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五零章 兵不厌诈
何思朗惦记特队的时候,特队一中队长也惦记着他,当初他抽到与何思朗所带部队进行演练的时候,颇有点哭笑不得。
要知道何思朗虽然年纪比他小,可在特队的时间比他还长,很多“折磨”新兵、潜入和对抗的技巧,一开始还是他传授给自己的经验,谁知道就这么正面遇上了,哪怕换二中队、三中队也好啊。
共事几年,他对何思朗熟悉无比,何思朗对他也熟悉无比,尤其是一中队下面的一小队,小队长是何思朗亲自带出来的猎豹,队员虽然换了一个,但是在猎豹的宣传下,当年的何队长,那可是特队的传说。
一开始演练的时候,猎豹也跟他一样为难,好在大家都很专业,做做思想工作,政委又给大家鼓了鼓气,说大伙只要干掉何思朗这个指挥,那就打破了传说,大家在特队里就是最棒的。
这话一说,战士们都嗷嗷叫了,只有他知道,打败何思朗多难,他可是深得政委真传,当然了,现在的政委就是当了几十年特队大队长的严博良。
明明一个老狐狸,教出一个小狐狸,现在大家伙赢了,别人会说,你是特队赢了本来就理所应当,要是输了,那可是颜面全无。
“中队,已锁定目标,何指挥坐在车中,为了躲避我们,车子藏在低洼处,周围还有野草做遮掩,车灯也没开,但队员已用夜视仪和红外线探得,车子里的人就是红队指挥。
红队也是中部军区抽中的颜色,一共五个颜色,红蓝黄绿青,对应五个军区的五只队伍,不同军区的战士们带的袖标颜色不同,以此来区分,只有特队是迷彩,以此彰显与五个军区的不同。
“中队,要不要实施最后打击。”二小队有些兴奋,一想到当年的兵王被大家生擒活捉,那场景光想想,他就浑身血流加速肌肉紧绷。
“车子没动?”
“没有,稳稳停着,但车子我们一直追踪着,红队指挥一直在车上,错不了。”
“能让你们监视这么久,而且还坐在车上不下来,你当何思朗是吃素的吗?你去问问猎豹,你看他是否也认为车里是何思朗?这根本就是在诱惑你们,咱们特队单兵作战能力强,可论到集体混战,是比不了部队推土机般的碾压,只要在空旷地面,我们就暴露了,他们把我们一围,子弹一突突,大家都牺牲。”
二小队被中队训得说不出话来,低着头出去了,一中队打开一瓶矿泉水,咕嘟咕嘟灌了进去,捏着矿泉水笑了起来,至少这件事情可以判断,何思朗忍不住了。
就看谁笑到最后!
被人捏扁的矿泉水瓶咕噜噜滚到一边儿,身上扭曲的痕迹,彰显着一中队的决心。
“何指挥,车子都停了一个小时了,特队的人这几天缠着我们偷袭,肯定就在身边儿,但他们怎么还不动?”
何思朗身边儿的林参谋忍不住了,在耽误下去天就亮了,天亮后一切布置就大白于天下,再想有一个好机会引诱特队,怕是不可能。
“哼,不着急,一中队可不傻,他肯定认为车子里的我是假的。”
“啊?他真的会如此笃定?那咱们这些天绕着山跑圈圈,您几次冒险出来的事情不都白费了。”
“不白费,林参谋,捕猎的时候要有耐心,一次诱饵不行,那就还有第二次、第三次,总有一次他们会中招的。”
何思朗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在林参谋看来,何指挥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啊,但是一想到如果能够打败特队,干了!
“报告。”
一个军官进来,来到何思朗身边儿附耳说了几句话,何思朗眼神悠然亮了起来,然后站起身活动了下筋骨笑着道:“现在可以开始了。”
弄得作战部的人都不明白,何指挥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这几日,让他们追着我们打,漫山遍野就跟撵兔子似的,这次我就要让特队看看,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何指挥,您有什么计划吗?”最年长的一位作战参谋问道。
说起来他也当了多年参谋,参加了很多次大练兵,演练中不光要有实力也要靠布局,各种战略比拼他也见过不少,可遇上何思朗这样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指挥,他到现在都没看明白,他想做什么。
在他看来,这几日牺牲的30%的军力,有点冤枉,每次都是进入特队埋伏,未必何指挥看不出来。
“耿参谋,这件事情是机密,不能对外透露,特队有很多先进科技,谁知道这附近有没有监听,又或者走漏了消息,一切安排就白费了。”
“行了,让车子动起来,朝十一点方向。”
何思朗拿起对讲机,一句话开启了今晚的行动,也是他们与特队的最后对决。
“中队,红队指挥动了。”
特队这边儿发现红队指挥车行动后,立刻报告给一中队队长。
“紧密监视,没我的命令不许行动。”
二小队开始跟着何思朗的指挥车全程监视,二中队坐在椅子上,看着似乎闭目思考,其实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分析这几日何思朗的行动。
何思朗确实聪明,没有建立作战部,否则他们完全可以组织一起迁入,这是特队最擅长的,而他了解特队,所以把指挥部建立在车上,成了机动作战部,这样特队定位目标再实施打击,就不好开展。
刚才那一小时,如果何思朗就在车里,绝对是绝佳的机会,但他心里的直觉告诉自己,那个地段开阔,出了有个小突破,什么掩体都没有,一旦采取行动,特队如果不能在十分钟内结束战斗,就要面临灭队风险。
其次,如果周围有埋伏,那就是何思朗设计好,故意用自己做诱饵,引诱特队进入他的包围圈,这个可能性最大。
一中队猛地绷直身体,没错!
