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夜店人身险11
  “场地已经订好了,护具嘛,江旭,你帮着问问谁有现成的,给洪先生借一套用用!”然后刘若愚一句话,就把洪涛的退路给堵上了。看来他应该挺有信心的,希望能在于亚楠面前展示一下男子汉的风采,说不定还想顺便踩一踩洪涛。
  “明天的晚餐我做东,请各位不要推辞,地点嘛……洪哥说附近有家不错的日本料理!”刘亚楠也不等洪涛回答直接就把约会定了,还要回请,让洪涛再也没有借口可找。
  “洪先生,今天你好像没送礼物,这是不是不太合适啊。”本来这事儿就该过去了,可刘若愚在看到于亚楠和洪涛头碰头的窃窃私语后,妒火就不由自主的烧了起来,明知道没啥用,可还是想为难为难人。
  “对啊,既然是亚楠的朋友,这么关键的日子怎么可以少了礼物呢!”这个小小的质疑立刻就遭到了长沙发上两个女人的附和。
  她们一直都没机会表现给刘若愚看,现在终于算是得偿所愿了。不过红裙子并没跟着一起向洪涛发难,但又不敢明目张胆的保持沉默,干脆假装在包里翻找东西掩饰了过去。
  “其实也好办,楼下就有商城……”另外两个公子哥本来正和徐颖聊的挺热闹,一听这话也赶紧表示支持,其中一个还为洪涛出了个主意。
  “礼物不一定是要买的,古人不是常说嘛,心到神知。我的礼物早就准备好了,本来想留到最后当个压轴。”
  处于这种情况下不管是说忘了,改日补上,还是马上去楼下买,都无法替自己把脸面挣回来,于亚楠也得跟着一起尴尬。
  刘若愚还真不是只有钱的草包,心思敏捷手段犀利,换个人怕是就被他给问住了。可洪涛不能,不光不会被动,还要化被动为主动,再小小的让这位刘公子吃点亏,使他在短时间内没脸再去于亚楠面前抖搂尾巴上的那几根羽毛。
  “哦?我还真是好奇洪先生到底准备了什么样的礼物,时间也不早了,不如一睹为快吧!”这番话听在刘若愚耳朵里只有一个含义,推脱!
  “对,拿出来看看,我怎么不知道你给亚楠买礼物了?”徐颖只是遵守了蓝思萍的叮嘱没暴露洪涛的身份,并不知道其它,也跟着起哄,嘴角还撇着,显然也不相信。
  “稍等,我去找一下科恩先生……”洪涛也冲她做了个鬼脸,扭头向吧台那边看了看,马上起身离开了座位。
  “喂,不许假装找人溜下去买礼物哦!”徐颖还是不放心,也起身跟了过去,蓝思萍想拦没拦住只能作罢。
  几分钟之后,科恩快步走过卡座,冲大家做了个很无辜的手势,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他去找的是正在演唱的黑人女歌手,耳语了几句之后,胖乎乎的黑大妈拿起话筒,没唱歌,用英语讲上了,还赢得了酒廊里大部分客人的掌声鼓励。
  “她在说什么?”于亚楠也在鼓掌,非常用力,并不时转头向吧台那边张望。其他人则都有些愕然,不约而同的也望着吧台方向,只有蓝思萍不知所措。她的英语不太好,看看资料还凑合,想完全听懂黑人大妈的口语有些难。
  “洪哥要上台献唱,我真的很好奇,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于亚楠随口回答着,但脸根本没转回来,眼神里全是兴奋的光芒。
  “不会吧!”看到于亚楠的表现,蓝思萍有些狐疑的嘀咕了一句。做为女人她很熟悉这种眼神的含义,喜欢上一个男人,往往是从点点滴滴的欣赏和好奇开始的。
  云酷酒廊虽然不像夜总会那样载歌载舞、热闹非凡,但也有一些演出节目。下午时通常是钢琴演奏,晚上则会换上爵士乐队,演唱或者演奏一些相对舒缓的歌曲和爵士乐。
