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崔咏袖着手,弓着身子躲在角落里装鹌鹑,生怕季显注意到他。季显派了孙忠去查金太监与邓监生的事情,孙忠吃了金太监那么多好处,在季显面前帮着金太监掩饰,现在好了,季显都知道了,想也知道,孙忠没好果子吃。崔咏不免幸灾乐祸,他早就看孙忠不顺眼了,现在孙忠受罚,简直大快人心!
  季显的心情并不美妙,孙忠是陪着他一起长大的,他信任孙忠,可是偏偏是他所信任的人把他当傻子一样蒙骗。
  他一脚踢开孙忠,连看孙忠一眼都觉得厌恶,冷冷道:“你不用再回京城了,发去南京孝陵卫种菜。”
  本朝对犯事太监处理,除死刑外,一般分为四种,轻一点则是降作奉御私宅闲住,虢夺权力,但官职还在。最重的则是发去南京孝陵卫种菜,就算你以前当过司礼监,也得挑粪种菜,白天黑夜都必须住在菜园子里,没有皇帝的赦,不得离开半步。
  这等于彻底绝了孙忠的希望,他瘫倒在地上,求饶的话再也说不出来。季显离开后,崔咏走过来,笑眯眯地说:“孙公公,你得保重自己呀。咱们皇上可是开恩了,你犯了欺君之罪,按律当折,现在只不过去孝陵种菜,至少你还活着啊,高兴点,我有空去看你哈!”
  邓监生入了大狱,俞家牵扯上的官司不了了之。俞尚志对夫人说:“邪不能胜正,邓监生与金太监应有此下场。”
  蒋氏不以为然,“只能说明我们家这次运气好。你好好教教邵廷玉,让他少在外面惹祸,我们家只是普通人家,担待不起。”
  俞尚志不悦,“夫人,你怎么又说起这样的话来!”
  蒋氏气道:“自邵廷玉来了之后,你眼里只有他,连贺仪都顾不上了!”
  俞尚志道:“他是女婿,算是半子,我好好教导他,也是为了蕙芷好。”
  “可别,我没他这样的女婿!我只认婚书,信物,他拿得出来,我才信两家有婚约。”
  蒋氏拂袖而去,在书房门口遇上邵廷玉,邵廷玉行礼,喊了一声:“伯母。”
  蒋氏拿眼睛自下而上打量他,然后“嗯”了一声,就走了。
  邵廷玉自知这位伯母一向不喜欢自己,被她用这种眼神打量,心里还是觉得很屈辱。他有想过离开俞家,可是他一无所长,身上没钱,根本无处可去。时人看重门楣家世,他不甘于久居人下,便只能忍辱负重留在俞家,俞家不过是他的跳板罢了,只有他能结识更多有权势的人,他才有机会辉煌腾达,把那些曾经嘲笑他,羞辱他的人狠狠地踩在脚下。
  他进了屋,俞尚志有些尴尬,道:“你伯母说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事情已解决,没事了。”
  邵廷玉低头,愧疚地说:“伯父,是我连累了你们。我不后悔搭救朱家父女,只是深恨连累了伯父一家。”
  “孩子,这不是你的错,要说有错也是那邓监生、金太监的错,与你无关。”俞尚志道,“你有你祖父的侠义之风,伯父很欣赏你。”
  邵廷玉笑一笑,又添了一把火,“伯父,关于我与蕙芷贤妹的婚事。两家本不相配,当初又没有写下婚书,只是长辈们的口头约定,要不就算了,这些日子,您没少为这事与俞伯母起争执,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他这么一说,俞尚志更是觉得愧疚,忙说:“你也说这是长辈的约定,若是不从,便是不义不孝。你伯母是妇道人家,见识浅,不必管她,这事由我做主。我会尽早挑给好日子,定下你与蕙芷的亲事。”
  “伯父——”
  俞尚志摆摆手,“既然你喊我一声伯父,拿我当长辈看待,那么这事就由我做主。”
  “小侄恭敬不如从命!”邵廷玉躬身行礼,嘴角轻轻弯了弯。
  邵廷玉回屋,朱小怜在做针线,时不时地长吁一声,邵廷玉笑道:“别老是叹气,叹气容易老,笑一个!”
