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级工匠[快穿] 第120节
初出职场的小助理几乎要感动得哭了起来。
愿意无他,因为沈声默太好说话,还有耐心。人又好看,还聪明,比起以前采访女明星的大牌脾气,这简直让人感受到了春天一般的温暖。
这一通采访下来,只持续了半天,助手连沈声默的戏都没听过,就快要成为她的粉丝了。
工作结束后,谢力森和助理就要离开了。
谢力森说:“今天的合作很愉快,我稍后将会为沈小姐单独开一篇专栏,在下一期的杂志报纸上刊登。”
“麻烦您了。”沈声默道谢道。
离去时,小助手忽然道:“我……我能要一个签名吗?”
沈声默:“……”
“可以。”说着,沈声默很大方随和的在小助手的笔记本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她的字体龙飞凤舞,有种劲竹般的锐气在里头,看上去张扬而有气势。
【叮咚——系统检测到宿主和粉丝互动,奖励粉丝值 5】
“!!”
好统子,好助手!
沈声默一把抓住助手的手,眼神比她还激动:“欢迎下次再来!”
小助手更开心了,觉得沈声默是一个特别平易近人的小妹妹。
人长得好,性格好,这样的小妹妹,谁不喜欢呢?
助手几乎要原地认沈声默为自己异父异母的亲姐妹了。
三人从后台走出来,沈声默尽了地主之谊,把两人送到门外。
等两人走后,已经是下午一两点了。
沈声默没有手表,只能大约的估摸时间。
在这个时候,手表还是很贵的,一般人还戴不起。虽然不至于像内陆那样,一只表百来块钱才能买下来,但香江这里,价格同样不是很亲民。
一般如无必要,普通的民众也是舍不得花钱去买手表的。
沈声默手上拿了不少钱,想了想……去买表吧。
只不过,身上的钱还不够。
手表对于沈声默来说,也算奢侈品。现在身上只有六十四块钱,要买一只表还勉勉强强。
沈声默算了一笔账之后,觉得不能操之过急,只能等等下场戏的分红了。
下一场《贵妃醉酒》在两日后,算来时间不算久。
沈声默便安心等待起来。
-
戏票提前两天开卖,因为前两次都太好卖了,金从善这一次便十分大胆的一下子准备了三千张戏票。
戏堂子一次最能能容纳一千个人看戏,但不意味着只能装得下一千个人。
在沈声默这个小聪明的脑袋提议下,金从善发明了一种叫“站票”的戏票。
站票要比正儿八经的戏票便宜一半,但没有座位,也不包茶水,也就挤个角落站着。
这三千张戏票中,有两千张都是站票。
一开始放票的时候,金从善还提心吊胆的,觉得不一定有人买,没有人买,这戏票的本钱就亏了,不挣钱了。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站票卖得比坐票还好。
两千张的站票,卖出了一千五张。
坐票一千张。
加起来,一共两千五,余下的五百张,看着什么时候搭着卖出去,不算亏。
生意这么好做,可把金从善乐坏了。
金从善特意来到了沈槐家,找到沈声默,专程来夸她。
他笑呵呵的夸沈声默:“要是我家那臭小子有侄女你一半聪明就好了。侄女不仅戏唱得好,就连做生意都是一把好手,在伯伯这儿真是屈才了。”
开始吹捧起沈声默来。
一说起自家的那个臭小子,金从善就有点滔滔不绝起来。
“我花了大价钱,送他去劳什子的贵族国际学校上学,结果呢,屁没学会不说,倒是洋人的臭毛病学了不少,气死我了。让他学着做点生意,以后继承我的衣钵,还不愿意学。真是……真是逆子!”
金从善看向沈声默,又笑得慈眉善目的:“侄女儿以后可千万互相提携着点啊。”
这句话,让别人听来,只会觉得金从善过分谦让,谦虚了。
好好一个老板,居然让底下的员工提拔自己的儿子,这说出去不让人笑掉大牙吗?
可金从善知道,若是沈声默答应了,得益的只会是自己。
沈声默不是凡物,这一点金从善早就知道了。可越是和她相处,金从善就越是发现,她身上有许多想法可以称得上稀奇古怪,但又出奇的有效。
这些东西,正是金从善缺的。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金从善知道,他老了,跟不上如今的香江了。
香江遍地是黄金,但香江同样也是年轻人的。
后起之秀一个比一个厉害,如果儿子不出息,根本守不住他打下的家业。这个时候,有个得力助手,就会好很多。
金从善对沈声默寄以厚望。
“哪里的话金伯伯,金小弟年纪比我小些,我照顾他是应该的。”
两人商业互吹了好一会儿,才结束了谈话。
随后,金从善才把这一趟的正事说出来。
他掏出一份今天早上才刚刚买的报纸说:“侄女,你看看,这报纸上写的是你啊。谢力森这小子,还真有点本事,稿子写得这么好,我看了都要热泪盈眶。唱戏这个行当,不容易啊,当年你父亲也是吃了很多苦才熬出头的。”
采访稿出来了?