  小舞台在最里面,距离于亚楠的卡座比较近。洪涛在黑大妈报完幕之后才从吧台走了过去,中途正好路过卡座,还做了个飞吻的动作。
  这支小乐队包括歌手在内只有四个人,别看少,个个都是多面手。黑大妈负责钢琴和演唱,四十多岁的白人嬉皮士主攻班卓琴和电吉他,小个子亚裔是鼓手,她们三组成了旋律组。
  头发花白的黑大叔是个口贩子,萨克斯、小号、双簧管、长号都归他,一个人成为了节奏组,而且在演奏中丝毫不落下风,时不时还会即兴发挥几下。一看就是个非常有表演经验,把大半辈子都泡在乐器上的老宝贝。
  “嘿,兄弟……艾特洪!”这种人虽然每种乐器都玩不到顶级,可能永远也登不上大舞台,但非常多才多艺,善于应变。所以洪涛第一个打招呼的就是他。只要把他忽悠高兴了,这支曲子也就拿下了多一半。
  “古德曼……纽约小子,你要唱的歌没问题,但我们不是卡拉ok机,需要定个节奏。”黑老头对洪涛的口音显然很熟悉,伸出拳头碰了一下,算是接受了这个临时合作者。
  不过也没太惯着,话说的很不客气。大概意思就是警告洪涛别以为伴奏演唱和卡拉ok一样容易,尤其是临时配合,必须得懂点基本常识才可以。
  “和路德的原曲一样就成,放心吧,我是出过唱片的,你们只管好好玩,怎么高兴怎么来!”洪涛听懂了,也就更放心了。
  懂行的人在一起配合更不容易出问题,像这样的小型爵士乐队常年都在世界各地巡回表演,什么样的客人都会碰上,应变能力一流。只要不是太棒槌,哪怕自己出点小错,他们也能靠经验弥补回来。
  洪涛要送给于亚楠的礼物是一首歌,英文歌,由路德.范德鲁斯演唱的dancewithmyfather。
  为什么要选这首歌呢,两个原因。一是考虑到环境和乐队,这种地方唱小苹果显然不太合适,入乡随俗,在装逼的环境里就得跟着一起装才和谐。
  另外还得考虑到乐队的熟悉程度,在没有乐谱的情况下,让一支由老外组成的爵士乐队演奏青藏高原,好像也不怎么人道。
  和第一个原因比起来,第二个更重要,那就是这首歌洪涛最熟,某辈子里确实灌过唱片,比较有把握。
  “backwheniwasachild,beforeliferemovedalltheinnocence……”
  随着舞台上面的灯光亮起,把洪涛套在中间,低沉略带磁性的男中音在酒廊里回响开来。要说洪涛的嗓音吧,穿越了几辈子愣是没什么根本性改变,依旧是带着金属撕裂的感觉,学名破锣嗓子。
  不过和年轻时比起来,步入中年之后嗓音里的凄厉少了许多,刻意做作的时候也能说稍稍有了那么一点点磁性,不仔细听都听不出来的程度。
  可是有了乐队的伴奏,洪涛的演唱就显得很专业、很动听了。尤其是黑人老头的小号吹得太好了,还是两把装了不同弱音器的小号来回换着用,就算没有歌词和演唱,也能把人带进回忆和伤感之中。
  虽然并不是每个人的父亲都曾经和儿女一起跳过舞,但每个人心目中都有父亲的影子,难以忘怀的那一瞬间。与其说乐队演奏的好,或者是洪涛唱的投入带感情,不如说歌词真的太有感染力了,这就叫艺术。
  “……静静没说他还会唱歌啊,我都有点想徐小明同志了,他小时候也经常抱着我一起在电视机前跳舞……”
  什么人最容易被艺术感动呢?不是年轻人也不是老年人,是性格直爽容易冲动的人,比如徐颖。此时的她完全没有了咋咋呼呼的样子,靠在于亚楠身边像只受了伤的小猫,可怜巴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