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思思和辰逸割裂(8000字,3/37求月
吃饱喝足后,李灏这才从洛小可的床上下来。
洛小可捂着被子,一脸娇羞地整理着自己的裙子。
随后她露出个头,看了眼坐在旁边的李灏,随即问道:“你......打算今天要去哪儿?”
“今天带你去个好地方。”李灏解释着。
洛小可有些纳闷,“好地方?什么地方。”
“去种树。”李灏站了起来,指着窗户那边的方向:“我们去观音山东西。”
“种东西?种什么?”洛小可也好奇了起来。
李灏便解释起来:“时间胶囊。”
“时间胶囊?”
“嗯嗯,就是将我们一些有意义的东西装入一个容器里,密封后埋在地下,并且我们两人设置一个时间,比如十年、二十年再去打开它,当做一个回忆的存在。”
当李灏说完后,洛小可觉得很是有趣。
于是她便点头:“好呀,那我们要放什么东西呢?”
“我们可以放一些有纪念意义的。”李灏应道。
洛小可想了想,忽然想到了什么。
随即她打开抽屉,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只海螺,说道:“这个是你送给我的。”
“这个不是你自己捡的么?”李灏假装摆出一副不明白她说什么的样子。
洛小可笑道:“你就别装了,当初去沙滩的时候,你见我一直找不到海螺,于是便偷偷去那老板那买了一个,那个老板当时是不是说这个海螺只有一个,很独特的呢。”
“你怎么知道?”李灏倒是有些好奇。
不一会儿,洛小可又从柜子里拿了一个,这个海螺和她手里的是一模一样的。
洛小可解释地说道:“你看,这两个是不是一样的。”
“那你明知道那老板骗你,你还买呀。”李灏笑道。
洛小可耸耸肩,假装叹了一口气,“哎,还不是想着以后找个机会送给你。”
“送给我?”
“对呀,这样的话,我们就一人一个了。”
洛小可拿着手里的两只海螺,“既然我们要去弄时间胶囊,那我们就把这两个海螺一同放进去吧。”
“好。”李灏点点头。
洛小可把海螺放好后,再去翻了下柜子。
随后她便找到了一张照片。
是她和李灏的合影。
洛小可便兴奋地拿给李灏看,随即说道:“你看,这个是我们在校运会的时候,一块拍的。”
“是的。”李灏点着头。
他看着洛小可身上的四块金牌。
那天其实刚好她的生日。
于是李灏便把获得的四块金牌都送给了她。
那一天,她笑得很开心。
因为她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在为了金牌而奋斗。
仅仅只是为了兑现那一个承诺而已。
在经过两人的讨论后,他们终于敲定了要埋藏的东西。
分别是两只海螺,一张照片,以及他们写给对方的一封信。
用他们的话来说,那就是以五年为期限,写下自己想要说的话,并在五年后来到最初的地方,读各自为对方写的信。
这看起来的确是一件很不错的事。
于是洛小可和李灏便商量好,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写完后便准时出发。
一开始,洛小可其实还真不知道要写什么。
不是无话可说。
而是有太多的话想要说了。
想了好一会儿,她最终才动笔。
【唔......我应该叫你哥哥,还是叫你猪头呢,想了一下,好像五年后我们应该能结婚了吧,那我就勉强叫你未婚夫吧。
亲爱的未婚夫同志,哈哈哈~加上同志这两个字感觉怪怪的。
但是我觉得这很正式!
嗯,很正式!
仔细想想,谈恋爱的这两年,好像你这家伙也没少惹我生气哎,比如说,哼哼,老是想要占我便宜!
虽然说,我也有好色的时候,喜欢你的胸肌、腹肌。
但是我能摸你,你不能摸我。
嘻嘻,我相信你会原谅我的双标~
这两年,我似乎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时光。
我读了自己心仪的大学,学了自己心仪的专业,谈了一场心仪的恋爱,似乎一切的最美满的人生轨迹都朝着我走来。
但是我总感觉我的能力不够。
有些时候,我甚至在想,我究竟配不配得上你。
在思思他们眼里,他们觉得配得上。
但我在很多个深夜的时候,都在思考,你那么优秀,那么有魅力,我不会创业,没有太多的头脑,说话的语言艺术也不够,在你的面前,我永远就是一个小孩似的,我也想长大,我会努力学好。
所以我创建了电影社后,和社员说了很多我自己的想法。
我也会增加我自己的能力。
相信五年后的我,已经很优秀啦,到时候我就有资格站在你的旁边,然后和你的那些莺莺燕燕说一句:走开,那是我的男人!
最后,五年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希望我俩好好的,不吵架,但是要相爱相杀~爱你的小可。】
写完这封信后,洛小可便把信装进了信封。
而另一边,李灏也写好了信。
相对于洛小可一开始的无从下笔,李灏都是洋洋洒洒起来。
【亲爱的老婆大人,不用怀疑,哎,五年后,你一定是我的老婆仔,为什么这么确定呢?是因为除了我,谁会要你呢~
哈哈哈,别骂了,别骂了。
其实呢,我一直觉得你是温柔贤淑,漂亮美丽大方的女朋友。
这不是假话,毕竟在我眼里,你就是这么的好看。
这个我的确没有撒谎,是真的,我作证。
五年后,你一定比现在更漂亮,虽然你现在18岁,但是五年后,你也才13岁,为什么呢,因为女人都是越活越年轻,你的时光是倒流的。
我呢,五年后一定会挺有钱的了。
哈哈哈~在这里我要自我吹嘘一番。
因为我会努力赚钱,让你和宝宝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你看到这里,一定会问,为什么是你和宝宝,对吧。
因为到时候肯定你会怀上我的崽啦】
其实写到这里的时候,李灏心中有一种愧疚感。
上一世的时候,自己一直觉得应该先赚钱,再要小孩。
这也导致结婚十余年,两人一直没有爱情的结晶。
而一开始他也问过洛小可,喜不喜欢小孩子。
但洛小可也都摇头,表示自己目前还年轻,不想要那么快要小孩。
可后来他看到洛小可逗着别人家的娃娃,玩的不亦乐乎时。
他才明白,洛小可只是不想自己有负担,故意这么说罢了。
所以李灏已经想好了。
这一世,一定要尽早完婚,然后和小可生一个大胖小子。
噢,不,是小胖闺女。
【你说,到那时候,你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呢?
