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芥末
尤其是三文鱼,沾上新鲜的瓦萨比,还有日式酱油。那是真的很美味啊!”
我无奈的撇了撇嘴。
“我怎么没有感觉?我就是觉得像在吃肥肉。并且还是生的肥肉。我说觉得恶心已经算是轻的了。
我真的觉得吃那玩意儿还不如去吃窝窝头!”
大波浪一副老学究般的给我讲解。
“臭弟弟,这你就不懂了吧。
三文鱼蘸上哇莎比,一定要用最新鲜的芥末。
我说的芥末,可不是咱们平常吃的辣根儿。
然后芥末的冲味儿。会将三文鱼的鲜味儿完全激发出来。
然后那股鲜味儿从鼻孔直冲头腔。那是多么美好的享受。
你小子,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享受!”
我无奈的吐了吐舌头。
我的确是不懂享受。从小家里就穷,穷怕了。穷到骨子里。就连花十块钱搭车,都觉得极其奢侈。
我从来不敢想象像栾平安那种人,可以在楼顶上建一座游泳馆。可以让身边四五个小女仆伺候着漱口。
可以在四五十岁的年纪娶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多岁的年轻小姑娘。
在我的世界观里。男女之间就要门当户对,年龄上下超过五岁,那都不算是真正的爱情。
差距二十多岁的人生,怎么可能有共同语言?怎么可能共同奋斗,相濡以沫?
也是,像栾平安那种人,根本就不需要有个女人跟他共同奋斗。
只要有一个年轻漂亮有学历的高知女性。在他身边负责享受就好。
他已经用自己的前半生,打下了一座坚实的金山。可是我的人生却刚刚开启。
我需要找的是灵魂伴侣,是并肩作战的伙伴。
换句话说,即使和大波浪在一起,我都会觉得自己不配。
人家是燕京音乐学院毕业。玄幻世家的继承人。足足的富六代!
可我呢?现在手里只有一个按揭买的楼房。背上了20年的房贷不说,买的竟然还是一栋凶宅。
我和大波浪的人生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就像郭敬明曾经在《左手倒影,右手流年》里说的一句话。
我的牛仔裤怎么能够跟你的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吉他又怎么能够跟你的钢琴合鸣!
其实,我那么喜欢沈学而,还不是因为我们两个人般配。
我们有着相同的人生轨迹。我们念的是同一所高中。
我一次就考上了名牌大学,而她还复读了一年。
我现在是黄泉饺子馆里,一个小小的夜班服务员。每个月可以拿到两万块钱的底薪。
而沈学而不过是一个小学的语文老师。一个月五千多块钱的薪水。有着稳定的五险一金。
我的家住在一个破旧不堪二十多年的老平房里。沈学而也是和父母挤在一处塌陷区的老楼!
我们的人生是那么样的相配。我们的未来是那么样的渺茫。
沈学而不懂吃西餐。我也只喜欢吃大葱蘸大酱。
对于我们两个人来说,当年能够在滑雪场里写生画雾凇,就是我前半生之中最美好的回忆。
可是,现在沈学而也变了。他交往了一个富二代男朋友。
那个张霖利,可以在他包下整个温泉山庄。可以为了给他治病一次刷卡十几万元。可以给他买名牌衣服,名牌包包。
而我,还是当年那个吃着五元钱盒饭就会觉得满足的小扑街。
还是那个前途渺茫,人生完全没有希望的小穷鬼。
其实,还是当女人好。只要长得有几分姿色。就可以趁着年轻的时候,找一个有钱的男人,凭借自己的身材长相上位。
而做男人呢?除了能够依靠自己以外,还能够依靠谁?
我的生活,每一步都走得那样,既心酸又费力。
沈学而就终于可以凭借他的颜值,来实现阶级跨越。
科学证明。一个人最难以跨越的就是自己出生时的阶级。
几乎你从出生的那一刻,你在这个社会之中处于什么地位,你今后的人生也大多数不会改变。
就像阿里巴巴的马总。你真的认为这人家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老师,凭借自己的努力白手起家吗?
倘若不了解那些富豪的出身背景,我说不定还真的会被那些心灵鸡汤骗了去。
认为自己只要足够努力。就可以改天换地,就可以逆天改命。
逆天改命,说来容易,这个社会上有几个人能够真正的做到。
就像那个死了一百多年的金小姐。的确,他凭借自己的执念,将我和大波浪带回了他的时代。
可是最后改变了什么?他的确是给顾家留下了一个后代。
可是金小姐拼近百年,改变的也不过是别人的命运。他自己还不是在我们走后的半年之内,会因为难产大出血而死!
唉!人各有命。富贵在天。
我王泽翰出出生那刻,就命中注定是一个穷鬼。
我还能有什么过多的奢望?只要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度过这一生就好了。
倘若有下辈子。可不想再做个人。不去做一阵风,一片云。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便不会有那么多的心酸和遗憾。
大波浪看着我正在发呆。用手指推了推我的胸膛。
“臭弟弟,你想什么呢?”
