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我们以前认识吗?
纽伦堡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翊笙觉得会在这里遇到繁歌,要说巧合,也是必然。
这间酒店是纽伦堡数一数二的,经常能看到很多大人物出入,繁歌的雇主是富商,会住进这间酒店的概率很大。
翊笙看她脸色有些惨白,秀眉微蹙,一副在强撑着的架势,心里有些不赞同的。
他望着繁歌的方向,跟温平笙说了句,“平笙,你在这里等我会儿。”
温平笙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也看到了繁歌。
她先是感觉有些眼熟,然后细想了一下,就认出是昨天救了她的那名女子,她昨天还听翊笙说,那女子似乎为了救她而受伤了。
受伤了,这个时候不应该住在医院吗?
想起翊笙说那女子长得像他的一个故人,温平笙大概猜得到他想干嘛,就点了下头,“嗯,你问一下她需不需要什么帮助,或者看看能不能实质地感谢一下她。”
说起来,昨天那女子救了自己,她都还没有机会好好感谢对方一番呢。
看那女子都受伤了,却没有休假,温平笙猜想对方可能是缺钱,然后又遇上一个不讲人情的老板,怕丢了工作,只能带伤工作了。
她提出想给实质的感谢,纯粹是想看能不能帮帮对方。
翊笙轻颔首,然后快步走到繁歌和那个男人面前,挡住两人的去路。
他说话向来都是直入主题,干脆利落,尤其是面对陌生人,更懒得虚与委蛇。
于是就用德语直接问,“你好!请问你是繁歌的老板是吗?”
男人微微一愣,有些语气不善地说,“对,有事吗?”
“如果我记得没错,繁歌在昨天的恐怖枪击事件中受伤了,这个时候,她应该躺在家或者在医院休养。”翊笙冷声说道。
“关你什么事?我花钱请她保护我,她又不是为了保护我而受伤的,她想休假?可以啊,我大不了换一个保镖,再说了,这又不是我强迫她的,是她自愿带伤工作的。”男人怒声说道。
知道了对方的态度,翊笙没再理会这个男人,而是转问繁歌,“他给你开的月薪或者年薪是多少?”
繁歌没有回答翊笙的问题,对他的态度倒不像之前那么尖锐了,但语气依然冷漠,“先生,我们以前认识吗?还是在哪里见过?”
翊笙沉默了几秒,他让人去帮查繁歌的资料,还比较详细的资料还没查到,因此暂时无法确定眼前这个女子,是不是他所认识的繁歌。
他说,“只是觉得你眼熟。还有,昨天你是为救我未婚妻而受伤的,我认为你现在应该休养,而不是硬撑着带伤工作;如果你是经济有困难而不能失去这份工作的话,我可以适当帮你,就当是对你救我未婚妻的感谢!”