  朱小怜笑不出来,道:“邵大哥,今日蕙芷小姐叫了我去,她说我是个不要脸的□□……”她的声音很低很低,最后掩面哭起来。
  男人三妻四妾本是常事,俞家姑娘竟如此善妒,邵廷玉的脸上闪过一丝厌恶,他将朱小怜搂在怀里,慢慢哄着,“这些只是暂时的,你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朱小怜抬起头,眼里噙满了泪水,“邵大哥,你与俞家的婚事不成,是不是因为我的缘故,我不介意做妾,我可以伺候蕙芷小姐,为奴为婢我都不在乎,只求能留在你身边。”
  “跟你无关。”邵廷玉恨恨道,“俞家夫人不过嫌贫爱富,嫌弃我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配不上她女儿。”
  俞尚志执意要定下蕙芷与邵廷玉的婚事。蒋氏一气之下,要带着两个女儿回娘家。佩兰偷偷给王琼姿写了信,王琼姿从家里派了两个婆子去接她过来小住。
  王琼姿把佩兰安置在自家小院的东厢房,“你看看还缺什么?跟我说也行,跟方婶说也行。”
  佩兰苦笑:“不缺什么,我有个安身的地方就满足了。你不知道蕙芷天天在家跟我闹,她说娘偏心,抢先为我定下程家的婚事,把邵家留给她。我是姐姐原也该让着她些,可这都是母亲的主意,我能有什么办法?姐妹做到这个份上,真是寒心。”
  王琼姿道:“强扭的瓜不甜。蕙芷不愿意,勉强嫁了也会闹的夫妻不和。两家关系好,不一定非要结为婚姻。不如让舅舅舅妈收了邵廷玉做义子,再给他置办一点家业,娶个媳妇也行。莫欺少年穷,邵廷玉是自尊心极强的人,别把人得罪的太狠了。”
  “已经得罪了的差不多,娘就是不喜邵廷玉,说他太过桀骜,有野心。我也见过他一面,我觉得娘说的对,他像一只猎鹰,让人看见怪害怕的。”
  蒋氏回了一趟娘家,说动了自家哥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为蕙芷与侄儿定下婚事,还去官府过了文书。等俞尚志知道时,事情已经无法回转。
  邵廷玉受此大辱,带着朱小怜离开了俞家。俞尚志唉声叹气,与蒋氏的关系也不复以前,他知道邵廷玉暂时住在朱小怜家,派人送了银子过去,过了几日,邵廷玉离开了南京,不知所踪,至于,朱小怜,则留在了南京。
  看来邵廷玉还是如原书一样,踏上了他的男主之路。他是未来的铁血将军,铁血帝王,他会拥有许多女人,而女人不过是他的调剂品。
  王琼姿希望再也不要与这位男主大人有任何关系,不管是俞家,还是王家。
  在邵廷玉走不久,季显也即将离开,他让崔家小姐带信,想要见一面,被王琼姿之拒绝了。不过季显总有自己的办法,两人还是在崔家见了一面。
  季显道:“我要回京了,你都不说送送我,真是没良心啊。”
  王琼姿掏出凤凰镂空翠玉佩,扔到他怀里,道:“送,一定送,把这玉佩送还你。”
  “你可真是铁石心肠。”季显故作委屈地说,“我就舍不得你,只是我母亲病了,家里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只能先回家了。”
  王琼姿干脆地说:“祝你一路顺风,好走不送!”
  季显道:“我现在才相信你是一点都不喜欢我。”
  “哦,你以前不相信啊?”
