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
想到这是自己创业的第一步,孟迎莹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刚进门,迎面便走来一个人,定睛一看是女知青钱玲。
之前孟迎莹不太喜欢和知青点里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一起玩,可现在不一样了,她要挣钱,就要在这些人身上薅羊毛。
“钱知青,你这是干嘛去呀?”隔着红纱巾,一脸笑眯眯。
走在路上,钱玲的心里正寻思事儿,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抬头望去这才看见对方。
以前无比傲慢的村花会主动和自己打招呼,还真是反常。
“我去县里,你找谁?”
如今在这个知青点里她真想不出这女人会是来找谁的。
“正好,我也想去趟县里,不如咱们一起走吧。”推销讲究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孟迎莹一直保持微笑,态度前所未有的好。
这让钱玲有些受宠若惊,同时又心生警惕。
之前陈玉茹和刘美玉跟她关系那么好,全栽在孟家人的手里了,她可不想做第三个。
“那个,我和莫小青约好了,咱们同路可能不太方便。”
一听有莫小青,孟迎莹脸上那抹笑意有些维持不住,“是吗?那真是不巧。”
钱玲站在那里自觉有点尴尬,赶紧又说了两句客套话准备走人。
这时,孟迎莹从挎兜里拿出一个曾经用来装雪花膏的小铁盒递过去,“这是我研制出来的保湿霜,很补水的,送给你。”
“什么是保湿霜?”这个词挺稀奇,钱玲顿住脚步好奇地看过来。
想到这个年代没有保湿霜这个词,孟迎莹轻咳一声装作很神秘地解释道:“这名字是我起的,它擦在脸上很补水,能让你的皮肤永远都水嫩嫩的,不会像咱们平时用的雪花膏那样油。”
“哦,原来是这样啊~”钱玲眨眨眼,望着孟迎莹手里的东西没去接,“谢谢你的好意,这么好的东西你自己留着用吧,我不需要。”
自从吃了桃花丸,她的皮肤好得不得了,不需要再擦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她更不会白要别人的东西。
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孟迎莹听了这话,瞬间脸都黑了。
什么叫自己留着用?
是看她满脸疹子不配卖化妆品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好心好意送给你,你竟然讽刺我?”她紧咬着牙,尽力克制自己暴走的冲动。
孟迎莹算是一个会审时度势的人,现在没人能护着她,她也知道不能轻易惹事。
“我没讽刺你啊~”钱玲连忙摆摆手,“你误会了,我真的是因为不需要才这么说的,不信你看我皮肤不是挺好的吗?”
深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把怒火压下去,孟迎莹白了她一眼,语气仍然不善,“不要就算了,真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
自己解释这么多,她还这样说话,钱玲也是个有脾气的,小脾气上来懒得再和她多说一句废话转身就走。
被人无视的感觉把孟迎莹气得直跺脚,想着知青点里还有六七个女知青在等着自己,她这才勉强露出一丝微笑。
可惜,希望而来,失望而归。
半个小时后,她从知青点里气急败坏地走出来,忍不住感叹:为什么在这个年代卖点东西这么难?!
白给都不要?这些女知青真是一群傻子!
创业受挫,如今能想到可以安慰自己的人也只有江淮。
……
公社小学。
在一间简陋的教室里,傅年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衫端坐在最后一排,听得十分认真。
和他同桌的是石磨村大队长的儿子石超,小男孩儿八九岁的样子,个头不高,却是班里的霸王,如果谁不听他的都要挨欺负。
在傅年刚入学的时候,这孩子惧于傅十冬的名字没敢招惹傅年。
最近几天见他老实得不像话,心里那点邪恶的小心思就冒出来了。
讲台上,老师讲得慷慨激昂,石超歪着身子单手托腮听得百无聊赖,见身旁的傅年都快学傻了,他眼珠一转,用手中的铅笔怼了怼他的胳膊。
“小哑巴,陪我玩会儿呗?”