我觉得还是生女儿好,你想想看,就好比父亲抽烟,然后女儿奶声奶气地走过来说不要抽烟,抽烟有害身心健康。
那我肯定不会抽了。
但是如果儿子跑过来对我说这句话,那我肯定一巴掌呼到他屁股上,然后说一句,你在教我做事?
不过其实女儿也好、儿子也罢,总之呢,我们俩一定要好好的,这才对得起列祖列宗对吧,毕竟咱们的缘分是祖先爷去找月老安排的。
好了,啰嗦话也说得差不多了,那么就先说这么多了。
咱们五年后再见这封信吧~宇宙无敌最可爱的男朋友亲笔留。】
当写完这封真情实感的信后,李灏觉得完美。
实在太棒了。
准备好后,他便看着一旁的洛小可,问道:“你好了么?”
“我好啦。”洛小可点着头。
于是,两人出门了。
出门前,洛妈还特地多问了一句两人要去哪儿。
结果洛小可高兴道:“我们去种时间。”
“时间?”洛妈纳闷了下。
随后她便嘟囔着:“还有时间这种名称的树啊?果然现在转基因技术真的发达。”
李灏和洛小可在去的路上,准备好了小铁铲。
这是在楼下的保安许伯那拿来的。
许伯还担心他们不会正确使用铁铲,特地告诉他们怎么用力。
告别许伯后,他们两人便坐上了出租车。
观音山离他们并不远,只需要坐二十分钟的车程便到了。
所以当他们在山脚下下车时,太阳还是有些猛烈。
李灏便拿着伞,带着洛小可爬到了半山腰上。
一路上,他们都在选合适的位置。
“这个地方行不?”
“感觉周围不是很好看,我们再往前看看。”
“这儿呢?”
“旁边的这棵树太小了。”
看了好几处地方,洛小可均不满意。
直到她在一个凉亭歇息的时候,她看到身后那颗大榕树,便兴奋道道:“我们要不就在这棵树下种时间胶囊吧。”
李灏抬头看着这棵榕树,估摸着应该有二三十年的树龄了,按理来说,五年内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变化。
于是他便点头着:“好,那我们就在这里种下时间胶囊吧。”
“好!”
洛小可说干就干。
她拿起小铁铲,在榕树边上挖了起来。
事实证明,一开始有多雄心壮志,后面就有多折腾。
没过两分钟,洛小可便累了。
她把铁铲递给了李灏,喘气道:“要不,你来吧。”
“好。”李灏哭笑不得,拿起了铁铲。
而另一边的洛小可则是不停地加油鼓劲着。
没过多久,一个小坑便出现了。
见差不多了,李灏便看着洛小可说道:“要不我们把时间胶囊放下去吧。”
“好。”洛小可点着头,从袋子里拿出了时间胶囊。
他们两人小心翼翼地把时间胶囊放进了坑里。
随后一同把土埋了起来。
等把坑填好后,洛小可甚至还在李灏的搀扶下,踩了两脚。
洛小可见坑已经填好,便心满意足道:“好啦,我们现在回去吧~”
“好。”
两人便往下山的路上走去。
“今天咱们算是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洛小可笑道。
“嗯嗯。”李灏点着头。
就在他们两人回去的路上,旁边有几个男生正讨论着究竟不同类型的女生。
“其实吧,我觉得好看的女生都是文静的。”
其中一个短寸头男生感慨着。
“不不,你是不知道,有一些好看的女生,真的好浪。”另一个带着眼镜,看上去有些憨厚老实的小胖子则是不同意着。
李灏听着他们的对话,不由得笑了起来,觉得很有意思。
于是他便问着洛小可:“你觉得呢?”
“觉得什么?”洛小可问道。
“你觉得怎么样的女生才算好看?”李灏提出了这个问题。
洛小可想了想,随即回答着:“要我说,女孩子各有各的漂亮法,有的眉目清泠,像是一整季的雪水都融在了她的眼睛里。”
“有的酒窝甜蜜,她笑一笑漫山遍野的风声都要消逝。”
“有的天生绵软,你朝她挨过去,像碰着了一团云。”
“有的发汗时还能生出浅浅的香气,散在天地间顿觉云销雨霁。”
她看着李灏,笑道:“其实,判断一个女生漂不漂亮,要看判断的人是谁,如果女孩是瘦的话,那看她伸懒腰时,便优雅得像天鹅伸颈,她如果丰盈,便觉得她日光底下肌肤亮起时,有一种绮丽的感觉。”
李灏听了后,倒是有些好奇,继续问道:“那如果有些女孩脸上长了痘痘或皮肤差呢?”
“如果她长了痘,或者是雀斑的话,那就赞她漂亮得发光,上帝在她的眼角鼻翼投下了淡淡的影。”
“如果她是佝偻的话,就赞她小小只,多秀气,刚刚好搂在怀里。”
“你瞧,女孩子生来就漂亮得不讲道理。”
听完洛小可说的话,李灏倒也继续问着:“那男生呢?怎么才算是帅,好看?”
“一样呀,各有各的可爱,有的星眸剑眉,如高山幽泉,四溢清冷;有的清瘦可人,腰如棉柳臂似藕。”
“有的热情似火,浑身止不住青春的热气,高高立立,挺亭直直,白牙似雪,微抿红唇,见到他后,就止不住跳动的心,甚至开口时,声如琴音九唳,婉转若白鹂。”
李灏忽然觉得这要是把刚刚说的写成书的话,估计会有很多人受到启迪吧。
于是他便建议道:“小可,要不你出本书吧。”
“出书?”洛小可纳闷起来。
“对,用你的大智慧拯救苍生。”李灏应道。
“噗嗤。”洛小可摇摇头笑道:“我可没那么天赋。”
“有的,你写嘛,先去找一个网站,然后写一篇小说,发展一下自己的爱好。”李灏提议着。
架不住李灏的建议,洛小可只好答应了。
但其实她对于自己能够写书这种事完全心里没底。
自己只不过平时多看了些书,有些感悟罢了。
但经过好奇心的驱使下,洛小可回到家后,还真的在网上搜索了相关的小说网站。
在了解到只要注册,然后点击发布作品就能在网上给人观看后,洛小可有些心动。
她看着作家名那一栏,心里想了想。
最后她决定起名为:可乐不加冰。
至于为什么起这个名字,是因为李灏经常叮嘱她喝可乐的时候,不能加冰。
所以这也让洛小可一下子在脑海里浮现了这个名字出来。
作者名起好后,就该创建书籍作品了。
其实洛小可还没有想好要写什么。
所以纠结了几秒后,最后她还是把网页关掉了。
她在想等哪天有灵感后,自己再动笔。
“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写好。”洛小可竟然开始期待起来......