比沈声默想的还要早。
她兴致勃勃接过一看,发现报纸的一面,全是关于沈声默的报道。
照片有戏班子后台的照片,还有沈声默扮成贵妃的照片。
配文的版块一共分为三个部分。
一个是专门用来介绍戏曲的,一个就是刊登沈声默的采访,最后才是谢力森自己写的后感。
沈声默的目光放在最后一个部分。
“戏曲正垂垂老矣,昭告着它已经走远的辉煌时代。可就是这样一个已经古老的传承,仍旧有人在坚守着传统。我相信,我们未来的年轻人,应当对这个艺术产生更加浓厚的兴趣。”
“如今电影正在兴起,西方的洋文化正在兴起。我们可以走进电影院看场电影,同样也可以花时间去一去戏堂子。相信我,现场看一场戏,绝对不会让各位感到遗憾吃亏。”
看完了谢力森的评价后,沈声默说道:“谢大记者可真是请对了,他写这个稿子还是很不错的嘛。”
“什么不错?侄女你是有所不知。”
金从善一怔,随后哈哈大笑起来,解释道:“他是出了名的牛脾气,很少这么夸人的。不少老板都请他来写文章捧女明星,可是他钱是收了,事是办了,可是总是要加上一番批判,阴阳怪气的。可偏偏读者喜欢他这口,我们也是没办法的嘛。”
“我都做好打算,他要是阴阳怪气,我就骂他,没想到,他这一次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还以为他吃错了什么药。思来想去,应当是他真心实意的夸奖你啊。”
不仅如此,还有不少老朋友看到报道后,都打电话来问金从善,到底给了谢力森多少钱,让他忽然转了风口,他们也要出价的。
金从善心中暗爽,嘴上却道,钱没多给,就是他收下猛将多,让人心生崇拜,心驰神往巴拉巴拉,让对方好一顿骂。
他不怕骂,关键是爽到了。
这一次票卖得这么好,和这个报道,应该脱不开关系。
沈声默从金从善这儿知道前因后果后,也沉默了一会儿,确定自己没有得罪谢力森,这才放下心来。
不然以后怕是要隔着报纸对骂了。
她又是不愿意吃亏的人,要让谢力森阴阳怪气上了,她也得自己操刀阴阳怪气回去不可。
阴阳怪气倒不是回事,关键是,费钱。
金从善跑的这一趟已经完成任务,很快离开沈声默的家。
他们所不知道的是,随着谢力森这一纸推广宣传,让沈声默在香江大范围的火了起来。
以前只是在戏曲圈里崭露头角,现在,大部分香江人,不,百分之八十的香江人,都知道了。
会不会去戏堂子看她的戏,这倒不一定,但至少,知道了有她这么一号人。
知道了,在电影兴起的这个年代,还有人坚守着那老旧的戏台,还在台上唱着咿咿呀呀大戏。
或许年轻人不懂,也不会去看,但对老人来说,那是他们的消遣,他们的娱乐,他们已经远走逝去的时光。
-
第三场戏,《贵妃醉酒》,开幕。
金从善让专门做头盔的师傅做了一顶凤冠。
凤冠是用纸做的,但在师傅精湛的手艺下,用点蓝的技术,把头冠点出了翠羽一样的颜色。上面缀着珍珠和流苏,只要演员一动,珍珠和流苏就跟着动,说不出的灵动。
沈声默一双手摸过头面,目光露出欣赏的神色。
此时此刻,她忽然想起了在首饰铺里,被她用玻璃柜装起来的头冠。
那顶头冠,是她亲手所制,是镇店之宝。
不仅用料是顶级的,手艺也是她毕生绝学所做。
在后来啊,那家店铺成了一个很火的网红打卡点。她做的头冠摆放在那里,每天被来自各种不同的地方观摩着,瞻仰着。他们会询问,这些是怎么做出来的,会询问这些技艺的历史。
只要被人提起,被人铭记,就不会被遗忘。
在那个时候,传统技艺比现在更式微,更像落日的薄暮,可依旧还有很多年轻人,深深喜爱着这些前辈先人流传下去的东西。
因为这顶凤冠,让沈声默有种恍惚的感觉。
仿佛两个不同的时空,不同的位面,因为她这个特殊的旅人奇妙的交融在一起,让她心有所感。
愿意无他,因为沈声默太好说话,还有耐心。人又好看,还聪明,比起以前采访女明星的大牌脾气,这简直让人感受到了春天一般的温暖。
这一通采访下来,只持续了半天,助手连沈声默的戏都没听过,就快要成为她的粉丝了。
工作结束后,谢力森和助理就要离开了。
谢力森说:“今天的合作很愉快,我稍后将会为沈小姐单独开一篇专栏,在下一期的杂志报纸上刊登。”
“麻烦您了。”沈声默道谢道。
离去时,小助手忽然道:“我……我能要一个签名吗?”
