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日
  天亮了。
  在大草原上醒来是新鲜的体验。
  温迪还是头一次真正被阳光叫醒。在太阳从东边升起后, 一缕阳光打在她脸上, 这次, 她头顶没有山和大树的遮挡,阳光既明媚又刺眼。她感觉到眼皮上有些温度, 刚一睁开眼就挨了阳光一记扫射,顿时惨叫一声,双手从睡袋里拔出来捂住两眼,以为自己瞎了。
  她揉了揉眼睛, 低着头注视着地上,再缓缓睁开眼——还好,能看得见,没瞎。
  发现自己视力完好,温迪随即冷静。
  倒是黑毛被她吓了一跳, 迅速睁开眼朝着她这边望过来:“怎么了?”
  他是被温迪的惨叫声吓醒的, 问话纯凭本能,人塞在睡袋里跟蚕蛹似的,声音嘶哑。
  温迪看他迷蒙的样子不由得笑了起来,大声回答:“没事,起床啦!”
  “哦。”
  黑毛听话, 她叫他起床, 他就乖乖从睡袋里爬出去。
  两人各自将行李整理好,睡袋折叠, 塞进藤条筐。然后由温迪带领, 前往附近的小溪, 在小溪边蹲下,捧起流动的溪水,漱漱口,洗洗脸。秋冬季节的水,在经过一晚的寒风吹拂后变得冰凉刺骨,温迪把手从小溪里撤回来时冻得不行。黑毛在旁边看见了,便伸手来握住她的,说要给她传递一点暖意。
  可他的手也是刚从小溪里收回来的。
  “啊!”温迪遭到偷袭,又冻了个激灵,顿时气得爬起来追着他锤了半天,“你冻死我了!”
  “抱歉抱歉。”黑毛边逃边笑,看起来毫无悔意。
  闹了一阵,温迪不想跑了,又回到火堆边。她睡觉前给火堆加了不少木头,所以火势挺大,烧了一夜也还有炭火继续燃烧。她将藤条筐里剩下的木头全部倒出来,往火堆上摆,给火势加油,等木头都烧着了,就把放在筐底的几个生红薯也扔进去,这就算一顿早餐了。
  等一阵,估计红薯烤好了,温迪抓着一根烧得不那么厉害的木棍,把火堆里的烤红薯都扒拉出来,就地划分,一半给黑毛,其余的归自己。等它被风吹了一点,温迪就拿起它们,招呼黑毛把藤条筐背上,继续往草原深处走。现在是白天,天光大亮,最适合寻找。她有要找的东西,就是昨天凌晨见过的那片黑影,它依稀和她脑子里的一种植物重合,如果真的是,她能找到,就赚大了。
  只要是不危险的事情,黑毛都听她的,她说要去草原一日游他也支持。
  黑毛边走边问她要不要自己背?
  温迪不由得失笑,指着自己的腿反问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我长脚了,会走路。”
  “可是,你走得不是挺慢吗?”黑毛说,“我背你,快一些,不累。”
  “吃你的早餐吧。”温迪反驳道,“边走路边吃东西已经很不健康了,背着走你还怎么吃?至于我,被你背着颠颠的也吃不下。”
  “好,那就吃完再说。”黑毛觉得她说得对,点点头,掏出一个烤红薯。他走了半天,没动过它,吹了会儿风,它表面变得更冷了,再不烫手。他撕开红薯的皮,发现皮下的红薯肉还是挺热,因此小口地咬,慢慢咀嚼。也就烤红薯这种食物能够逼得他吃相文雅了。
  温迪也吃起来,边吃边扫视着四周。
  这次是天亮,黑毛按照他的记忆领着路,尽量只朝着一个方向走,又走了一段时间后,温迪终于看到远方出现了一片金黄的田。虽然颜色对不上,但昨天凌晨的光蒙着蓝色,颜色不一致完全在情理之中,但那片田的逆光影子却和温迪记忆中的画面完全重叠。这就是她昨天见过的那片田!
  “在那!”她指着远处说,“就那个,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黑毛大声回应。
  “快点,快点过去!”温迪朝前跑了起来。
  可是她跑得太慢了,又不够耐力,没跑多久就累得气喘吁吁。
  黑毛不说话,把筐子解下来放地上,弯腰把她背了起来。
  “你!”温迪陡然感觉到身体一轻,被吓了一跳。
  “还是我背着你跑吧。”黑毛一只手抱着她的腿,一只手提着藤条筐,朝前加速狂奔。
  他起步快,把温迪甩得往后一仰,吓得她赶紧手忙脚乱地抱住了他的脖子。
  温迪惊吓又着急:“你别把我甩下去!”
  黑毛笑着回答:“不会的。”
  他的声音温和得像是在走路,但温迪眼前看到的场景却是一幕幕向后快闪,她看到的画面像是坐摩托一样,不,这速度岂止摩托,简直是汽车。黑毛的速度果然比温迪的快很多,以目测需要几十分钟的步行路程,在黑毛脚下,仅仅几分钟就跑完了。
  来到目的地,温迪终于看清了这片田的每一处。
  它是金色的。温迪立刻拍了拍黑毛的肩膀让他把自己放下来,然后飞奔到了这片田的边上。它在草原里是一处凹陷的“塘”,但塘里不是水而是一片金色的田,宛如芦苇的长穗迎着阳光,金灿灿地耀人眼。这片“塘”好大,约莫有沼泽区的荷塘那么大,大概半亩地的面积。
  黑毛从后赶来,想问她,却先从她眼睛里发现了一种名叫狂喜的情绪。
  她难得为一种植物欣喜到如此狂热的地步。
  于是黑毛惊讶地问:“这是什么植物?”
