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广陵乱(上)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这是一首好诗,只不过本来不该出现在这个时代,尉扶锦这么些天来一直念念叨叨着这么几首诗,而且时不时的还要李重霄再作出几首来,然后让她好好装裱起来。
  扬州是很大的一片地域,后世有称世间富庶出益杨的说法,益州收益与成都平原以及当年前秦人开凿的都江堰,一直是大汉重要的粮食产地,而且重要的是益州的人口如今都集中成都城附近,所以那附近的无数良田总算是有了人力去耕耘。
  城中都是做小本生意的人家,当然也有那些富庶的人家,这个是另说的,几十万人的大城一座,对于粮食以及蔬菜瓜果的消耗是难以想象的,城外皆是片片的良田,不光是会种那些粮食,而且还有相当数量的青菜,那都是要供给给城中之人去吃的。
  益州是相当典型的农业州地,而扬州就不大相同。
  扬州纵使是有农户耕耘,但是称得上真正良田的地方也是比不上江畔的那些古来良田之地的,扬州各地的郡城周围基本上是没有农户种植粮食的,不管是麦子还是水稻,这些东西都轮不到他们去操心。
  大运河纵通南北,来往船只络绎不绝,源源不断的优质粮食从北地一直运到繁华的扬州境内。
  楚王的富庶大都也是沿着这大运河而来。
  修筑运河绝对是一件伟大的工程,不仅仅是体现了君王的高瞻远瞩,更是对于南北融合交流提供了难以想象的助力。
  对此李重霄是完全没有什么其他的怨言的,自己当时还没有出生,不知道这位素未谋面的君王到底是怎样一个人物,他曾经听说到的那些壮举,比如科举,比如运河……都在这短短的几十年之中迅速的实现。
  重要的是运河的修筑似乎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惨烈,现在已经不是当年始皇帝修筑长城时的那样刻薄了,刘钊的功绩倾一部汉史都描述不完,李重霄不止一次的感叹过,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中兴千古一帝了吧。
  这个皇帝似乎和葬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李重霄也没有刻意去挖掘,他知道这些事情在合适的时间知道是更好地处理方式,如今还是尚早,他是一个一穷二白的秦王,是一个被抬到位置上的恩赐王,他现在要做的不是揣度君王的内心,他现在更想要巩固自己的实力,做自己该做的,允许做的那些事情。
  他不想成为魏王那样窝囊中里外不是人的儿王爷,石敬瑭后来出卖燕云十六州,为的只是一个在契丹人身下跪舔的机会,不就是因为他夹在两股势力之间,而无可奈何嘛,他是个枭雄,却不是真正的君王,他没有一统天下的决心,所以便沦落至一个“儿皇帝”的名号。
  年轻的魏王也是一个有才华有天分的人,可怜他的父亲是一个窝囊废,其实魏地是一块相当富庶的地方,临近蜀地,领地之下更有荆州这样的战略要地存在,奈何被楚王三下五除二便夺了去,留给他一个半残不残的摊子,老魏王亦是死于天灾,所以与秦王一样,魏王世子也是得到了恩荫,得以继承他父亲的王位,不然的话,可能他家的荣华富贵只会一点点的烟消云散。
  但是李重霄认为,其实魏王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处境更是煎熬,有雄心却无力,实在是让人憋屈至极。
  朝廷对诸王之间的摩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李重霄也明白自己需要自保,不然偌大的蜀地,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人分羹,自己也就成了一个光杆司令。
  三个向他发来请柬的王爷中,他的确对于魏王最有好感,魏王是一个文化人,听起来像是一个相当正直的儒家士子,有着圣人口中的君子风范,这些似乎都是拜老魏王的门客伍克所有,谋士伍克出身于微末,如百里奚一般,是真正的大才,朝廷不只一次的请伍克赴任户部之职,但是都被他拒绝了,对此,官家也没有什么说法,伍克说自己只是一个王爷的私人老师罢了,上不得台面,自然也进不了朝堂。
