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知道它是怎么跟上来的,傅胭刚才上楼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这只小萨摩跟着自己上来了。
几分钟之后,大雨从天而降,雨水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沙沙作响。
“汪呜~”
傅胭给小萨摩洗好了澡,吹干,将它抱在了自己的腿上,跟看儿子似的看着它,叹了口气。
小萨摩一边将脑袋贴在她的手上,一边伸出舌头舔着她的掌心,极尽一切撒娇之能。
“小东西,你是被谁放在这里的?”傅胭轻轻摸了摸它的脑袋,柔声问道。
小萨摩歪了歪头看她,眨了眨眼睛。
刚才在抱它进来之后,趁着烧水的工夫,傅胭观察了这小东西很久。
这只小萨摩的身上还带着宠物香波的味道,毛发整齐,脸上一点脏污的痕迹都没有,四只爪子的指甲剪得整整齐齐,耳朵里也很干净,这显然一直是娇贵着养的。
这种抛弃自家宠物的事情并不稀奇,而且很常见,那些个不想养、不能养和带不走宠物的宠物主,总是能狠下心来将它们随意抛弃,导致这些可怜的小东西们无家可归,四处流浪。
尤其是这种娇生惯养惯了的宠物,一离开家,适应能力强的倒还好,适应能力差的,恐怕也活不了多少天。
“那以后,我们就要在一起相依为命了,我会养你一辈子,好不好?”
小萨摩闻言抬起脑袋,从她的腿上站起来,开心地朝她摇了摇尾巴,“汪!”
“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就……爱丽丝?”
小萨摩听完,两只耳朵抖了抖,低头蹭了蹭她的手,并不发表意见。
“爱德华?”
小萨摩,“……”
“爱得堡?”
小萨摩张了张嘴,打了个软绵绵的哈欠。
这时,傅胭的手机响了,是她设置的睡前提示音,“我是一直来自北方的狼昂昂昂昂——”
小萨摩突然就跟满血复活似的立起身体,抖了抖身上的毛,“汪!”
傅胭拿起手机,又放了一遍那句歌词。
果然小萨摩听完,又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来了一声,“汪!”
“狼狼?”
“汪!”
“狼宝宝?”
“汪!”
“儿子?”
“……”狼狼已经咬着她的手指头睡着了。
对于一个从来不养狗的人来说,养狗是一件大事。
虽然傅胭一直当狼狼是个小东西,但它确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纯种萨摩,现在还没有完全张开,所以比起一般的大狗要小一些,可和其他狗比已经不算小了。
只是在傅胭看来,比她小的都算是小东西。
花了几天的时间,傅胭给狼狼办了证,去宠物医院好好地检查了一遍身体,美了个容,打了疫苗,又去买了一大堆狗□□常用品,这才算正式的开始养起了狗。
狼狼很听话,或许是因为它正在长身体,所以十分黏傅胭,又爱对她撒娇卖萌。
比如早上傅胭去上班,狼狼死活就堵着门口不让出去,除非是她低头给亲一口,顺顺毛,摸摸爪子,就好了。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狼狼必须要贴着她的胳膊睡,否则就不消停。
这才没几天,傅胭就已经把狼狼当成是儿子在疼了,横竖左右都怕磕着碰着,宝贝的要命。
一人一狗建立起了还算不错的感情。
星期日的时候,傅胭趁着午休的时间去了趟宠物商城,打算买几件衣服和小鞋。
最近很流行给宠物打扮,傅胭看网上的晒图,只觉得如果是自家的狼狼,绝对会比图片上的更漂亮更可爱。
在宠物商城逛了一会,傅胭挑了几件好看的小衣服和鞋,付了账。
往回走的时候,傅胭还拿出其中一件看了看,特别满意。
还要过一条马路才到公司,傅胭过马路的时候还左右看了看,也确定是红灯加斑马线,这才抬脚往前走的。
结果,从左方突然就窜出了一辆车,大概是刹车失灵了,控制不住,直直的就朝着她撞过来。
傅胭脑子反应的很快,她正要躲开,脚却突然抽了一下,就这一秒钟的晃神,耽搁了时间。
“……”
“哐——”
“哎哎哎这怎么了这是?”
傅胭只知道自己被人给抱在了怀里,倒在一边,那人为了护着她不被防护栏给磕到,抱着她的时候转了个圈,用他自己的后背挡住了。
“清醒一点,你个傻女人,快给我动动眼珠子!”
