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 世纪末的理想
林振华做的麻辣水煮鱼赢得了满堂喝彩,这道菜是他读研究生期间为了泡女友而苦心钻研过的,效果自然不同凡响。据林振华自己评价,这盆水煮鱼只达到了他穿越前做的不到三分之一的水平,因为缺乏各式调料,尤其是缺少食用油。如果不是林芳华及时夺过油瓶,林振华差不多要把全家一个月定量供应的油都倒进锅里去了。
“小华,你到部队可真是脱胎换骨了,原来你只会吃饭,哪会做饭啊。想不到现在竟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来,小食堂的刘大厨也不如你啊。”禇红阳啃着最后一块鱼骨头,意犹未已地说道。
“其实我也就会做这一道菜。”林振华谦虚地说,“自卫还击战的时候,我们部队在云南呆了半年,我就是在那里学的。”
“这鱼真的不错。”赵勇群说,“还有这五粮液酒,比咱们县出的高粱酒好喝多了。”
褚红阳白了赵勇群一眼:“你懂个啥,这酒三块多钱一瓶呢,我爸在供销科搞这么多年的接待,也没喝过几回。”
“三块多钱?”彭少哲咂着舌,“小华,你发财了?”
“呵呵,朋友送的。”林振华道,“我在回来的路上,救了个湘平省的干部,他送的。”
“这样的好事,什么时候能轮到我们啊?”赵勇群道,“吃得太饱了,得回去睡觉去。咱们都走吧,让小华也早点睡觉。”
几个损友打着饱嗝告辞走了,兜里还放着林振华塞给他们的几盒红双喜香烟。他们都是当年和林振华一起逃课打架的铁哥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林振华有好烟好酒,他们可是不会客气的。
“哥,你做的鱼真的很好吃,我还没吃够呢。以后我们每个月吃一次好不好?”送走禇红阳等人,林芳华一边收拾着碗筷,一边对林振华诉说着自己的远大理想,刚才她碍于有这么多人在场,没意思多吃,现在看着空空的菜盆,好生留恋。也怪林振华的这帮损友太能吃了,连盆里的辣油都喝了个精光。
林振华伸手在林芳华头上胡撸了一通,笑着说:“你想吃,明天再买一条鱼来就是了,我给你做,做了你一个人吃个饱。”
林芳华现在已经开始有些适应哥哥的亲昵动作了,兄妹俩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这样亲昵过了,这种感觉让林芳华觉得心里暖暖的。对于哥哥的提议,她却并不以为然:“好东西哪能天天吃,这条鱼一块多钱呢,还不算你用了那么多油。”
林振华道:“小芳,现在我已经回来了,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我向你保证,用不了一年,我一定会让你每天都能吃上这样的鱼,直到你吃腻了为止。”
“你在说梦话吧。”林芳华说道,“我们在学校里写作文,写2000年的一天,我们也没敢说每天都吃这样的鱼。”
“那你们写什么?”林振华饶有兴趣地问道,他很想知道,在当时的人心目中,2000年的一天是什么样子的。
“我写的不告诉你,我们班老师念的范文写的是说,早上起来,把饭放到一个特制的锅里,插上电就上班去了。等到中午下班回来的时候,饭就已经做熟了,还热着呢。你说是不是很神奇啊?”林芳华说道。
林振华哭笑不得:“妹妹,你们的理想就是拥有一个电饭煲吗?”
“什么电饭煲?”林芳华纳闷道。
林振华想了想,点点头:“这个理想不用到2000年,1980年我就给你实现了。等我找到合适的材料,我给你做一个这样的锅。”
“哥,你真的好会吹牛了。”林芳华觉得自己彻底认清了这个哥哥的真面目,“你以为这是一个电炉啊?人家把饭煮熟了就会自动断电的,是要用机器人控制的。”
“这哪用得着什么机器人啊。”林振华让林芳华给说乐了,“电饭锅的控温器就是一块普通的双金属片而已,一边是铁,一边是铜,它们热膨胀的系数不同,所以温度一高,就会弯曲,把电源断开。纯粹的机械产品,一个晶体管都用不上。”
林芳华听林振华说得那么认真,不由得也有几分信了:“哥,你真的懂这些吗?不是吹牛?”