感觉到有人碰触,傅年侧过头正好对上那双戏谑的眼睛,他轻轻蹙眉没有搭理,紧接着又把头转向黑板神情专注。
第一次被这样无视,石超立马就不乐意了,他又用铅笔怼向傅年,见对方仍不搭理他,直接在对方的书本上画了一个大大的“x”。
傅年看见自己的书本被划破了,平静的眸子终于有了波动,他看向石超,眼底划过一丝愤怒。
石超被他的盯得有些心虚,可想到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于是挺起胸膛回瞪他,“你瞅啥?小哑巴!”
之前在村子里孟小伟他们欺负人都爱骂这句话,已经听麻木了。此刻,傅年只是紧抿着嘴唇把书本扯回到自己的怀里仍然不多给他一个眼神。
两人相差好几岁,傅年只把对方当成一个没长大的孩子而已。
犹如拳头打在棉花上,自己挑衅这么久都没换来半分关注,石超鼓起腮帮子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下课铃声响起,待所有小朋友放学回家后,傅年才从书包里拿出那本被划破的语文书。
然后又找出一块橡皮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书本,直到把那两道铅笔道擦拭得一干二净,手上的动作才停。
低头看着那处被划破的地方,他伸手摸了摸,仿佛只要这样,那破损的地方就能恢复如初似的。
他和傅媛虽然都读一年级,却不在同一个班级,他在一班,傅媛在二班。
每天放学他们会一起回家。
下课铃声响起没多久,傅媛背着军绿色的书包“噔噔噔”跑来一班的教室气喘吁吁地在门外喊道:“哥,咱们回家了!”
把语文书装进书包里,傅年一如平常地走出教室和妹妹并肩离开。
至于在课堂上发生的事他没有提及半句。
自从俩孩子上了学,每天晚饭过后的两个小时是傅家人的学习时间。
昏黄的煤油灯下,傅十冬领着两个孩子围坐在炕桌边认真学习,叶凝瑶坐在他们旁边辅导功课,而庄秀芝一边缝补衣服一边看着他们学习。
碰到自己也不懂的地方还会跟着学一学。
“你这道题做的不对。”身为辅导老师,叶凝瑶当得十分认真,因为有原身的记忆在,这些题她看两遍就能明白,看到傅十冬做错的地方,她板起小脸儿指出错处,“这个字念旖旎的yi,不念qi。”
傅十冬抬头瞅着媳妇那认真的小模样故意问她,“旖旎是什么意思?”
意思嘛~叶凝瑶一时也想不起来,她灵机一动,从桌子上拿过一本《新华字典》拍在他面前,严肃说道:“你自己查吧,我还要辅导圆圆他们写作业呢。”
其实傅十冬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只不过就是想和媳妇多说几句话而已,结果一本字典横插进来打乱了他接下来想说的话。
“你快查吧,学习态度要端正啊~”
“……”在媳妇的严厉注视下,傅十冬只好翻开字典装装样子。
坐在一旁的傅年偷偷翻开自己的语文课本,怕被其他人发现,他直接翻过破损的那一页看得是后面没讲到的知识。
傅媛无意间瞄到他所看的书页忍不住出声,“哇,你们老师教得这么快?我们才学到第12页。”
傅年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怕被看出异常他重重点头。
见大家都没说什么,心里暗暗松气。
……
自从嫁给傅十冬,叶凝瑶在家里没干过什么活,最近她家男人白天要去县里挣钱,回来还要上山视察一圈,晚上更是雷打不动的学习知识。
别人的时间都是以分钟计算,他恨不得拿秒计算,十分忙碌。
为了支持他的工作,所有的家务事叶凝瑶主动揽在身上,这样贤惠,她自己都倍感意外。
周末趁着休息,叶凝瑶给家里来了个大扫除。
为了美观,她还买来两块布,增添了新的窗帘。
淡蓝的颜色使整间屋子显得不再那么死气沉沉。
上午刚收到的包裹也被她打开摊在炕上。
里面除了很多吃喝以外还有一封来自原身父母的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一些关心话,还说他们已经知道了她和江淮的分手原因。
不得不说,原身的父母都是有涵养的人,哪怕江淮做得再不对,在信中也没写出半句脏话。
在信里,原身的母亲还夸她给的桃花丸非常好用,这让叶凝瑶抿嘴一笑,准备这几天再给他们邮一些东西过去。
现在原身的父母就是她的父母,为原身尽孝道是自己的责任,而且他们都是好人,她更会真心对待。
吃的东西被叶凝瑶收纳在厨房的橱柜里,像布料和一些日用药品被放进炕箱中,之前陈玉茹送给她的那个银镯子还在炕箱的角落里安静地躺着。
叶凝瑶垂下眼眸看了几秒钟,随手把它拿起来,开始琢磨要把它改成一件什么样的首饰。
银镯子的周身雕刻了一圈非常古朴的花纹。
在花纹中有一小颗红豆般大小的蓝宝石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这个年代,世面上能看见的首饰一般都不会镶嵌宝石,叶凝瑶猜测这镯子应该是孟迎武跟着革委会那帮人抄家得来的。
就在她沉思之时,那颗宝石忽然变得流光溢彩,十分诡异。
叶凝瑶惊诧地松开手把它放在桌上,只是一瞬,它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自己眼花?