傅胭头一次听到段衡气急败坏的声音,甚至都有些走调了。
段衡一看怀里的人眼神都直愣愣的没有什么聚焦点了,立刻伸出手捏住她的人中,“傅胭,你敢给我迷糊?!”
傅胭连忙伸手拍了拍他的手背,“没。”
段衡一看人回神了,便立即伸手捏住她的下巴,然后将她的脸扳到她自己面前,低头凑近看了看,深邃的黑眸透着些温柔的光彩,“撞到哪里没?”
傅胭被他这样一看一问,不知怎么,话都卡在了嗓子眼里,眼睛倒是眨了好几下。
段衡见她说不出句完整话,也不再问她,而是就着这个姿势将人打横抱起来,准备上车去医院。
傅胭被他一抱,立马精神了,她连忙看了眼四周,小声对他道,“怎么了?我自己走,别人都在看呢。”
段衡无所谓道,“看就看了。”
“不是,你——”
段衡的声音突然降低了十八度,“或者我背你上车?”
周围的确有不少人在看,毕竟看热闹不嫌事大。
再说,这种英雄救美的场面,谁都愿意凑凑热闹瞧瞧。
不过对于过路的群众来说,这是看热闹,看看就罢了,顶多瞧见是俊男美女,会多看两眼,偷摸拍个照之类的。
但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个场面却有点扎眼。
作者有话要说: 该搞大事了,话说大家都很期待民政局那段么,哎呦呦(╯▽╰)。
☆、第17章
傅胭一路上都没有说话。
到了医院检查了一番,只是有几处小擦伤,没受什么大伤。
倒是段衡大惊小怪的,非让她挨个项目检查一遍,生怕刚才那一摔把她的心肝脾胃给吓到了。
最后还是医生无奈的告诉他,“先生,您太太的身体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大问题了,这几天把擦伤的地方按时涂药,好好养养就可以。”
傅胭的身体的确没有什么问题,也没受什么伤,车撞过来的时候是段衡抱住她滚了一圈,倒在了护栏旁边,说起受伤,他倒是又被撞了背又被磕了头,身上的擦伤也没比她少。
而且他还是垫在底下的,承受了她在自己身上的重量。
傅胭正被护士扶着到了门口,‘太太’这两个字半进半出的飘进了她的耳朵里,没怎么太听清楚。
段衡淡定的点了点头,“好,多谢医生,我知道了。”
傅胭,“……”刚才好像听到了什么……泰德?
从医院离开之后,傅胭坚持要回公司上班,段衡也没说别的,开车送她回去了。
两人都坐在前面,一个开车一个坐着,和来的时候一样,老半天没说一句话。
刚才两人不是没有说话,在去医院的时候,傅胭就说,她自己一个人去就可以了,或者根本就不需要去,没有什么大碍。
段衡不听,把她带到医院去了。
进了医院之后,傅胭又说他可以先离开了,她自己一个人完全可以处理。
段衡还是不听,自顾自的办好了一切手续,押着她到处去检查。
最后都完事了之后,出来了,傅胭和他说了谢谢,但这声道谢只是很正常的道谢,或许包含着真诚的感激,却没有掺杂着别的情感。
段衡听了,但是没说其他话,只‘嗯’了一声。
这又不是前段时间霸道张扬的段小公子了,开始玩起了深沉。
到了公司大门口,傅胭下了车,心里面才酝酿出了一点情绪,她正欲转身道谢,结果段衡二话不说,跟赶着去办事似的,一溜烟的就把车给开走了。
傅胭的‘谢谢’就这么卡在了喉咙里,“……”
不打一声招呼就出现在她面前救了她,又不打一声招呼就开车走人。
真是个难猜的人。
进了公司,傅胭上了电梯,电梯门关上之后,她又觉得身上哪里不对,感觉莫名的奇怪。
傅胭伸出两只胳膊看了看,袖子太长了,她低头将过长的袖子往上挽到了手肘处,脑子里一时也没往奇怪的地方想。
电梯门一开,傅胭走了出去,回到了自己的部门。
“哎呀,经理,你挂彩了?”小吴正站在饮水机那里接水,一见傅胭的脸上多了两道刮痕,便惊呼了一声。
“啊,经理!你这是怎么刮的?红红的一条。”
部门里的其他员工并不知道刚才不远处的那条马路上发生了一场小骚动。
那条马路离公司虽算不上远,但也有段距离,而且两边又有高大的树木庇荫,如果从公司的窗口往外看,只有高一点的楼层才能够远远地看到马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发生事情的时候,也没那么凑巧就被人家给瞧见了。
几分钟之后,大雨从天而降,雨水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沙沙作响。
“汪呜~”
傅胭给小萨摩洗好了澡,吹干,将它抱在了自己的腿上,跟看儿子似的看着它,叹了口气。
小萨摩一边将脑袋贴在她的手上,一边伸出舌头舔着她的掌心,极尽一切撒娇之能。
“小东西,你是被谁放在这里的?”傅胭轻轻摸了摸它的脑袋,柔声问道。
小萨摩歪了歪头看她,眨了眨眼睛。
刚才在抱它进来之后,趁着烧水的工夫,傅胭观察了这小东西很久。
这只小萨摩的身上还带着宠物香波的味道,毛发整齐,脸上一点脏污的痕迹都没有,四只爪子的指甲剪得整整齐齐,耳朵里也很干净,这显然一直是娇贵着养的。
这种抛弃自家宠物的事情并不稀奇,而且很常见,那些个不想养、不能养和带不走宠物的宠物主,总是能狠下心来将它们随意抛弃,导致这些可怜的小东西们无家可归,四处流浪。
尤其是这种娇生惯养惯了的宠物,一离开家,适应能力强的倒还好,适应能力差的,恐怕也活不了多少天。
“那以后,我们就要在一起相依为命了,我会养你一辈子,好不好?”
