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难以置信
  宋百义一说这些尸首不是下河做阴兵护河的,庞独的脸色就微微变了,河凫子七门规矩严,那是众所周知的,如今虽然七门散了,但作为七门的长门,庞独还是想着那些陈年老历。
  “大哥,是这么回事。”宋百义没有察觉到庞独脸色变化,略略露出一丝得意,小声对我们说:“这些日子,河里头有了不得的东西露面了,为了追赶它,我可是从我家那边一直追到了这儿,大哥,兄弟心想着就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没办法,就弄了这些尸首,到时候好歹能帮上些忙。”
  “那你的意思,你是拿七门的血线虫,替你自己办私事了?”
  “这个……”宋百义到这时候才听出庞独口气中的不快。
  “哥,算了算了。”我赶紧打圆场:“尸首都引到这里了,总不能重新埋回去吧?下不为例也就是了。”
  我本来就是好心规劝,但没想到宋百义不领情,瞥了瞥我。说白了,他服气庞独,一来因为庞独的身份,二来,是因为庞独能制得住他。而我呢,没什么功夫,宋百义年轻气盛,又有些傲骨,瞧不起我。
  “百义,你说的河里有了不得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东西?”
  “大哥,那真不是一般的东西,兄弟我也说不太明白,大致跟你讲讲。”
  宋百义的老家是在河滩一个叫做抱柳村的村子,在我们七门里面,宋家是人口最多的家族。宋百义的父亲不在了,但还有其他同族,从我爹那一辈开始,七门散成了一盘沙,大掌灯庞大又常年没有音讯,所以,宋家把七门的规矩看的有些淡了。
  宋家人隐蔽的非常好,宋百义的一个本家舅舅是个捞尸人,把手艺传到了抱柳村,从几年前开始,抱柳村就开始专营捞尸。几年时间,抱柳村捞尸的名头传出去了,但任谁也没想到,这个村子里,隐藏着河凫子七门中的一家。
  在河滩上,捞尸是个叫人瞧不起但又遭人眼红的行当,老话都说,活人不跟死人为伍,像那些在义庄,或者化人场干活的人,多半是逼的走投无路了,穷困潦倒之极,迫不得已吃了死人饭。但宋家捞尸,一般是受死者家属委托打捞尸体,要价很高,还不许还价,所以干了没几年就发了财。
  捞尸自然要跟河经常打交道,大约是半个来月之前,有雇主找到了宋家,雇主家里的孩子失足落水,估计是活不成了,只想把尸首打捞回来好好安葬。宋家接了活儿,宋百义就带着两个人,准备下河寻找尸首。
  他们三个人到了河边的时候,本来还不算阴沉的天,骤然阴云密布,轰隆隆的打雷,乌云都压到河面上头了。天气一变,三个人就有点犹豫,因为捞尸人的船非常小,要是碰见刮风下雨,那么就很可能会在水流较急的地方翻船。
  没法子,宋百义他们三个人就在河边等,想等到这片乌云散去之后再说。
  等了一会儿,乌云不仅没有散,反而压的更低了,云里的电芒在闪烁。三个人正想朝后面退一退,骤然间,河面轰的卷起了好大的一团水花。
  水花一翻起来,紧跟着就是惊涛骇浪,宋百义吃惊了,因为除了在汛期,大河水位猛涨,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这么大的风浪的。那水浪大的吓人,整片河面都好像变成了一口架在烈火上的大锅,河水如同要煮沸了似的。
  跟着宋百义一块儿来的,是他们宋家的旁支的两个年轻人,胆气没有宋百义那么大,一看到天象和河水都这么反常,当时就要回去。宋百义不理他们,一个人呆在河边看。
  又过了很长时间,翻滚的水浪中,突然冒出了一团很大的影子。这团影子在波涛中起起伏伏,因为距离还有点远,所以最开始,宋百义没看清楚那是什么。他赶紧爬到河滩一块地势较高的地方,一眼望过去,宋百义就傻了。
  “大哥,你猜,河里面是什么东西?”
  “你这样问,老子能猜出是什么吗。”
  “百义哥,你赶紧讲啊。”我听的入了神,一看宋百义停止讲述,赶忙就催他。
  “你这个屁大点的毛孩儿,懂什么?”宋百义冲我撇撇嘴,转头望着庞独,说道:“水花里面,有一辆马车。”
  “什么?”
  我和庞独同时就楞了一下,先是惊愕,继而又觉得宋百义好像在胡扯。大河这么大,经年累月发生的怪事也特别多,但是我从来没听人说过,滚滚波涛里面竟然能有马车。
  “百义,你当时瞧清楚了吗?”
  “大哥,要是瞧不清楚,我至于费这么大劲儿吗?”宋百义解释道:“我不仅瞧清楚了,而且瞧见了不止一次。”
  那是一辆很大的马车,有四匹马拉着,如同一条硕大的船一样,行驶在河水中,不快也不慢。宋百义当时也吃不准,什么都没想,河里的马车顺着水流而下,宋百义就在岸上跟。
  那辆出没在河中的马车,每天大概朝下游跑四十多五十里,总是在夜半子时之后出现,等到黎明之前没入河里。宋百义一连跟了这么多天,已经摸到了门道和规律,所以今天他提前就跑到这段河道,做好了准备,要弄清楚那辆马车到底怎么回事。
  “你想弄清楚这事,去坟场引尸,那也罢了。”庞独听完之后,就告诫宋百义:“怎么能转借他人之手,去替你起尸?真把自个儿的家底漏出去,不怕招祸吗?”
  “大哥,这个……”宋百义又摸了摸头,很不自在的一笑。
  看着他的神情,再想想之前的事,我就觉得,那个在坟场起尸的猫女,其实俊俏的紧,若是换身装束,当真是个美人儿,宋百义托她起尸,多半也就是想跟人家多打打交道而已。
  “大哥,别的事先不说了。”宋百义抬头看看天色:“时辰差不多了,过一会儿,那辆马车就该出现,容兄弟先把尸首引下河,今儿个一定得把那辆马车给想办法拖上岸。”
  “是啊,哥,河里头竟然还有马车,估摸着真是个什么老年间的宝贝。”我完全被宋百义的讲述给迷住了:“咱们想法子把马车拖上岸来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