  刚问完,猛然往前一倾,是温迪突然转身抓住他的衣领用力朝自己一拉。
  “这是什么植物?”她抿着唇,满脸喜色,“这是水稻!”
  她跳进田里,踩到了一片坚实的土地。
  这是情理之中,虽然它叫做水稻,那是因为生长过程中需要水,但是收成时通常土地是干燥的。在人工种植水稻的情况下,它的水位由农民不断注入流水来保持,等水稻成熟就停止灌水,或者直接抽水,等田地干燥即可开始收割。这里自然生长的水稻竟然也会有干涸的田地,而且,她近距离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些稻子竟然都很饱满充实,并不是空谷。
  这是一片自然长成可以收获的稻田!
  在温迪眼里,它们就是一粒粒大米,一粒粒饭。
  “黑毛,你也下来!”她招手,叫黑毛下田,从他拿着的筐子里挑出柴刀。
  它正是最适合用来收割稻穗的工具!
  温迪试了一下,果然,很顺手,柴刀的刀刃刚磨过,很锋利。
  黑毛在旁边看了一会儿,说:“我学会了,你让我做吧。”
  “行,你也试试。”她把柴刀让给黑毛,自己带着刚刚收割的稻穗爬回草原上,将稻穗铺在地上。就刚刚那一小会,她就收割了许多稻穗,将筐子清理一下,正好能够塞满。温迪盯着这个筐子看了一会儿,不甚满意,她要把这些稻穗塞进去,就得把里面的工具全拿出来,睡袋也是,但一个筐子仍旧太小,带不走太多稻穗。
  “等下。”温迪扭头说,“你还是先上来吧。”
  “哦,好!”黑毛答应一声,抱起收割的稻穗爬上来问,“怎么了?”
  “你先把这些工具还有睡袋带回去,再多带一些藤条筐来,装稻穗。”
  “那你呢?”
  “我就留在这里收割稻谷,反正做这个挺容易的,你跑得快,跑个腿吧。”温迪说。
  其实收割稻谷并不像她说的这么轻松,可是跑腿确实是黑毛做得比她好,因此按照效率高的分工,自然应该由她收割稻谷,他去搬运藤条筐比较合适。温迪把理由说得很明白,也没遮掩,加上草原这里确实没有危险,黑毛想了想就点头同意了,他说,“好,我先把这些东西带回去,然后带空筐子来,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很快。”
  “嗯。”
  温迪与他道别,拿着柴刀回到稻田中继续收割。
  黑毛说很快,居然真的挺快,她边倒退边收割,才走出十米多,黑毛就带着一堆空筐子回来了。温迪不让他跟自己替换,叫他把自己收割的稻谷带回去,他看她坚持也就没再说什么,照办,跳进稻田里把她收割的稻谷全部都捡出去,装进筐子里,然后将筐子再提回山洞。如此往返,直到下午,天快黑了,温迪也饿了,才跟他一起回家。
  到家,温迪抓了一把稻穗,在竹筒上开一个小孔,将稻杆插进去,抓着稻杆一扯把稻穗上的稻谷脱下来,很快就聚积了半碗的分量。然后她将这些稻谷扔进石臼里,用石杵捣,这叫“舂米”,舂了一段时间后,谷壳破碎,米粒一颗颗脱离出来,再将这捧谷壳和米粒的混合物扔进碗里,用水一泡,米粒下沉,谷壳上浮,将水和谷壳倒掉,换两次水就能将谷壳去除,接着再换两次水将米淘洗干净,注入一些清水,以水和米1比1的比例兑好,将碗放进铁箱里蒸。
  然后她再起一个火灶,用猪油炒了一个竹笋,竹笋切成片,炒得很香。
  等米饭煮好,温迪揭开盖子,香喷喷的白米饭就露了出来。虽然它作为米粒只有一小碗,可一旦蒸熟,大米就会蓬松,胀大,顿时胀成了满满一大木碗的分量。温迪戴上手套把它端出来,挖一半给自己,剩下的都放到黑毛面前。
  “这就是米饭?”黑毛紧张地问。
  他知道什么是米饭,但是亲眼见到,这是第一次。
  黑毛亲身经历了水稻变饭的画面,他亲眼看到,依然觉得神奇。
  这简直就是变异!
  他小心翼翼用勺子挖了一口饭,陪着笋片放到嘴里嚼:“好吃!”
  “不仅好吃还能饱肚子呢。”温迪笑弯了眼。
  她上荒岛时,绝对不敢想象,自己竟然能够吃到亲自收割,亲手脱谷煮制的米饭!
  所以说,任何时候都不能给自己的未来划一道上限。
  没有不可能的事,只要有未来,就有无限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