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六五章 鸡犬不留
  “飞黄将军,你这次是秘密来京,就不必告知朝廷了。
  天策军司令部会客室,王越对郑芝龙道。
  “下官明白侯爷的用意,芝龙现在的身份敏感,的确不宜在京师公开露面。”郑芝龙恭敬地道。
  王越又道:“你来一次起点城也不容易,正好借这次机会,参观参观。”
  “谢谢侯爷,芝龙正有此意。”郑芝龙道。
  王越嗯了一声,面色肃然地终于说道正题:“飞黄将军,你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竟想着要放弃安南?难道你要让我们之前的努力都付之东流吗?”
  “请侯爷恕罪!”郑芝龙赶紧解释道:“实在是安南民风刁蛮,不服王化久矣,以致我郑氏在安南步步维艰,难得民心,疲于奔命。
  尤其是那些士绅大族,表面上臣服,却暗地里频频资助乱匪。
  我郑氏大军控制着主要城市和乡镇,但对乡村和山区却难以兼顾,这些地方逐渐成了乱匪的憩息之地。
  但凡我军出动,必有人通风报信,几乎每次剿匪都是功亏一篑。
  而且我郑氏这两年扩张过快,已据四国之地,难以全力应对安南局势。
  据了解,安南的乱匪互不统属,其实是各自为战,还没有同流合污。
  因此下官打算不如暂时退出安南,乱匪们一定会为了争夺安南的主导权,相互残杀。待他们杀的精疲力尽,未分胜负之时,我郑氏大军再挥师北进,各个击破,坐收渔翁之利。不知侯爷意下如何?”
  王越听完后,点了点头道:“飞黄将军确实有些手段,此乃以退为进之策。”
  “芝龙只是略施小计尔。”郑芝龙面有得色道。
  王越却叹息道:“可惜此策治标不治本,安南的隐患始终存在。你们郑军一旦退走,无疑也助长了安南人的嚣张气焰,即使你再次将他们镇压下去,将来还是会出乱子。”
  郑芝龙只好问道:“那侯爷的意思是…?”
  王越笑了笑道:“安南之乱的根源在本侯看来,不仅仅是那些世家大户,而是整个安南的百姓,如果安南没有了人,乱匪就将是无根的飘萍,消亡只是时间问题。”
  “整个安南的百姓?”郑芝龙震惊了,他不敢肯定地问道:“侯爷你是说……?”
  “杀!”王越的一个杀字,令周围的空气都骤然变冷:“只有杀光了所有的安南人,这个世界就清净了。”
  够狠毒,够冷血,够残酷!
  郑芝龙被吓到了,他的心都不由地一哆嗦:“不…不论男女老幼,见…见人就…就杀?”
  “不错,本侯的意思就是屠了安南,鸡犬不留。”王越毫无心理负担地道:“但是屠杀也要讲究手段,先杀哪一类人,再杀哪一类人,用什么借口和罪名杀人,等你将安南人杀的差不多了,幸存的人才醒悟过来,但是为时已晚。飞黄将军,你明白本侯的意思吗?”
  由此也可以看出,王越对待安南人比倭人还要狠。
  倭人在强者面前就是一条狗,在弱者面前可以化身为豺狼。而安南人却始终是白眼狼,王越认为白眼狼是养不熟的。
  “下…下官,明…明白。”郑芝龙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大着胆子问道:“侯…侯爷,这人都杀光了,安南不就成了不毛之地了吗?”
  “我大明不缺的就是人。王越道:“当然,安南人也不一定都要杀光,鸿基煤矿还需要几十万苦力;年轻的女人可以留下来,分批送到北美、辽东和西伯利亚,充实那里的人口,缓解当地的男女比例。
  这部分人口,我起点城民政部门可以与飞黄将军按银子结算,以弥补郑军的军事开支。
  另外,本侯手下有一支日本雇佣军,干这种活儿很有经验,所以我会派三千雇佣军支援你在安南的行动,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下官尊令!”
  王越一挥手道:“好了,你在起点城参观几天就回去吧,本侯等着你的好消息。”
  郑芝龙离开会客室的时候,身形微晃。虽然他从少年起就闯荡于海上,也算是杀人无数,但是像王越这样屠灭一国的手段,简直骇人听闻,因此他对王越又有了更新的认识。
  王越使用代理人经营中南半岛,正是为了让他们干一些脏活累活,这样的历史黑锅,天策军是不打算背的。
  让郑芝龙亲自来起点城,也是为了让他对王越的实力有一个更明确的了解,从而认真贯彻执行王越所授的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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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江南地区的土地改革进入了最后阶段,即“耕者有其田”运动。
  二月五日,应天行政执法局以王越的名义在明报发表了《应天地区公地放领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并于二月十五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以近三年的平均年产量作为标准,领到公地的农民,每年用这平均年产量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购买金,向执法局连续交纳十年,此后这块地的所有权,就归农民自己了。
  为保证这些土地不被倒卖,办法还规定,领到公地者无力耕种时,则须由政府部门以原价收回,不得将土地转移他用。
  行政执法局手里的公地来自历次征税、清理田亩等行动中查抄上来的土地,总计达四百一十七万亩。
  此办法实施后,受益农民达二十八点六千户,约一百万人,占江南地区人口总数的十五分之一。
  至八月,公地基本发放完毕,王越在江南地区真是万家生佛,贫苦百姓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
  据统计,江南绝大部分的耕地,还掌握在占人口比例百分之十五的地主阶级手里,一千多万农民还在佃租地主的土地。
  八月十二日,应天行政执法局再次以王越的名义发布了《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细则》。
  细则规定:地主只可保留水田四十五亩或者旱田九十亩,超过此标准的土地将由行政执法局统一征购,再转由正在此田上耕作的农民受领。
  (向抗疫战线的英雄们致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