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这才是我要你想明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嗯,魔王陛下就是这么个痴汉。
精灵原本是个长年累月躺在病床上的重病患者,如今到的地方又是个什么都没有的沙漠,所以他真的不介意自己被限制行动,反正比关在房间里好多了,这点上他是很容易满足的。
魔王作为精灵的第一个追求者,又是那么出色的人物,说一点都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他的想法还很天真,毕竟本质上我们的精灵还只是个很少接触外界,刚成年不久就病死了的小青年。
第27章 商队
炽热的沙漠之中, 太阳还未升起,天边只看得到一抹淡光, 完全无法让人相信当它升起的时候, 这里会热的把人活活烤熟。
一支商队正趁着黎明时分并不那么炎热的时候行进。
这支商队的人数超过了百人,不过最多的是他们带着的骆驼群,少说也有四五百头。
这是一支贩卖骆驼的商队, 同时他们也不会忘记带上一些其它值钱的商品,像是盐、宝石、布料和香料之类的。
当然,带什么都不能少了水,没有水,他们连两天都活不下去。
这支商队是由几个不同的商人组建而成, 他们从自己的家园出发,已经有两个月了, 领头的塞姆是个经验老道的沙漠商人, 他熟悉自己走过的每一个路,确保自己不会在沙漠中迷路。
但现在塞姆的心情并不好。
在前几天,他们碰上了沙尘暴,虽然很幸运的整个商队都没有任何伤亡, 但那场沙尘暴不仅让他们偏离了原来的道路,还掩盖了他们所知道的一个无人绿洲。
非常糟糕的是, 那个绿洲是他们在十天之内唯一能找到的水源。
而他们自身携带的水已经不多了, 最多只能再维持两天的时间。
他们带出来贩卖的骆驼中没有哺乳期产奶的骆驼,所以如果在水喝光之后不能找到水源,他们就必须宰杀骆驼, 喝它胃里存储的水和它的血止渴。
那绝对是巨大的损失。
别看他们的骆驼多,可实际上就算是拥有骆驼数目最多的塞姆也不过只有一百头骆驼,大多数的小商人甚至只有五六头,那可能是他们全部的家当。
为了避免损失,几个拥有话语权的大商人聚在一起讨论过后,最终决定横跨黄金沙海。
这是一个无奈的决定,黄金沙海虽然听起来很美丽,可它也被称为生命禁地,它是即使在如今这个荒凉的大路上都能被称为,最荒凉的地方,你在这里连一棵枯草都看不到,跟别提是其它什么的了。
那里有整个维芙大陆上最为广阔的流沙丘。
永远都在流动的黄金沙海上到处都是危险,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些看起来很牢固的沙砾之下是不是有一个可以吞噬生命的陷阱,只要不幸遇到,遇害者顷刻间就会被沙子吞噬,最终死于痛苦和窒息。
不仅如此,黄金沙海也是整个沙漠之中最热的地方。
据说这里最热的时候温度可以高达六七十度,但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强烈的温差变化足以让没有准备的人冻僵——在最冷的季节里,它甚至只有四五度的低温。
这在别处是完全不敢想象的。
但他们没得选择,只有穿过那里,他们才能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下一个水源。
唯一让他们感觉庆幸的是,现在还是春季,黄金沙海的气温还没有到最高的时候。
而且这一段路,他们也不用担心会有强盗出没了。
