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收获满满
  “妈的,老子从未招你惹你,你强买强卖不成,还敢来暗算我!”
  秦远压抑不住心中的愤怒,一记太祖长拳砸了过去,靳刚本来不弱,但有伤在身,残废了一只手,只能用另外一只手举起铁棒回击。
  秦远变拳为掌,轻松抓下棍子,而后另一只手狠狠砸在了他的胸口。
  “噗通!”靳刚这一百来斤的身体就直接被砸飞出去,撞到不远处的墙壁上,反弹回来,一口鲜血吐出。
  “小崽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是……”
  “我是你大爷!”
  秦远可不管他是谁,天王老子也不成,一棍子砸在他的后背上,可怜的靳刚后背连续受到重创不说,压在身体下面的短刀,因为这股力量,刀尖一下子从后背钻了出来。
  “啊!”
  靳刚狼嚎般的惨叫。
  “你说,你是谁?”
  秦远看到他这凄惨的模样,没有再继续下手,用脚把他的翻了个身过来,刀尖触在地上,又是一次伤害。
  靳刚疼得冷汗直冒!
  “我是廖,廖……”,还没等他说完,胡小仙上去一脚踢在了他的后脑上,靳刚翻了个白眼,晕死过去。
  胡小仙拔出那把插在靳刚肩窝的匕首,扔给秦远,靳刚一条手臂无意识地抽搐两下。她又在他身上摸索一番,找出一个黑色袋子和两条柳枝,连同地下断裂的那些柳枝都划拉起来。
  秦远相当无语,这姑娘也太财迷了一点,这柳枝要来有什么用处?
  “我们快走,不要被人发现。”
  胡小仙拿着杂七杂八的东西,秦远扛着一根黑铁棍,两人“嗖嗖”跑路。
  两人七拐八绕,离开此地近十里路之后,才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到了华大附近,秦远用自己的身份证开了一间宾馆,关上门之后,他的双手微微有些颤抖。
  干净利落的干晕靳刚,抢走了他身上几乎所有东西,那种感觉既兴奋又紧张,这还是这辈子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呀呀,又有十几块灵璧到手啦!”
  胡小仙跳到床上,把那个小黑口袋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在床上,十三枚灵璧在灯光下闪烁晶莹目光,一如她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闪烁的光彩。
  “哈哈, 让你暗算我们,让你抢我的手镯,也就是几天前……,若是几天前,我非把你沉进黄河喂老鳖。”
  胡小仙“哼哼”说道。
  秦远一阵汗毛倒竖,这傻乎乎的姑娘还有这般吓人的一面,他马上问道:“前几天你在黄河边?”
  很巧啊,前几天他也在黄河边。
  胡小仙一愣,说漏嘴了,眼珠子转了一圈,道:“是啊,我就住在黄河边,当然在那里啊。”
  “你家在哪个地方?”秦远来了兴趣,这么长时间,还不知道这姑娘是哪里人呢。
  胡小仙随意摆摆手,道:“一个小地方,你肯定没听说过。”
  “你说了我不就听说过了吗?”秦远现在对修行界异常感兴趣,想来胡小仙家也不是一般家族,他想多了解一下。
  “看书, 看书,你不是买了书了吗?”胡小仙守口如瓶。
  “切,小气,咱又不是要去你家找饭吃,至于这么小心吗?”秦远撇嘴。
  胡小仙掩嘴“嗤嗤”笑了起来。
  见胡小仙打死不说,秦远也就作罢,从胡小仙那里要来了那根棍子,仔细看了一番,这棍子通体乌黑,不知什么材料打造而成,棍柄两端镂刻有细密纹理,防止脱手。
  他掂了掂,四五十斤重,对现在的他来说重了点,但再过上一段时间,便可以随心使用了。
  “活雷锋啊!”
  秦远不由感慨,在三皇街的时候,他非常想买一把长一点的武器,习武之人有一句话,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只不过因为价格原因和不方便携带,他只能作罢。
  虽然这根棍子也不能随身携带,但至少便宜,没花一分钱。
  “喏,这个给你,你或许能用上。”
  胡小仙从储物手镯中拿出几根碧绿色的枝条,除了被秦远斩断的那几根之外,还有一支拇指粗细,首分两道枝条,一粗一细,但尖端都有断茬,似是被什么东西切断掉。
  秦远一拿到手中,便感觉到了不同。
  这株小柳条十分柔软,柳条都是软的,但毕竟是木质,再软也软不到哪里去,但这一株不同,捏在手里,仿佛包了一层柔软的棉布,枝条晃动之间,似是有生命一般。
  更让秦远惊奇的是,这株柳条里面,竟然蕴藏着大量的灵气!
