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狗仗人势
  “你,你,你!”葛红钧已经气的说不出话来。
  看着自己被扯烂的裤脚,直想脱了鞋底向狗拍过去。
  由于小时候被疯狗追咬过,所以一直以来对狗没有什么好感,每当见了大型猎犬都躲得远远的。
  而面前这只比特犬流着口水狂吞狗粮,俨然是因长期没有对手,无论走到哪都是一副随心所欲的样子。
  新物种的到来,让斯芬克斯猫的情绪变得十分狂躁,双眼紧紧的盯着比特犬的一举一动,好像随时都会发作。
  但被秦梦蓝抱着,并没有出现攻击性行为。
  葛红钧拿这只比特犬一点办法都没有,狗和主人似乎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门外狂风骤雨越下越大,葛红钧回到办公桌前坐下,心里直膈应。
  没一会儿的功夫,那只比特犬一舔舌头,打了个饱嗝,猫粮被一通风卷残云吃的干干净净,食量极为惊人。
  小男孩儿摸着比特犬,甚是引以为傲,对狗的行为仿佛已经习以为常。
  比特犬吃饱后叫唤了两嗓子,又到处寻觅起来,小男孩儿并没有牵住狗绳,任由它闲逛。
  最后这只狗没有找到合适的位置,蹲在地板中间就进行了一通舒爽的排泄。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就在中医馆这个“大公厕”里完成了吃喝拉撒所有流程。
  所有人眼光都聚集到那坨狗粪上,味道属实有些呛鼻子。
  凌楠上去说道:“我说弟弟,狗在别人家拉完你都不给捡起来吗?
  这样不注重公众场合的卫生影响,恐怕不太好吧。”
  小男孩儿笑了笑说道:“狗子毕竟是只动物,控制不住自己的生理行为。
  要是不介意的话,你们就帮我铲了吧,我也没带捡粪的家伙啊。
  200块钱不少了,反正下这么大的雨,你们店里也没什么生意,就当是给你们创收了。”
  这小子真是不拿自己当外人,狗能变成这个样子,一看主人也缺乏管教。
  于是思考了一阵,对葛红钧说道:“大爷,您喜欢吃狗肉吗?狗肉要怎么做才香呢?”
  比特犬听到狗肉两字,猛地就抬起了头,双目呆呆的看着凌楠,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小男孩儿也是同样的表情,这家伙,竟然在爱狗人士面前聊狗肉,要闹哪样啊?
  葛红钧看了看比特犬,沉吟了片刻说道:“要说狗肉嘛,一般的吃法无非就是煮和炖,配上花椒吃起来味道那是没的说。
  吃狗肉最有名的地方当属玉林,我当年去桂林旅游时,专程去了趟玉林狗肉店吃过一顿。
  那地儿的狗肉做法独特,用料弥香,又称为三六香肉,大街小巷里随处可见,知名程度全国上下家可谓喻户晓,无论是大小馆子,狗肉是他们餐桌上最少不了的一道菜。
  咱们本帮的狗肉跟人家那地儿的一比,完全就跟用了两种食材一样,味道根本没法相提并论。
  吃上一次才能知道人家的狗肉有多鲜美,不夸张的说,香味把神仙都能馋哭。
  还有一地儿也比较闻名,那就是苏北的沛县,吃狗肉的历史最为久远。
  想当年汉朝高祖刘邦就在沛县常年白吃狗肉,也是因为他后来当了皇帝,沛县狗肉才在流传盛行起来。
  苏北的狗肉做法也讲究,最有名的是鼋汁狗肉,酱香浓郁,汁水丰沛,配上火烧,嘿,简直香掉了牙。
  不过,还有一个比较普遍受欢迎的吃法,就是狗肉火锅,尤其是花江做法的带皮狗肉。
  狗肉切薄了装盘,码的跟牛肉一样,再往参锅里那么一涮,蘸着花江辣椒往嘴里一送,肉香直顶脑门,味道美的都能忘了自己姓什么。
  狗肉本身还能驱寒健脾,补血益气,当然壮阳强肾更是不再话下,可是畜肉类中的大补之物。
  这话都给我口水说下来了,等会儿雨停了,我得去市场弄上一斤回去,好久都没尝这口了。”
  葛红钧说完咂了咂舌头,一副迫切想开荤的样子。
  比特犬听得甚是投入,蹲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看着葛红钧。
  男孩儿听后脸上有些愠怒,向葛红钧声讨起来:“老头儿,你觉得当着养狗人士的面提狗肉这样合适吗?
