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人生第一桶金
  调料只有大蒜和生姜,宿主此前发现的“百里香”和“花椒”似乎并未流行。
  这顿饭吃下来,花了三个铜板。
  老祭司手里应该还有些钱,狩猎队长永钢和头领孚松也一样。但他们的钱肯定不多,否则也不会在全村人快要饿死的时候继续留着把这些有价值的金属。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之前那场雪实在太大,封死了磐石寨与外界联系的道路。如果不是这几天没有下雪,地面积雪在溶解效应下沉凝压实,天浩与天狂也无法在这个时候离开寨子外出。
  货币铸造得很粗糙,谈不上什么精致感。
  老板娘估计是看上了天狂。她好几次从餐桌旁经过,也许是走路动作太大没有注意,衣服边角总会不小心擦蹭着天狂。天浩装作喝汤低下头,心里默默思考着不同时代的区别。
  纤细的蜂腰女子在这个时代没有生存价值。这是一个健壮与肥胖女人对“美貌”有着绝对解释权的世界。肤白、**、粗腰,这是评判一名女子是否美丽的三大标准。宿主残存记忆是这样告诉天浩的,他也按照这个标准给老板娘暗地里打出了“七十五”的颜值分。
  天狂这种毛头小伙哪里会是老板娘的对手。随便撩了几下,他就彻底失去了定力。带着看热闹的心理,天浩对两个人的苟且勾当装作无视,吃完饭后随便找个借口出去逛街,给天狂留出足够的私人空间。他在外面溜达了两个多钟头才回来,走进房间的时候,目瞪口呆的发现两个人居然没有凑在一起,坐得很开,距离够远。
  天狂有些不好意思。他低着头从天浩旁边走过,说是太热了,身上全是汗,要去外面洗洗。
  老板娘倒也放得开,就这样在桌子旁边坐下,热情招呼着天浩过来喝酒。他这才发现桌上摆着一盘花生,一盘卤肉,另外还有一坛开封的酒。
  天浩很清楚,这女人对自己没有任何兴趣。北方蛮族崇尚武力,与天狂比起来,自己属于那种发育不良,身材干瘦的类型。当然,这种情况会随着不断产生新的融合点,投入到“身体”这条支线上得到改变。但是就现在来看,自己在蛮族女性当中绝对不会成为妇女之友。
  酒是好东西,可以增进男女之间的感情。其实之前走进旅店的时候天浩就注意到墙上挂着一枚斧头徽记。那是战死者家属持有的东西。老板娘在店里也是对伙计呼来喝去,没人胆敢违背。这意味着她在店里有绝对掌控权,与天狂之间的事情可以控制,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聊了很多。
  她的男人五年前被军方征召,与南方白人帝国打仗的时候战死了。
  寂寞的女人都需要开解,蛮族在男女问题上没什么条条框框,只要相互之间喜欢就行。如果彼此之间想要更进一步的加深关系,可以走官方程序,成为公开的合法夫妻。
  她很健谈,天浩说话也曲意奉承。这种不留痕迹的拍马屁让老板娘得到了心理上的绝对满足。她眉开眼笑,丝毫没有发觉天浩悄悄控制了谈话节奏,从自己的话里套出大量信息。
  金属货币的使用量其实不大,在北方蛮族各个城寨之间,最受欢迎的货币其实是人口、粮食、布匹三种。据说金属货币是狮族大王前些年仿照南方白人帝国搞出来的玩意儿,当时很是兴起了一阵子,各个族群都在效仿,只是这种东西不能吃也不能穿,人口少的村寨难以流通,甚至被拒绝承认,只能在繁华的大型城市里才能使用。
  夜深了。
  老板娘走了。
  天狂回来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脸上一直挂着讪讪的笑,从围在腰上的皮袍里掏出一只小钱袋,当着天浩的面,从中抖出两枚亮闪闪的银币。
  “阿娇说,她喜欢我。”天狂用这样的话努力证明清白,就像小孩子不小心打翻了油瓶,却在大人面前嚷嚷着“瓶子上爬着一只老鼠,我是在打老鼠”。
  天浩脸上浮起一丝会意的笑。
  “阿娇”估计不是真名。文明时代男女之间的很多通用手段在这个世界并未绝迹。那时候天浩有个当警察的朋友,他曾经抓过一个诱骗无知少女的混蛋男人。那家伙从来不用真名,总是随口乱编。最令人发指的一次,他很认真地告诉搂在怀里的女人:我叫牛德滑,住在港城浅水湾大道七十二号。
  偏偏那个女人还信了。
  看着天狂摆在桌上的那两枚银币,天浩发出感慨的叹息:“好好留着吧!这是你依靠自己努力在人生中挖到的第一桶金。”
  不管天狂能不能听懂,他吹熄油灯,睡了。
  ……
  这个时代洗漱问题很难解决。洗脸也就罢了,漱口就很困难。天浩寻思着:是不是应该用野兽鬃毛和骨头做几把牙刷出来。
  早饭是热乎乎的蒸馒头和肉汤。伙计没有收钱,只是用两只贼兮兮眼睛不时在彪悍的天狂身上来回打转。天浩咽下嘴里的最后一口食物,他忽然觉得带着魁梧强大的二哥出来不仅仅只是护卫那么简单,他还可以给自己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好处,比如刚刚吃完的这顿免费早餐。
  两个人离开旅店,天浩没有沿着昨天的来路往城门方向走。他带着天狂拐了个弯,走上了通往赤蹄城中心的大路。
  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天狂有些疑惑:“老三,咱们这是去哪儿?”