  魏王励精图治窝在角落,而李重霄此时却在远在千里之外的扬州陷入江湖之事,实在是让人觉得好笑,大汉有纨绔的王爷,有垂垂老矣的王爷,也有像魏王那样的年轻俊秀,听闻齐王是一个相当自命不凡的书画家,京城之中有着他相当精美的画作,每每真迹都能够拍的天价。
  现在多出一个混江湖的王爷,实在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李重霄相信,那个跑断了腿的太监出现在葬山时,刘钊这个君王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他都觉得很正常。
  刘钊的雄心壮志是难以想象的大的,圣人言:有容乃大,便是如此,所以他这样的雄主可以在一个隐世的宗门之中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来当这个异姓王,将来刘钊要他上前线他也不奇怪。
  广陵是扬州城的美誉,荆轲刺秦的佳话成为了广陵人心中的浪漫,浪漫的扬州中有浪漫的广陵散,尽管广陵散在后来渐渐失传,但是李重霄觉得自己能够一睹士子抚琴轻奏一曲也很是满足了。
  运河贯通广陵,将城池分成两段,东城西城都是相当大的,广陵这么多年的沉淀,要比成都大上不少。
  那首诗也是李重霄在船上遥遥望见那雄伟的扬州城之后一时兴起才脱口说出了这么一手诗。
  没了小竹子,此次却多了一个桃花仙子,尉扶锦没有了弟子跟在身边,没有了掌门人的束缚之后,活脱脱一个小女生的扮相,更是毫不掩饰他对于文雅的诗词的向往。
  “果然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向往浪漫的……”这是李重霄的感叹。
  一剑东去西来,纵有千种风情,实来是江湖凶险的情况所致,如果可以的话,他相信每一个乱世中的女子都希望能够团扇轻摇,罗莎落地,胭脂扮相,藏在深闺之中,享受这种唯有小女子才有的风情万种。
  公琰瑜要先去一趟宗门,蜀王亲临此地,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可以说宝器宗女帝的心思现在都在李重霄这个蜀王的身上,公琰瑜在路上不断传来的讯息上说的出神入化,三分假,七分真,主要是公琰瑜无意中总会给李重霄说些好话,这要是让李重霄知道了,可能他也会有些不好意思吧。
  女帝现在对于李重霄他们一行人非常感兴趣,公琰瑜回来之后就一直非常的兴奋,黄金眼如今卸在后山,谁都知道如今掌控宝器宗的是谁,听闻黄金眼当年还会稍微干涉一下宝器宗的运行,如今女帝是真的一手遮天,这几乎是骑在界清门脖子上拉翔的魄力,撕破脸皮直接召开武林会盟,明显的就是要开战了。
  谁也不会想到这些魄力十足的手段都是出自一个阴柔美艳的手中,不过若不是如此,她又如何担得女帝一名。
  公琰瑜对众人说迎接蜀王的队伍要在次日到达,主要是此前公琰瑜他们遭遇了许多事情,导致接风的队伍一次一次的错过了时间,实在熬不住就回去山中了,毕竟武林会盟的事情让宝器宗人手稀缺,如今都用上了扬州城中的散工,这是真的很缺人手。
  李重霄没有什么意见,正好在这繁华的扬州之中好好的转一转,李重霄活这十几年,除了成都,他还真没见过几个大城市,江夏荆州之类的地方也只能算是比较有名罢了,感官上就与广陵差了不止一个量级。
  与洛阳的那种肃穆庄严不同,扬州才是真的一种叫做娱乐至死的地方,坊市林立,夜市一开,那才叫灯火通明,火树银花。
  广陵城中的那些吃食实在是让人眼花缭乱,难得的没有压力,是正事前最后的放松,李重霄也与众人说好了,今日便好好休整。
  战三秋似乎对扬州极其熟悉,说着自己只是去吃些酒肉便笑呵呵的一个人溜达走了,不一会便转没了人影,对于战三秋的事情众人知之甚少,李重霄觉得有必要回到成都的时候好好问一问楚老,听闻战三秋与楚老之间的关系相当密切,他觉得这是很有必要的……主要是他很是好奇,战大哥这样的英雄人物,怎么会就这样窝在荆北,当一名普普通通的船工呢?
