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 第10节
  “怪我们平时对他太过纵容,他今年光是买画就花了三个亿。”方毓将家裕名下的藏品列了十张清单打印出来,“我不会让那个女人占到半分便宜,你再去劝劝他,不听,就让人把他赶走算了。”
  考虑到上次关他在家那么久他也没死心,徐盛年干脆就依了她的提议。
  没钱的家裕,看那黎希甄还惦不惦记。
  家中的帮佣都不在场,徐盛年将人扶到沙发上,强忍住愤怒的情绪,与他好声好气地说:“家裕,你是我的大儿子,我和你妈妈最看中的接班人,你没当过父母,不知道我们的……”
  家裕不同意他这种说法,打断他,“我当过,希甄的孩子我一直视如己出。”
  “你……”徐盛年咬紧牙关没骂人,点燃一根雪茄平复心情,“我只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和她分开后进入公司,你将来中意什么古董宝藏我都不约束你;二你与我们徐家脱离所有关系,用徐家的钱买得所有东西都不允许带走,没人会再去管你是死是活。”
  “爸爸,你根本就不在乎我到底快不快乐。”家裕眼中含泪,“我是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工具,我丁点也不稀罕去打理你的公司,我想当个自由的人,与风共舞,不再受你束缚。”
  徐盛年不可置信,站起身指着他:“你在说什么?你小小年纪想跑去国外念书长见识,我和你妈双手赞成还为你买了架飞机做礼物,你花家里十亿二十亿,也从来没人说你一句不是,怎么反到头来还责怪家里?你好好想想家珣与家汇,他们谁有你这种待遇?”
  “这些都是物质层面,我的精神饱受折磨,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家裕看向他,“爸爸,谢谢你放我重生,我终于不用再藏着掖着生怕被你们察觉,我衷心希望你们别再来打扰我的生活,我和希甄在一起时才最快乐。”
  “你走,你有本事,就别在回来。”徐盛年大吼一声,“你死了,看谁帮你收尸!”
  家裕头也不回,“我的灵魂与主同在。”
  “你给我滚,要多远滚多远!”
  第13章 做个人吧【改个bug】 妹妹别撩我了……
  晚间八点,家汇抱着手机和傅思怡打着视频电话。
  两人面红耳赤,像是热恋期的小情侣,说个两句话,傅思怡就心痒一次。
  期间方晓棠不时打进来,均被家汇无情挂断,要按他现在进行时的排名,思怡在第一个,柳静姝第二,方晓棠只是他可有可无的消遣物。
  傅思怡听见了好几次“嘟”声,好奇道:“是谁打来的?你怎么不接?”
  “是蔡力喊我打游戏,我、我更想陪你。”家汇说着,一瞬不瞬地看向她,让傅思怡好不难为情,“不早了,你明天还要去公司报道,睡吧。”
  家汇头疼,大哥不愿继承家业,徐盛年居然就直接放他离开了,这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同,后来吧,他又打越洋电话叫二哥回来,二哥在国外投行大杀四方,根本看不上家里的这些老古板,导致吃晚饭时徐盛年气得直接把桌子给掀了,开始拿他说事。
  妈妈没有出声维护,带着阿琅出门避难,留他一个人在客厅接受批判。
  家汇躺着中/枪,又没有能力去脱离父母的庇佑,当然是只有受着的份。
  他完全没想到爸爸选了下下策,准备扶他这块烂泥上墙,可能就是觉得现在再生好像有点来不及了?
  家汇舍不得挂断,又怕明天早上爬不起来被徐盛年骂,问道:“思怡,你回学校前,是杭州直航还是到上海登机?”
  “怎么了?”
  “想你,我想,再见见你。”
  家汇的情话,一般人很难招架,傅思怡没有经验,被他撩得心乱如麻,抿了抿唇,苦恼道:“可是爸爸的飞机停在杭州,他打算送我过去。”
  “不是吧……”
  “等我圣诞,圣诞我放假回上海找你玩?”