而另一边,鲁辰逸正在一家咖啡馆门口等候着。
他看了看手机,距离他们约好的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
就在他想要拨通电话的时候,一声娇甜的女声传了过来。
“鲁哥?!”
鲁辰逸回头一看,看着眼前这亭亭玉立的女生,眼珠子都瞪大了。
这......是孙苗苗?!
当年那个把玩具全都给自己玩的鼻涕泡?!
只见今天的孙苗苗穿着牛仔热裤,配着一件露脐t-恤,把大白腿黄金分割,让那高挑的身材一下子显露无疑。
鲁辰逸之前就看过照片,但他也知道,现在女生的照片全都经过处理。
虽然照片上的确是让人赏心悦目,但不见到真人,他还是不敢妄下定论的。
直到现在,一个大美女站在自己的面前时,鲁辰逸这才确定。
女大,真的会十八变。
孙苗苗见鲁辰逸一直看着自己,便抱歉道:“不好意思,路上塞车,所以迟到了一小会儿。”
鲁辰逸立即紧张道:“没,没事,我反正也刚来一会,好了,我们进去吧。”
两人随即走进了咖啡馆。
服务员也跟着过来。
“两位需要喝点什么?”
“拿铁。”这时,鲁辰逸和孙苗苗异口同声地说道。
说完,两人都有些不可思议。
竟然说的都是一样的。
服务员点着头,最后下单离开了。
等服务员走后,孙苗苗便夸赞着鲁辰逸:“前两天我妈说在超市门口看到你和鲁阿姨,说你特别高,当时我以为应该只是一米八而已,没想到今天一看,脖子都快仰断了。”
鲁辰逸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主要是基因好,从小吃得多。”
面对身高,他其实心里也有烦恼。
如果能重来,他宁愿缩小十厘米。
毕竟接近一米九的身高,的确不那么方便。
但没想到孙苗苗却说道:“我觉得长得高的男生挺好的,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哈哈,真的么?”
“真的,所以我觉得我找男朋友一定要找高一些的。”
......
两人在咖啡馆里不知不觉聊了两个多小时。
而鲁辰逸也从一开始的拘谨慢慢放开起来。
他和孙苗苗说着关于大学创业的事。
“哇!你好厉害,竟然开辅导机构!”孙苗苗的眼里立即流露出崇拜的眼神。
鲁辰逸立即解释道:“不不,不是我,是我的一个同学,他创办的辅导机构,我只是作为一个帮手而已。”
不是自己的功劳,鲁辰逸坚决不领。
即便孙苗苗和李灏互相不认识。
但这是做人的道德问题。
孙苗苗却说道:“但我还是觉得你很厉害,毕竟没几个男生在大一就想着创业赚钱,我见过的男生全都是上网打游戏的,打得天昏地暗,讨厌死了。”
鲁辰逸听了这句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
虽然他和苗苗从小就认识,但后来便断了联系。
所以再一次见面,她便一直这么夸着自己。
这也让鲁辰逸增加了一丝丝的自信。
喝过咖啡后,孙苗苗便提出要先走了。
“实在不好意思,我报名了一个瑜伽班。”孙苗苗道歉着。
“没事,没事,反正我大把时间,以后有事就找我。”鲁辰逸也随之客气道。
孙苗苗一听,便说道:“那你能送我去不,那个瑜伽馆有一段路没什么人,我有些害怕。”
鲁辰逸支吾了下,最后点头了,“好。”
本来他想坐出租车去,但没想到孙苗苗却说坐公交车便宜,而且喜欢坐公交车。
“为什么你会喜欢坐公交车?”鲁辰逸问道。
孙苗苗想了想,解释着:“可能是因为公交车摇摇晃晃的,看上去漫无目的走着,但其实一直都是按照着路线行驶,挺像我们的人生。”
鲁辰逸听了这话后,心里倒是有些感悟。
上了车,他们选了倒数第二排的座位并排坐着。
一开始孙苗苗还会和鲁辰逸说一些话。
但后来经过公交车的摇晃努力下,她终于打起了瞌睡。
鲁辰逸看着她有些困了,便不再说话,安静地坐着。
不多时,他便发现自己的肩膀有些重。
转头一看,发现孙苗苗正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睡了起来。
而且看她睡觉的模样,似乎很放心,完全不担心鲁辰逸是个坏人。
而鲁辰逸也尽量保持一个姿势,让孙苗苗靠得舒服些。
【车公庙站到了,有需要下车的乘客请到后门下车。】
鲁辰逸听到这句话后,便轻轻拍了下孙苗苗,说道:“苗苗,到站了。”
孙苗苗睁开了眼睛,虽然有些迷糊,但她还是能够通过窗外,看到熟悉的环境。
她便伸了伸懒腰,说道:“那我们下车吧。”
“好。”
两人下了车。
在经过孙苗苗说的那段小路时,鲁辰逸其实觉得并不是一个小路。
仅仅只是一百米的距离,是两条大路的衔接地段。
不过他想到孙苗苗是女孩子,胆子比较小,所以也没有多想。
来到瑜伽馆后,孙苗苗便挥手道别着:“谢谢鲁哥送我来瑜伽馆。”
“哈哈,不用谢。”鲁辰逸也客气着:“哪天请我吃饭就行。”
原本他只是一个客套话。
但没想到孙苗苗却接下去说道:“那好,那就后天,怎么样?”
