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必须要有一个巫妖王
在和连雨欣聊了一些关于财报的问题过后便送走了她,现在身为总经理的连雨欣很忙,而李云也要开展自己的工作了。
关于朋友圈谣言!
老实说,一开始李云是想到应该是威盛集团在从中作梗,但这一说法就被李云否定掉了。
先不说安插在里面的内奸会不会做出散布科技之星谣言的决策来,再说现在的威盛集团有诺娃的监视,就是女员工上厕所...咳咳,就是他们对外发布的信息都能够一五一十的截取到。
有针对科技之星,但却不是从谣言入手。
根据诺娃反馈的消息来看,现在的威盛集团好像自己都有些焦头烂额,现在的威盛因为能源行业还有信息行业的事情被巨头们联合起来干了一波,可以说是上面的神仙打架,凡人吃瓜。
所以现在威盛集团自顾不暇,再加上林晓雅去刚果光顾黑蜀黍了,哪里有闲空来管科技之星?
那么这问题就来了,那还有谁来针对科技之星?
现在五讲四美歌颂爱国的科技之星究竟会被谁怼了一波?
“召唤可爱的小诺娃。”李云二话不说,开始语音。
诺娃:“.....”
“请发布指令,主人。”
“帮我定位散播科技之星谣言的货。”李云顿了顿,随即继续说道:“根据词条搜索好了。”
“明白。”
瞬息过后,诺娃开始反馈信息回来了,这些散布谣言的人一点都不专业,连代理ip都没有用,这姿势水平别说诺娃了,即便是李云都能分分钟搞定。
通过诺娃的反向追踪,发现这些家伙不仅仅分布在华夏各地,而且连海外ip都有出现。
天南地北,国内国外,都有为了黑科技之星而奋斗不已的骚年...
这是多么伟大的情操啊!
“帮我调这些人的资料出来,我要看看这些人领的是美分还是五毛...”李云隐隐觉得这些玩意完全是为了黑自己而黑自己的。
果然,一调出资料来发现...
【李睿宗,27岁,华夏国籍,待业宅男,以代练游戏为生,微博id同名,散播关于科技之星4条谣言】
【方火,22岁,华夏国籍,程序员,养生学微信公众号小编,散播关于科技之星8条谣言】
【林汉宗,33岁,华裔,律师,微博认证公共知识分子,散播攻击华夏谣言569条,散播关于科技之星13条谣言】
【程洁琪,42岁,华裔,美容师,某保健品公众号认证大师,散播关于科技之星2条谣言】
...
一条条看下来,李云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科技之星是躺枪啊!
这帮子人的共同特点是攻击科技之星,但是却有着自己的利益出发点,也不算是针对科技之星,从他们的文章上来看,威盛集团的中枪次数甚至比科技之星还要多得多得多,甚至还有散播林晓雅其实是一个喜欢老年黑人女性的变态同性恋...
而且根据发言发现,这些人无一都是以攻击有关华夏的事物来赚取点击率或者回复率炒热自身,科技之星只是顺带而已。当然也不乏有一些人本身就看不惯科技之星的老板长得如此之帅气,拥有如此之才华和财富,所以才立志成为科技之星一生黑的蛋疼宅男们。
总结来说就是枪打出头鸟,不招人妒是庸才!
现在科技之星就属于招人妒的阶段,只要是个人都能够黑一手,完全没有任何顾虑,因为他们知道李云也不能顺着网线去给他们俩耳光。
这就是弊端所在了,隔着网络谁知道背后是人是狗?
“这样就有些难办了,我总不能顺着网线弄死他们吧。”李云有些头疼,顺着网线警告他们倒不是做不到,只不过那样会暴露自身高超的黑客技术那是很麻烦的事情。
如果暴露了的话,很容易就把自己黑卡的身份给暴露出去,那样子可就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难道无动于衷?
这也不可能,别看那些人现在势力还小,只是闲散的无脑黑人分子,但一旦不加以管控的话,日后说不定会发展成不小的势力,若是让他们抱团起来那可就为时已晚了。
再加上如今科技之星的网络口碑也是由粉丝在自发经营的,无论是遇到黑子水军还是无脑黑,都是由那些粉丝们进行反击反驳。
可粉丝群体依然只是粉丝群体而已,素质良莠不齐不说,没有组织没有纪律的反冲只会适得其反,怎么可能辩得过那些姿势水平都极高的公知分子。
在大妈大爷们看来,公众号上的玩意都是对的,公知都是最强的...这也是大信息世代的弊端,很多人没办法分辨信息的好坏就接受,难以拥有自己的判断。
这也就给了所谓的网络运营者们发财的机会。
比如其中某个散步谣言的人他先将便携式环绕音响致癌的观点用专业的词句加以修饰发出,让人们以为真特么是这回事,然后在结尾加上自己卖的蔬菜或者保健品,这套路保准能骗一堆大妈。
所以说必须要有一个巫妖...不对,必须要有一个组织者对抗这些造谣者们,同时李云也要考虑在网络上发展一股势力了,现在的网络时代里要没有自己养的一批官方水军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做生意的。
现在诺娃虽然可以代为监管,但是她的功率也是取决于主机的运算率,以现在草型图设计者的计算量来看的话让她同时监管网络简直就是做梦,只能在有需要的时候支唤一下她。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所以监管网络这一件事情,教给粉丝们去办理是最好不过的了。
“让那些粉丝办吧,首先看看候选名单...”
李云也不拖沓,直接就调出了科技之星的核心粉丝名单,这些都是诺娃从科技之星论坛内部的管理层或者干货发言率最高的人,可以说是最开始就追随着科技之星了。
就让我来看看,让谁来当这个巫妖王吧...