塞姆并不是第一次进入黄金沙海,在十多年前,他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曾经跟着父亲走过一次,但那实在太遥远了,如果不是别无选择,他绝对不会同意走这条路。
商队走的十分小心,他们不敢直接爬上沙丘,只能迎着风在沙脊上行走。
中午最热的时段他们也必须努力赶路,这里找不到一点避暑的地方,而到了晚上,气温骤然降低,在找不到任何一点可以燃烧的植物时,他们必须用收集来的骆驼粪燃起篝火,并躲在骆驼堆里依靠骆驼身上的毛发来取暖。
走了两天后,淡水已经喝光,他们不得不宰杀了一头骆驼,所有人分着喝完这头骆驼存储的水后,又分享了它的血肉。
然而这个沙海就像是永远都走不完一样,他们依然在这里,看不到前路。
“别担心,不过我们总会走出去的。”塞姆是这么跟其他人说的,他是领路人,必须时刻保持冷静。
但实际上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底。
他只记得他和父亲第一次走这条路的时候,足足走了三天,但现在他们已经超过了那时候的时间,却连它的边缘都没有看到。
黄金沙海的地貌总是在变动,与此同时它也在扩大,显然,在这十多年里,它变得不是一般的大。
之后又走了一天,他们不得不再次宰杀了一头骆驼。
商队里已经有了些声音,虽然他们努力保持镇定,但不安还是开始蔓延。
塞姆甚至听到有人说,反正都要杀骆驼,早知道如此他们还不如沿着原路的的路走,至少那更安全一些。
“您别听他们的,那些人只是舍不得自己的那点损失而已。”仆人在塞姆身边劝说道。
塞姆当然知道这些,那两头被宰杀的骆驼可不是免费的,所有享用它们的人都需要付出相应的报酬。
大商人们不在乎这点东西,随队的小商人可就不一样了。
塞姆甚至能想到那些说这些话的人是怎么想的,他们想用这种话语攻击让塞姆独自应承下两头骆驼的损失,毕竟他还有一百头骆驼不是吗?
但塞姆可不会那么傻的照他们的意思去做,他完全当没听到那些话。
不过他还是奖赏了自己的仆人,对方是真的在关心他,这点他还是看的明白的。
第二天天明之前,旅途继续。
这一次,却和之前不太一样。
昨晚劝说塞姆的仆人骑着骆驼跟在塞姆的身边在最前头领路,他有一双非常敏锐的眼睛。
“主人,你看那边!”
塞姆抬头看着向前方,阳光让他的眼睛有些睁不开,他抬手挡在了额头上,好长一会儿才看清楚仆人要他看的是什么。
在阳光炙热的蔚蓝天空,远方的一小片黑色的天空看起来格外的显眼。
想到那黑色会代表着什么,塞姆心中一动,扭头高喊着:“瓦哈卜,瓦哈卜,快把你的宝贝拿过来!”
瓦哈卜是商队里的另一个大商人,他只有六十多头骆驼,但他带了其他价值更高的货物,像是宝石和香料。
而被瓦哈卜当做宝贝一直随身携带的,是一个单筒望远镜。
那个望远镜已经有些年头了,据瓦哈卜说这是他用好几颗上等的宝石从一个贵族手里换来的。
瓦哈卜不情不愿的从后面走了过来,把望远镜交给了塞姆,嘴里还道:“你可要好好拿着它,别摔坏了。”
望远镜的镜片颜色不太纯,透过它看过去的东西都带着一层淡淡的红色,但这并不能阻碍塞姆的视线。
他终于看清楚了那片黑色是什么。
“是乌云!前面在下雨!”
这可真是个不可思议的答案,谁都知道沙漠里的雨有多稀少,现在他们竟然在这个最不可能下雨的地方看到了雨?
几个大商人纷纷上前来拿过望远镜查看,然后他们也看到了。
那一片的乌云非常密集,整个天空都被遮盖了,偶尔还有几条雷电在其中翻腾,照亮了云层。
即使看不到雨水,但看到那闪电,他们也能想象那里在下雨。
有雨的地方就会有水。
但过于奇怪的天气让他们不确定是否该过去。
“那边本来就是我们要走的方向吧?”
“是啊,我们可以走进一点看看情况,不是还离得很远吗?”
