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古娜拉黑暗之神
透过11路公交的车窗,一栋栋简约时尚富有设计感的建筑快速的略过自己的眼前,正值9月末,一树树开得粉白热烈的紫荆紫荆花在道路两旁夹道欢迎,身体随着公交左右摇摆,窗外的风景也连番更换。古色古香的街道,青瓦白墙的公园,遮天蔽日的榕树,随风摇曳的荷花,一湖湖被夏风吹皱的碧波,点点阳光闪耀着,像是一池星河。公交又转了几个弯,便到了此行的目的地——百货商场。
林清风的县城虽小但五脏俱全,自呼开了眼界,何况来自大山深处的欢欢呢!一路上欢欢都处在异常兴奋的状态,奶茶店门口探探头,小吃店的菜单瞄几眼,就连商场里专门为小朋友设计的小火车也要跟着绕几圈,明晃晃的好奇在脸上写着,不一会儿手里拿了一堆的宣传单,林清风深感丢人,赶紧拉住了满场乱跑的欢欢,找了个垃圾桶丢了这满手的宣传手册,赶紧带欢欢直奔二楼。琳琅满目的橱窗看得林清风眼花缭乱的,但奈何钱包有限,林清风只得拉着欢欢往有折扣的店里逛去。虽说人家有折扣,但奈何人家价格标得高。瞎逛了一早晨二人还是两手空空。林清风是因为价贵,欢欢却是因为颜色不喜欢。因今年流行蓝色,不管哪个品牌店里都成蓝色的海洋,一进店感觉鱼腥味铺面而来,但又说不出来的雅致与清新。而欢欢沉迷于黑色衣服的魅力,一进店就直奔黑色系,由于黑色出众的吸热能力,在夏日里找一身黑色衣服可是不容易。林清风与欢欢相处了大半个月就没见过欢欢穿过其他色系的衣服,就连睡衣都是标了熊猫图案的黑白两色睡衣。看得林清风瘆得慌,有心让欢欢换种风格,但不管林清风如何卖命推销,欢欢认死理的中意黑色。逛完二楼最后一家服装店,二人还是两手空空。
对于舍友的特殊喜好,林清风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声:“欢欢,你怎么那么喜欢黑色的衣服?你就没试过别的颜色?”
“在我有记性以来就都是穿黑色的。”欢欢一脸认真的回答。
“为什么啊?你很喜欢黑色?”林清风问道。
欢欢一脸茫然道:“不是,我习惯了,不止是我还有我的奶奶,我小叔还有我的父亲印象中都是穿的黑色。”
林清风心想,这大概是他们神秘的行业潜规则吧,果不其然,欢欢接着说道:“我心猜想着应该是出于对尸体的尊重吧,同时也希望我们一家的敬畏之心可以让先祖保佑我叔叔他们出行平安,所以我才会认准黑色的。”
商场的空调吹得林清风脊背发凉,不再纠结这个话题,带着欢欢往楼下大卖场走去。购物果然是女人的天性,虽然衣服没买成,但是在卖场转一圈,欢欢的手上已经拎了好几个品牌的护肤品。去黑头的面膜,补水的套装,还有从没接触过的彩妆,林清风看着花钱一点都不心疼的欢欢,粗略算了算,就这么几个袋子花出去了将近5000块钱,这可是林清风一个学期的生活费,欢欢只用了几分钟花完了?
