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废物_411
第349章帝都会聚(12)
“应该有两天……也可能是三天。”次日,被问起那只丧尸袭击聚居地的时间以及去向时,姜红皱着眉头努力回想。“躲在下面见不到光,合了几次眼,饿了就抓把米,干得厉害,也吃不了多少,根本分不清时间,只是觉得很饿很渴,过了很久很久。”幽闭在地坑里的那几天可以说是她这一生当中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不止心理上,还有身体上的。
当时下去得急,赵大成就只来得及给他们扔下半袋子生米,就是张易拉她上来时,她拽在手里的那个袋子,连水都没有一点。时间来不及,仓促中也忘记了。她不是水系异能者,因此跟赵新只能忍着。只是饥和渴都还罢了,但恐惧,黑暗,滞闷,以及从缝隙里漏下来的血滴和血腥味却无时无刻不折磨着他们。无法沉睡,惊醒,耳中能听到自己如同擂鼓一样的心跳声。
度日如年,又没有钟表,哪里知道究竟过了多久。在感觉当中倒像是过了几十年几百年那么长,但终究知道是不可能的。
至于那只变异丧尸究竟是什么时候走的,又走去了哪里,那就更不可能知道了。蹲在那土坑里隔着层石板,根本听不清外面的响动,她还是感觉到身体快要支撑不住了,才开始想要出来。如果不是正遇上南劭他们,只怕她连地板都推不开,最后还是要跟赵新一起憋屈地被熬死在土坑里面,倒让赵大成白白舍了一条命。
从姜红嘴里再问不出更多的东西,张易南劭也没有非得找到那只变异丧尸的意思,遇上了能不能打得过还是一码事,为幸存者除去威胁这种事也不是一拍脑门冲上去就能干的,这末世里比他们厉害的东西多了去,一个大意就可能栽跟头。之所以询问变异丧尸的去向,也是想着能不能避开,现在摸不清情况,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尽量小心了。
毫无疑问,队伍里又多添了两个人。姜红是火系异能者,又在末世中打熬了这么久,让她吃上两顿饱饭,再好好休息一晚,便又活蹦乱跳,战斗力远远超过了兰澜。她不仅仅能自保,还能照顾好赵新,完全没给他们的行程增添负担。
张睿阳对队伍里多了一个小朋友本来是很高兴的,可惜赵新不理他,或者说赵新谁都不理,最后小家伙只好怏怏地依旧跟着兰澜。至少兰澜跟他还是挺有共同话语的。
“距离我们住的地方二十几里远处,还有一伙人,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被变异丧尸发现。”走了十几分钟后,姜红突然想起,说。
“一伙人?有多少人?是什么来历?怎么没跟你们住一起?”张易有些诧异,出口就是一连串追问。毕竟按她所说的,两方相距并不远,而且还知道对方的存在,不是应该合并在一起吗?毕竟,就眼下这世道,合力可比分散的生存机率高。
“大概有十来个吧,我们见到过他们几次。他们是几个月前才来的,刚来时还到过我们那里,看着挺能耐,不过心高气傲的,老大留不住他们。”姜红回忆说。“但他们似乎也走不动了,到这儿后就扎了下来,偶尔还会过来跟我们换点东西,再交换一下消息。”
听上去两边处得还不错。张易有些意外,当然,更意外的是另一伙人才十来个,这人数也太少了。
“他们住哪里?”他问,考虑着是不是要过去打声招呼。
姜红说了一个大致的方位,恰好与他们要走的方向一致,倒是省了他们选择的麻烦。
往前三十里是一个县城,也是云洲省的最后一个县城,再过去就是另一个省了。云洲省以山清水秀出名,而此县城尤为美丽,有雪山,有清湖,有保存千年的古建筑群落,是闻名中外的旅游圣地。
在县城西南方向十几里的地方,背山面湖,建有一片私人渡假别墅。而姜红所说的那一伙人便住在此地,只不过具体在哪里,没人知道。
张易以为他们还要花费点功夫寻找,当然,有南劭在,这种寻找并不存在太大困难,但半个小时之后,他就知道不用了。不止不用去寻找那群人的驻扎地,更不用再去考虑那只变异丧尸的去向,因为他们非常不幸地遇上了。