沈声默:“……”
“可以。”说着,沈声默很大方随和的在小助手的笔记本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她的字体龙飞凤舞,有种劲竹般的锐气在里头,看上去张扬而有气势。
【叮咚——系统检测到宿主和粉丝互动,奖励粉丝值 5】
“!!”
好统子,好助手!
沈声默一把抓住助手的手,眼神比她还激动:“欢迎下次再来!”
小助手更开心了,觉得沈声默是一个特别平易近人的小妹妹。
人长得好,性格好,这样的小妹妹,谁不喜欢呢?
助手几乎要原地认沈声默为自己异父异母的亲姐妹了。
三人从后台走出来,沈声默尽了地主之谊,把两人送到门外。
等两人走后,已经是下午一两点了。
沈声默没有手表,只能大约的估摸时间。
在这个时候,手表还是很贵的,一般人还戴不起。虽然不至于像内陆那样,一只表百来块钱才能买下来,但香江这里,价格同样不是很亲民。
一般如无必要,普通的民众也是舍不得花钱去买手表的。
沈声默手上拿了不少钱,想了想……去买表吧。
只不过,身上的钱还不够。
手表对于沈声默来说,也算奢侈品。现在身上只有六十四块钱,要买一只表还勉勉强强。
沈声默算了一笔账之后,觉得不能操之过急,只能等等下场戏的分红了。
下一场《贵妃醉酒》在两日后,算来时间不算久。
沈声默便安心等待起来。
-
戏票提前两天开卖,因为前两次都太好卖了,金从善这一次便十分大胆的一下子准备了三千张戏票。
戏堂子一次最能能容纳一千个人看戏,但不意味着只能装得下一千个人。
在沈声默这个小聪明的脑袋提议下,金从善发明了一种叫“站票”的戏票。
站票要比正儿八经的戏票便宜一半,但没有座位,也不包茶水,也就挤个角落站着。
这三千张戏票中,有两千张都是站票。
一开始放票的时候,金从善还提心吊胆的,觉得不一定有人买,没有人买,这戏票的本钱就亏了,不挣钱了。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站票卖得比坐票还好。
两千张的站票,卖出了一千五张。
坐票一千张。
加起来,一共两千五,余下的五百张,看着什么时候搭着卖出去,不算亏。
生意这么好做,可把金从善乐坏了。
金从善特意来到了沈槐家,找到沈声默,专程来夸她。
他笑呵呵的夸沈声默:“要是我家那臭小子有侄女你一半聪明就好了。侄女不仅戏唱得好,就连做生意都是一把好手,在伯伯这儿真是屈才了。”
开始吹捧起沈声默来。
一说起自家的那个臭小子,金从善就有点滔滔不绝起来。
“我花了大价钱,送他去劳什子的贵族国际学校上学,结果呢,屁没学会不说,倒是洋人的臭毛病学了不少,气死我了。让他学着做点生意,以后继承我的衣钵,还不愿意学。真是……真是逆子!”
金从善看向沈声默,又笑得慈眉善目的:“侄女儿以后可千万互相提携着点啊。”
这句话,让别人听来,只会觉得金从善过分谦让,谦虚了。
好好一个老板,居然让底下的员工提拔自己的儿子,这说出去不让人笑掉大牙吗?
可金从善知道,若是沈声默答应了,得益的只会是自己。
沈声默不是凡物,这一点金从善早就知道了。可越是和她相处,金从善就越是发现,她身上有许多想法可以称得上稀奇古怪,但又出奇的有效。
这些东西,正是金从善缺的。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金从善知道,他老了,跟不上如今的香江了。
香江遍地是黄金,但香江同样也是年轻人的。
后起之秀一个比一个厉害,如果儿子不出息,根本守不住他打下的家业。这个时候,有个得力助手,就会好很多。
金从善对沈声默寄以厚望。
“哪里的话金伯伯,金小弟年纪比我小些,我照顾他是应该的。”
两人商业互吹了好一会儿,才结束了谈话。
随后,金从善才把这一趟的正事说出来。
他掏出一份今天早上才刚刚买的报纸说:“侄女,你看看,这报纸上写的是你啊。谢力森这小子,还真有点本事,稿子写得这么好,我看了都要热泪盈眶。唱戏这个行当,不容易啊,当年你父亲也是吃了很多苦才熬出头的。”
采访稿出来了?