林清风看欢欢花钱没节制,还是忍不住出言相劝:“欢欢大佬,你花钱好歹悠着点,可别一下子把生活费全花了,我可是一个贫困户养不起你这个大胃王啊”。
芳芳认真的掰着指头算了好几遍,才一脸轻松的对林清风说:“放心吧,清风小妹妹,临行前我小叔给我3万多块钱呢,我呀就是再花5000块买东西,都还是饿不死的。”
谁说山里都是穷苦人家了!欢欢妥妥是个土豪啊!哪像自己挣扎在贫困线之下,逛衣服只敢往折扣店里走。既然欢欢有钱,也没必要只看价钱买衣服了。林清风带着欢欢重新杀上二楼,把刚才故意漏掉的几家服装店也逛起来。果然价格贵自然有贵的道理,服务员的贴身伺候,多名店员跟着一起挑选,让林清风浑身不自在,欢欢倒是很乐意有人跟她说话。在导购员的巧舌如簧下,欢欢居然去试穿了件白色的小洋裙。欢欢本就长相甜美,在小洋裙的衬托下更加清丽可人。只是……吊带的设计让欢欢露出了脖子后的一大块污渍,腋下也隐隐看见一团旺盛乌黑的腋毛,林清风实在没眼看四周导购那暗戳戳的白眼,要不起训练有素,林清风都怀疑那群导购能一股脑的围上来,将欢欢身上的小洋裙给扒下去,好维持他们点清高昂贵的形象。
好在欢欢付钱也是大方,除了那件小洋裙还买了不少黑色t恤,终于让一众导购笑脸相送二人走出店门。林清风没了逛街的心情,找了个小店跟欢欢一人吃了碗沙茶面后,就领着欢欢去了洗浴中心,特意找了个东北口音的搓背大姐,将欢欢前后两面干干净净的搓了几趟,无视欢欢的大呼小叫,直把欢欢搓得满身通红才放过她,又往商城里选了款剃毛机,还不等到宿舍,找了个公共厕所就把欢欢塞进去挡着门让她剃了腋毛。才匆匆的带着欢欢回了宿舍。
宿舍里悄无一人,只是王若弗的位置堆了满满的纸箱子才证明王若弗是真的搬回宿舍了。
因着欢欢要去舞协,林清风要去兼职,所以二人放下了今天一天的战利品又一起匆忙的吃了晚饭分头行动。华莱士的工作枯燥而繁忙,因人手不够,林清风不仅要在厨房里帮着炸些薯条鸡米花,还得满场飞奔帮着送饮料。有时遇见自己的同班同学,林清风还假公济私的多给不少的份量。
等林清风忙完下班,欢欢还没回来,林清风估摸着欢欢正是热恋期,恨不得天天跟那个学长呆一起呢,哪舍得这么早回来。王若弗也还没回来,可能还是没舍得离家吧,只是地上的纸箱又多了不少,几乎没地方站叫。林清风开始头疼一周一次的卫生检查,这么多纸箱,周三做卫生的时候该怎么办啊。
林清风的县城虽小但五脏俱全,自呼开了眼界,何况来自大山深处的欢欢呢!一路上欢欢都处在异常兴奋的状态,奶茶店门口探探头,小吃店的菜单瞄几眼,就连商场里专门为小朋友设计的小火车也要跟着绕几圈,明晃晃的好奇在脸上写着,不一会儿手里拿了一堆的宣传单,林清风深感丢人,赶紧拉住了满场乱跑的欢欢,找了个垃圾桶丢了这满手的宣传手册,赶紧带欢欢直奔二楼。琳琅满目的橱窗看得林清风眼花缭乱的,但奈何钱包有限,林清风只得拉着欢欢往有折扣的店里逛去。虽说人家有折扣,但奈何人家价格标得高。瞎逛了一早晨二人还是两手空空。林清风是因为价贵,欢欢却是因为颜色不喜欢。因今年流行蓝色,不管哪个品牌店里都成蓝色的海洋,一进店感觉鱼腥味铺面而来,但又说不出来的雅致与清新。而欢欢沉迷于黑色衣服的魅力,一进店就直奔黑色系,由于黑色出众的吸热能力,在夏日里找一身黑色衣服可是不容易。林清风与欢欢相处了大半个月就没见过欢欢穿过其他色系的衣服,就连睡衣都是标了熊猫图案的黑白两色睡衣。看得林清风瘆得慌,有心让欢欢换种风格,但不管林清风如何卖命推销,欢欢认死理的中意黑色。逛完二楼最后一家服装店,二人还是两手空空。
对于舍友的特殊喜好,林清风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声:“欢欢,你怎么那么喜欢黑色的衣服?你就没试过别的颜色?”