“难道我们还能往回走吗?那可又是好几天的路。”
其他小商人们议论纷纷,显然想要往前走。
几个大商人中也有支持他们的,就连塞姆都十分心动。
毕竟就像他们说的一样,他们不可能往回走,而其它的路会让他们完全偏离原有的方向,让这段路更加没有尽头
越往前走,能通过望远镜看到的景象就越多。
然后他们发现了那片黑云之下的城堡,以及城堡外高高的胡树林。
这里竟然会有这样宏伟建筑物,就算是他们曾经见过的许多宫殿也不会比这个更雄伟壮观了。
在这片整个大陆最炎热的地方?而且那里竟然还在下雨?
他们甚至以为自己看到的是海市蜃楼。
但仔细分辨之后,经验告诉他们那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城堡。
“我们还要继续前进吗?”
有人开始害怕,那样的地方怎么看都很诡异。
有人怀疑那是不是某个沙漠盗贼的巢穴,但很快就被其他人否决了,如果沙盗的巢穴都能这么宏伟,那他还需要去抢劫吗?
“那更像是某位国王的城堡,他一定非常富有。”
这句话提醒了所有人。
是的,能够建造这样一座城堡的人绝对是非常富有的,而且把地方选择了黄金沙海,他一定也非常强大。
“或许他手底下有尊贵的法师大人在为他服务。”
“我们去看看吧?说不定我们不仅能找到水源,还能把手里的这些东西卖个好价钱。”
在这里总会有盗贼出没,普通人根本不敢走太远,也就只有这些商人会为了利益到处跑,所以他们很受那些贵族和部族首领的欢迎。
大部分的时候那些贵族和部族首领不会对商人出手,免得消息灵通的其他商人闻讯后再也不来他们的领地。
所以只要不是商人触怒那些人,他们总是能得到一些礼遇的。
也正是这一点,让他们最终决定去那个不知名的城堡碰碰运气。
第28章 来客
精灵的话让魔王好几天都精神振奋, 虽然他的情商不怎么样,但情商不够智商补啊。
那句“当你要我做什么的时候, 你自己也的给予相应的回报”在魔王听来, 简直是在直白的告诉他——
【你想要我属于你,那么你就得属于我。】
再没有比这个更加美妙的话语了,魔王觉得这就是精灵给予他的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 嗯,魔王陛下就是这么个痴汉。
精灵原本是个长年累月躺在病床上的重病患者,如今到的地方又是个什么都没有的沙漠,所以他真的不介意自己被限制行动,反正比关在房间里好多了,这点上他是很容易满足的。
魔王作为精灵的第一个追求者,又是那么出色的人物,说一点都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他的想法还很天真,毕竟本质上我们的精灵还只是个很少接触外界,刚成年不久就病死了的小青年。
第27章 商队
炽热的沙漠之中, 太阳还未升起,天边只看得到一抹淡光, 完全无法让人相信当它升起的时候, 这里会热的把人活活烤熟。
一支商队正趁着黎明时分并不那么炎热的时候行进。
这支商队的人数超过了百人,不过最多的是他们带着的骆驼群,少说也有四五百头。
这是一支贩卖骆驼的商队, 同时他们也不会忘记带上一些其它值钱的商品,像是盐、宝石、布料和香料之类的。
当然,带什么都不能少了水,没有水,他们连两天都活不下去。
这支商队是由几个不同的商人组建而成, 他们从自己的家园出发,已经有两个月了, 领头的塞姆是个经验老道的沙漠商人, 他熟悉自己走过的每一个路,确保自己不会在沙漠中迷路。
但现在塞姆的心情并不好。
在前几天,他们碰上了沙尘暴,虽然很幸运的整个商队都没有任何伤亡, 但那场沙尘暴不仅让他们偏离了原来的道路,还掩盖了他们所知道的一个无人绿洲。
非常糟糕的是, 那个绿洲是他们在十天之内唯一能找到的水源。
而他们自身携带的水已经不多了, 最多只能再维持两天的时间。
他们带出来贩卖的骆驼中没有哺乳期产奶的骆驼,所以如果在水喝光之后不能找到水源,他们就必须宰杀骆驼, 喝它胃里存储的水和它的血止渴。
