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6日
  温迪醒来的时候觉得很不对劲。
  肚子疼。
  没错她马上想到今天是特殊日子第一天, 不过她昨晚已经及时垫好月事带但是……
  太疼了!
  温迪从来不是易痛体质, 她第一次痛得有种马上要重新睡着的错觉。不, 她是痛傻了,那不叫重新睡着, 叫晕倒!她努力将右手从睡袋挣扎着伸出去,握成拳头疯狂敲击床板,她已经痛得发不出声音,只能死死咬紧牙关, 否则稍微张开一下她就有可能咬掉自己的舌头。她用劲垂着木制的床板——
  “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
  “怎么了?”
  几米外的床上终于有了动静和回应,“温迪?你叫我?”
  “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哐……”
  “我来了!”黑毛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圾拉着鞋子跑到她床边,露出惊慌的表情。
  “热……水……我……喝……”温迪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
  然后重新闭上眼睛忍耐。
  那种剧痛感不断地疯狂地在她体内跳动,像是一个跳舞的精灵。
  疯子精灵!
  踩在她的神经上跳舞!
  温迪眼前不断冒出一条条五彩斑斓的线, 就是每一个眼花的人都见过的那种幻觉。
  一条条光线交错, 平行,旋转,流动。
  灵魂的身体似乎被割裂,温迪的耳朵里已经开始嗡嗡地响,她同时感觉到痛和不痛。
  她都痛得意识流了!!!
  “烧好了!你等一下!”黑毛端着一个杯子冲到床边, 单手抄起她的背把她扶起来。
  温迪咬着牙, 不是生气,她只是在忍痛。
  她充满谨慎地瞟了他一眼, 刚要问, 就被黑毛端起杯子送到她嘴边, 一倾,把热水给她灌进了嘴里。温迪只好张着嘴把水吞下去,幸好他没真的烧好开水就把开水原样端过来——刚才她欲言又止就是想问这个。他兑了一些冷水,让这杯水能够入口又足够温暖。
  热水一下肚,那种撕裂般的痛楚就减少了一些。
  不过这还不够。
  温迪叫黑毛再煮一锅水,把姜磨碎扔进去,煮两块姜,加一些花椒。等水煮开了,进浴室拿洗脸盆出来,把水倒进洗脸盆里,兑一些冷水再端到床边。温迪强撑着爬起来,把两只脚踩进盆子里。不好意思了,今天起它就不再是洗脸盆而是泡脚盆。她踩在泡脚盆里泡了半个小时,身体的知觉才慢慢恢复,痛觉也渐渐退去。
  怎么偏偏今天痛成这样?
  温迪抱着脑袋想了半天,怀疑是因为昨天和前天连续在清晨下水导致冻伤。平时身体好的时候看不出来,一来月事抵抗力下降,什么怪毛病都冒出来了。
  她躺在床上缓了缓,决定爬起来做吃的。
  本来想指挥黑毛做,又不放心,还是得自己亲手来。
  她打算做一道点心,这道点心叫姜汁核桃调蛋,也称姜汁调蛋。温迪选择的是后者,因为她没有核桃。做姜汁调蛋,需要用到姜、鸡蛋、核桃。黄酒,以及红糖。温迪没有核桃和黄酒,考虑五秒后决定用花生和葡萄酒代替。
  首先取几块姜,去皮切片,再放入石臼中捣碎,用丝巾榨取姜汁,去除渣滓。接着取一块石板烧热,四面放上几根长条形的石头遮挡,再下花生,减少木头改为小火,将花生干烤焙香,炒熟后用刀拍扁,再细细碾碎,但依旧保持着颗粒状而非碾磨成泥。然后她取出适量蔗糖,在石臼中同样碾碎后,加入放花生碎的碗中拌匀。
  接着取一个碗,打五个鸡蛋后用筷子打散,再加入适量碾碎的蔗糖,搅拌后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加入姜汁和水。接下来,按照个人的口味,加入适量的葡萄酒,温迪没想着一醉解千愁,因此只倒了少许,给它增味。将这碗蛋液再次搅拌均匀后,盖上一块木板,隔水蒸至定型。
  最后一步,将之前拌匀的花生碎和蔗糖碎撒在定型的蛋羹上,再重新盖木板蒸足半个竹筒时,即可出锅。温迪还记得自己学这道点心时,那位大厨的私房手艺,就是在蛋羹出锅后,在姜汁调蛋的表面再撒上一些糖,用喷枪灼烧,制造焦糖口味。她也会做,先撒上一层蔗糖碎,再取一小勺猪油碾平,刮下来倒在糖渣表面,点燃一根木头,将燃烧的木头点在碗上,猪油立刻烧起来,不过几秒后便会迅速熄灭。
  仅仅几秒的时间,并不会将木碗点燃。
  不过,有点刺激。
  温迪满意地看着蛋羹表面的焦糖色,招呼黑毛过来,分了他一半。
  她用勺子舀着蛋羹吃,这碗蛋羹带着甜腻的味道,姜味和酒味都保存得很好,沉在蛋羹里,吃第一口时反而比较淡,在焦糖味渐渐融化后,沉底的姜味和酒味再慢慢翻涌上来,越吃越浓。
  黑毛倒没她这么喜欢,不过也挺满意了。
  温迪可以理解,她估计他喜欢的口味是咸口或带点酸的,这碗姜汁调蛋对他来说太甜了。
  所以她接下来又炖了一碗鱼汤,吃完鱼再煮了一碗土豆粉。
  他填饱肚子后,就说要再去雨林区挖姜辣椒花椒,温迪点头允了。
  她吃完上床睡觉,睡到中午。
  等到中午起床,她拿出上次那种做洗脸盆的坚硬木料,重新做了两个盆,这下她和黑毛都有洗脸盆和泡脚盆了。这玩意冬天可是很用得上的,她想他应该也会冷。做好盆子,她把两个盆子放到浴室里,开始收拾山洞,主要是清洗用具和扫地,扔垃圾。这算家务活,不用天天做,但肯定不能不做。
  石碗上还热着开水,煮着姜和蔗糖,温迪渴了就喝一杯姜糖水,暖身暖心。
  不过只吃糖也不行,喜欢咸口的不止黑毛还有她。
  她也喜欢吃咸的。
  温迪想炒个土豆烧肉,淀粉类的食物比较饱肚子。而且土豆很好吃。
  她进了储藏室,拿了几个土豆出来洗。
  洗完发现不对,这土豆怎么是紫红色的?再仔细一检查,这哪是土豆?这不是红薯吗?
  温迪首先想到可能是自己看错。
  于是她从筐子的泥土里又扒拉出一个“土豆”洗干净,对比着看了下,没错,两个都是紫红色的皮,拿到院子里用自然光照,对,还是紫红色的皮。一个扔进火灶里烧,一个扔进锅里水煮,烤熟了煮熟了拿出来剥皮吃。
  土什么豆?这就是红薯!
  红薯就是地瓜,有地瓜就有地瓜秧。是蔬菜!温迪红了眼睛,她有蔬菜了!
  呃虽然现在没有——但马上要有了!
  于是等黑毛到家立刻被红眼睛的温迪抓住衣领逼问“土豆”是从哪里挖的。
  “我,我不是说过了吗?野猪林呀。”
  “真是野猪林?”
  “是,是……对不起,我知道那里很危险,可是……好,我下次不去……”
  “谁说不去?”温迪放开他,还顺手给他把衣领重新整理好,笑眯眯地说,“我们明天就去。”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