“是它!是它!”躲在山石后面,看着前方的战场,姜红惊恐地差点失声叫出来,好容易克制住,又花了点时间恢复冷静,才仔细辨认出跟丧尸对峙的另一方:“是他们。”
在离他们藏身之处百米远处,是一座废弃的加油站,加油站旁边还有稀稀拉拉的一些建筑物,诸如饭馆,旅舍,汽车维修之类的铺子。而此时,就在那座加油站前面的公路上,五个人正在合力对付一只体型巨大的变异丧尸。
那只丧尸不像大多数丧尸那样瘦骨嶙峋,颜色发灰发暗,它不止高,还肥,超级肥胖,脑袋光溜溜的,没有一根毛发,全身上下都泛着一种死亡的苍白,皮肤表面布满暗青色的血管网,跟泡发后呈巨人观的尸体一样。
它身上零零碎碎地挂着一些布料,关键部位竟然被挡住了,一时也分不清生前是男是女。这都还是次要的,重点是,就是浮肿成这样,它动作还十分敏捷,弹跳力惊人。看仔细些,那五个人根本不是在围杀它,而是被它困住了,想逃不敢逃,打又打不过,情况十分不妙。
张易和南劭本来想再看看情况,谁知道那只丧尸似乎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往这边看了一眼,攻势陡然变猛,那五个人的处境一下子变得更为艰难起来。如果不是合作得十分熟练默契,险而又险地彼此搭救,只怕已经开始减员,就是这样,他们身上还是纷纷挂了彩。
哪怕是异能者,被变异丧尸的尸毒感染,依然无法免疫。要么罕见地二次觉醒,要么变成更厉害的丧尸,给幸存者本来就艰辛的生存状况雪上加霜。
张易和南劭不敢再耽搁,叮嘱脸色惨白,眼中闪着恐惧和仇恨火焰的姜红一声,让她照顾好几个孩子,便冲了出去。
“哥们,别他妈再过来送死了,这东西根本打不动,赶紧跑吧!”那边正被变异丧尸逼得左支右绌的五个幸存者见到两人,丝毫没露出惊喜的神色,倒是其中一人大声吼道。
张易和南劭两人都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些人行事还挺讲究,本来就有救人的心思,此时自然更不可能见死不救。当然,如果对方在看到他们时有祸水东引的意思,那说不定他们转身就走了。
两人对视一眼,救人重要,南劭也不再遮遮掩掩,一把扯掉上半身的衣服,背上翅膀蓬地下弹出,疾速冲向那只丧尸。张易稍慢,但却在南劭将丧尸吸引住的时候恰好赶到,身体贴地翻滚,一刀斩向其腿部关节。
当刀劈中的那一瞬间,如触棉革,连印痕都没留下一条,这个时候张易才算知道这丧尸有多难对付。好在他是从最低层走过来的,一路遇上的都是防御力远远大过于他攻击力量的怪物,早已有了应对的心得,数刀落在同一位置依然不见效果之后,便果断蓄力于刀锋,在攻击出去时,不以破防为重点,而是力量猛然爆发,透过皮肌层,震力直接作用在骨头上。一次不成,就多来几次,总能见效。
当然,如果这丧尸已经变得骨如金刚,那他也只能认栽。
两人的加入瞬间让那五人压力大减,但他们并没有立即逃离,而是精神大振,加大了异能的攻击。
此丧尸力大无比,且敏捷度高,防御力惊人,对它很难造成伤害,但反过来如果被它沾到碰到,却是轻则掉肉断骨,严重的恐怕就要被拍成肉酱了。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它没有其它特殊异能,智力也很普通,否则哪怕是南劭和张易都要喊头疼。但现在有南劭利用灵活的身法将其缠住,其他人只需要全力攻击,事情就简单多了。
大约是感觉到了危险,那变异丧尸几次试图逃脱,但都被南劭拦截住了。五分钟之后,它身体突然一矮,前倾着晃了两晃,却是终于被张易锲而不舍地找机会敲断了右腿腿骨,影响了行动力,南劭趁机化手为锥,刺入它的眼中。
轰!轰!轰!其他人的异能也相继砸到它的身上。
噗通一声,丧尸巨型的身影栽倒在泥泞的雪地中,溅起一片雪浆残泥。
南劭和张易倒还好,毕竟这丧尸并不是他们遇到过的最难对付的东西,但另外五人却着着实实松了口气。
“多谢你们相助,我叫……诶?张易?南劭?”为首一人走过来,本想感谢,却一下子认出了两人,惊讶地喊出来。
张易和南劭之前忙着救人,也没怎么留意对方的长相,被叫出名字,才有些意外地认真看了一眼。可不是吗,还真认识。
“谭奎丰!”