小萨摩闻言抬起脑袋,从她的腿上站起来,开心地朝她摇了摇尾巴,“汪!”
“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就……爱丽丝?”
小萨摩听完,两只耳朵抖了抖,低头蹭了蹭她的手,并不发表意见。
“爱德华?”
小萨摩,“……”
“爱得堡?”
小萨摩张了张嘴,打了个软绵绵的哈欠。
这时,傅胭的手机响了,是她设置的睡前提示音,“我是一直来自北方的狼昂昂昂昂——”
小萨摩突然就跟满血复活似的立起身体,抖了抖身上的毛,“汪!”
傅胭拿起手机,又放了一遍那句歌词。
果然小萨摩听完,又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来了一声,“汪!”
“狼狼?”
“汪!”
“狼宝宝?”
“汪!”
“儿子?”
“……”狼狼已经咬着她的手指头睡着了。
对于一个从来不养狗的人来说,养狗是一件大事。
虽然傅胭一直当狼狼是个小东西,但它确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纯种萨摩,现在还没有完全张开,所以比起一般的大狗要小一些,可和其他狗比已经不算小了。
只是在傅胭看来,比她小的都算是小东西。
花了几天的时间,傅胭给狼狼办了证,去宠物医院好好地检查了一遍身体,美了个容,打了疫苗,又去买了一大堆狗□□常用品,这才算正式的开始养起了狗。
狼狼很听话,或许是因为它正在长身体,所以十分黏傅胭,又爱对她撒娇卖萌。
比如早上傅胭去上班,狼狼死活就堵着门口不让出去,除非是她低头给亲一口,顺顺毛,摸摸爪子,就好了。
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狼狼必须要贴着她的胳膊睡,否则就不消停。
这才没几天,傅胭就已经把狼狼当成是儿子在疼了,横竖左右都怕磕着碰着,宝贝的要命。
一人一狗建立起了还算不错的感情。
星期日的时候,傅胭趁着午休的时间去了趟宠物商城,打算买几件衣服和小鞋。
最近很流行给宠物打扮,傅胭看网上的晒图,只觉得如果是自家的狼狼,绝对会比图片上的更漂亮更可爱。
在宠物商城逛了一会,傅胭挑了几件好看的小衣服和鞋,付了账。
往回走的时候,傅胭还拿出其中一件看了看,特别满意。
还要过一条马路才到公司,傅胭过马路的时候还左右看了看,也确定是红灯加斑马线,这才抬脚往前走的。
结果,从左方突然就窜出了一辆车,大概是刹车失灵了,控制不住,直直的就朝着她撞过来。
傅胭脑子反应的很快,她正要躲开,脚却突然抽了一下,就这一秒钟的晃神,耽搁了时间。
“……”
“哐——”
“哎哎哎这怎么了这是?”
傅胭只知道自己被人给抱在了怀里,倒在一边,那人为了护着她不被防护栏给磕到,抱着她的时候转了个圈,用他自己的后背挡住了。
“清醒一点,你个傻女人,快给我动动眼珠子!”
傅胭头一次听到段衡气急败坏的声音,甚至都有些走调了。
段衡一看怀里的人眼神都直愣愣的没有什么聚焦点了,立刻伸出手捏住她的人中,“傅胭,你敢给我迷糊?!”