  “是啊,我觉得你像其他女子一样拿乔作势,恃宠而骄。你倒是说说看,我哪里不好?”季显问道。
  王琼姿仔细打量一番,胡乱扯了一个理由,“我爹是进士,我以后就想嫁个进士,你在南京天天游山玩水,也不好好学习,应该考不上进士吧。”
  季显嗤道:“鼠目寸光,进士算什么?一样要听皇帝的话。”
  “哎,你可别说,进士挺算一回事儿。三位阁老大人就是现成的例子,连皇帝都要听他们的话。”
  季显很明显是被她的话气到了,指着她说:“你是存心的吧,专门捡我不喜欢的话说。我都要走了,不能说几句好听话吗?”
  王琼姿作无辜状,“我没说什么呀!哎,你快走快走,回京城去,老呆在南京是个什么事啊!”
  11、第 11 章
  季显还没被人这么嫌弃过,带着几分委屈道:“南京又不是你家的后花园,我怎么待不了了?我是穿你家的衣,还是吃你家的大米了,用得着这么急得赶我走吗?”
  他从来没在王琼姿的面前摆过皇帝的架子,而且现在仍然挂着小号,王琼姿只拿他当普通人看待,大着胆子说:“你年纪轻轻,整日在外面游荡,游手好闲,一点也不好。”
  季显倒没生气,念了一句诗:“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女人可真是矛盾,夫君在家陪着你们时,你们觉得不上进;夫君做官为相,你们又抱怨被冷落。”
  王琼姿冷笑一声,反唇相讥:“我没记错的话,这首诗是王昌龄所做,是你们男人自己写出来的,你凭什么就觉得女人是这么想,说不定就是给你们的没出息找借口。”
  季显脸上露出一点困惑来,“你这话说的可真尖锐,从你的外表、言行举止来看,明明就是大家闺秀的样子,别人肯定都不信你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古代对女人的要求多,一遭不慎,就可能再也无法回头,王琼姿这十六年来就是在怎么学做一个合格的古代女子,至少表面上要能把人糊弄过去。
  季显:“你性子转变太快,实在让人反应不过来。”
  王琼姿道:“我这就性子了,喜怒无常,捉摸不透,怎么样吧?”
  季显笑一笑:“不怎么样,挺有趣的,我喜欢。”说完还冲着她眨了眨眼睛。
  王琼姿最受不了的就是季显拿他那双桃花眼冲着她眨啊眨,这厮小时候肯定凭着美色占了长辈们的不少宠爱。她连忙转身,背对着季显。
  院子里有两颗石榴树,榴花开着正盛,嫣红中带着妖冶,季显随手摘了一朵榴花,插在王琼姿的头上。
  “你干什么——”王琼姿回头,只见季显微微低头,飞快地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下。
  王琼姿愣住了。一阵清风拂过,花木簌簌地响,榴花花瓣纷纷扬扬落下,有几片落在两人肩头。
  这一幕落在葫芦眼里,只觉得季显轻薄了自家小姐,她三步并做两步,攥手上前,一拳捣在了季显脸上。季显全副心神都放在王琼姿身上,一时不察,被拳头扎扎实实地打在脸上,额角立刻就乌了。
  葫芦站在王琼姿前面,张开手护着她,嘴里还骂季显是“无耻小人,淫劣之人!”
  王琼姿一面觉得这场景十分滑稽,一面又有些担心,要是季显勃然大怒该怎么办。
  哪知季显捂着额头,苦笑道:“你这婢女力气倒是不小。”
  王琼姿忍着笑说:“她是为了保护我。好了,你快去让人拿布包裹着冰给你敷一敷,就没事啦,拖久了会留印子。”
  等季显走后,葫芦犹自不依:“小姐,这样的登徒子合该报官才是!”
  傻妮子,真报了官,倒霉的就是她们两人了。王琼姿道:“你刚才看错了,季公子并没有把我怎么样。”
  葫芦:“奴婢没看错啊,季公子,他、他那啥了!”