关于朋友圈谣言!
老实说,一开始李云是想到应该是威盛集团在从中作梗,但这一说法就被李云否定掉了。
先不说安插在里面的内奸会不会做出散布科技之星谣言的决策来,再说现在的威盛集团有诺娃的监视,就是女员工上厕所...咳咳,就是他们对外发布的信息都能够一五一十的截取到。
有针对科技之星,但却不是从谣言入手。
根据诺娃反馈的消息来看,现在的威盛集团好像自己都有些焦头烂额,现在的威盛因为能源行业还有信息行业的事情被巨头们联合起来干了一波,可以说是上面的神仙打架,凡人吃瓜。
所以现在威盛集团自顾不暇,再加上林晓雅去刚果光顾黑蜀黍了,哪里有闲空来管科技之星?
那么这问题就来了,那还有谁来针对科技之星?
现在五讲四美歌颂爱国的科技之星究竟会被谁怼了一波?
“召唤可爱的小诺娃。”李云二话不说,开始语音。
诺娃:“.....”
“请发布指令,主人。”
“帮我定位散播科技之星谣言的货。”李云顿了顿,随即继续说道:“根据词条搜索好了。”
“明白。”
瞬息过后,诺娃开始反馈信息回来了,这些散布谣言的人一点都不专业,连代理ip都没有用,这姿势水平别说诺娃了,即便是李云都能分分钟搞定。
通过诺娃的反向追踪,发现这些家伙不仅仅分布在华夏各地,而且连海外ip都有出现。
天南地北,国内国外,都有为了黑科技之星而奋斗不已的骚年...
这是多么伟大的情操啊!
“帮我调这些人的资料出来,我要看看这些人领的是美分还是五毛...”李云隐隐觉得这些玩意完全是为了黑自己而黑自己的。
果然,一调出资料来发现...
【李睿宗,27岁,华夏国籍,待业宅男,以代练游戏为生,微博id同名,散播关于科技之星4条谣言】
【方火,22岁,华夏国籍,程序员,养生学微信公众号小编,散播关于科技之星8条谣言】
【林汉宗,33岁,华裔,律师,微博认证公共知识分子,散播攻击华夏谣言569条,散播关于科技之星13条谣言】
【程洁琪,42岁,华裔,美容师,某保健品公众号认证大师,散播关于科技之星2条谣言】
...
一条条看下来,李云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科技之星是躺枪啊!
这帮子人的共同特点是攻击科技之星,但是却有着自己的利益出发点,也不算是针对科技之星,从他们的文章上来看,威盛集团的中枪次数甚至比科技之星还要多得多得多,甚至还有散播林晓雅其实是一个喜欢老年黑人女性的变态同性恋...
而且根据发言发现,这些人无一都是以攻击有关华夏的事物来赚取点击率或者回复率炒热自身,科技之星只是顺带而已。当然也不乏有一些人本身就看不惯科技之星的老板长得如此之帅气,拥有如此之才华和财富,所以才立志成为科技之星一生黑的蛋疼宅男们。
总结来说就是枪打出头鸟,不招人妒是庸才!
现在科技之星就属于招人妒的阶段,只要是个人都能够黑一手,完全没有任何顾虑,因为他们知道李云也不能顺着网线去给他们俩耳光。
这就是弊端所在了,隔着网络谁知道背后是人是狗?
“这样就有些难办了,我总不能顺着网线弄死他们吧。”李云有些头疼,顺着网线警告他们倒不是做不到,只不过那样会暴露自身高超的黑客技术那是很麻烦的事情。
如果暴露了的话,很容易就把自己黑卡的身份给暴露出去,那样子可就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难道无动于衷?
这也不可能,别看那些人现在势力还小,只是闲散的无脑黑人分子,但一旦不加以管控的话,日后说不定会发展成不小的势力,若是让他们抱团起来那可就为时已晚了。
再加上如今科技之星的网络口碑也是由粉丝在自发经营的,无论是遇到黑子水军还是无脑黑,都是由那些粉丝们进行反击反驳。
可粉丝群体依然只是粉丝群体而已,素质良莠不齐不说,没有组织没有纪律的反冲只会适得其反,怎么可能辩得过那些姿势水平都极高的公知分子。
在大妈大爷们看来,公众号上的玩意都是对的,公知都是最强的...这也是大信息世代的弊端,很多人没办法分辨信息的好坏就接受,难以拥有自己的判断。
这也就给了所谓的网络运营者们发财的机会。
比如其中某个散步谣言的人他先将便携式环绕音响致癌的观点用专业的词句加以修饰发出,让人们以为真特么是这回事,然后在结尾加上自己卖的蔬菜或者保健品,这套路保准能骗一堆大妈。
所以说必须要有一个巫妖...不对,必须要有一个组织者对抗这些造谣者们,同时李云也要考虑在网络上发展一股势力了,现在的网络时代里要没有自己养的一批官方水军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做生意的。
现在诺娃虽然可以代为监管,但是她的功率也是取决于主机的运算率,以现在草型图设计者的计算量来看的话让她同时监管网络简直就是做梦,只能在有需要的时候支唤一下她。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所以监管网络这一件事情,教给粉丝们去办理是最好不过的了。
“让那些粉丝办吧,首先看看候选名单...”
李云也不拖沓,直接就调出了科技之星的核心粉丝名单,这些都是诺娃从科技之星论坛内部的管理层或者干货发言率最高的人,可以说是最开始就追随着科技之星了。
就让我来看看,让谁来当这个巫妖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