“我月薪是十万欧元,这位先生你认为我应该休养多久为宜?”繁歌似乎是接受他的谢礼了。
“一年。”翊笙未曾思索,就说了个答案。
闻言,繁歌随即说了一个银行卡账号,这是让翊笙把钱打到她的账户上。
翊笙恍惚了一下,因为他发现眼前这个女子的行事风格,跟他印象中的繁歌很像,都是很实际很干脆的人。
翊笙的记忆力很不错,繁歌只说了一遍银行账号,他就记住了。
那个男人也就是繁歌的老板,眼看着事情发展偏离了轨迹,赶忙说道,“繁歌,你别忘了我们可是签了合约的,你不是要休假吗?我给你放半个月的假。”
繁歌沉默,一言不发。
翊笙看了她一眼,然后通过电子银行,转了一百二十万欧元到繁歌的银行账户,也就是繁歌一年的薪水。
“钱已经转到你的银行账户,金额有些大,估计要等些时间才到账。”翊笙把手机屏幕的转账信息递到繁歌面前给她看。
繁歌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冷漠地对她的老板,不……是前老板说,“本小姐要休年假去了。”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快步往酒店外面走。
那个男人恶狠狠地瞪了翊笙一眼,骂骂咧咧地跟在繁歌后面,似乎不能接受繁歌炒了自己鱿鱼的行为,非要繁歌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
翊笙微眯眼睛看着繁歌的背影,感觉衣服被扯动了下,他回过神,看到温平笙不知何时走到自己身边了。
“繁歌挺好说话的,我表明想感谢她救了你的念头后,说她应该休养一段时间,她就说她月薪十万欧元,还问我觉得她该休养多久,我认为你的命挺值钱的,就给她转了一年薪水的钱,当是她救你的谢礼,她欣然接受了。”翊笙简单地把事情的始末说了一遍给她听。
“那回去我再把钱还给你。”温平笙说道。
他们还没结婚呢,就一下子花他这么多钱,挺不好意思的。
她觉得能用钱来还救命之恩,挺值得的,毕竟人情可比钱还要难还多了。
“平笙,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了,不要事事都跟我分得那么清楚;钱在我的银行账户里,不过就是一串数字罢了,如果我是一个人的话,肯定这辈子都花不完那些钱,我现在想赚钱给你花,是想让你开心的,你跟我算得这么清楚,那我赚的钱就没意义了。”翊笙一副散财童子的架势,语气严肃认真地说。
“我不是怕别人要是知道了这事,觉得我占你便宜吗?好好好,我不提这事了,走了安男神,我们回慕尼黑了。”
温平笙边哄着他,边挽着他的手臂离开酒店。
坐在车上。
想到翊笙对待繁歌的态度,温平笙心生一丝莫名的危机感。
她闲聊地问,“翊笙,那个叫繁歌的女子,我不是指刚才那个,而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繁歌,你喜欢过她么?”
听他说了挺多他以前的事,她大概知道翊笙以前的生存环境有多艰难险恶,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喜欢上一个人的话,应该挺刻骨铭心的。
温平笙有些害怕她跟翊笙之间的恋情,因为繁歌的出现,然后会演变得狗血。
翊笙觉得会在这里遇到繁歌,要说巧合,也是必然。
这间酒店是纽伦堡数一数二的,经常能看到很多大人物出入,繁歌的雇主是富商,会住进这间酒店的概率很大。
翊笙看她脸色有些惨白,秀眉微蹙,一副在强撑着的架势,心里有些不赞同的。
他望着繁歌的方向,跟温平笙说了句,“平笙,你在这里等我会儿。”
温平笙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也看到了繁歌。
她先是感觉有些眼熟,然后细想了一下,就认出是昨天救了她的那名女子,她昨天还听翊笙说,那女子似乎为了救她而受伤了。
受伤了,这个时候不应该住在医院吗?
想起翊笙说那女子长得像他的一个故人,温平笙大概猜得到他想干嘛,就点了下头,“嗯,你问一下她需不需要什么帮助,或者看看能不能实质地感谢一下她。”
说起来,昨天那女子救了自己,她都还没有机会好好感谢对方一番呢。
看那女子都受伤了,却没有休假,温平笙猜想对方可能是缺钱,然后又遇上一个不讲人情的老板,怕丢了工作,只能带伤工作了。
她提出想给实质的感谢,纯粹是想看能不能帮帮对方。
翊笙轻颔首,然后快步走到繁歌和那个男人面前,挡住两人的去路。
他说话向来都是直入主题,干脆利落,尤其是面对陌生人,更懒得虚与委蛇。
于是就用德语直接问,“你好!请问你是繁歌的老板是吗?”
男人微微一愣,有些语气不善地说,“对,有事吗?”
“如果我记得没错,繁歌在昨天的恐怖枪击事件中受伤了,这个时候,她应该躺在家或者在医院休养。”翊笙冷声说道。
“关你什么事?我花钱请她保护我,她又不是为了保护我而受伤的,她想休假?可以啊,我大不了换一个保镖,再说了,这又不是我强迫她的,是她自愿带伤工作的。”男人怒声说道。
知道了对方的态度,翊笙没再理会这个男人,而是转问繁歌,“他给你开的月薪或者年薪是多少?”