傅胭连忙伸手拍了拍他的手背,“没。”
段衡一看人回神了,便立即伸手捏住她的下巴,然后将她的脸扳到她自己面前,低头凑近看了看,深邃的黑眸透着些温柔的光彩,“撞到哪里没?”
傅胭被他这样一看一问,不知怎么,话都卡在了嗓子眼里,眼睛倒是眨了好几下。
段衡见她说不出句完整话,也不再问她,而是就着这个姿势将人打横抱起来,准备上车去医院。
傅胭被他一抱,立马精神了,她连忙看了眼四周,小声对他道,“怎么了?我自己走,别人都在看呢。”
段衡无所谓道,“看就看了。”
“不是,你——”
段衡的声音突然降低了十八度,“或者我背你上车?”
周围的确有不少人在看,毕竟看热闹不嫌事大。
再说,这种英雄救美的场面,谁都愿意凑凑热闹瞧瞧。
不过对于过路的群众来说,这是看热闹,看看就罢了,顶多瞧见是俊男美女,会多看两眼,偷摸拍个照之类的。
但对于某些人来说,这个场面却有点扎眼。
作者有话要说: 该搞大事了,话说大家都很期待民政局那段么,哎呦呦(╯▽╰)。
☆、第17章
傅胭一路上都没有说话。
到了医院检查了一番,只是有几处小擦伤,没受什么大伤。
倒是段衡大惊小怪的,非让她挨个项目检查一遍,生怕刚才那一摔把她的心肝脾胃给吓到了。
最后还是医生无奈的告诉他,“先生,您太太的身体真的已经没有什么大问题了,这几天把擦伤的地方按时涂药,好好养养就可以。”
傅胭的身体的确没有什么问题,也没受什么伤,车撞过来的时候是段衡抱住她滚了一圈,倒在了护栏旁边,说起受伤,他倒是又被撞了背又被磕了头,身上的擦伤也没比她少。
而且他还是垫在底下的,承受了她在自己身上的重量。
傅胭正被护士扶着到了门口,‘太太’这两个字半进半出的飘进了她的耳朵里,没怎么太听清楚。
段衡淡定的点了点头,“好,多谢医生,我知道了。”
傅胭,“……”刚才好像听到了什么……泰德?
从医院离开之后,傅胭坚持要回公司上班,段衡也没说别的,开车送她回去了。
两人都坐在前面,一个开车一个坐着,和来的时候一样,老半天没说一句话。
刚才两人不是没有说话,在去医院的时候,傅胭就说,她自己一个人去就可以了,或者根本就不需要去,没有什么大碍。
段衡不听,把她带到医院去了。
进了医院之后,傅胭又说他可以先离开了,她自己一个人完全可以处理。
段衡还是不听,自顾自的办好了一切手续,押着她到处去检查。
最后都完事了之后,出来了,傅胭和他说了谢谢,但这声道谢只是很正常的道谢,或许包含着真诚的感激,却没有掺杂着别的情感。
段衡听了,但是没说其他话,只‘嗯’了一声。
这又不是前段时间霸道张扬的段小公子了,开始玩起了深沉。
到了公司大门口,傅胭下了车,心里面才酝酿出了一点情绪,她正欲转身道谢,结果段衡二话不说,跟赶着去办事似的,一溜烟的就把车给开走了。
傅胭的‘谢谢’就这么卡在了喉咙里,“……”
不打一声招呼就出现在她面前救了她,又不打一声招呼就开车走人。
真是个难猜的人。
进了公司,傅胭上了电梯,电梯门关上之后,她又觉得身上哪里不对,感觉莫名的奇怪。
傅胭伸出两只胳膊看了看,袖子太长了,她低头将过长的袖子往上挽到了手肘处,脑子里一时也没往奇怪的地方想。
电梯门一开,傅胭走了出去,回到了自己的部门。
“哎呀,经理,你挂彩了?”小吴正站在饮水机那里接水,一见傅胭的脸上多了两道刮痕,便惊呼了一声。
“啊,经理!你这是怎么刮的?红红的一条。”
部门里的其他员工并不知道刚才不远处的那条马路上发生了一场小骚动。
那条马路离公司虽算不上远,但也有段距离,而且两边又有高大的树木庇荫,如果从公司的窗口往外看,只有高一点的楼层才能够远远地看到马路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但发生事情的时候,也没那么凑巧就被人家给瞧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