“后天?”鲁辰逸有些惊讶。
“后天没空么?那就大后天,我明天要陪我妈去爬山,或者如果你不嫌累的话,也可以跟我们一块。”孙苗苗解释道。
鲁辰逸一听,连忙摇头支吾着:“后天吧,后天。”
他可不想明天跟着孙阿姨他们一块爬山。
毕竟会尴尬。
“那就这么说好啦,那我先走咯。”孙苗苗挥挥手,便上了楼。
鲁辰逸看着离去的背影,心里多少疑惑。
孙苗苗性格好像变样了啊!
他依然记得以前的孙苗苗是一个内向、不肯和别人交流说话的女生。
只有自己在的时候,自己才会多说两句。
这也就是为什么她愿意把自己的所有玩具都分给自己。
“看来我的身高让她有安全感啊!”鲁辰逸觉得,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结于他的身高。
想到这里,鲁辰逸竟然高兴起来。
毕竟一直以来,自己都觉得一米九的身高没什么用,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还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就在自己美滋滋地遐想时,手机却响了。
鲁辰逸拿出手机一看,发现是方思思的电话。
于是他赶忙接通了电话。
“喂,思思,怎么了?”
“鲁高个儿,你现在有空不?我腿给崴了......”方思思在电话里头抽泣着。
“啊?”鲁辰逸一惊,连忙问道:“为什么会这样?”
“我今天去买菜,然后后面有一辆电动车直接撞过来,然后脚就崴了。”方思思解释道。
鲁辰逸随即说着;“你现在在哪儿?我立马去找你。”
“在荣光新市场。”
“好,你等我十分钟。”
鲁辰逸挂了电话后,立即在马路上看着。
很快,他便逮住了一辆出租车。
“师父!荣光新市场!”
......
此时的方思思正坐在一家便利店的椅子上。
其实她崴脚后没打算找任何一个人。
想要靠着自己回家。
但她看着慢慢肿起来的左腿,实在疼得受不了。
心里便有了莫名的委屈。
这也让她不由得掉下了眼泪。
所以最终她还是拿出手机,点开了通讯录,找到了鲁辰逸。
当她在电话里听到鲁辰逸的声音时,心里总算稍微踏实了些。
但声音却还是哽咽的感觉。
她其实不愿意麻烦鲁辰逸。
毕竟他还不是自己的男朋友。
准确来说,除夕夜还没到。
他们两人之间的约定也就不算完成。
其实当初她对鲁辰逸说在除夕夜告诉他答案,并不是真的要在那一天。
只是给鲁辰逸一个台阶下。
让他第二天就开始以准男友的身份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上。
但谁知道鲁辰逸这个傻憨憨,竟然真的这么绅士。
完全不会动手动脚。
一点越线的过分事都不做。
这也让方思思有些无奈。
只能装作矜持,心想等到除夕夜,接受他的告白就好了。
如今自己崴了脚,也只好打电话找到鲁辰逸,让他送自己回家了。
想着想着,方思思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匆忙走来。
鲁辰逸一下车便立即朝着荣光新市场的便利店赶去。
他一下子就看到坐在那的方思思。
有些孤单,有些伤心。
右手还时不时摸着自己的脚踝。
鲁辰逸便加快了脚步,走到方思思的面前,着急道:“思思,你没事吧?”
方思思看着鲁辰逸,一阵莫名的委屈,便掉着眼泪道:“你怎么才来啊......”
鲁辰逸第一次见方思思哭了,他立即慌得不知所措,他便蹲下来安慰着:“对不起啊,思思,因为那出租车司机不太认得路,所以耽误了时间。”
听到这个解释后,方思思似乎哭得更伤心了。
其实鲁辰逸不太明白为什么一向坚强乐观的方思思,会突然崩溃的大哭起来。
但这些都是没有理由的。
因为女人的情绪就是这样。
就算是天大的喜事都不一定能让她们开心,但蚂蚁般的小事却能让她们崩溃地哭泣。
鲁辰逸能做的,只有不停地安慰,然后送她去医院。
于是他便转过身去,说道:“来,我背你。”
方思思倒也没客气,直接顺势扑在了鲁辰逸的身上。
方思思虽然身材很好,36d的完美身材。
但奇怪的是,她的体重一点都不重。
仿佛那对胸像是假的一样。
鲁辰逸背着她就像是背个小孩子似的,但依然稳步地走着。
因为他担心会颠簸。
方思思靠在鲁辰逸那结实的肩膀上,哭泣声倒是慢慢减小了。
“我们先去医院是么?”鲁辰逸问道。
“嗯嗯。”方思思虽然一开始并不打算去医院,但见脚踝的确肿得厉害,她也只好认同这个建议了。
可慢慢地,她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
并不是鲁辰逸的汗味。
也不是狐臭味。
而是香水味!
一种女生常用的香水味!
但不是方思思用的!
方思思一下子疑惑起来。
其实她一开始想到的是,会不会是鲁辰逸的妈妈用的,结果不小心弄到他的衣服上。
可是这款香水是年轻女生的常用款,市面上刚发布不久的新货,按理来说鲁阿姨用的可能性不大。
于是方思思便试探道:“你刚刚是从哪里过来的。”
“振兴路。”鲁辰逸也没多想,随即解释着。
“振兴路?”方思思继续问道:“你去那里干嘛?”
鲁辰逸这才意识到了些什么,他便支吾着:“就是去逛逛,逛逛。”
方思思一听,立即喊道:“你放我下来!”
“啊?为什么?”鲁辰逸着急了。
“放我下来!!”方思思生气道。
没有办法,鲁辰逸只好把方思思放了下来。
方思思随即看了眼鲁辰逸,失望地摇摇头:“我真的没想到你会去那种地方!我看错你了。”
“什么地方?我去哪儿了?”鲁辰逸极力想要为自己辩解。
方思思看着他,生气道:“谁不知道振兴路那很多发廊,全都是鸡!那条是鸡街!你竟然堕落到这种地步!你!......”