“应该有两天……也可能是三天。”次日,被问起那只丧尸袭击聚居地的时间以及去向时,姜红皱着眉头努力回想。“躲在下面见不到光,合了几次眼,饿了就抓把米,干得厉害,也吃不了多少,根本分不清时间,只是觉得很饿很渴,过了很久很久。”幽闭在地坑里的那几天可以说是她这一生当中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不止心理上,还有身体上的。
当时下去得急,赵大成就只来得及给他们扔下半袋子生米,就是张易拉她上来时,她拽在手里的那个袋子,连水都没有一点。时间来不及,仓促中也忘记了。她不是水系异能者,因此跟赵新只能忍着。只是饥和渴都还罢了,但恐惧,黑暗,滞闷,以及从缝隙里漏下来的血滴和血腥味却无时无刻不折磨着他们。无法沉睡,惊醒,耳中能听到自己如同擂鼓一样的心跳声。
度日如年,又没有钟表,哪里知道究竟过了多久。在感觉当中倒像是过了几十年几百年那么长,但终究知道是不可能的。
至于那只变异丧尸究竟是什么时候走的,又走去了哪里,那就更不可能知道了。蹲在那土坑里隔着层石板,根本听不清外面的响动,她还是感觉到身体快要支撑不住了,才开始想要出来。如果不是正遇上南劭他们,只怕她连地板都推不开,最后还是要跟赵新一起憋屈地被熬死在土坑里面,倒让赵大成白白舍了一条命。
从姜红嘴里再问不出更多的东西,张易南劭也没有非得找到那只变异丧尸的意思,遇上了能不能打得过还是一码事,为幸存者除去威胁这种事也不是一拍脑门冲上去就能干的,这末世里比他们厉害的东西多了去,一个大意就可能栽跟头。之所以询问变异丧尸的去向,也是想着能不能避开,现在摸不清情况,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尽量小心了。
毫无疑问,队伍里又多添了两个人。姜红是火系异能者,又在末世中打熬了这么久,让她吃上两顿饱饭,再好好休息一晚,便又活蹦乱跳,战斗力远远超过了兰澜。她不仅仅能自保,还能照顾好赵新,完全没给他们的行程增添负担。
张睿阳对队伍里多了一个小朋友本来是很高兴的,可惜赵新不理他,或者说赵新谁都不理,最后小家伙只好怏怏地依旧跟着兰澜。至少兰澜跟他还是挺有共同话语的。
“距离我们住的地方二十几里远处,还有一伙人,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被变异丧尸发现。”走了十几分钟后,姜红突然想起,说。
“一伙人?有多少人?是什么来历?怎么没跟你们住一起?”张易有些诧异,出口就是一连串追问。毕竟按她所说的,两方相距并不远,而且还知道对方的存在,不是应该合并在一起吗?毕竟,就眼下这世道,合力可比分散的生存机率高。
“大概有十来个吧,我们见到过他们几次。他们是几个月前才来的,刚来时还到过我们那里,看着挺能耐,不过心高气傲的,老大留不住他们。”姜红回忆说。“但他们似乎也走不动了,到这儿后就扎了下来,偶尔还会过来跟我们换点东西,再交换一下消息。”
听上去两边处得还不错。张易有些意外,当然,更意外的是另一伙人才十来个,这人数也太少了。
“他们住哪里?”他问,考虑着是不是要过去打声招呼。
姜红说了一个大致的方位,恰好与他们要走的方向一致,倒是省了他们选择的麻烦。
往前三十里是一个县城,也是云洲省的最后一个县城,再过去就是另一个省了。云洲省以山清水秀出名,而此县城尤为美丽,有雪山,有清湖,有保存千年的古建筑群落,是闻名中外的旅游圣地。
在县城西南方向十几里的地方,背山面湖,建有一片私人渡假别墅。而姜红所说的那一伙人便住在此地,只不过具体在哪里,没人知道。
张易以为他们还要花费点功夫寻找,当然,有南劭在,这种寻找并不存在太大困难,但半个小时之后,他就知道不用了。不止不用去寻找那群人的驻扎地,更不用再去考虑那只变异丧尸的去向,因为他们非常不幸地遇上了。
“是它!是它!”躲在山石后面,看着前方的战场,姜红惊恐地差点失声叫出来,好容易克制住,又花了点时间恢复冷静,才仔细辨认出跟丧尸对峙的另一方:“是他们。”