比沈声默想的还要早。
她兴致勃勃接过一看,发现报纸的一面,全是关于沈声默的报道。
照片有戏班子后台的照片,还有沈声默扮成贵妃的照片。
配文的版块一共分为三个部分。
一个是专门用来介绍戏曲的,一个就是刊登沈声默的采访,最后才是谢力森自己写的后感。
沈声默的目光放在最后一个部分。
“戏曲正垂垂老矣,昭告着它已经走远的辉煌时代。可就是这样一个已经古老的传承,仍旧有人在坚守着传统。我相信,我们未来的年轻人,应当对这个艺术产生更加浓厚的兴趣。”
“如今电影正在兴起,西方的洋文化正在兴起。我们可以走进电影院看场电影,同样也可以花时间去一去戏堂子。相信我,现场看一场戏,绝对不会让各位感到遗憾吃亏。”
看完了谢力森的评价后,沈声默说道:“谢大记者可真是请对了,他写这个稿子还是很不错的嘛。”
“什么不错?侄女你是有所不知。”
金从善一怔,随后哈哈大笑起来,解释道:“他是出了名的牛脾气,很少这么夸人的。不少老板都请他来写文章捧女明星,可是他钱是收了,事是办了,可是总是要加上一番批判,阴阳怪气的。可偏偏读者喜欢他这口,我们也是没办法的嘛。”
“我都做好打算,他要是阴阳怪气,我就骂他,没想到,他这一次夸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还以为他吃错了什么药。思来想去,应当是他真心实意的夸奖你啊。”
不仅如此,还有不少老朋友看到报道后,都打电话来问金从善,到底给了谢力森多少钱,让他忽然转了风口,他们也要出价的。
金从善心中暗爽,嘴上却道,钱没多给,就是他收下猛将多,让人心生崇拜,心驰神往巴拉巴拉,让对方好一顿骂。
他不怕骂,关键是爽到了。
这一次票卖得这么好,和这个报道,应该脱不开关系。
沈声默从金从善这儿知道前因后果后,也沉默了一会儿,确定自己没有得罪谢力森,这才放下心来。
不然以后怕是要隔着报纸对骂了。
她又是不愿意吃亏的人,要让谢力森阴阳怪气上了,她也得自己操刀阴阳怪气回去不可。
阴阳怪气倒不是回事,关键是,费钱。
金从善跑的这一趟已经完成任务,很快离开沈声默的家。
他们所不知道的是,随着谢力森这一纸推广宣传,让沈声默在香江大范围的火了起来。
以前只是在戏曲圈里崭露头角,现在,大部分香江人,不,百分之八十的香江人,都知道了。
会不会去戏堂子看她的戏,这倒不一定,但至少,知道了有她这么一号人。
知道了,在电影兴起的这个年代,还有人坚守着那老旧的戏台,还在台上唱着咿咿呀呀大戏。
或许年轻人不懂,也不会去看,但对老人来说,那是他们的消遣,他们的娱乐,他们已经远走逝去的时光。
-
第三场戏,《贵妃醉酒》,开幕。
金从善让专门做头盔的师傅做了一顶凤冠。
凤冠是用纸做的,但在师傅精湛的手艺下,用点蓝的技术,把头冠点出了翠羽一样的颜色。上面缀着珍珠和流苏,只要演员一动,珍珠和流苏就跟着动,说不出的灵动。
沈声默一双手摸过头面,目光露出欣赏的神色。
此时此刻,她忽然想起了在首饰铺里,被她用玻璃柜装起来的头冠。
那顶头冠,是她亲手所制,是镇店之宝。
不仅用料是顶级的,手艺也是她毕生绝学所做。
在后来啊,那家店铺成了一个很火的网红打卡点。她做的头冠摆放在那里,每天被来自各种不同的地方观摩着,瞻仰着。他们会询问,这些是怎么做出来的,会询问这些技艺的历史。
只要被人提起,被人铭记,就不会被遗忘。
在那个时候,传统技艺比现在更式微,更像落日的薄暮,可依旧还有很多年轻人,深深喜爱着这些前辈先人流传下去的东西。
因为这顶凤冠,让沈声默有种恍惚的感觉。
仿佛两个不同的时空,不同的位面,因为她这个特殊的旅人奇妙的交融在一起,让她心有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