  天浩微笑着解释:“去城主府。”
  昨天晚上从老板娘阿娇那里了解到一些信息。天浩梳理了一下,从中找到一些对自己有用的部分。
  城主府不难找,高大的砖石结构建筑颇具气势。但在天浩看来,也就是“勉强过得去”,顶多是一座具有这个野蛮时代气息的高大楼房罢了。
  他拿出自己的身份文书,递给门前守卫的士兵:“磐石寨医者天浩,求见城主大人。”
  ……
  看着被侍卫带进内堂的天浩,牛铜有些发懵。
  实在是太年轻了。就这么一个看上去连二十岁都不到的年轻人,竟然会是医者?
  天浩同样也在观察牛铜这位赤蹄城的首领。昨天喝得半醉的旅店老板娘说过:牛铜今年二十三岁,之所以年纪轻轻就坐上了城主的位置完全是出于意外。牛铜得两位兄长在南方战死,曾经在战争中受伤的老城主也早早去世。一方面是血缘,一方面是家族成员凋零,总之牛铜这一族只剩下他一个,算是最后的独苗。
  他有着年轻高位者特有的傲慢,宽阔的肩膀就像文明时代身穿厚重护具的橄榄球员。留着长发,却没有磐石寨村民那种令人极不舒服的肮脏感。整个人看上去很清爽,腿部受伤导致他只能半躺在床上,无法下地活动。
  病榻侧面站着一个身穿白色衬衫与黑色长裤的年轻男子。他身材高挑,皮肤比普通蛮族略白,消瘦的面颊棱角分明,看上去有几分严酷。房间里很暖和,单薄的穿着并未让他感到不适。这人与牛铜的关系应该很亲近,同样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天浩。
  短暂的沉默过后,牛铜清了清嗓子,问:“你是医者?”
  天浩的笑容看起来令人心情舒缓:“是的。”
  牛铜有些犹豫。他看过天浩的身份文书,那是一张用药水炮制过的小型兽皮。上面用特殊颜料清清楚楚写着天浩所属磐石寨,正上方还有巫师或祭司才能使用的圆形徽记。
  这东西无法作伪,至少普通人很难做到这一点。能够在兽皮上流利书写并长时间保留的墨水配方很特殊,是巫师阶层专用的秘密。尤其是那个徽记,绝不是按图临摹就能照搬,其中有多种微妙变化,对应着持有者出发地与目的地之间,对应着持有者年龄、性别、身份等信息。总之,只有受过训练,知晓其中秘密的人才能明白。
  圆形徽记右下方有一个小小的星号图案,那是医者的象征。
  持有这张兽皮的人,应该不是骗子。
  想到这里,疑心打消了大半的牛铜点点头:“来吧!帮我看看这条腿该怎么治?”
  掀开盖在身上的棉被,露出两条多毛赤裸的腿。
  受伤的是左腿。膝盖以下明显变得肿胀,表皮颜色青紫。天浩神色凝重地观察了几分钟,抬起手,用指尖轻轻触碰了一下肿胀部位,牛铜立刻龇牙咧嘴,疼得连吸冷气,忍不住发出“嘶嘶”声。
  “你的骨头断了,一般的治疗方法没用,必须动刀。”天浩笃定地下着结论。
  “动刀?”牛铜有些好奇:“这是什么意思?”
  “我得把你的皮肤和肌肉切开,清理创口和瘀血,让里面的骨头复位。”天浩尽可能让自己的语句简单,对方听得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