口石油,其财政就会出问题,自然还要找回来。
  1951年10月底,摩萨台出访美国,在联合国辩解伊朗的行为,同时和包括总tong在内的美国各级官员会晤。
  摩萨台赢得了广泛的尊重,杜鲁门甚至写信给刚刚重新上台的丘吉尔首相,劝他承认伊lang的石油国有化,丘吉尔当然不屑一顾,没有照办。
  摩萨台值得尊敬之处就在于心中只有伊lang主权,对列强都不屈服,美国人也逐渐懂得,无法透过他获得在伊lang的利益。
  但伊lang人运气不好,支持伊lang国有化的杜鲁门总tong很快下台,艾森豪威尔在1953年成为美国总tong,还没有等到伊lang的经济因为缺乏石油收入而崩溃,丘吉尔便向艾森豪威尔提出军事干预的请求,美国人终于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