  “那好吧,我决定从现在开始,就祈祷圣诞那天快快到来。”家汇将指尖放在唇边,又送向镜头,“思怡晚安。”
  傅思怡看着他那两根修长的指尖,不禁想起了白天发生的那些荒唐事,颤声跟着说了句“晚安”,便立马挂断了电话。
  等手机屏幕恢复至聊天窗口,她吁了好几口气,解开睡衣纽扣,被家汇碰过的地方,还有点肿,她试探性地放上去碾压,怎么他弄她就很舒服,自己弄就没有半点感觉呢?
  那端,家汇才结束与她的通话,房门就被人敲响了。
  他习惯了裸睡,不想再套睡衣,将手机藏好,“进来。”
  阿琅推开一条门缝,“家汇哥哥已经睡下了吗?”
  家汇压低声音,“在玩手机。”
  阿琅被方毓带到外面又吃了一顿饭,临走前她不忘让人打包了四五份吃食,明知徐家应有尽有,可正因如此,家汇才会更加觉得自己在被她重视。
  事实也如她所料,家汇很意外,看到她拎着的袋子,他笑着赤着上半身坐起来,“妈妈带你去了金轩?”
  “嗯,家汇哥哥肯定没吃饱。”阿琅把床头柜推过来,给他一一打开,又把筷子递到他了手上。
  家汇用空着的手捏她的下巴,“阿琅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因为哥哥对我很好。”阿琅一脸真诚,“以前在家里,都没有人陪我玩。”
  家汇也想说,以前在家里,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饿不饿,阿琅来了,全都不一样了。
  他的一颗心,甜丝丝地,纵使没有吃夜宵的习惯,仍象征性地夹了颗龙井虾仁送到嘴里嚼了起来,偏头看向她,“阿琅,明天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公司玩?”
  “可以吗?”
  “反正你在家也没事,和我去看看,爸爸不会说什么的。”
  “好。”阿琅飞快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家汇哥哥晚安!”
  家汇猝不及防,看着她毫无杂质的眼眸,他笑意荡漾开来,“晚安。”
  阿琅小跑出去,家汇盯着她的背影,直到彻底消失才摸了摸被她亲过的地方。
  真软,像布丁在他脸上弹了一下,吻起来的感觉一定超级棒。
  家汇讨厌房间里有异味,把东西都收拾好放在门外,又重新漱了个口,钻进被子中自己,原本是想睡的,可他又冒了些不该出现的念头来。
  阿琅好像不排斥和他亲近,他要不要进一步去试探她的底线在哪?
  比如去亲亲她,如果反感,他就说是不小心认错了人,再道歉?
  等等,再等等,现在还太早了,只能确定阿琅是喜欢他的,对哥哥的那种喜欢。
  不,阿琅将他当哥哥在看,那他这么做,太过分了。
  家汇自言自语,“般若波若蜜,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等等,徐家汇,你还是做个人吧,弄方晓棠也不能弄阿琅!”
  家汇试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给方晓棠回拨过去,她秒速接通,娇声埋怨:“徐家汇,你这么久不回我微信,是在和柳静姝聊天吗?”
  家汇才不想让她知道傅思怡的存在,看着天花板,他很快就来了主意,“我二哥今天难得有空,关心一下我这个弟弟。”
  方晓棠勉强信他,离开书桌,走到衣帽间将身上的新裙子展示给他看,“好看吗?整个上海只有五件,是我爸朋友想求他办事送的。”
  家汇看清楚,才发现这衣服和阿琅穿的那件鱼尾裙一模一样,他笑出声,“还行吧。”
  方晓棠失望,“就还行吗?”
  她的两条腿不如阿琅的长,眼睛不如阿琅的好看,头发也没有那种自然卷曲的飘逸感,这裙子也是挑人的,还行,已经是家汇最大的让步了,他至少没说,是她把这裙子给毁了,叫她往后还是穿量身定制。
  家汇没有正面回答她这个问题,坏笑道:“你把裙子脱下来更好看。”
  “徐家汇!”
