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巨阙
虽然搞不懂叶晨为什么非要他收藏的那口古剑。
但面对救命恩人的要求,王德胜当然不可能拒绝,当下就答应下来命人回京去给叶晨取剑。
由于当初在接触过古剑以后体内蛊虫便即凶猛发作,王德胜虽然并没有意识到是那口古剑诱发的,但发病之下显然也没有了继续赏玩的兴趣,就命人将那口古剑收了起来,因此并没有带在身边,而是留在了帝京家中。
王老将军虽然祖籍辽海,但自从发迹以后,家族早就因为他工作的原因而迁到了帝京,如今王家已经是帝京城中赫赫有名的顶尖的豪门之一了。
他这次来辽海,也是自觉命不久矣,想要趁着蛊虫还勉强可以压制,他还能动弹,想在死之前回故乡看看。这才谁也没告诉,轻车简从的悄悄跑到了盛天来。
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叶晨这个救星,这也算是上天的眷顾,命运的安排。
以王德胜体内蛊虫肆虐的情况,如果不是碰到叶晨,他最多也就还能坚持一两年,而后就肯定会被蛊虫吸干精血元气,油尽灯枯而死。
送走了王德胜等人,叶晨陷入沉思。
“巨阙吗?”
之前王德胜已经告诉了他那口古剑的来历,居然就是华夏历史上鼎鼎有名的春秋名剑——巨阙。
相传春秋时期的越王允常,也就是后来鼎鼎有名,卧薪尝胆,以三千越甲吞吴的越王勾践之父,他酷爱宝剑,于是就请来当时最有名的铸剑大师欧冶子为自己铸造宝剑。
欧冶子一共为越王铸就了五口宝剑,三口长剑,两口短剑,三口长剑分别是湛卢、纯钧和巨阙;两口短剑则是胜邪和鱼肠。
而在三口长剑当中,又以巨阙剑的尺寸最大。
巨阙剑刃长三尺有三,柄长七寸,刃宽五寸,在普遍使用青铜短剑的春秋时期,乃是一口不折不扣的大剑、巨剑。剑质坚硬无比,挥动时剑气纵横,堪称天下至尊,其他宝剑不敢与之争锋。
传说越王勾践曾佩戴巨阙剑坐于宫中露台之上,忽然见宫中有一辆马车失控,横冲直奔,惊吓了宫中伺养的白鹿,于是越王勾践就顺手拔出巨阙剑,指向暴走的马车,想要命令宫中勇士上前制止。
却没想到这拔剑一指,巨阙剑剑气催发,就直接将马车隔空斩为了两截。
越王勾践这才意识到自家宝剑之利,于是又让人取来一口大铁锅试剑,结果一剑刺去,毫不费力就将铁锅刺穿,好像切米糕一样轻松容易。
这些传说虽然不知真假,但巨阙剑的霸道凌厉却由此可见一斑。
这等千古名剑在地下沉埋千年,敛藏锋芒孕育灵性,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宝剑,简直就是炼制法宝的不二选择。
对于叶晨而言,这可比什么珍宝钱财之类的东西都要珍贵多了。
平复下激荡的心情,叶晨上床盘膝而坐,五心向天,开始每天晚上的例行修练。
炼制法宝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仅需要众多珍惜材料,而且对于修真者的功力修为也有很高的要求,以叶晨现在不过筑基境初期的修为可远远不够,所以他也要抓紧修练,争取尽快提升,不然就算凑足了材料他也炼不成法宝,那可就丢人了。
随着闭目入定,叶晨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无形的律动和吸引力,点点星光受到吸引汇聚而来,透过窗户射入房中,落在叶晨的身上汇聚成一片闪烁的银辉,然后悄无声息地融入到他的身体当中。
……
次日一早,叶晨刚刚洗漱完,尹芳华就亲自来接他了。
“阿晨,你起来了吗?”
“芳华姐你等等。”
刚刚洗漱完的叶晨过去把门打开。
一开门,尹芳华微笑的面容便展现在了叶晨的眼前。
一身清爽干练的职业装,却遮掩不住她的迷人魅力,反而别有风采,让人眼前一亮。
“阿晨,洗漱好了没有?”
“已经好了。”
“那咱们就走吧。”
叶晨当下整理了一下衣装,然后就关上房门和尹芳华一起出了门。
“芳华姐,你怎么还来接我,告诉我地址,我自己打车去不就是了?”