说完,她便头也不回,一瘸一拐地离开了。
洛小可捂着被子,一脸娇羞地整理着自己的裙子。
随后她露出个头,看了眼坐在旁边的李灏,随即问道:“你......打算今天要去哪儿?”
“今天带你去个好地方。”李灏解释着。
洛小可有些纳闷,“好地方?什么地方。”
“去种树。”李灏站了起来,指着窗户那边的方向:“我们去观音山东西。”
“种东西?种什么?”洛小可也好奇了起来。
李灏便解释起来:“时间胶囊。”
“时间胶囊?”
“嗯嗯,就是将我们一些有意义的东西装入一个容器里,密封后埋在地下,并且我们两人设置一个时间,比如十年、二十年再去打开它,当做一个回忆的存在。”
当李灏说完后,洛小可觉得很是有趣。
于是她便点头:“好呀,那我们要放什么东西呢?”
“我们可以放一些有纪念意义的。”李灏应道。
洛小可想了想,忽然想到了什么。
随即她打开抽屉,从柜子里拿出了一只海螺,说道:“这个是你送给我的。”
“这个不是你自己捡的么?”李灏假装摆出一副不明白她说什么的样子。
洛小可笑道:“你就别装了,当初去沙滩的时候,你见我一直找不到海螺,于是便偷偷去那老板那买了一个,那个老板当时是不是说这个海螺只有一个,很独特的呢。”
“你怎么知道?”李灏倒是有些好奇。
不一会儿,洛小可又从柜子里拿了一个,这个海螺和她手里的是一模一样的。
洛小可解释地说道:“你看,这两个是不是一样的。”
“那你明知道那老板骗你,你还买呀。”李灏笑道。
洛小可耸耸肩,假装叹了一口气,“哎,还不是想着以后找个机会送给你。”
“送给我?”
“对呀,这样的话,我们就一人一个了。”
洛小可拿着手里的两只海螺,“既然我们要去弄时间胶囊,那我们就把这两个海螺一同放进去吧。”
“好。”李灏点点头。
洛小可把海螺放好后,再去翻了下柜子。
随后她便找到了一张照片。
是她和李灏的合影。
洛小可便兴奋地拿给李灏看,随即说道:“你看,这个是我们在校运会的时候,一块拍的。”
“是的。”李灏点着头。
他看着洛小可身上的四块金牌。
那天其实刚好她的生日。
于是李灏便把获得的四块金牌都送给了她。
那一天,她笑得很开心。
因为她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在为了金牌而奋斗。
仅仅只是为了兑现那一个承诺而已。
在经过两人的讨论后,他们终于敲定了要埋藏的东西。
分别是两只海螺,一张照片,以及他们写给对方的一封信。
用他们的话来说,那就是以五年为期限,写下自己想要说的话,并在五年后来到最初的地方,读各自为对方写的信。
这看起来的确是一件很不错的事。
于是洛小可和李灏便商量好,花一个小时的时间,写完后便准时出发。
一开始,洛小可其实还真不知道要写什么。
不是无话可说。
而是有太多的话想要说了。
想了好一会儿,她最终才动笔。
【唔......我应该叫你哥哥,还是叫你猪头呢,想了一下,好像五年后我们应该能结婚了吧,那我就勉强叫你未婚夫吧。
亲爱的未婚夫同志,哈哈哈~加上同志这两个字感觉怪怪的。
但是我觉得这很正式!
嗯,很正式!
仔细想想,谈恋爱的这两年,好像你这家伙也没少惹我生气哎,比如说,哼哼,老是想要占我便宜!
虽然说,我也有好色的时候,喜欢你的胸肌、腹肌。
但是我能摸你,你不能摸我。
嘻嘻,我相信你会原谅我的双标~
这两年,我似乎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时光。
我读了自己心仪的大学,学了自己心仪的专业,谈了一场心仪的恋爱,似乎一切的最美满的人生轨迹都朝着我走来。
但是我总感觉我的能力不够。
有些时候,我甚至在想,我究竟配不配得上你。
在思思他们眼里,他们觉得配得上。
但我在很多个深夜的时候,都在思考,你那么优秀,那么有魅力,我不会创业,没有太多的头脑,说话的语言艺术也不够,在你的面前,我永远就是一个小孩似的,我也想长大,我会努力学好。
所以我创建了电影社后,和社员说了很多我自己的想法。
我也会增加我自己的能力。
相信五年后的我,已经很优秀啦,到时候我就有资格站在你的旁边,然后和你的那些莺莺燕燕说一句:走开,那是我的男人!
最后,五年后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希望我俩好好的,不吵架,但是要相爱相杀~爱你的小可。】
写完这封信后,洛小可便把信装进了信封。
而另一边,李灏也写好了信。
相对于洛小可一开始的无从下笔,李灏都是洋洋洒洒起来。
【亲爱的老婆大人,不用怀疑,哎,五年后,你一定是我的老婆仔,为什么这么确定呢?是因为除了我,谁会要你呢~
哈哈哈,别骂了,别骂了。
其实呢,我一直觉得你是温柔贤淑,漂亮美丽大方的女朋友。
这不是假话,毕竟在我眼里,你就是这么的好看。
这个我的确没有撒谎,是真的,我作证。
五年后,你一定比现在更漂亮,虽然你现在18岁,但是五年后,你也才13岁,为什么呢,因为女人都是越活越年轻,你的时光是倒流的。
我呢,五年后一定会挺有钱的了。
哈哈哈~在这里我要自我吹嘘一番。
因为我会努力赚钱,让你和宝宝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你看到这里,一定会问,为什么是你和宝宝,对吧。
因为到时候肯定你会怀上我的崽啦】
其实写到这里的时候,李灏心中有一种愧疚感。
上一世的时候,自己一直觉得应该先赚钱,再要小孩。
这也导致结婚十余年,两人一直没有爱情的结晶。
而一开始他也问过洛小可,喜不喜欢小孩子。
但洛小可也都摇头,表示自己目前还年轻,不想要那么快要小孩。
可后来他看到洛小可逗着别人家的娃娃,玩的不亦乐乎时。
他才明白,洛小可只是不想自己有负担,故意这么说罢了。
所以李灏已经想好了。
这一世,一定要尽早完婚,然后和小可生一个大胖小子。
噢,不,是小胖闺女。
【你说,到那时候,你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呢?