  王琼姿十分认真地说:“没那啥,你真看错了,他只是给我摘花,没有别的。”
  葫芦都被她弄懵了,但她不傻,立刻就说:“是,奴婢看错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两人正待离开,葫芦眼见,看见石凳上一块翠绿的东西,她哎呀一声:“小姐,季公子又把玉佩留下来了。”
  王琼姿无语,只能再次把玉佩收起来,安慰自己这东西好歹值不少银子,说不定以后还能拿来换钱用。
  王琼姿从崔家回来带了三个西瓜。这才五月,西瓜没有上市,算是个稀罕物,城中大户家有暖棚才能尝鲜。
  俞氏道:“崔家也太客气些了。”
  王琼姿笑道:“不值什么,崔家暖房大,几个西瓜不稀奇。”
  俞氏只留了一个西瓜,其他两个分别让人送去了俞家与蒋氏娘家。
  王琼姿回房更衣梳洗,才进来屋子,一个雪白的圆球滚过来,咬着她的裙角。小英跟着出来,道:“小白还是最粘着小姐,刚才还在跟我们玩呢,一听到你的脚步声,便急急地跑出来。”
  王琼姿弯腰,把小白抱在怀里,小白乖巧地伏在它胸前,逗它玩了一会儿,才发现身上沾满了狗毛,她忙把狗递给了小英。
  小英笑道:“它掉毛掉得厉害,要每天用梳子给梳一遍。”
  小白在王家有半个月了,对于它的生活习惯,大家大概都知道了,这狗特别爱干净,每天喂完饭的碗,必须给它洗干净,不然下一顿,它宁可挨饿也不吃。不过它脾气特别好,有一次调皮,把王琼姿的极喜欢的一件衣服给抓烂了,王琼姿小小地骂了它一顿,它反而凑过来撒娇。
  那模样,竟然有点像季显。唉,果然是物随其主。这狗是季显送的,看到它,不免又想起季显来,平心而论,王琼姿对他是很有好感的,要是他只是个普通人,两人没准就成了,现在想起来,不是不遗憾。
  王琼姿梳洗过后,带着小英去俞氏屋里吃晚饭。俞氏与继子年纪隔得近,为了避免闲话,照旧是王琼姿、王纯、俞氏三人一起用饭。
  今日桌子上有一道清蒸鲥鱼,肉质鲜嫩,回味带着点儿甘甜。俞氏夹给儿女,道:“这是知府赏你大哥,送来时还是鲜活的。”
  鲥鱼是名贵物,就是王家一年也只得吃一两次,就这条鱼,王琼姿与弟弟多吃了一碗饭。
  吃完饭后,俞氏在灯下看布匹铺掌柜送来的账本,王琼姿凑过去看,支出用朱砂笔写,收入用黑色笔写,很直观明了,再看后面的数目,今年上半年还没过去,竟然亏了近百两银子,这可不少!
  王琼姿一点也不惊讶,俞氏是个文艺爱好者,根本不擅长打理铺子,那铺子现在就有一个年过六十的老掌柜外加一个小伙计看着,不咸不淡地做着生意,能挣钱才奇怪。
  俞氏叹了口气,道:“布匹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听说水西门那里又开了一家挺大的绸缎铺子,花色多,质量还过得去,最重要是价格便宜,我们家比人家差远了。我寻思着要么租出去,要么便将铺子卖了,换了银子多置办几亩地。”
  王琼姿忙说:“别,水西门地段好,现在卖了,以后再买就难了。”
  12、第 12 章
  水西门大街临秦淮河,乃是南京三大繁华街道之一,位置极好,卖了确实不划算。俞氏想一想,道:“也是,种地看老天爷过活,今年春天雨水少,眼见着收成要比去年差,还须给佃户们减些租子。”
  王家的日常嚼用来自于两个不大田庄,王翰林过世之前,请官府的人作证,将家产分为三份,王综与王纯各得一个庄子,不过要等王纯成年后才分割,然后拿出五百两现银出来给女儿做嫁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