“切,我哪有这闲心去吹牛。如果给我一头牛,我肯定是拿来宰着吃了。对了,小芳,改天我给你做水煮牛肉,比水煮鱼还好吃……”
洗过碗,又收拾了一下屋子,兄妹俩便分头睡了。依着林振华过去的习惯,基本上十一点之前是不会上床的,但穿越到这个年代,也只能与时俱退了。这年代里没有互联网、没有电视,厂里的青工唯一的夜生活就是打牌。林振华的前身倒是很热衷于打牌的,但现在这个林振华对于打牌没有什么兴趣,于是就只能睡觉了。
睡觉前,林振华才发现,他和林芳华住的两个房间之间只有一道布帘,而没有门,这让林振华觉得有些尴尬。林振华在前世的时候是独子,没有姐妹,他与女友也完全没有发展到同居的地步,所以对于和一个女孩子同住在一套房子里颇有一些不适。
“这样会不会不太方便,要不,我改天做一扇门吧。”林振华对林芳华说道。
“做门干什么?”林芳华诧异道,她完全没有想过这样有什么不方便,在父母去世之前,她一直是和林振华住在同一个房间里的。如今厂子里仍有不少十六七岁的兄妹或者姐弟是住在一个房间里的,在那个人均居住面积只有八平米的年代里,这种现象根本算不上什么奇怪。
“你一个女孩子家……”
“梆!”林振华的话还没说完,脑袋上就被林芳华敲了一下,林芳华杏眼圆翻,瞪着林振华道:“你当两年兵当成傻瓜了?我是你妹妹耶,有什么不方便的?”
“呃……主要是我这些年都和男的住在一起,要慢慢习惯一下。”林振华在心里暗暗骂着自己,关了灯,钻到床上睡去了。
半夜时分,林振华醒了,听着隔壁林芳华熟睡中发出的均匀的呼吸声,他情不自禁地爬起身来,走到林芳华的房间里,坐在她的床头,借着窗外投进来的路灯光,细细地端详着这个前世修来的妹妹。
这是一张十六岁少女如春花般娇艳的小脸,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不知正在梦见什么开心的事情。她的秀发披散在枕头上,整个屋里都弥散着一丝隐隐的发香。此时正是暑天,林芳华上身只穿了一件家常的短袖衬衫,两条洁白的胳膊露在外面。下身穿的是一条七分长裤,露出一小截小腿和圆润的脚丫,她的每一个脚趾都那么丰腴精巧,如晶莹的玛瑙一般。
看着这个酣睡的女孩子,林振华只觉得心里像被清水洗过一样干净,一点邪念也没有。他轻轻地对自己说道:这是我的妹妹,是我的亲妹妹。既然上天让我来到了这个年代,又给了我这样一个美丽的妹妹,我一定要照顾好她,让她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幸福……
“小华,你到部队可真是脱胎换骨了,原来你只会吃饭,哪会做饭啊。想不到现在竟然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来,小食堂的刘大厨也不如你啊。”禇红阳啃着最后一块鱼骨头,意犹未已地说道。
“其实我也就会做这一道菜。”林振华谦虚地说,“自卫还击战的时候,我们部队在云南呆了半年,我就是在那里学的。”
“这鱼真的不错。”赵勇群说,“还有这五粮液酒,比咱们县出的高粱酒好喝多了。”
褚红阳白了赵勇群一眼:“你懂个啥,这酒三块多钱一瓶呢,我爸在供销科搞这么多年的接待,也没喝过几回。”
“三块多钱?”彭少哲咂着舌,“小华,你发财了?”
“呵呵,朋友送的。”林振华道,“我在回来的路上,救了个湘平省的干部,他送的。”
“这样的好事,什么时候能轮到我们啊?”赵勇群道,“吃得太饱了,得回去睡觉去。咱们都走吧,让小华也早点睡觉。”
几个损友打着饱嗝告辞走了,兜里还放着林振华塞给他们的几盒红双喜香烟。他们都是当年和林振华一起逃课打架的铁哥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林振华有好烟好酒,他们可是不会客气的。
“哥,你做的鱼真的很好吃,我还没吃够呢。以后我们每个月吃一次好不好?”送走禇红阳等人,林芳华一边收拾着碗筷,一边对林振华诉说着自己的远大理想,刚才她碍于有这么多人在场,没意思多吃,现在看着空空的菜盆,好生留恋。也怪林振华的这帮损友太能吃了,连盆里的辣油都喝了个精光。
林振华伸手在林芳华头上胡撸了一通,笑着说:“你想吃,明天再买一条鱼来就是了,我给你做,做了你一个人吃个饱。”
林芳华现在已经开始有些适应哥哥的亲昵动作了,兄妹俩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这样亲昵过了,这种感觉让林芳华觉得心里暖暖的。对于哥哥的提议,她却并不以为然:“好东西哪能天天吃,这条鱼一块多钱呢,还不算你用了那么多油。”
林振华道:“小芳,现在我已经回来了,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我向你保证,用不了一年,我一定会让你每天都能吃上这样的鱼,直到你吃腻了为止。”
“你在说梦话吧。”林芳华说道,“我们在学校里写作文,写2000年的一天,我们也没敢说每天都吃这样的鱼。”
“那你们写什么?”林振华饶有兴趣地问道,他很想知道,在当时的人心目中,2000年的一天是什么样子的。
“我写的不告诉你,我们班老师念的范文写的是说,早上起来,把饭放到一个特制的锅里,插上电就上班去了。等到中午下班回来的时候,饭就已经做熟了,还热着呢。你说是不是很神奇啊?”林芳华说道。
林振华哭笑不得:“妹妹,你们的理想就是拥有一个电饭煲吗?”
