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第三更,月票加更)
“本人是大明安国候,你们身后的士兵,都是来自大明的勇士。”刘鸿渐站在高台上大声道。
“大明与建虏在交战,这个你们应当知道,多余的话本候就不说了,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有两个选择。
第一,杀死一个鞑子给你自由。
第二,加入我们成为盟军,然后杀死更多的鞑子。
加入盟军后,杀死第一个鞑子,你将得到十两银子的赏银,而后每杀一个得一两。
杀死十个鞑子后,升为盟军小旗官,二十个,升为总旗,五十个升为百户……
闹事者直接格杀!现在开始吧!”刘鸿渐说完,一个亲卫扔在地上一把战刀,常钰马上指示这汉民做出选择。
刘鸿渐的想法很简单,不想加入军队,那么你可以选择杀一个鞑子,只要你动了手,起码能证明你的立场。
然后,你都杀了鞑子了,鞑子兵断然不会放过你,那么你以后如何活下去?是逃离这里?还是怎么着,就不关我事了。
要么跟我一起杀鞑子,证明你是心向大明的,要么你便自生自灭,反正不能留着给建虏做帮凶。
当然,第三种选择刘鸿渐没说,如若这两个都不选,那么便去死吧!
他的这次行动根本没想过夺取城池,因为压根没有那么多兵力。
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破坏,尽可能的破坏一切,破坏掉建虏的统治根基,让建虏不得不回防敌后,从而影响大局。
大明需要时间,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一点。
看这天色今日估计就要在这城中过夜,距离金州城最近并且可以称之为城的,只有西南方的复州城,距此六十里。
但李牧说,这复州城的守军基本与金州差不多,如若连夜进军拿下这城想来也不是难事,如果明日再去,复州城就有可能有了防备。
深思熟虑后,刘鸿渐还是决定暂且修整,士兵们在船上经历两日颠簸,身体都已经十分疲惫。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筛选,在天色已暗时终于甄别完毕,除却老弱妇孺,有一千二百多个青壮愿意加入盟军。
剩下的皆是咬着牙砍了一个鞑子后离去,还有一部分直接被吓的崩溃,被祖仇清等人送去见了阎王。
当夜,刘鸿渐宰杀了金州城内所有的家畜,加上新加入的一千二百盟军,根本吃不完。
刘鸿渐在保留一部分作为军粮外,直接大发慈悲把多余的赠与了余下的汉民。
过了今夜,金州城将不复存在,追逐死亡的去杀戮,选择流浪的去求生。
办完了所有事,除却城墙上值守的兵士外,来自大明的勇士们终于可以睡一个囫囵觉。
“常大人,侯爷这么做难道不怕遭人非议吗?”一处房舍内,响起冯敦厚略带忧虑的声音,再重的话冯敦厚没好意思说出口。
其实他想说的是,如此行径,不怕遭天谴吗?
“冯大人,早在加入这场行动之初,侯爷便说过,不敢杀人者,不能加入这场行动。
下船的时候,侯爷也曾劝过你,可你非要跟来,我老常没什么文化。
但也知道在这地界儿,四处都是敌人,想活下来就必须以雷霆之力,斩灭一切可能的敌人。
如果侯爷放过这些人,继续往北,你能把背后交给这些是非不分的汉民吗?
他们已经不是汉民,他们已经被奴化!
叫我说,侯爷还是妇人之仁了,什么狗屁盟军。
一群农夫,土鸡瓦狗能有什么杀伤力,累赘而已。”
常钰一边吃着刚煮好的牛肉,一边自顾自的喝着城中搜刮出来的烈酒,他对刘鸿渐的做派没有什么不满,顶多只是抱怨而已。
事实上别说盟军,就算是新加入的千把神机营火枪兵,常钰也是不怎么看上眼,在他看来千户所才是最牛逼的,也是侯爷最该倚重的。
“唉,杀伐过重,杀伐过重呀!”冯敦厚喃喃的道。
现在冯敦厚终于明白侯爷所说的青史留名是怎么一回事了,怕是侯爷早就知道,就算留在青史里,也不是什么好名儿吧!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
三千全副武装的士兵皆已吃饱喝足、整装待发。
新加入的盟军经过昨晚和今早的全肉食待遇,也终于恢复了一点精气神儿。
他们手里有的拿着鞑子兵的弯刀、有的拿着不知何处搜寻来的长矛、有的甚至扛着一把粪叉,凡是一切可以当做武器的铁器,大都可以看到。
流浪可能会死,或者饿死或者冻死或者被鞑子兵打死。
跟着这支明军,可能会死,但更可能拿到赏银、吃到美味的肉食,更可能得到之前所不能得到的一切。
当然,能有如此这般觉悟的仍然是少数人。
“开城门!”刘鸿渐下命令。
咯吱一声,北城的城门被兵士们打开,不想加入盟军的汉民扛着行礼冲出金州城……
“放火烧城!”刘鸿渐下令,他对这帮新晋的流民没什么喜恶,就如同建虏对大明中的闯军一样。
一队神机营兵士扛着薪柴向城中四散开来,不多时城中数个方向便冒起浓烟。
干冷的风将是火势最强的助燃剂,可以想见,数个时辰之后,这里的一切都将化为灰烬。
能杀的杀光,能抢的抢光,能烧的烧光,这本就是大明的遗产。
在刘鸿渐看来,评价一个民族最简单的方式,便是看他是代表着进步还是倒退。
一如先前的闯贼,还是如今的建虏,这些家伙除了破坏之外,一无是处,他们没有创造任何价值。
不要相信什么闯王来了不纳粮,不过是一伙土匪耳,也不要相信什么满汉一家亲,如果你不想做奴才的话。
留给建虏的,将是一副烂摊子,你若有本事,你就把城建起来!