我连忙摇头。
“没,没想什么。”
大波浪向我招招手。
“那咱们两个现在就去碳房啊!”
我沉默的点点头。
碳房和汗蒸室就在面对面。
我在柜台拿了两个大号的白色毛巾。
大波浪一个,我一个将毛巾披在肩膀上。
“走吧!”
碳房这间屋子不大。平时也没有几个人会到里面去蒸。
我和大波浪披着毛巾坐在木头凳子上。
前面就是浓浓的火碳箱。
身边有一个红色的水桶,桶里放着水舀。想要提高室内温度,就舀上一勺凉水,浇到碳箱上。
室内温度至少会提升3度。
我和大波浪为了消耗阳气,直接将那半桶的水都浇到了碳箱之中。
碳箱顷刻之间冒出滚滚蒸汽,不出五分钟,整个房间热的像是一个巨大的蒸笼。
还好在屋顶有排气口。不至于让我和大波浪因为缺氧而窒息。
这个房间。连屋子里的空气都是粉红色的。村委估计温度已经达到了四十五度以上。
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类能够适应的温度。
大波浪已经呼吸急促。不停的用手抚摸着自己的前胸。让自己可以顺畅的呼吸。
“我去,臭弟弟,咱俩这是玩儿命啊。
我真的感觉自己肉皮都快熟了。这要再撒上一点葱花,姜末。那么咱俩就是清蒸鲈鱼。”
我努力调整自己的呼吸。我想我的身体已经达到了极限。
倘若这里有一个电子秤的话,我现在的体重一定达到历史最低值。
大波浪身上的汗水已经迷住了眼睛,我们两个明明是坐在汗蒸室里。可是却如同淋了一场瓢泼大雨。
我们的身上到处都充满了汗珠。每一个毛孔都在肆无忌惮的往外排着水气。
我吃力的喘着出气。
“不行,不行了!我现在真的又饿又渴。我觉得自己已经到达了濒死的状态。要是再蒸一会儿。我估计就该休克了。”
大波浪也道。
“奶奶的牛柏晔,你死不死的。害得老娘这么拼命。
我现在真想把那头老牛扒皮抽筋,然后上去给了他两个大耳刮子。让他给我惹出这么多事来。”
我道。
“我感觉咱俩的阳气消耗的差不多了。还是赶紧出去吧。
人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
咱们两个倘若在碳房里被蒸死。这事儿说出去他也好说不好听啊。”
大波浪连忙点点头。
“赶紧走!赶紧走!我现在连头发丝儿都是烫手的。真的是拿命去拼。”
我无奈的撇了撇嘴。
“我怎么没有感觉?我就是觉得像在吃肥肉。并且还是生的肥肉。我说觉得恶心已经算是轻的了。
我真的觉得吃那玩意儿还不如去吃窝窝头!”
大波浪一副老学究般的给我讲解。
“臭弟弟,这你就不懂了吧。
三文鱼蘸上哇莎比,一定要用最新鲜的芥末。
我说的芥末,可不是咱们平常吃的辣根儿。
然后芥末的冲味儿。会将三文鱼的鲜味儿完全激发出来。
然后那股鲜味儿从鼻孔直冲头腔。那是多么美好的享受。
你小子,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享受!”
我无奈的吐了吐舌头。
我的确是不懂享受。从小家里就穷,穷怕了。穷到骨子里。就连花十块钱搭车,都觉得极其奢侈。
我从来不敢想象像栾平安那种人,可以在楼顶上建一座游泳馆。可以让身边四五个小女仆伺候着漱口。
可以在四五十岁的年纪娶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多岁的年轻小姑娘。
在我的世界观里。男女之间就要门当户对,年龄上下超过五岁,那都不算是真正的爱情。
差距二十多岁的人生,怎么可能有共同语言?怎么可能共同奋斗,相濡以沫?
也是,像栾平安那种人,根本就不需要有个女人跟他共同奋斗。
只要有一个年轻漂亮有学历的高知女性。在他身边负责享受就好。
他已经用自己的前半生,打下了一座坚实的金山。可是我的人生却刚刚开启。
我需要找的是灵魂伴侣,是并肩作战的伙伴。
换句话说,即使和大波浪在一起,我都会觉得自己不配。
人家是燕京音乐学院毕业。玄幻世家的继承人。足足的富六代!
可我呢?现在手里只有一个按揭买的楼房。背上了20年的房贷不说,买的竟然还是一栋凶宅。
我和大波浪的人生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就像郭敬明曾经在《左手倒影,右手流年》里说的一句话。
我的牛仔裤怎么能够跟你的晚礼服站在一起?我的吉他又怎么能够跟你的钢琴合鸣!
其实,我那么喜欢沈学而,还不是因为我们两个人般配。
我们有着相同的人生轨迹。我们念的是同一所高中。
我一次就考上了名牌大学,而她还复读了一年。
我现在是黄泉饺子馆里,一个小小的夜班服务员。每个月可以拿到两万块钱的底薪。
而沈学而不过是一个小学的语文老师。一个月五千多块钱的薪水。有着稳定的五险一金。
我的家住在一个破旧不堪二十多年的老平房里。沈学而也是和父母挤在一处塌陷区的老楼!