我觉得还是生女儿好,你想想看,就好比父亲抽烟,然后女儿奶声奶气地走过来说不要抽烟,抽烟有害身心健康。
那我肯定不会抽了。
但是如果儿子跑过来对我说这句话,那我肯定一巴掌呼到他屁股上,然后说一句,你在教我做事?
不过其实女儿也好、儿子也罢,总之呢,我们俩一定要好好的,这才对得起列祖列宗对吧,毕竟咱们的缘分是祖先爷去找月老安排的。
好了,啰嗦话也说得差不多了,那么就先说这么多了。
咱们五年后再见这封信吧~宇宙无敌最可爱的男朋友亲笔留。】
当写完这封真情实感的信后,李灏觉得完美。
实在太棒了。
准备好后,他便看着一旁的洛小可,问道:“你好了么?”
“我好啦。”洛小可点着头。
于是,两人出门了。
出门前,洛妈还特地多问了一句两人要去哪儿。
结果洛小可高兴道:“我们去种时间。”
“时间?”洛妈纳闷了下。
随后她便嘟囔着:“还有时间这种名称的树啊?果然现在转基因技术真的发达。”
李灏和洛小可在去的路上,准备好了小铁铲。
这是在楼下的保安许伯那拿来的。
许伯还担心他们不会正确使用铁铲,特地告诉他们怎么用力。
告别许伯后,他们两人便坐上了出租车。
观音山离他们并不远,只需要坐二十分钟的车程便到了。
所以当他们在山脚下下车时,太阳还是有些猛烈。
李灏便拿着伞,带着洛小可爬到了半山腰上。
一路上,他们都在选合适的位置。
“这个地方行不?”
“感觉周围不是很好看,我们再往前看看。”
“这儿呢?”
“旁边的这棵树太小了。”
看了好几处地方,洛小可均不满意。
直到她在一个凉亭歇息的时候,她看到身后那颗大榕树,便兴奋道道:“我们要不就在这棵树下种时间胶囊吧。”
李灏抬头看着这棵榕树,估摸着应该有二三十年的树龄了,按理来说,五年内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变化。
于是他便点头着:“好,那我们就在这里种下时间胶囊吧。”
“好!”
洛小可说干就干。
她拿起小铁铲,在榕树边上挖了起来。
事实证明,一开始有多雄心壮志,后面就有多折腾。
没过两分钟,洛小可便累了。
她把铁铲递给了李灏,喘气道:“要不,你来吧。”
“好。”李灏哭笑不得,拿起了铁铲。
而另一边的洛小可则是不停地加油鼓劲着。
没过多久,一个小坑便出现了。
见差不多了,李灏便看着洛小可说道:“要不我们把时间胶囊放下去吧。”
“好。”洛小可点着头,从袋子里拿出了时间胶囊。
他们两人小心翼翼地把时间胶囊放进了坑里。
随后一同把土埋了起来。
等把坑填好后,洛小可甚至还在李灏的搀扶下,踩了两脚。
洛小可见坑已经填好,便心满意足道:“好啦,我们现在回去吧~”
“好。”
两人便往下山的路上走去。
“今天咱们算是做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洛小可笑道。
“嗯嗯。”李灏点着头。
就在他们两人回去的路上,旁边有几个男生正讨论着究竟不同类型的女生。
“其实吧,我觉得好看的女生都是文静的。”
其中一个短寸头男生感慨着。
“不不,你是不知道,有一些好看的女生,真的好浪。”另一个带着眼镜,看上去有些憨厚老实的小胖子则是不同意着。
李灏听着他们的对话,不由得笑了起来,觉得很有意思。
于是他便问着洛小可:“你觉得呢?”
“觉得什么?”洛小可问道。
“你觉得怎么样的女生才算好看?”李灏提出了这个问题。
洛小可想了想,随即回答着:“要我说,女孩子各有各的漂亮法,有的眉目清泠,像是一整季的雪水都融在了她的眼睛里。”
“有的酒窝甜蜜,她笑一笑漫山遍野的风声都要消逝。”
“有的天生绵软,你朝她挨过去,像碰着了一团云。”
“有的发汗时还能生出浅浅的香气,散在天地间顿觉云销雨霁。”
她看着李灏,笑道:“其实,判断一个女生漂不漂亮,要看判断的人是谁,如果女孩是瘦的话,那看她伸懒腰时,便优雅得像天鹅伸颈,她如果丰盈,便觉得她日光底下肌肤亮起时,有一种绮丽的感觉。”
李灏听了后,倒是有些好奇,继续问道:“那如果有些女孩脸上长了痘痘或皮肤差呢?”
“如果她长了痘,或者是雀斑的话,那就赞她漂亮得发光,上帝在她的眼角鼻翼投下了淡淡的影。”
“如果她是佝偻的话,就赞她小小只,多秀气,刚刚好搂在怀里。”
“你瞧,女孩子生来就漂亮得不讲道理。”
听完洛小可说的话,李灏倒也继续问着:“那男生呢?怎么才算是帅,好看?”
“一样呀,各有各的可爱,有的星眸剑眉,如高山幽泉,四溢清冷;有的清瘦可人,腰如棉柳臂似藕。”
“有的热情似火,浑身止不住青春的热气,高高立立,挺亭直直,白牙似雪,微抿红唇,见到他后,就止不住跳动的心,甚至开口时,声如琴音九唳,婉转若白鹂。”
李灏忽然觉得这要是把刚刚说的写成书的话,估计会有很多人受到启迪吧。
于是他便建议道:“小可,要不你出本书吧。”
“出书?”洛小可纳闷起来。
“对,用你的大智慧拯救苍生。”李灏应道。
“噗嗤。”洛小可摇摇头笑道:“我可没那么天赋。”
“有的,你写嘛,先去找一个网站,然后写一篇小说,发展一下自己的爱好。”李灏提议着。
架不住李灏的建议,洛小可只好答应了。
但其实她对于自己能够写书这种事完全心里没底。
自己只不过平时多看了些书,有些感悟罢了。
但经过好奇心的驱使下,洛小可回到家后,还真的在网上搜索了相关的小说网站。
在了解到只要注册,然后点击发布作品就能在网上给人观看后,洛小可有些心动。
她看着作家名那一栏,心里想了想。
最后她决定起名为:可乐不加冰。
至于为什么起这个名字,是因为李灏经常叮嘱她喝可乐的时候,不能加冰。
所以这也让洛小可一下子在脑海里浮现了这个名字出来。
作者名起好后,就该创建书籍作品了。
其实洛小可还没有想好要写什么。
所以纠结了几秒后,最后她还是把网页关掉了。
她在想等哪天有灵感后,自己再动笔。
“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写好。”洛小可竟然开始期待起来......