繁歌没有回答翊笙的问题,对他的态度倒不像之前那么尖锐了,但语气依然冷漠,“先生,我们以前认识吗?还是在哪里见过?”
翊笙沉默了几秒,他让人去帮查繁歌的资料,还比较详细的资料还没查到,因此暂时无法确定眼前这个女子,是不是他所认识的繁歌。
他说,“只是觉得你眼熟。还有,昨天你是为救我未婚妻而受伤的,我认为你现在应该休养,而不是硬撑着带伤工作;如果你是经济有困难而不能失去这份工作的话,我可以适当帮你,就当是对你救我未婚妻的感谢!”
“我月薪是十万欧元,这位先生你认为我应该休养多久为宜?”繁歌似乎是接受他的谢礼了。
“一年。”翊笙未曾思索,就说了个答案。
闻言,繁歌随即说了一个银行卡账号,这是让翊笙把钱打到她的账户上。
翊笙恍惚了一下,因为他发现眼前这个女子的行事风格,跟他印象中的繁歌很像,都是很实际很干脆的人。
翊笙的记忆力很不错,繁歌只说了一遍银行账号,他就记住了。
那个男人也就是繁歌的老板,眼看着事情发展偏离了轨迹,赶忙说道,“繁歌,你别忘了我们可是签了合约的,你不是要休假吗?我给你放半个月的假。”
繁歌沉默,一言不发。
翊笙看了她一眼,然后通过电子银行,转了一百二十万欧元到繁歌的银行账户,也就是繁歌一年的薪水。
“钱已经转到你的银行账户,金额有些大,估计要等些时间才到账。”翊笙把手机屏幕的转账信息递到繁歌面前给她看。
繁歌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冷漠地对她的老板,不……是前老板说,“本小姐要休年假去了。”
说完,就头也不回地快步往酒店外面走。
那个男人恶狠狠地瞪了翊笙一眼,骂骂咧咧地跟在繁歌后面,似乎不能接受繁歌炒了自己鱿鱼的行为,非要繁歌给他一个合理的说法。
翊笙微眯眼睛看着繁歌的背影,感觉衣服被扯动了下,他回过神,看到温平笙不知何时走到自己身边了。
“繁歌挺好说话的,我表明想感谢她救了你的念头后,说她应该休养一段时间,她就说她月薪十万欧元,还问我觉得她该休养多久,我认为你的命挺值钱的,就给她转了一年薪水的钱,当是她救你的谢礼,她欣然接受了。”翊笙简单地把事情的始末说了一遍给她听。
“那回去我再把钱还给你。”温平笙说道。
他们还没结婚呢,就一下子花他这么多钱,挺不好意思的。
她觉得能用钱来还救命之恩,挺值得的,毕竟人情可比钱还要难还多了。
“平笙,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了,不要事事都跟我分得那么清楚;钱在我的银行账户里,不过就是一串数字罢了,如果我是一个人的话,肯定这辈子都花不完那些钱,我现在想赚钱给你花,是想让你开心的,你跟我算得这么清楚,那我赚的钱就没意义了。”翊笙一副散财童子的架势,语气严肃认真地说。
“我不是怕别人要是知道了这事,觉得我占你便宜吗?好好好,我不提这事了,走了安男神,我们回慕尼黑了。”
温平笙边哄着他,边挽着他的手臂离开酒店。
坐在车上。
想到翊笙对待繁歌的态度,温平笙心生一丝莫名的危机感。
她闲聊地问,“翊笙,那个叫繁歌的女子,我不是指刚才那个,而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繁歌,你喜欢过她么?”
听他说了挺多他以前的事,她大概知道翊笙以前的生存环境有多艰难险恶,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喜欢上一个人的话,应该挺刻骨铭心的。
温平笙有些害怕她跟翊笙之间的恋情,因为繁歌的出现,然后会演变得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