她不信邪地重新把它拿起来,没过一分钟,那颗宝石又像刚刚那样发生了变化,紧接着,镯子上的花纹隐隐浮动,看起来特别像仙界的一种法器。
至于它是个什么法器,叶凝瑶打量半天暂时还没弄清楚。
当初陈玉茹会把镯子送人,说明这镯子在她手里时应该没显露过异常。
难道是因为自己体内那个灵力充沛的法器把它唤醒了?
法器?镯子?
忽然,书中的一段剧情在脑海中闪现,叶凝瑶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它在这个世界起到怎样的作用。
据书中介绍,这镯子原本是一对,它们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龙凤呈祥”。
除了这只以外,另一只在女主孟迎莹的手里,那只镯子的宝石是红色的。
把它们分开的情况下,它们只是普通的手镯。
如果把它们按对应的纹路合在一起并滴血认主,那它们就会变成一个有灵泉空间的法器。
刚进门,迎面便走来一个人,定睛一看是女知青钱玲。
之前孟迎莹不太喜欢和知青点里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一起玩,可现在不一样了,她要挣钱,就要在这些人身上薅羊毛。
“钱知青,你这是干嘛去呀?”隔着红纱巾,一脸笑眯眯。
走在路上,钱玲的心里正寻思事儿,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抬头望去这才看见对方。
以前无比傲慢的村花会主动和自己打招呼,还真是反常。
“我去县里,你找谁?”
如今在这个知青点里她真想不出这女人会是来找谁的。
“正好,我也想去趟县里,不如咱们一起走吧。”推销讲究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孟迎莹一直保持微笑,态度前所未有的好。
这让钱玲有些受宠若惊,同时又心生警惕。
之前陈玉茹和刘美玉跟她关系那么好,全栽在孟家人的手里了,她可不想做第三个。
“那个,我和莫小青约好了,咱们同路可能不太方便。”
一听有莫小青,孟迎莹脸上那抹笑意有些维持不住,“是吗?那真是不巧。”
钱玲站在那里自觉有点尴尬,赶紧又说了两句客套话准备走人。
这时,孟迎莹从挎兜里拿出一个曾经用来装雪花膏的小铁盒递过去,“这是我研制出来的保湿霜,很补水的,送给你。”
“什么是保湿霜?”这个词挺稀奇,钱玲顿住脚步好奇地看过来。
想到这个年代没有保湿霜这个词,孟迎莹轻咳一声装作很神秘地解释道:“这名字是我起的,它擦在脸上很补水,能让你的皮肤永远都水嫩嫩的,不会像咱们平时用的雪花膏那样油。”
“哦,原来是这样啊~”钱玲眨眨眼,望着孟迎莹手里的东西没去接,“谢谢你的好意,这么好的东西你自己留着用吧,我不需要。”
自从吃了桃花丸,她的皮肤好得不得了,不需要再擦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她更不会白要别人的东西。
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孟迎莹听了这话,瞬间脸都黑了。
什么叫自己留着用?