“不是怕你不熟悉嘛,”尹芳华笑着道,“毕竟你这是第一天上班,以后你就求我来接,我也不来了。”
“芳华姐你有心了。”
“你是我干弟弟嘛,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
“呃——”叶晨闻言一滞,苦笑道:“芳华姐,你还说呢,你什么时候认我当干弟弟啦?昨晚上当着你那个秘书的面突然那么一说,都把我搞蒙了。”
“就算是昨天晚上现认的,怎么,不行吗?”尹芳华杏目圆瞪,粉面含煞一脸嗔怒地问道:“还是说你瞧不上我这个姐姐,觉得给你当干姐姐辱没你了?”
“没有,哪能呢。”
叶晨连忙摆手否认,这个锅他可不背。
“那我这个干姐姐你认不认?”
“我认,我认还不行吗?”叶晨唯有认怂。
“这还差不多。”
尹芳华这才转怒微笑,放过他。
“现在是七点四十,公司正式上班时间是八点半,这里距离公司也就只有十几分钟的车程,咱们可以先吃点早点再去也来得及,阿晨你应该还没有吃早点吧?”
“没有。”叶晨摇摇头。
“没有就好,我也没吃呢,咱们俩正好一起。”
两人就在豪庭酒店的餐厅吃了一顿早餐,然后驱车直奔公司。
路上,尹芳华忽然问:“对了阿晨,怎么一直没见你用电话呢?”
“哦,我电话之前丢了,还一直没买新的呢。”叶晨答道。
他以前用的手机在他重生之前就在逃避王豹等人追杀的时候慌乱间遗失了,重生之后一来是总有各种事,二来也一直没想起来,毕竟他在魔界厮混上万年,早已经习惯了不使手机的日子,所以就一直没买。
“一会儿去公司办完入职手续,我给你假去重新买一部吧,不然联系也不方便。”
“那好吧。”叶晨一想也有理,便点头答应下来。
“用不用姐姐我先预支你一个月的薪水?”
叶晨摆手道:“不用了芳华姐,这点钱我还是有的。”
尹芳华点点头,便也不再多说。
但面对救命恩人的要求,王德胜当然不可能拒绝,当下就答应下来命人回京去给叶晨取剑。
由于当初在接触过古剑以后体内蛊虫便即凶猛发作,王德胜虽然并没有意识到是那口古剑诱发的,但发病之下显然也没有了继续赏玩的兴趣,就命人将那口古剑收了起来,因此并没有带在身边,而是留在了帝京家中。
王老将军虽然祖籍辽海,但自从发迹以后,家族早就因为他工作的原因而迁到了帝京,如今王家已经是帝京城中赫赫有名的顶尖的豪门之一了。
他这次来辽海,也是自觉命不久矣,想要趁着蛊虫还勉强可以压制,他还能动弹,想在死之前回故乡看看。这才谁也没告诉,轻车简从的悄悄跑到了盛天来。
没想到却在这里遇到了叶晨这个救星,这也算是上天的眷顾,命运的安排。
以王德胜体内蛊虫肆虐的情况,如果不是碰到叶晨,他最多也就还能坚持一两年,而后就肯定会被蛊虫吸干精血元气,油尽灯枯而死。
送走了王德胜等人,叶晨陷入沉思。
“巨阙吗?”