我们的人生是那么样的相配。我们的未来是那么样的渺茫。
沈学而不懂吃西餐。我也只喜欢吃大葱蘸大酱。
对于我们两个人来说,当年能够在滑雪场里写生画雾凇,就是我前半生之中最美好的回忆。
可是,现在沈学而也变了。他交往了一个富二代男朋友。
那个张霖利,可以在他包下整个温泉山庄。可以为了给他治病一次刷卡十几万元。可以给他买名牌衣服,名牌包包。
而我,还是当年那个吃着五元钱盒饭就会觉得满足的小扑街。
还是那个前途渺茫,人生完全没有希望的小穷鬼。
其实,还是当女人好。只要长得有几分姿色。就可以趁着年轻的时候,找一个有钱的男人,凭借自己的身材长相上位。
而做男人呢?除了能够依靠自己以外,还能够依靠谁?
我的生活,每一步都走得那样,既心酸又费力。
沈学而就终于可以凭借他的颜值,来实现阶级跨越。
科学证明。一个人最难以跨越的就是自己出生时的阶级。
几乎你从出生的那一刻,你在这个社会之中处于什么地位,你今后的人生也大多数不会改变。
就像阿里巴巴的马总。你真的认为这人家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老师,凭借自己的努力白手起家吗?
倘若不了解那些富豪的出身背景,我说不定还真的会被那些心灵鸡汤骗了去。
认为自己只要足够努力。就可以改天换地,就可以逆天改命。
逆天改命,说来容易,这个社会上有几个人能够真正的做到。
就像那个死了一百多年的金小姐。的确,他凭借自己的执念,将我和大波浪带回了他的时代。
可是最后改变了什么?他的确是给顾家留下了一个后代。
可是金小姐拼近百年,改变的也不过是别人的命运。他自己还不是在我们走后的半年之内,会因为难产大出血而死!
唉!人各有命。富贵在天。
我王泽翰出出生那刻,就命中注定是一个穷鬼。
我还能有什么过多的奢望?只要安安稳稳,平平淡淡的度过这一生就好了。
倘若有下辈子。可不想再做个人。不去做一阵风,一片云。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便不会有那么多的心酸和遗憾。
大波浪看着我正在发呆。用手指推了推我的胸膛。
“臭弟弟,你想什么呢?”
我连忙摇头。
“没,没想什么。”
大波浪向我招招手。
“那咱们两个现在就去碳房啊!”
我沉默的点点头。
碳房和汗蒸室就在面对面。
我在柜台拿了两个大号的白色毛巾。
大波浪一个,我一个将毛巾披在肩膀上。
“走吧!”
碳房这间屋子不大。平时也没有几个人会到里面去蒸。
我和大波浪披着毛巾坐在木头凳子上。
前面就是浓浓的火碳箱。
身边有一个红色的水桶,桶里放着水舀。想要提高室内温度,就舀上一勺凉水,浇到碳箱上。
室内温度至少会提升3度。
我和大波浪为了消耗阳气,直接将那半桶的水都浇到了碳箱之中。
碳箱顷刻之间冒出滚滚蒸汽,不出五分钟,整个房间热的像是一个巨大的蒸笼。
还好在屋顶有排气口。不至于让我和大波浪因为缺氧而窒息。
这个房间。连屋子里的空气都是粉红色的。村委估计温度已经达到了四十五度以上。
这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类能够适应的温度。
大波浪已经呼吸急促。不停的用手抚摸着自己的前胸。让自己可以顺畅的呼吸。
“我去,臭弟弟,咱俩这是玩儿命啊。
我真的感觉自己肉皮都快熟了。这要再撒上一点葱花,姜末。那么咱俩就是清蒸鲈鱼。”
我努力调整自己的呼吸。我想我的身体已经达到了极限。
倘若这里有一个电子秤的话,我现在的体重一定达到历史最低值。
大波浪身上的汗水已经迷住了眼睛,我们两个明明是坐在汗蒸室里。可是却如同淋了一场瓢泼大雨。
我们的身上到处都充满了汗珠。每一个毛孔都在肆无忌惮的往外排着水气。
我吃力的喘着出气。
“不行,不行了!我现在真的又饿又渴。我觉得自己已经到达了濒死的状态。要是再蒸一会儿。我估计就该休克了。”
大波浪也道。
“奶奶的牛柏晔,你死不死的。害得老娘这么拼命。
我现在真想把那头老牛扒皮抽筋,然后上去给了他两个大耳刮子。让他给我惹出这么多事来。”
我道。
“我感觉咱俩的阳气消耗的差不多了。还是赶紧出去吧。
人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
咱们两个倘若在碳房里被蒸死。这事儿说出去他也好说不好听啊。”
大波浪连忙点点头。
“赶紧走!赶紧走!我现在连头发丝儿都是烫手的。真的是拿命去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