  亏你还是个老中医,连一点儿对人类好朋友的仁爱之心都没有。
  就你这种残忍品性还给人治病?怪不得没有病人到你们这种地方来。”
  凌楠说道:“你的狗子把别人家里当成自由市场这就有道德品行了?
  我们在自己店里聊狗肉可是没碍着你这个外来人士的眼吧?”
  男孩儿说道:“哼,狗又不是人,他哪懂得文明行为这些东西?
  它的天性就是这样,跟人类相处了这么久,忠诚可靠,我真是不明白你们这些吃狗肉的人都是什么变态心理。”
  秦梦蓝被刚才谈论狗肉的事情也听得脸上阴晴不定,对葛红钧说道:“爷爷,你们能不谈狗肉了吗?我听着心里发堵。”
  小男孩儿听到秦梦蓝说话,刚才冒雨进店,一直没怎么注意到她。
  这一注目,立刻双眼直勾勾的聚焦在了她脸上。
  凌楠笑着说道:“梦蓝,这位帕克不也是在津津有味的听着嘛,一说狗肉,耳朵都竖直了。”
  秦梦蓝说道:“不要这样说,狗是听到肉这个字才有的反应,它要是能听懂狗肉那还不得咬你呀。”
  小男孩儿带着像过了电一样的表情盯着秦梦蓝,对她喃喃说道:“你……你好,小姐姐,我叫……吴泰迪。
  我……好像在哪见过你?咱们以前肯定见过面对吗?”
  秦梦蓝疑惑的看着吴泰迪,想了半天也对这个陌生的面孔没有印象,对他摇了摇头。
  凌楠看吴泰迪有些心如鹿撞的样子,脸上也开始出现努力思考的神色。
  吴泰迪又看到秦梦蓝怀里的斯芬克斯猫,眼睛一亮,走上前对秦梦蓝说道:“哇,斯芬克斯猫,小姐姐,原来你也喜欢小动物,我……我能摸一下它吗?”
  说完伸手就朝秦梦蓝手背摸了过去。
  这小子真是色胆包天啊,说是要撸猫,手却很老实的摸向别的地方。
  想趁机占便宜?
  凌楠赶紧起身阻拦道:“这只猫不喜欢被生人摸,它可是会挠你的。”
  吴泰迪有些反感的说道:“挠我?不存在的,我从三岁就开始跟狗打交道。
  到现在养了不下三十只狗了,我深知它们的习性和情绪,不是我吹牛逼,没有一条狗能抵挡得住我这双手。
  凡是我抚摸过的动物,不超过两分钟就能乖乖把我当主人看待,猫也不例外。
  知道宠物医院的人都怎么称呼我吗?说我有一双神之撸狗之手。
  它就是条红了眼乱咬人的疯狗,在我手里也扛不住三回合抚摸,撸上一阵就得乖乖的向我摇尾巴。
  话说跟你们这些没有爱心,不爱护动物的人聊这些很没劲,反正你们也不懂相处之道。”
  说完,继续将手慢慢伸向了秦梦蓝。
  秦梦蓝也察觉了吴泰迪异常的举动,向后退了两步,怀中的斯芬克斯猫“喵”的一声叫了起来。
  吴泰迪欣慰的说道:“看吧,猫咪这个叫声是想求我抚摸,撸猫的最高境界那就是手还未到,喵已不能自持。”
  凌楠被这话说的有些倒胃口,我还不知道你特么心里想的什么?
  想借着对小动物的爱心手段去撩妹占便宜,恐怕是你想多了。
  于是想要从秦梦蓝怀中将斯芬克斯猫抱过来。
  只见秦梦蓝朝着斯芬克斯猫耳朵悄悄说了几句话,猫咪好像听懂了她的语言。
  竟然直接从她手上窜了出来,迅速跃到了桌子上,慵懒的打了一个哈欠。
  这个动作被比特犬捕捉到,动物的本能反应就是对快速奔跑的物体产生猎捕的条件反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