而另一边,鲁辰逸正在一家咖啡馆门口等候着。
他看了看手机,距离他们约好的时间已经过了十五分钟。
就在他想要拨通电话的时候,一声娇甜的女声传了过来。
“鲁哥?!”
鲁辰逸回头一看,看着眼前这亭亭玉立的女生,眼珠子都瞪大了。
这......是孙苗苗?!
当年那个把玩具全都给自己玩的鼻涕泡?!
只见今天的孙苗苗穿着牛仔热裤,配着一件露脐t-恤,把大白腿黄金分割,让那高挑的身材一下子显露无疑。
鲁辰逸之前就看过照片,但他也知道,现在女生的照片全都经过处理。
虽然照片上的确是让人赏心悦目,但不见到真人,他还是不敢妄下定论的。
直到现在,一个大美女站在自己的面前时,鲁辰逸这才确定。
女大,真的会十八变。
孙苗苗见鲁辰逸一直看着自己,便抱歉道:“不好意思,路上塞车,所以迟到了一小会儿。”
鲁辰逸立即紧张道:“没,没事,我反正也刚来一会,好了,我们进去吧。”
两人随即走进了咖啡馆。
服务员也跟着过来。
“两位需要喝点什么?”
“拿铁。”这时,鲁辰逸和孙苗苗异口同声地说道。
说完,两人都有些不可思议。
竟然说的都是一样的。
服务员点着头,最后下单离开了。
等服务员走后,孙苗苗便夸赞着鲁辰逸:“前两天我妈说在超市门口看到你和鲁阿姨,说你特别高,当时我以为应该只是一米八而已,没想到今天一看,脖子都快仰断了。”
鲁辰逸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主要是基因好,从小吃得多。”
面对身高,他其实心里也有烦恼。
如果能重来,他宁愿缩小十厘米。
毕竟接近一米九的身高,的确不那么方便。
但没想到孙苗苗却说道:“我觉得长得高的男生挺好的,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哈哈,真的么?”
“真的,所以我觉得我找男朋友一定要找高一些的。”
......
两人在咖啡馆里不知不觉聊了两个多小时。
而鲁辰逸也从一开始的拘谨慢慢放开起来。
他和孙苗苗说着关于大学创业的事。
“哇!你好厉害,竟然开辅导机构!”孙苗苗的眼里立即流露出崇拜的眼神。
鲁辰逸立即解释道:“不不,不是我,是我的一个同学,他创办的辅导机构,我只是作为一个帮手而已。”
不是自己的功劳,鲁辰逸坚决不领。
即便孙苗苗和李灏互相不认识。
但这是做人的道德问题。
孙苗苗却说道:“但我还是觉得你很厉害,毕竟没几个男生在大一就想着创业赚钱,我见过的男生全都是上网打游戏的,打得天昏地暗,讨厌死了。”
鲁辰逸听了这句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
虽然他和苗苗从小就认识,但后来便断了联系。
所以再一次见面,她便一直这么夸着自己。
这也让鲁辰逸增加了一丝丝的自信。
喝过咖啡后,孙苗苗便提出要先走了。
“实在不好意思,我报名了一个瑜伽班。”孙苗苗道歉着。
“没事,没事,反正我大把时间,以后有事就找我。”鲁辰逸也随之客气道。
孙苗苗一听,便说道:“那你能送我去不,那个瑜伽馆有一段路没什么人,我有些害怕。”
鲁辰逸支吾了下,最后点头了,“好。”
本来他想坐出租车去,但没想到孙苗苗却说坐公交车便宜,而且喜欢坐公交车。
“为什么你会喜欢坐公交车?”鲁辰逸问道。
孙苗苗想了想,解释着:“可能是因为公交车摇摇晃晃的,看上去漫无目的走着,但其实一直都是按照着路线行驶,挺像我们的人生。”
鲁辰逸听了这话后,心里倒是有些感悟。
上了车,他们选了倒数第二排的座位并排坐着。
一开始孙苗苗还会和鲁辰逸说一些话。
但后来经过公交车的摇晃努力下,她终于打起了瞌睡。
鲁辰逸看着她有些困了,便不再说话,安静地坐着。
不多时,他便发现自己的肩膀有些重。
转头一看,发现孙苗苗正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睡了起来。
而且看她睡觉的模样,似乎很放心,完全不担心鲁辰逸是个坏人。
而鲁辰逸也尽量保持一个姿势,让孙苗苗靠得舒服些。
【车公庙站到了,有需要下车的乘客请到后门下车。】
鲁辰逸听到这句话后,便轻轻拍了下孙苗苗,说道:“苗苗,到站了。”
孙苗苗睁开了眼睛,虽然有些迷糊,但她还是能够通过窗外,看到熟悉的环境。
她便伸了伸懒腰,说道:“那我们下车吧。”
“好。”
两人下了车。
在经过孙苗苗说的那段小路时,鲁辰逸其实觉得并不是一个小路。
仅仅只是一百米的距离,是两条大路的衔接地段。
不过他想到孙苗苗是女孩子,胆子比较小,所以也没有多想。
来到瑜伽馆后,孙苗苗便挥手道别着:“谢谢鲁哥送我来瑜伽馆。”
“哈哈,不用谢。”鲁辰逸也客气着:“哪天请我吃饭就行。”
原本他只是一个客套话。
但没想到孙苗苗却接下去说道:“那好,那就后天,怎么样?”