“常钰,你带领一千人屠石河驿。”
“遵命!”
“阔端,你带领关宁骑屠栾古关。”
“得令!”
“祖仇清,你带领一千人屠红咀堡”
“得令!”
“余部,随我屠归服堡,记住本侯的命令!”
“烧光!杀光!抢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刘鸿渐还没说完,就被如山的吼声打断。
“那么,出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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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与建虏在交战,这个你们应当知道,多余的话本候就不说了,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有两个选择。
第一,杀死一个鞑子给你自由。
第二,加入我们成为盟军,然后杀死更多的鞑子。
加入盟军后,杀死第一个鞑子,你将得到十两银子的赏银,而后每杀一个得一两。
杀死十个鞑子后,升为盟军小旗官,二十个,升为总旗,五十个升为百户……
闹事者直接格杀!现在开始吧!”刘鸿渐说完,一个亲卫扔在地上一把战刀,常钰马上指示这汉民做出选择。
刘鸿渐的想法很简单,不想加入军队,那么你可以选择杀一个鞑子,只要你动了手,起码能证明你的立场。
然后,你都杀了鞑子了,鞑子兵断然不会放过你,那么你以后如何活下去?是逃离这里?还是怎么着,就不关我事了。
要么跟我一起杀鞑子,证明你是心向大明的,要么你便自生自灭,反正不能留着给建虏做帮凶。
当然,第三种选择刘鸿渐没说,如若这两个都不选,那么便去死吧!
他的这次行动根本没想过夺取城池,因为压根没有那么多兵力。
他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破坏,尽可能的破坏一切,破坏掉建虏的统治根基,让建虏不得不回防敌后,从而影响大局。
大明需要时间,没有人可以否认这一点。
看这天色今日估计就要在这城中过夜,距离金州城最近并且可以称之为城的,只有西南方的复州城,距此六十里。
但李牧说,这复州城的守军基本与金州差不多,如若连夜进军拿下这城想来也不是难事,如果明日再去,复州城就有可能有了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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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皆是咬着牙砍了一个鞑子后离去,还有一部分直接被吓的崩溃,被祖仇清等人送去见了阎王。
当夜,刘鸿渐宰杀了金州城内所有的家畜,加上新加入的一千二百盟军,根本吃不完。
刘鸿渐在保留一部分作为军粮外,直接大发慈悲把多余的赠与了余下的汉民。
过了今夜,金州城将不复存在,追逐死亡的去杀戮,选择流浪的去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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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大人,侯爷这么做难道不怕遭人非议吗?”一处房舍内,响起冯敦厚略带忧虑的声音,再重的话冯敦厚没好意思说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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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大人,早在加入这场行动之初,侯爷便说过,不敢杀人者,不能加入这场行动。
下船的时候,侯爷也曾劝过你,可你非要跟来,我老常没什么文化。
但也知道在这地界儿,四处都是敌人,想活下来就必须以雷霆之力,斩灭一切可能的敌人。
如果侯爷放过这些人,继续往北,你能把背后交给这些是非不分的汉民吗?
他们已经不是汉民,他们已经被奴化!
叫我说,侯爷还是妇人之仁了,什么狗屁盟军。
一群农夫,土鸡瓦狗能有什么杀伤力,累赘而已。”
常钰一边吃着刚煮好的牛肉,一边自顾自的喝着城中搜刮出来的烈酒,他对刘鸿渐的做派没有什么不满,顶多只是抱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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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全副武装的士兵皆已吃饱喝足、整装待发。
新加入的盟军经过昨晚和今早的全肉食待遇,也终于恢复了一点精气神儿。
他们手里有的拿着鞑子兵的弯刀、有的拿着不知何处搜寻来的长矛、有的甚至扛着一把粪叉,凡是一切可以当做武器的铁器,大都可以看到。
流浪可能会死,或者饿死或者冻死或者被鞑子兵打死。
跟着这支明军,可能会死,但更可能拿到赏银、吃到美味的肉食,更可能得到之前所不能得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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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神机营兵士扛着薪柴向城中四散开来,不多时城中数个方向便冒起浓烟。
干冷的风将是火势最强的助燃剂,可以想见,数个时辰之后,这里的一切都将化为灰烬。
能杀的杀光,能抢的抢光,能烧的烧光,这本就是大明的遗产。
在刘鸿渐看来,评价一个民族最简单的方式,便是看他是代表着进步还是倒退。
一如先前的闯贼,还是如今的建虏,这些家伙除了破坏之外,一无是处,他们没有创造任何价值。
不要相信什么闯王来了不纳粮,不过是一伙土匪耳,也不要相信什么满汉一家亲,如果你不想做奴才的话。
留给建虏的,将是一副烂摊子,你若有本事,你就把城建起来!
“常钰,你带领一千人屠石河驿。”
“遵命!”
“阔端,你带领关宁骑屠栾古关。”
“得令!”
“祖仇清,你带领一千人屠红咀堡”
“得令!”
“余部,随我屠归服堡,记住本侯的命令!”
“烧光!杀光!抢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刘鸿渐还没说完,就被如山的吼声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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