“在我有记性以来就都是穿黑色的。”欢欢一脸认真的回答。
“为什么啊?你很喜欢黑色?”林清风问道。
欢欢一脸茫然道:“不是,我习惯了,不止是我还有我的奶奶,我小叔还有我的父亲印象中都是穿的黑色。”
林清风心想,这大概是他们神秘的行业潜规则吧,果不其然,欢欢接着说道:“我心猜想着应该是出于对尸体的尊重吧,同时也希望我们一家的敬畏之心可以让先祖保佑我叔叔他们出行平安,所以我才会认准黑色的。”
商场的空调吹得林清风脊背发凉,不再纠结这个话题,带着欢欢往楼下大卖场走去。购物果然是女人的天性,虽然衣服没买成,但是在卖场转一圈,欢欢的手上已经拎了好几个品牌的护肤品。去黑头的面膜,补水的套装,还有从没接触过的彩妆,林清风看着花钱一点都不心疼的欢欢,粗略算了算,就这么几个袋子花出去了将近5000块钱,这可是林清风一个学期的生活费,欢欢只用了几分钟花完了?
林清风看欢欢花钱没节制,还是忍不住出言相劝:“欢欢大佬,你花钱好歹悠着点,可别一下子把生活费全花了,我可是一个贫困户养不起你这个大胃王啊”。
芳芳认真的掰着指头算了好几遍,才一脸轻松的对林清风说:“放心吧,清风小妹妹,临行前我小叔给我3万多块钱呢,我呀就是再花5000块买东西,都还是饿不死的。”
谁说山里都是穷苦人家了!欢欢妥妥是个土豪啊!哪像自己挣扎在贫困线之下,逛衣服只敢往折扣店里走。既然欢欢有钱,也没必要只看价钱买衣服了。林清风带着欢欢重新杀上二楼,把刚才故意漏掉的几家服装店也逛起来。果然价格贵自然有贵的道理,服务员的贴身伺候,多名店员跟着一起挑选,让林清风浑身不自在,欢欢倒是很乐意有人跟她说话。在导购员的巧舌如簧下,欢欢居然去试穿了件白色的小洋裙。欢欢本就长相甜美,在小洋裙的衬托下更加清丽可人。只是……吊带的设计让欢欢露出了脖子后的一大块污渍,腋下也隐隐看见一团旺盛乌黑的腋毛,林清风实在没眼看四周导购那暗戳戳的白眼,要不起训练有素,林清风都怀疑那群导购能一股脑的围上来,将欢欢身上的小洋裙给扒下去,好维持他们点清高昂贵的形象。
好在欢欢付钱也是大方,除了那件小洋裙还买了不少黑色t恤,终于让一众导购笑脸相送二人走出店门。林清风没了逛街的心情,找了个小店跟欢欢一人吃了碗沙茶面后,就领着欢欢去了洗浴中心,特意找了个东北口音的搓背大姐,将欢欢前后两面干干净净的搓了几趟,无视欢欢的大呼小叫,直把欢欢搓得满身通红才放过她,又往商城里选了款剃毛机,还不等到宿舍,找了个公共厕所就把欢欢塞进去挡着门让她剃了腋毛。才匆匆的带着欢欢回了宿舍。
宿舍里悄无一人,只是王若弗的位置堆了满满的纸箱子才证明王若弗是真的搬回宿舍了。
因着欢欢要去舞协,林清风要去兼职,所以二人放下了今天一天的战利品又一起匆忙的吃了晚饭分头行动。华莱士的工作枯燥而繁忙,因人手不够,林清风不仅要在厨房里帮着炸些薯条鸡米花,还得满场飞奔帮着送饮料。有时遇见自己的同班同学,林清风还假公济私的多给不少的份量。
等林清风忙完下班,欢欢还没回来,林清风估摸着欢欢正是热恋期,恨不得天天跟那个学长呆一起呢,哪舍得这么早回来。王若弗也还没回来,可能还是没舍得离家吧,只是地上的纸箱又多了不少,几乎没地方站叫。林清风开始头疼一周一次的卫生检查,这么多纸箱,周三做卫生的时候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