“后天?”鲁辰逸有些惊讶。
“后天没空么?那就大后天,我明天要陪我妈去爬山,或者如果你不嫌累的话,也可以跟我们一块。”孙苗苗解释道。
鲁辰逸一听,连忙摇头支吾着:“后天吧,后天。”
他可不想明天跟着孙阿姨他们一块爬山。
毕竟会尴尬。
“那就这么说好啦,那我先走咯。”孙苗苗挥挥手,便上了楼。
鲁辰逸看着离去的背影,心里多少疑惑。
孙苗苗性格好像变样了啊!
他依然记得以前的孙苗苗是一个内向、不肯和别人交流说话的女生。
只有自己在的时候,自己才会多说两句。
这也就是为什么她愿意把自己的所有玩具都分给自己。
“看来我的身高让她有安全感啊!”鲁辰逸觉得,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结于他的身高。
想到这里,鲁辰逸竟然高兴起来。
毕竟一直以来,自己都觉得一米九的身高没什么用,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还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就在自己美滋滋地遐想时,手机却响了。
鲁辰逸拿出手机一看,发现是方思思的电话。
于是他赶忙接通了电话。
“喂,思思,怎么了?”
“鲁高个儿,你现在有空不?我腿给崴了......”方思思在电话里头抽泣着。
“啊?”鲁辰逸一惊,连忙问道:“为什么会这样?”
“我今天去买菜,然后后面有一辆电动车直接撞过来,然后脚就崴了。”方思思解释道。
鲁辰逸随即说着;“你现在在哪儿?我立马去找你。”
“在荣光新市场。”
“好,你等我十分钟。”
鲁辰逸挂了电话后,立即在马路上看着。
很快,他便逮住了一辆出租车。
“师父!荣光新市场!”
......
此时的方思思正坐在一家便利店的椅子上。
其实她崴脚后没打算找任何一个人。
想要靠着自己回家。
但她看着慢慢肿起来的左腿,实在疼得受不了。
心里便有了莫名的委屈。
这也让她不由得掉下了眼泪。
所以最终她还是拿出手机,点开了通讯录,找到了鲁辰逸。
当她在电话里听到鲁辰逸的声音时,心里总算稍微踏实了些。
但声音却还是哽咽的感觉。
她其实不愿意麻烦鲁辰逸。
毕竟他还不是自己的男朋友。
准确来说,除夕夜还没到。
他们两人之间的约定也就不算完成。
其实当初她对鲁辰逸说在除夕夜告诉他答案,并不是真的要在那一天。
只是给鲁辰逸一个台阶下。
让他第二天就开始以准男友的身份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上。
但谁知道鲁辰逸这个傻憨憨,竟然真的这么绅士。
完全不会动手动脚。
一点越线的过分事都不做。
这也让方思思有些无奈。
只能装作矜持,心想等到除夕夜,接受他的告白就好了。
如今自己崴了脚,也只好打电话找到鲁辰逸,让他送自己回家了。
想着想着,方思思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匆忙走来。
鲁辰逸一下车便立即朝着荣光新市场的便利店赶去。
他一下子就看到坐在那的方思思。
有些孤单,有些伤心。
右手还时不时摸着自己的脚踝。
鲁辰逸便加快了脚步,走到方思思的面前,着急道:“思思,你没事吧?”
方思思看着鲁辰逸,一阵莫名的委屈,便掉着眼泪道:“你怎么才来啊......”
鲁辰逸第一次见方思思哭了,他立即慌得不知所措,他便蹲下来安慰着:“对不起啊,思思,因为那出租车司机不太认得路,所以耽误了时间。”
听到这个解释后,方思思似乎哭得更伤心了。
其实鲁辰逸不太明白为什么一向坚强乐观的方思思,会突然崩溃的大哭起来。
但这些都是没有理由的。
因为女人的情绪就是这样。
就算是天大的喜事都不一定能让她们开心,但蚂蚁般的小事却能让她们崩溃地哭泣。
鲁辰逸能做的,只有不停地安慰,然后送她去医院。
于是他便转过身去,说道:“来,我背你。”
方思思倒也没客气,直接顺势扑在了鲁辰逸的身上。
方思思虽然身材很好,36d的完美身材。
但奇怪的是,她的体重一点都不重。
仿佛那对胸像是假的一样。
鲁辰逸背着她就像是背个小孩子似的,但依然稳步地走着。
因为他担心会颠簸。
方思思靠在鲁辰逸那结实的肩膀上,哭泣声倒是慢慢减小了。
“我们先去医院是么?”鲁辰逸问道。
“嗯嗯。”方思思虽然一开始并不打算去医院,但见脚踝的确肿得厉害,她也只好认同这个建议了。
可慢慢地,她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
并不是鲁辰逸的汗味。
也不是狐臭味。
而是香水味!
一种女生常用的香水味!
但不是方思思用的!
方思思一下子疑惑起来。
其实她一开始想到的是,会不会是鲁辰逸的妈妈用的,结果不小心弄到他的衣服上。
可是这款香水是年轻女生的常用款,市面上刚发布不久的新货,按理来说鲁阿姨用的可能性不大。
于是方思思便试探道:“你刚刚是从哪里过来的。”
“振兴路。”鲁辰逸也没多想,随即解释着。
“振兴路?”方思思继续问道:“你去那里干嘛?”
鲁辰逸这才意识到了些什么,他便支吾着:“就是去逛逛,逛逛。”
方思思一听,立即喊道:“你放我下来!”
“啊?为什么?”鲁辰逸着急了。
“放我下来!!”方思思生气道。
没有办法,鲁辰逸只好把方思思放了下来。
方思思随即看了眼鲁辰逸,失望地摇摇头:“我真的没想到你会去那种地方!我看错你了。”
“什么地方?我去哪儿了?”鲁辰逸极力想要为自己辩解。
方思思看着他,生气道:“谁不知道振兴路那很多发廊,全都是鸡!那条是鸡街!你竟然堕落到这种地步!你!......”
说完,她便头也不回,一瘸一拐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