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死了好啊
  初秋,对于秦家庄来说,大豆还需一个月时间才能成熟,新养的猪无需放,只要能保证吃食便可。但对于普通庄户来说,这个季节的他们却并不清闲。
  数不清的男男女女,只要还能动的,基本都背着背篓去了山上,去采摘山野特产。不论野果或是野菜,但凡能入口的,他们一点都不会放过。就算自家吃不完,也能在附近的集市上换两个铜钱,稳赚不赔的买卖。
  天气不再炎热,秦风没有再把自己捂在书房之中,而是把教书的地点放在了前院的空地上,一张新近命人打造的躺椅,往上一躺,感受着秋日的暖阳和微风,说不出的惬意。
  秦风的对面摆着一张桌子,魏徵趴在桌子上手拿纸笔,一片听着秦风的讲解,一边回答着各式各样的问题。
  “恩师,你说我们脚下的大地并非是平整的,而是一个大球?”
  秦风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道:“你可曾远望?”
  魏徵点点头,有些不明白秦风为什么要这么问他。
  “那从远方而来的人,你先看到的是什么?”
  “这...”魏徵有些发懵,他不知道秦风为什么要问这些毫不相关的问题。
  秦风也不急,继续问道:“为师问你的是,你看到远处的行人,是从什么都看不见,然后一整个人突然出现在你的视线中,还是先出现头颅,再出现身子,最后整个人才出现?”
  这个问题其实问的并不好,毕竟陆地并不是完全平整的,有各种各样的情况,而且一个人实在太过渺小,并不好判断。可大兴城是妥妥的内陆城市,别说海,连湖都没有,所以秦风也只能拿这个例子来讲解。
  “是先出现头,然后身子,最后整个人出现。”
  魏徵有些不太肯定,毕竟这事他没有仔细观察过,只能拿往常模糊的记忆来说事。
  秦风长出一口气,笑道:“那么,为什么?”
  “如果大地是平整的,而人的目力有极限,在极限之外,眼睛什么都看不到,但那个人若是走到极限之内,应该是整个人突然出现,为何会是先头后身呢?”
  魏徵沉吟片刻,有些犹豫道:“恩师,大地并非完全平整。”
  “我知道。”
  对于魏徵的提醒,秦风没有动怒,他要的不是添鸭一般,将自己所知道的东西全部灌输到魏徵的脑子中,他真正想要的,是魏徵能够自己去动手,去看,去做,去发现,而不是每日坐在这里,凭借一个脑袋凭空想象,否则这知识永远是他秦风的,而不是魏徵的。
  “可曾见过海?”
  “没有。”魏徵摇摇头,他是巨鹿人,别说他很小的时候就逃难来了大兴,就算他记事,巨鹿也没有海给他看。
  “有机会去看看海,海上的船。”秦风拿起茶壶,美滋滋的品了一口,才继续道:“水是一个平面,不像陆地这样凹凸不平,而且船比人要大上不少,你去看看远处的船是先看见船帆,还是整条船跃然眼中。”
  “为师也是人,说的并非全对,所以你要自己去看,去听,去感受,你的眼睛不会骗你。”
  魏徵点点头,他不是笨蛋,既然秦风敢让他去看,那就说明没有骗他的必要,可他仍旧觉得这有些不敢置信。
  “可是恩师,你说我们脚下的大地是一个大球,并且在不断的旋转,可我们为何没有被甩出去呢?”
  秦风笑道:“那为师问你,树上的果子在成熟之后,为何不往左,不往右,不往上,偏偏要往下掉呢?”
  “这...”
  魏徵楞住了,在他的印象里,果子成熟就应该往下掉,这件事是至理,就和一加一等于二一样,可秦风如今的问题就像是在问他,一加一为何等于二,他如何回答?
  看到陷入苦思冥想,甚至不断把手中毛笔松开,观察它往下掉落样子的魏徵,秦风有些不厚道的笑了。
  他脑海中的知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很多都不亚于天方夜谭,而他却不愿意将这些天方夜谭机械性的灌输到自己弟子的脑海中。让他自己去发现,去探索,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吗?
  “少爷!”
  一般在秦风授课的时候,不会有人来打扰,毕竟秦风不愿意他那些知识被一些根本无法接受的人知晓,可今天秦华却来了,而且面色十分的凝重。
  “少爷,柳咏德死了!”
  魏徵身躯一震,那日的情形重新出现在他的脑海之中,可秦风看着就跟没事人一般,大大咧咧道:“死便死了,难不成还要少爷我去给他出殡?”
  秦华有些无语,一个青皮而已,何德何能让自家少爷给他出殡,可这事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家少年脱不了干系。
  “少爷,据说那柳咏德是死在了青楼之中,死状有些凄惨。”
  “凄惨?”秦风好像突然来了兴趣,问道:“怎么个凄惨法?”
  秦华哭笑不得地看着对此事颇感兴趣的少爷,无奈道:“少爷,听说那人死前呼吸加重,乏力,一直喊着头痛,然后就倒在了地上,浑身抽搐,吐了一大堆东西之后就死了。”
  “这是马上风啊,喝了酒之后去青楼耍乐,老天爷这是开眼了?”