  “这是一件法器,非常有灵性,攻击力不是很强,但胜在神出鬼没,防不胜防。”胡小仙解释道。
  不久之前,秦远便因为它而饱受苦恼,自是知道它的刁钻之处。
  “你知道这东西的用法吗?”秦远试着往里面输入一丝灵力,柳条摇晃几下,愈发翠绿,前端被秦远斩掉的地方,长长些许,但远没有靳刚使用起来的灵活狠辣。
  “我也不知道,一般法器的使用法门都是秘密,没有主人的亲口传授,其他人很难使用,不过你也不用失望,你不是要学习阵法吗?这些柳条可以作为阵法的布置根基。”
  “你怎么知道我要学习阵法?”秦远一愣,好像没有告诉过她吧?
  胡小仙狡黠一笑,说道:“你买的那些东西,鸡尾石,椿树根,这些都是布置阵法的基本材料,还用我多猜吗?”
  秦远想想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儿。
  经过昨天今天两天,他对胡小仙已经可以基本信任,再说,最根本的东西没有透露,她知道这些也无所谓。
  胡小仙笑眯眯地看着秦远,心里面直哼哼。
  黑铁棍子和那柳树枝都给了秦远,再去分灵璧秦远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活雷锋的那十三枚灵璧都给了胡小仙。
  第二天,秦远还没有起床,手机就发出一阵喧嚣,胡小仙俏生生站在宿舍楼底下。
  秦远从床上爬起来,从窗户往外看去,便见到胡小仙一手拿着一块热乎乎的烤红薯,一手举过头顶,正朝他挥来挥去。
  恰好陆小观被一泡尿憋醒了,见秦远看向窗外,他也探头看去,眼睛瞬间瞪大,睡意全无。
  “我说你小子这两天神出鬼没的,原来是找了新女朋友啊,还特么这么漂亮,简直没天理了!”
  陆小观顶着一个鸡窝脑袋,挂着眼屎的眼睛里,满满的羡慕嫉妒恨,“我这么英俊帅气,潇洒无比的伟岸男人,连女人的手都没有碰过,你倒好,刚刚分手一个,马上又找了一个更好的,还给不给兄弟活路了?”
  “就你还英俊潇洒的伟岸男人?穿越到宋朝,保证梁山好汉都会看在武二爷的面子上,叫你一声大郎哥哥!”
  秦远说的一本正经,陆小观那个气啊,刚想反唇相讥,秦远又补充道,“还有,那只是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不是男女朋友,不要乱说,这姑娘家里背景不小,不是咱们这些小鱼小虾可以高攀的。”
  “你才是小鱼小虾!”
  陆小观鄙夷着说道,心里终归平衡了一些,又道:“这姑娘什么来路,连你都不敢有太多心思?”
  秦远想了一下,还真不好说,因为他也知道这胡小仙是什么来路,昨夜翻了些书,知道了修行界中的各大势力以及门派,但并没有找到一家姓胡的。
  但他还是说道:“嗯,这么说吧,他家里若是想捏死我们,估计就像捏死一只蚂蚁这般简单。”
  这倒不是虚话,而是他推测而出,胡小仙子啊重伤的情况下,都还能重伤那头老山魈,那她的爹娘会如何?
  捏死他们这些凡人,亦或是秦远这个刚刚踏入修行界没几天的菜鸟,还真跟捏死一只蚂蚁这般简单。
  最可悲的是,他们可能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我日,这么凶残,这姑娘家里不会是混黑社会的吧?”陆小观一惊一乍。
  这个形容倒也算贴切,秦远点点头。
  陆小观刚刚生出的一丝希望瞬间破灭,他还没有活够。
  胡小仙在下面磨着小虎牙,嘟囔道:“你才是黑社会,你全家都是黑社会。”
  隔着三层楼和一块空地,普通人肯定听不到楼上说什么,秦远这种菜鸟也听不清楚,但是胡小仙却是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秦远的想法是正确的,他们两人的确不可能在一起,除非他们敢与整个修行界为敌。
  简单洗刷过一遍,秦远带着她吃了一顿早餐,这小姑娘在吃下一块大红薯的情况下,竟然还喝了两碗混沌,又吃掉一个驴肉火烧。
  秦远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她那平坦的小腹,真不知道这么多东西是怎么装进去的。
  吃过饭后,两人就开始找房子。
  胡小仙没有身份证,所以还是要以秦远的名义来租。
  两人转了几个小区,胡小西都不喜欢,不是环境不好,就是装修太简陋,很多都是毛坯房,还有一些地方太过嘈杂,不容易静心修炼。
  两人找了半天,最终在华大的教师家属院中租了一套精装的三室两厅。
  押一付三,交完钱,签好合同之后,秦远与胡小仙出门,他们的对面也正好在此时打开,走出来一个头发花白,后背微坨的男人。
  邵连山后面还跟了一个人,让他更加惊讶,正是白肖薇白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