那绝对是巨大的损失。
别看他们的骆驼多,可实际上就算是拥有骆驼数目最多的塞姆也不过只有一百头骆驼,大多数的小商人甚至只有五六头,那可能是他们全部的家当。
为了避免损失,几个拥有话语权的大商人聚在一起讨论过后,最终决定横跨黄金沙海。
这是一个无奈的决定,黄金沙海虽然听起来很美丽,可它也被称为生命禁地,它是即使在如今这个荒凉的大路上都能被称为,最荒凉的地方,你在这里连一棵枯草都看不到,跟别提是其它什么的了。
那里有整个维芙大陆上最为广阔的流沙丘。
永远都在流动的黄金沙海上到处都是危险,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些看起来很牢固的沙砾之下是不是有一个可以吞噬生命的陷阱,只要不幸遇到,遇害者顷刻间就会被沙子吞噬,最终死于痛苦和窒息。
不仅如此,黄金沙海也是整个沙漠之中最热的地方。
据说这里最热的时候温度可以高达六七十度,但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强烈的温差变化足以让没有准备的人冻僵——在最冷的季节里,它甚至只有四五度的低温。
这在别处是完全不敢想象的。
但他们没得选择,只有穿过那里,他们才能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下一个水源。
唯一让他们感觉庆幸的是,现在还是春季,黄金沙海的气温还没有到最高的时候。
而且这一段路,他们也不用担心会有强盗出没了。
塞姆并不是第一次进入黄金沙海,在十多年前,他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曾经跟着父亲走过一次,但那实在太遥远了,如果不是别无选择,他绝对不会同意走这条路。
商队走的十分小心,他们不敢直接爬上沙丘,只能迎着风在沙脊上行走。
中午最热的时段他们也必须努力赶路,这里找不到一点避暑的地方,而到了晚上,气温骤然降低,在找不到任何一点可以燃烧的植物时,他们必须用收集来的骆驼粪燃起篝火,并躲在骆驼堆里依靠骆驼身上的毛发来取暖。
走了两天后,淡水已经喝光,他们不得不宰杀了一头骆驼,所有人分着喝完这头骆驼存储的水后,又分享了它的血肉。
然而这个沙海就像是永远都走不完一样,他们依然在这里,看不到前路。
“别担心,不过我们总会走出去的。”塞姆是这么跟其他人说的,他是领路人,必须时刻保持冷静。
但实际上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底。
他只记得他和父亲第一次走这条路的时候,足足走了三天,但现在他们已经超过了那时候的时间,却连它的边缘都没有看到。
黄金沙海的地貌总是在变动,与此同时它也在扩大,显然,在这十多年里,它变得不是一般的大。
之后又走了一天,他们不得不再次宰杀了一头骆驼。
商队里已经有了些声音,虽然他们努力保持镇定,但不安还是开始蔓延。
塞姆甚至听到有人说,反正都要杀骆驼,早知道如此他们还不如沿着原路的的路走,至少那更安全一些。
“您别听他们的,那些人只是舍不得自己的那点损失而已。”仆人在塞姆身边劝说道。
塞姆当然知道这些,那两头被宰杀的骆驼可不是免费的,所有享用它们的人都需要付出相应的报酬。
大商人们不在乎这点东西,随队的小商人可就不一样了。
塞姆甚至能想到那些说这些话的人是怎么想的,他们想用这种话语攻击让塞姆独自应承下两头骆驼的损失,毕竟他还有一百头骆驼不是吗?
但塞姆可不会那么傻的照他们的意思去做,他完全当没听到那些话。
不过他还是奖赏了自己的仆人,对方是真的在关心他,这点他还是看的明白的。
第二天天明之前,旅途继续。
这一次,却和之前不太一样。
昨晚劝说塞姆的仆人骑着骆驼跟在塞姆的身边在最前头领路,他有一双非常敏锐的眼睛。
“主人,你看那边!”