  秦风话里的幸灾乐祸丝毫没有掩饰,而且在自家那个未成年的弟子面前提起这些事没有丝毫的顾忌,让秦华满脸的苦笑。
  “少爷,若真是如此倒还罢了。”秦华突然一脸严肃道:“可那验尸的仵作却说是谋杀!”
  “嗯?”秦风先是一楞,随后笑道:“那仵作是个新手不成?连本少爷都看得出来这是马上风,他看不出来?”
  “不是。”秦华满脸担心道:“京兆尹的仵作常老七干这行二十余年了,绝对不是什么新手。”
  “那便是栽赃!”秦风冷笑道:“他说是谋杀,那这种情况只能是下毒,他可曾说柳咏德是中了何毒?”
  秦华摇头道:“那倒没有。”
  稀释过的氰化钾,秦风可不相信这个年头有人能查出这东西来,而且凭借秦朗的身手,也断然不可能有人发现那酒被他调了包。
  也就是说,这件事根本没有证据,甚至都无法证明柳咏德是中毒而死,那怕个什么?
  “老师,那侯业是司法参军,若是...”
  “无妨。”秦风一挥手,不屑道:“家父虽然因罪被罢官,可秦家的五品家世还在,区区一个司法参军,难不成还敢对本少爷用刑?”
  秦风虽然口中这么说,但心里却清楚,如果侯业真想的话,会有无数种办法来整他,甚至和柳咏德一样,让他不明不白地死在京兆尹大牢中都不是什么难事。
  不过这事他既然敢做,就不怕侯业动手,大不了鱼死网破,区区一个侯业,还真能让他秦风无计可施?
  说完之后,秦风大大咧咧的走了,看样子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中,留在原地的魏徵和秦华有些无奈,不过也放下心来。
  回到主院,还不等秦风开口,刘婉婷便先迎了上来,开口道:“夫君,庄上的人口越来越多,可田地却不会增长,我去看了一下,有不少庄户都准备分家了。”
  “分家?”
  这年头分家可不是什么小事,如果父母健在,儿子提分家就是大逆不道,可大兴城这地在两汉的时候就是都城,千百年下来,人口不断繁衍,土地却只有那么多,总会有不够用的时候。
  庄户们入不敷出,为了不因为一点利益便闹个不停,一些老人也只能分家,靠这种办法来把家产分割清楚,断绝了儿子们闹腾的理由。
  刘婉婷点点头,道:“本来我想在附近买块地,咱们家也有些银钱,可附近却没听说有哪家愿意卖地的。要不,我们去稍远一点的地方看看?”
  汉人对土地的执着是从老祖宗骨子里传下来的,所以但凡只要日子还过得去,就没人会愿意卖地。秦家庄距离大兴城不远,这地方可是宝地,能在这里置办农庄的非富即贵,自然不会为了一点银钱便卖地。
  而大户人家有几处农庄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只是秦家衰败了,如今又有侯业这么一档子事在,更别说秦风这个骨子里的后世人其实对土地并非那么执着。
  沉思片刻,秦风开口道:“婉婷,你去让管家挑点人来,哪家的情况最差,儿子最多,便从哪家挑点人出来。”
  “要这些人做什么?”
  刘婉婷有些期待,自家这个夫君鬼主意多,所以他下意识便认为秦风又想到了什么营生。
  秦风笑笑,也不解释,只是道:“先收十个人,反正他们留在家中也没那么多的农活,纯粹是浪费口粮罢了。”
  治标不治本啊!
  刘婉婷很想说,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可看着兴致勃勃的秦风,这话有点说不出口。
  秦风自然知道刘婉婷在想什么,便笑道:“无妨,华叔年纪大了,要两个帮手帮衬,日后他若是不能动了,总得有人来接手。你夫君我这也得有个小厮不是?剩下的我也有大用,不会让他们白白浪费粮食的。”
  “可是...十个人的开销可不小啊。”
  秦家庄的家丁都是兼职,简单来说,就是他们平常都是庄户,在有事的时候便拿起刀枪来主家护卫,而秦风明显是想把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变得固定,这么做的好处不言而喻,可唯一的缺点自然是浪费钱粮,这让刘婉婷有些担忧以后的开销。
  “莫要担心。”秦风摆摆手,毫不在意道:“华叔那次带回来的千两银子还没动吧?其实那镜子我还有不少,只是怕有人忌惮罢了。如今召集上人手,咱们完全能卖到南陈去,那地界的人都有钱,而且卖完就走,无需担心会有人惦记,怕什么?”
  说实话,千两银子对如今的秦家庄来说还真是巨款,虽然没有到一辈子吃穿不愁的地步,但省着点用,用上七八年却没有任何的问题。
  刘婉婷心中稍安,也不愿拂了自家夫君的意思,便转头去和秦华商议谁家最穷,丁口最多去了。
  这事要是传出去,自己又要变成败家子的典型了吧?
  秦风有些无奈的想着,这年头像秦风这等家世的,家中能有七八个仆役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了,像秦风这种有秦华、秦朗、春娘、杜平一堆人家要养,还要接济那些兼职家丁的人家,竟敢再招十个人的行为,简直就是败家子中的败家子。
  不过秦风却无所谓,老子就是有钱,还有来钱的路子,不服,来咬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