是看她满脸疹子不配卖化妆品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好心好意送给你,你竟然讽刺我?”她紧咬着牙,尽力克制自己暴走的冲动。
孟迎莹算是一个会审时度势的人,现在没人能护着她,她也知道不能轻易惹事。
“我没讽刺你啊~”钱玲连忙摆摆手,“你误会了,我真的是因为不需要才这么说的,不信你看我皮肤不是挺好的吗?”
深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把怒火压下去,孟迎莹白了她一眼,语气仍然不善,“不要就算了,真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
自己解释这么多,她还这样说话,钱玲也是个有脾气的,小脾气上来懒得再和她多说一句废话转身就走。
被人无视的感觉把孟迎莹气得直跺脚,想着知青点里还有六七个女知青在等着自己,她这才勉强露出一丝微笑。
可惜,希望而来,失望而归。
半个小时后,她从知青点里气急败坏地走出来,忍不住感叹:为什么在这个年代卖点东西这么难?!
白给都不要?这些女知青真是一群傻子!
创业受挫,如今能想到可以安慰自己的人也只有江淮。
……
公社小学。
在一间简陋的教室里,傅年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衫端坐在最后一排,听得十分认真。
和他同桌的是石磨村大队长的儿子石超,小男孩儿八九岁的样子,个头不高,却是班里的霸王,如果谁不听他的都要挨欺负。
在傅年刚入学的时候,这孩子惧于傅十冬的名字没敢招惹傅年。
最近几天见他老实得不像话,心里那点邪恶的小心思就冒出来了。
讲台上,老师讲得慷慨激昂,石超歪着身子单手托腮听得百无聊赖,见身旁的傅年都快学傻了,他眼珠一转,用手中的铅笔怼了怼他的胳膊。
“小哑巴,陪我玩会儿呗?”
感觉到有人碰触,傅年侧过头正好对上那双戏谑的眼睛,他轻轻蹙眉没有搭理,紧接着又把头转向黑板神情专注。
第一次被这样无视,石超立马就不乐意了,他又用铅笔怼向傅年,见对方仍不搭理他,直接在对方的书本上画了一个大大的“x”。
傅年看见自己的书本被划破了,平静的眸子终于有了波动,他看向石超,眼底划过一丝愤怒。
石超被他的盯得有些心虚,可想到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于是挺起胸膛回瞪他,“你瞅啥?小哑巴!”
之前在村子里孟小伟他们欺负人都爱骂这句话,已经听麻木了。此刻,傅年只是紧抿着嘴唇把书本扯回到自己的怀里仍然不多给他一个眼神。
两人相差好几岁,傅年只把对方当成一个没长大的孩子而已。
犹如拳头打在棉花上,自己挑衅这么久都没换来半分关注,石超鼓起腮帮子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下课铃声响起,待所有小朋友放学回家后,傅年才从书包里拿出那本被划破的语文书。
然后又找出一块橡皮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书本,直到把那两道铅笔道擦拭得一干二净,手上的动作才停。
低头看着那处被划破的地方,他伸手摸了摸,仿佛只要这样,那破损的地方就能恢复如初似的。
他和傅媛虽然都读一年级,却不在同一个班级,他在一班,傅媛在二班。
每天放学他们会一起回家。
下课铃声响起没多久,傅媛背着军绿色的书包“噔噔噔”跑来一班的教室气喘吁吁地在门外喊道:“哥,咱们回家了!”
把语文书装进书包里,傅年一如平常地走出教室和妹妹并肩离开。
至于在课堂上发生的事他没有提及半句。
自从俩孩子上了学,每天晚饭过后的两个小时是傅家人的学习时间。
昏黄的煤油灯下,傅十冬领着两个孩子围坐在炕桌边认真学习,叶凝瑶坐在他们旁边辅导功课,而庄秀芝一边缝补衣服一边看着他们学习。
碰到自己也不懂的地方还会跟着学一学。
“你这道题做的不对。”身为辅导老师,叶凝瑶当得十分认真,因为有原身的记忆在,这些题她看两遍就能明白,看到傅十冬做错的地方,她板起小脸儿指出错处,“这个字念旖旎的yi,不念qi。”
傅十冬抬头瞅着媳妇那认真的小模样故意问她,“旖旎是什么意思?”