在离他们藏身之处百米远处,是一座废弃的加油站,加油站旁边还有稀稀拉拉的一些建筑物,诸如饭馆,旅舍,汽车维修之类的铺子。而此时,就在那座加油站前面的公路上,五个人正在合力对付一只体型巨大的变异丧尸。
那只丧尸不像大多数丧尸那样瘦骨嶙峋,颜色发灰发暗,它不止高,还肥,超级肥胖,脑袋光溜溜的,没有一根毛发,全身上下都泛着一种死亡的苍白,皮肤表面布满暗青色的血管网,跟泡发后呈巨人观的尸体一样。
它身上零零碎碎地挂着一些布料,关键部位竟然被挡住了,一时也分不清生前是男是女。这都还是次要的,重点是,就是浮肿成这样,它动作还十分敏捷,弹跳力惊人。看仔细些,那五个人根本不是在围杀它,而是被它困住了,想逃不敢逃,打又打不过,情况十分不妙。
张易和南劭本来想再看看情况,谁知道那只丧尸似乎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往这边看了一眼,攻势陡然变猛,那五个人的处境一下子变得更为艰难起来。如果不是合作得十分熟练默契,险而又险地彼此搭救,只怕已经开始减员,就是这样,他们身上还是纷纷挂了彩。
哪怕是异能者,被变异丧尸的尸毒感染,依然无法免疫。要么罕见地二次觉醒,要么变成更厉害的丧尸,给幸存者本来就艰辛的生存状况雪上加霜。
张易和南劭不敢再耽搁,叮嘱脸色惨白,眼中闪着恐惧和仇恨火焰的姜红一声,让她照顾好几个孩子,便冲了出去。
“哥们,别他妈再过来送死了,这东西根本打不动,赶紧跑吧!”那边正被变异丧尸逼得左支右绌的五个幸存者见到两人,丝毫没露出惊喜的神色,倒是其中一人大声吼道。
张易和南劭两人都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些人行事还挺讲究,本来就有救人的心思,此时自然更不可能见死不救。当然,如果对方在看到他们时有祸水东引的意思,那说不定他们转身就走了。
两人对视一眼,救人重要,南劭也不再遮遮掩掩,一把扯掉上半身的衣服,背上翅膀蓬地下弹出,疾速冲向那只丧尸。张易稍慢,但却在南劭将丧尸吸引住的时候恰好赶到,身体贴地翻滚,一刀斩向其腿部关节。
当刀劈中的那一瞬间,如触棉革,连印痕都没留下一条,这个时候张易才算知道这丧尸有多难对付。好在他是从最低层走过来的,一路遇上的都是防御力远远大过于他攻击力量的怪物,早已有了应对的心得,数刀落在同一位置依然不见效果之后,便果断蓄力于刀锋,在攻击出去时,不以破防为重点,而是力量猛然爆发,透过皮肌层,震力直接作用在骨头上。一次不成,就多来几次,总能见效。
当然,如果这丧尸已经变得骨如金刚,那他也只能认栽。
两人的加入瞬间让那五人压力大减,但他们并没有立即逃离,而是精神大振,加大了异能的攻击。
此丧尸力大无比,且敏捷度高,防御力惊人,对它很难造成伤害,但反过来如果被它沾到碰到,却是轻则掉肉断骨,严重的恐怕就要被拍成肉酱了。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它没有其它特殊异能,智力也很普通,否则哪怕是南劭和张易都要喊头疼。但现在有南劭利用灵活的身法将其缠住,其他人只需要全力攻击,事情就简单多了。
大约是感觉到了危险,那变异丧尸几次试图逃脱,但都被南劭拦截住了。五分钟之后,它身体突然一矮,前倾着晃了两晃,却是终于被张易锲而不舍地找机会敲断了右腿腿骨,影响了行动力,南劭趁机化手为锥,刺入它的眼中。
轰!轰!轰!其他人的异能也相继砸到它的身上。
噗通一声,丧尸巨型的身影栽倒在泥泞的雪地中,溅起一片雪浆残泥。
南劭和张易倒还好,毕竟这丧尸并不是他们遇到过的最难对付的东西,但另外五人却着着实实松了口气。
“多谢你们相助,我叫……诶?张易?南劭?”为首一人走过来,本想感谢,却一下子认出了两人,惊讶地喊出来。
张易和南劭之前忙着救人,也没怎么留意对方的长相,被叫出名字,才有些意外地认真看了一眼。可不是吗,还真认识。
“谭奎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