之前王德胜已经告诉了他那口古剑的来历,居然就是华夏历史上鼎鼎有名的春秋名剑——巨阙。
相传春秋时期的越王允常,也就是后来鼎鼎有名,卧薪尝胆,以三千越甲吞吴的越王勾践之父,他酷爱宝剑,于是就请来当时最有名的铸剑大师欧冶子为自己铸造宝剑。
欧冶子一共为越王铸就了五口宝剑,三口长剑,两口短剑,三口长剑分别是湛卢、纯钧和巨阙;两口短剑则是胜邪和鱼肠。
而在三口长剑当中,又以巨阙剑的尺寸最大。
巨阙剑刃长三尺有三,柄长七寸,刃宽五寸,在普遍使用青铜短剑的春秋时期,乃是一口不折不扣的大剑、巨剑。剑质坚硬无比,挥动时剑气纵横,堪称天下至尊,其他宝剑不敢与之争锋。
传说越王勾践曾佩戴巨阙剑坐于宫中露台之上,忽然见宫中有一辆马车失控,横冲直奔,惊吓了宫中伺养的白鹿,于是越王勾践就顺手拔出巨阙剑,指向暴走的马车,想要命令宫中勇士上前制止。
却没想到这拔剑一指,巨阙剑剑气催发,就直接将马车隔空斩为了两截。
越王勾践这才意识到自家宝剑之利,于是又让人取来一口大铁锅试剑,结果一剑刺去,毫不费力就将铁锅刺穿,好像切米糕一样轻松容易。
这些传说虽然不知真假,但巨阙剑的霸道凌厉却由此可见一斑。
这等千古名剑在地下沉埋千年,敛藏锋芒孕育灵性,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宝剑,简直就是炼制法宝的不二选择。
对于叶晨而言,这可比什么珍宝钱财之类的东西都要珍贵多了。
平复下激荡的心情,叶晨上床盘膝而坐,五心向天,开始每天晚上的例行修练。
炼制法宝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仅需要众多珍惜材料,而且对于修真者的功力修为也有很高的要求,以叶晨现在不过筑基境初期的修为可远远不够,所以他也要抓紧修练,争取尽快提升,不然就算凑足了材料他也炼不成法宝,那可就丢人了。
随着闭目入定,叶晨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无形的律动和吸引力,点点星光受到吸引汇聚而来,透过窗户射入房中,落在叶晨的身上汇聚成一片闪烁的银辉,然后悄无声息地融入到他的身体当中。
……
次日一早,叶晨刚刚洗漱完,尹芳华就亲自来接他了。
“阿晨,你起来了吗?”
“芳华姐你等等。”
刚刚洗漱完的叶晨过去把门打开。
一开门,尹芳华微笑的面容便展现在了叶晨的眼前。
一身清爽干练的职业装,却遮掩不住她的迷人魅力,反而别有风采,让人眼前一亮。
“阿晨,洗漱好了没有?”
“已经好了。”
“那咱们就走吧。”
叶晨当下整理了一下衣装,然后就关上房门和尹芳华一起出了门。
“芳华姐,你怎么还来接我,告诉我地址,我自己打车去不就是了?”
“不是怕你不熟悉嘛,”尹芳华笑着道,“毕竟你这是第一天上班,以后你就求我来接,我也不来了。”
“芳华姐你有心了。”
“你是我干弟弟嘛,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
“呃——”叶晨闻言一滞,苦笑道:“芳华姐,你还说呢,你什么时候认我当干弟弟啦?昨晚上当着你那个秘书的面突然那么一说,都把我搞蒙了。”
“就算是昨天晚上现认的,怎么,不行吗?”尹芳华杏目圆瞪,粉面含煞一脸嗔怒地问道:“还是说你瞧不上我这个姐姐,觉得给你当干姐姐辱没你了?”
“没有,哪能呢。”
叶晨连忙摆手否认,这个锅他可不背。
“那我这个干姐姐你认不认?”
“我认,我认还不行吗?”叶晨唯有认怂。
“这还差不多。”
尹芳华这才转怒微笑,放过他。
“现在是七点四十,公司正式上班时间是八点半,这里距离公司也就只有十几分钟的车程,咱们可以先吃点早点再去也来得及,阿晨你应该还没有吃早点吧?”
“没有。”叶晨摇摇头。
“没有就好,我也没吃呢,咱们俩正好一起。”
两人就在豪庭酒店的餐厅吃了一顿早餐,然后驱车直奔公司。
路上,尹芳华忽然问:“对了阿晨,怎么一直没见你用电话呢?”
“哦,我电话之前丢了,还一直没买新的呢。”叶晨答道。
他以前用的手机在他重生之前就在逃避王豹等人追杀的时候慌乱间遗失了,重生之后一来是总有各种事,二来也一直没想起来,毕竟他在魔界厮混上万年,早已经习惯了不使手机的日子,所以就一直没买。
“一会儿去公司办完入职手续,我给你假去重新买一部吧,不然联系也不方便。”
“那好吧。”叶晨一想也有理,便点头答应下来。
“用不用姐姐我先预支你一个月的薪水?”
叶晨摆手道:“不用了芳华姐,这点钱我还是有的。”
尹芳华点点头,便也不再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