车上是何思朗没错,但他的目的就是诱敌深入,然后对特队包饺子,一次性结束战斗。
这是何思朗的风格!
要知道何思朗虽然年纪比他小,可在特队的时间比他还长,很多“折磨”新兵、潜入和对抗的技巧,一开始还是他传授给自己的经验,谁知道就这么正面遇上了,哪怕换二中队、三中队也好啊。
共事几年,他对何思朗熟悉无比,何思朗对他也熟悉无比,尤其是一中队下面的一小队,小队长是何思朗亲自带出来的猎豹,队员虽然换了一个,但是在猎豹的宣传下,当年的何队长,那可是特队的传说。
一开始演练的时候,猎豹也跟他一样为难,好在大家都很专业,做做思想工作,政委又给大家鼓了鼓气,说大伙只要干掉何思朗这个指挥,那就打破了传说,大家在特队里就是最棒的。
这话一说,战士们都嗷嗷叫了,只有他知道,打败何思朗多难,他可是深得政委真传,当然了,现在的政委就是当了几十年特队大队长的严博良。
明明一个老狐狸,教出一个小狐狸,现在大家伙赢了,别人会说,你是特队赢了本来就理所应当,要是输了,那可是颜面全无。
“中队,已锁定目标,何指挥坐在车中,为了躲避我们,车子藏在低洼处,周围还有野草做遮掩,车灯也没开,但队员已用夜视仪和红外线探得,车子里的人就是红队指挥。
红队也是中部军区抽中的颜色,一共五个颜色,红蓝黄绿青,对应五个军区的五只队伍,不同军区的战士们带的袖标颜色不同,以此来区分,只有特队是迷彩,以此彰显与五个军区的不同。
“中队,要不要实施最后打击。”二小队有些兴奋,一想到当年的兵王被大家生擒活捉,那场景光想想,他就浑身血流加速肌肉紧绷。
“车子没动?”
“没有,稳稳停着,但车子我们一直追踪着,红队指挥一直在车上,错不了。”
“能让你们监视这么久,而且还坐在车上不下来,你当何思朗是吃素的吗?你去问问猎豹,你看他是否也认为车里是何思朗?这根本就是在诱惑你们,咱们特队单兵作战能力强,可论到集体混战,是比不了部队推土机般的碾压,只要在空旷地面,我们就暴露了,他们把我们一围,子弹一突突,大家都牺牲。”
二小队被中队训得说不出话来,低着头出去了,一中队打开一瓶矿泉水,咕嘟咕嘟灌了进去,捏着矿泉水笑了起来,至少这件事情可以判断,何思朗忍不住了。
就看谁笑到最后!
被人捏扁的矿泉水瓶咕噜噜滚到一边儿,身上扭曲的痕迹,彰显着一中队的决心。
“何指挥,车子都停了一个小时了,特队的人这几天缠着我们偷袭,肯定就在身边儿,但他们怎么还不动?”
何思朗身边儿的林参谋忍不住了,在耽误下去天就亮了,天亮后一切布置就大白于天下,再想有一个好机会引诱特队,怕是不可能。
“哼,不着急,一中队可不傻,他肯定认为车子里的我是假的。”
“啊?他真的会如此笃定?那咱们这些天绕着山跑圈圈,您几次冒险出来的事情不都白费了。”
“不白费,林参谋,捕猎的时候要有耐心,一次诱饵不行,那就还有第二次、第三次,总有一次他们会中招的。”
何思朗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在林参谋看来,何指挥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啊,但是一想到如果能够打败特队,干了!
“报告。”
一个军官进来,来到何思朗身边儿附耳说了几句话,何思朗眼神悠然亮了起来,然后站起身活动了下筋骨笑着道:“现在可以开始了。”
弄得作战部的人都不明白,何指挥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这几日,让他们追着我们打,漫山遍野就跟撵兔子似的,这次我就要让特队看看,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何指挥,您有什么计划吗?”最年长的一位作战参谋问道。
说起来他也当了多年参谋,参加了很多次大练兵,演练中不光要有实力也要靠布局,各种战略比拼他也见过不少,可遇上何思朗这样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指挥,他到现在都没看明白,他想做什么。
在他看来,这几日牺牲的30%的军力,有点冤枉,每次都是进入特队埋伏,未必何指挥看不出来。
“耿参谋,这件事情是机密,不能对外透露,特队有很多先进科技,谁知道这附近有没有监听,又或者走漏了消息,一切安排就白费了。”
“行了,让车子动起来,朝十一点方向。”
何思朗拿起对讲机,一句话开启了今晚的行动,也是他们与特队的最后对决。
“中队,红队指挥动了。”
特队这边儿发现红队指挥车行动后,立刻报告给一中队队长。
“紧密监视,没我的命令不许行动。”
二小队开始跟着何思朗的指挥车全程监视,二中队坐在椅子上,看着似乎闭目思考,其实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分析这几日何思朗的行动。
何思朗确实聪明,没有建立作战部,否则他们完全可以组织一起迁入,这是特队最擅长的,而他了解特队,所以把指挥部建立在车上,成了机动作战部,这样特队定位目标再实施打击,就不好开展。
刚才那一小时,如果何思朗就在车里,绝对是绝佳的机会,但他心里的直觉告诉自己,那个地段开阔,出了有个小突破,什么掩体都没有,一旦采取行动,特队如果不能在十分钟内结束战斗,就要面临灭队风险。
其次,如果周围有埋伏,那就是何思朗设计好,故意用自己做诱饵,引诱特队进入他的包围圈,这个可能性最大。
一中队猛地绷直身体,没错!
车上是何思朗没错,但他的目的就是诱敌深入,然后对特队包饺子,一次性结束战斗。
这是何思朗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