  家汇没有再看她,“你打我十八通电话就是为了问我这条裙子好不好看?”
  “不是,我想问你昨晚去哪了?我哥想找你打游戏你都没理他。”
  “是你想知道吧,扯你哥干嘛?”家汇戳破她,幽幽地说:“我和柳静姝还没做什么呢,你这就开始查岗了?”
  “我哪有!”方晓棠嘟起嘴,委屈地说:“没名没份就算了,难道还不允许我想你吗?”
  家汇接受这个理由,他眸光微暗,在她面前也不掩饰,掀开被子,“你要是帮我弄出来,我就告诉你。”
  方晓棠看着屏幕上他的东西,她一阵牙酸,“我、我在家呢,怎么弄呀!”
  “又装,上次我教你的,你忘了?”
  方晓棠意识过来,“噢,你是想了才给我回的电话吧?”
  家汇大方承认,“那我想了你让我去找柳静姝吗?”
  方晓棠抿了抿唇,好像也是,她闷哼一声,只得走进洗手间,褪下衣裳躺进浴缸中再洗一遍澡。
  “开始吧。”
  方晓棠咬着手机,给他直播自己弄自己。
  家汇看不到她的脸,瞬间好受多了,将她想象成最渴望的人,很快就生出了感觉,到了凌晨两点,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
  隔天一早,陈伯来叫他起床时,倒没觉得哪里奇怪。
  家汇这个年纪的孩子,本来就精力旺盛,憋久了反而会生病。
  陈伯将地上的纸团收拾好才拉他起来,家汇像团软体动物,“别吵,让我再睡会~”
  “你八点半要到公司报道。”
  家汇抓了两把头发,下床才站稳,阿琅喊着“家汇哥哥”走进来,她已穿戴整齐,显然是来叫他的,等看到他身无寸缕,她呆愣在原地,视线下移,她立马抬手捂着眼睛,“家汇哥哥,对不起。”
  她转身就跑,额头还撞在了门板上发出了声响。
  家汇本来还困得睁不开眼,见状,他在往更衣室去的路上,忍不住地笑出了声。
  他才不害臊,还挺自豪让阿琅看到他这东西并不小。
  第14章 被调戏【微修】 家汇好气
  徐盛年每天六点就起床,七点半就准时到达公司审批文件,生为老板,劳心劳力,家汇很庆幸他没有拉他一起去。
  他还有空挑了身浅灰色的西装,里面搭丝绸缎面的银色衬衣,松散慵懒地敞开着,也不打领带,想了想,又卷起裤脚,踩了双同色系的运动鞋。
  爸爸叫他穿正装,没有非让他穿皮鞋不是。
  家汇拎起亮黑色的鳄鱼皮男士手袋,自我感觉良好地走下楼,就见妈妈正在给阿琅盘花苞头。
  “乖囡囡,好不好看?”
  方毓拿起鎏金的古典镜给她瞧,阿琅捧着脸颊歪了歪头,开心地依偎在她怀里,由着她继续喂自己吃早餐。
  家汇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他坐到对面,拿起三明治咬上一口,突然有点羡慕阿琅,有人爱,才可以肆无忌惮地做回自己,不用时刻怕惹妈妈生气。
  “对了,妈妈,我想和家汇哥哥去公司玩。”
  方毓从家汇回来后都没有拿正眼看他,听了她这话,她满脸提防,不大赞同地说:“公司有什么好玩的?我约了沈太太今天去吃法国菜,你不想尝尝吗?”
  家汇咽下嘴中的炭煎鳕鱼,还没开口,阿琅在方毓唇上亲了亲,“下次阿琅再陪妈妈去,好不好?”
  方毓抱紧她,与她脸贴着脸摩挲,“好好好,妈妈最喜欢囡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