  尉扶锦是很想要开溜的,她这一趟不只是带来了用于交换的物资,当然还有自己的私房钱,看到了那些脂粉,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眼睛都直了,要不是大氅遮着她的身子,李重霄似乎都能够看到那山峰的剧烈起伏。
  她现在面色潮红,琳琅满目的商品实在是让她呼吸不畅,她这样一个风姿难掩的女子,年纪轻轻就成了宗门的掌门人,哪有时间去关心这些寻常女子才会有机会接触的东西,如今终于是有了机会,几乎是解放了她一切的天性。
  李重霄乐呵呵的看着这一切。
  公琰瑜说要充当这个领路人,嘴巴就没有停过,看得出他那兴奋地模样,不光是因为扬州的繁华,还有不少他们顺利到达的喜悦吧。
  “诸位,前面就是楚王的产业,这是全扬州最大的酒楼,也是最为奢华的酒楼,里面的菜肴,我敢打包票,想得到想不到的东西这里都有。”
  晌午到的城下,城门过关没有多少阻拦,到现在的确是腹里空空,让人饥饿难耐,一听到从公琰瑜口中不断抛出的各种珍馐之名,众人似乎有些按捺不住了,都像是久久未进食的狼崽子一样,不停地吞咽口水。
  胡云河走在最后,似乎有些心事,也对,这里其实也是他的家,尽管铸剑山庄不再广陵很近的地方,但是相信他这个颇有豪杰气势的铸剑山庄少当家应该没有少往广陵里面跑,如今物是人非,他要没有些想法,才是奇怪的。
  李重霄一胳膊就搂在了他的肩膀上,还连连拍打几下,满脸笑容。
  “回来了就好好玩玩,明天有精气神也能讨个好说法,若是有什么怨言,酒桌上说!”
  有什么事情,酒桌上三杯两盏换酒,真的假的一股脑的都会说出来,要的不是解决,酒桌上办事不牢靠的,李重霄知道这个事,但是酒桌上说事儿,心里通畅!
  胡云河从忘情洲之后,整个人越来越阴郁,李重霄觉得这样是不好的,虽然不好劝说,但是他知道,一个男人要是心里有事情,不说出来只会让他的心底积压更多的压力。
  叶青青似乎也是因为林竹的离开变得有些失落,李重霄这个正主在这里都缓过来了不少,女人之间的情绪是要更加的绵长一些,所以李重霄也是不是的撺掇着君秀去多多开导一下叶青青,就是不知道魏青这个木头是不是能够理解。
  原来是自己是个木头,现在终于轮到他来教导别人了,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李重霄觉得他们这个小团体中,那些隐患都要渐渐地排除掉,才能够走的长久。
  原来有林清玄和战大哥在,他其实并不单纯的是一个领导者的存在,如今,真的是在老剑神点醒了他之后,带走了他的情愫之后,他发觉自己还有很多很多不足的地方。
  就在小事上做起吧!李重霄心中难得的舒畅,有种想要大吼一声的冲动。
  明天才是真正的关键。
  ……
  河畔的一家老酒馆之中,一个身上穿着明显与这破旧的酒馆不符的年轻男子在痛饮烈酒。
  扬州人平时比较喜爱温良的米酒,还有那西域产的甘甜的果酒,像是这些烈酒在他们看来那都是劣质酒的象征,酒不可口怎么能够叫做好酒?
  但是年轻人豪饮烈酒之后似乎极其的满足。
  桌上摆着三大盘酱卤肉,从颜色上看去似乎并不是多么的好看,但是卤香四溢,真正懂行的人才知道这种肉才是最为可口的。
  一口酒,一口肉,年轻人吃的很快,吃完之后拍拍肚子,便仰着睡了过去,也不管自己身上的那些玉坠子会不会被人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