意思嘛~叶凝瑶一时也想不起来,她灵机一动,从桌子上拿过一本《新华字典》拍在他面前,严肃说道:“你自己查吧,我还要辅导圆圆他们写作业呢。”
其实傅十冬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只不过就是想和媳妇多说几句话而已,结果一本字典横插进来打乱了他接下来想说的话。
“你快查吧,学习态度要端正啊~”
“……”在媳妇的严厉注视下,傅十冬只好翻开字典装装样子。
坐在一旁的傅年偷偷翻开自己的语文课本,怕被其他人发现,他直接翻过破损的那一页看得是后面没讲到的知识。
傅媛无意间瞄到他所看的书页忍不住出声,“哇,你们老师教得这么快?我们才学到第12页。”
傅年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怕被看出异常他重重点头。
见大家都没说什么,心里暗暗松气。
……
自从嫁给傅十冬,叶凝瑶在家里没干过什么活,最近她家男人白天要去县里挣钱,回来还要上山视察一圈,晚上更是雷打不动的学习知识。
别人的时间都是以分钟计算,他恨不得拿秒计算,十分忙碌。
为了支持他的工作,所有的家务事叶凝瑶主动揽在身上,这样贤惠,她自己都倍感意外。
周末趁着休息,叶凝瑶给家里来了个大扫除。
为了美观,她还买来两块布,增添了新的窗帘。
淡蓝的颜色使整间屋子显得不再那么死气沉沉。
上午刚收到的包裹也被她打开摊在炕上。
里面除了很多吃喝以外还有一封来自原身父母的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一些关心话,还说他们已经知道了她和江淮的分手原因。
不得不说,原身的父母都是有涵养的人,哪怕江淮做得再不对,在信中也没写出半句脏话。
在信里,原身的母亲还夸她给的桃花丸非常好用,这让叶凝瑶抿嘴一笑,准备这几天再给他们邮一些东西过去。
现在原身的父母就是她的父母,为原身尽孝道是自己的责任,而且他们都是好人,她更会真心对待。
吃的东西被叶凝瑶收纳在厨房的橱柜里,像布料和一些日用药品被放进炕箱中,之前陈玉茹送给她的那个银镯子还在炕箱的角落里安静地躺着。
叶凝瑶垂下眼眸看了几秒钟,随手把它拿起来,开始琢磨要把它改成一件什么样的首饰。
银镯子的周身雕刻了一圈非常古朴的花纹。
在花纹中有一小颗红豆般大小的蓝宝石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这个年代,世面上能看见的首饰一般都不会镶嵌宝石,叶凝瑶猜测这镯子应该是孟迎武跟着革委会那帮人抄家得来的。
就在她沉思之时,那颗宝石忽然变得流光溢彩,十分诡异。
叶凝瑶惊诧地松开手把它放在桌上,只是一瞬,它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自己眼花?
她不信邪地重新把它拿起来,没过一分钟,那颗宝石又像刚刚那样发生了变化,紧接着,镯子上的花纹隐隐浮动,看起来特别像仙界的一种法器。
至于它是个什么法器,叶凝瑶打量半天暂时还没弄清楚。
当初陈玉茹会把镯子送人,说明这镯子在她手里时应该没显露过异常。
难道是因为自己体内那个灵力充沛的法器把它唤醒了?
法器?镯子?
忽然,书中的一段剧情在脑海中闪现,叶凝瑶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它在这个世界起到怎样的作用。
据书中介绍,这镯子原本是一对,它们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龙凤呈祥”。
除了这只以外,另一只在女主孟迎莹的手里,那只镯子的宝石是红色的。
把它们分开的情况下,它们只是普通的手镯。
如果把它们按对应的纹路合在一起并滴血认主,那它们就会变成一个有灵泉空间的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