“什么电饭煲?”林芳华纳闷道。
林振华想了想,点点头:“这个理想不用到2000年,1980年我就给你实现了。等我找到合适的材料,我给你做一个这样的锅。”
“哥,你真的好会吹牛了。”林芳华觉得自己彻底认清了这个哥哥的真面目,“你以为这是一个电炉啊?人家把饭煮熟了就会自动断电的,是要用机器人控制的。”
“这哪用得着什么机器人啊。”林振华让林芳华给说乐了,“电饭锅的控温器就是一块普通的双金属片而已,一边是铁,一边是铜,它们热膨胀的系数不同,所以温度一高,就会弯曲,把电源断开。纯粹的机械产品,一个晶体管都用不上。”
林芳华听林振华说得那么认真,不由得也有几分信了:“哥,你真的懂这些吗?不是吹牛?”
“切,我哪有这闲心去吹牛。如果给我一头牛,我肯定是拿来宰着吃了。对了,小芳,改天我给你做水煮牛肉,比水煮鱼还好吃……”
洗过碗,又收拾了一下屋子,兄妹俩便分头睡了。依着林振华过去的习惯,基本上十一点之前是不会上床的,但穿越到这个年代,也只能与时俱退了。这年代里没有互联网、没有电视,厂里的青工唯一的夜生活就是打牌。林振华的前身倒是很热衷于打牌的,但现在这个林振华对于打牌没有什么兴趣,于是就只能睡觉了。
睡觉前,林振华才发现,他和林芳华住的两个房间之间只有一道布帘,而没有门,这让林振华觉得有些尴尬。林振华在前世的时候是独子,没有姐妹,他与女友也完全没有发展到同居的地步,所以对于和一个女孩子同住在一套房子里颇有一些不适。
“这样会不会不太方便,要不,我改天做一扇门吧。”林振华对林芳华说道。
“做门干什么?”林芳华诧异道,她完全没有想过这样有什么不方便,在父母去世之前,她一直是和林振华住在同一个房间里的。如今厂子里仍有不少十六七岁的兄妹或者姐弟是住在一个房间里的,在那个人均居住面积只有八平米的年代里,这种现象根本算不上什么奇怪。
“你一个女孩子家……”
“梆!”林振华的话还没说完,脑袋上就被林芳华敲了一下,林芳华杏眼圆翻,瞪着林振华道:“你当两年兵当成傻瓜了?我是你妹妹耶,有什么不方便的?”
“呃……主要是我这些年都和男的住在一起,要慢慢习惯一下。”林振华在心里暗暗骂着自己,关了灯,钻到床上睡去了。
半夜时分,林振华醒了,听着隔壁林芳华熟睡中发出的均匀的呼吸声,他情不自禁地爬起身来,走到林芳华的房间里,坐在她的床头,借着窗外投进来的路灯光,细细地端详着这个前世修来的妹妹。
这是一张十六岁少女如春花般娇艳的小脸,脸上还挂着一丝微笑,不知正在梦见什么开心的事情。她的秀发披散在枕头上,整个屋里都弥散着一丝隐隐的发香。此时正是暑天,林芳华上身只穿了一件家常的短袖衬衫,两条洁白的胳膊露在外面。下身穿的是一条七分长裤,露出一小截小腿和圆润的脚丫,她的每一个脚趾都那么丰腴精巧,如晶莹的玛瑙一般。
看着这个酣睡的女孩子,林振华只觉得心里像被清水洗过一样干净,一点邪念也没有。他轻轻地对自己说道:这是我的妹妹,是我的亲妹妹。既然上天让我来到了这个年代,又给了我这样一个美丽的妹妹,我一定要照顾好她,让她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