塞姆抬头看着向前方,阳光让他的眼睛有些睁不开,他抬手挡在了额头上,好长一会儿才看清楚仆人要他看的是什么。
在阳光炙热的蔚蓝天空,远方的一小片黑色的天空看起来格外的显眼。
想到那黑色会代表着什么,塞姆心中一动,扭头高喊着:“瓦哈卜,瓦哈卜,快把你的宝贝拿过来!”
瓦哈卜是商队里的另一个大商人,他只有六十多头骆驼,但他带了其他价值更高的货物,像是宝石和香料。
而被瓦哈卜当做宝贝一直随身携带的,是一个单筒望远镜。
那个望远镜已经有些年头了,据瓦哈卜说这是他用好几颗上等的宝石从一个贵族手里换来的。
瓦哈卜不情不愿的从后面走了过来,把望远镜交给了塞姆,嘴里还道:“你可要好好拿着它,别摔坏了。”
望远镜的镜片颜色不太纯,透过它看过去的东西都带着一层淡淡的红色,但这并不能阻碍塞姆的视线。
他终于看清楚了那片黑色是什么。
“是乌云!前面在下雨!”
这可真是个不可思议的答案,谁都知道沙漠里的雨有多稀少,现在他们竟然在这个最不可能下雨的地方看到了雨?
几个大商人纷纷上前来拿过望远镜查看,然后他们也看到了。
那一片的乌云非常密集,整个天空都被遮盖了,偶尔还有几条雷电在其中翻腾,照亮了云层。
即使看不到雨水,但看到那闪电,他们也能想象那里在下雨。
有雨的地方就会有水。
但过于奇怪的天气让他们不确定是否该过去。
“那边本来就是我们要走的方向吧?”
“是啊,我们可以走进一点看看情况,不是还离得很远吗?”
“难道我们还能往回走吗?那可又是好几天的路。”
其他小商人们议论纷纷,显然想要往前走。
几个大商人中也有支持他们的,就连塞姆都十分心动。
毕竟就像他们说的一样,他们不可能往回走,而其它的路会让他们完全偏离原有的方向,让这段路更加没有尽头
越往前走,能通过望远镜看到的景象就越多。
然后他们发现了那片黑云之下的城堡,以及城堡外高高的胡树林。
这里竟然会有这样宏伟建筑物,就算是他们曾经见过的许多宫殿也不会比这个更雄伟壮观了。
在这片整个大陆最炎热的地方?而且那里竟然还在下雨?
他们甚至以为自己看到的是海市蜃楼。
但仔细分辨之后,经验告诉他们那确实是真实存在的城堡。
“我们还要继续前进吗?”
有人开始害怕,那样的地方怎么看都很诡异。
有人怀疑那是不是某个沙漠盗贼的巢穴,但很快就被其他人否决了,如果沙盗的巢穴都能这么宏伟,那他还需要去抢劫吗?
“那更像是某位国王的城堡,他一定非常富有。”
这句话提醒了所有人。
是的,能够建造这样一座城堡的人绝对是非常富有的,而且把地方选择了黄金沙海,他一定也非常强大。
“或许他手底下有尊贵的法师大人在为他服务。”
“我们去看看吧?说不定我们不仅能找到水源,还能把手里的这些东西卖个好价钱。”
在这里总会有盗贼出没,普通人根本不敢走太远,也就只有这些商人会为了利益到处跑,所以他们很受那些贵族和部族首领的欢迎。
大部分的时候那些贵族和部族首领不会对商人出手,免得消息灵通的其他商人闻讯后再也不来他们的领地。
所以只要不是商人触怒那些人,他们总是能得到一些礼遇的。
也正是这一点,让他们最终决定去那个不知名的城堡碰碰运气。
第28章 来客
精灵的话让魔王好几天都精神振奋, 虽然他的情商不怎么样,但情商不够智商补啊。
那句“当你要我做什么的时候, 你自己也的给予相应的回报”在魔王听来, 简直是在直白的告诉他——
【你想要我属于你,那么你就得属于我。】
再没有比这个更加美妙的话语了,魔王觉得这就是精灵给予他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