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步军成分和装备较为复杂,总体分甲兵与轻步兵,不过基本上都配有甲胄、弓箭、横刀,不同之处在于方盾、长枪、甲胄种类,以及陌刀。不过陌刀军乃军中重器,和重骑兵一个性质,百战军中眼下倒还没有此兵种。
  点将完毕,李从璟扶刀而立,“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军使宣读百战军军制!”
  军使应声持书而出,在李从璟身旁站定,大声道:“兵之强在练。军不习练,百不当一;习而用之,一可当百。故百战军军制首一,在练兵之规……”
  两千余百战军,其中梁军降军占一半,魏博军占一个指挥,另有他处调来的晋军一个指挥。因为有梁军降军在,李从璟得以顺理成章将这些军士,打乱原有编制,重新编伍。
  原本李绍城所领的从马直,除留下一部分任职于马军外,大部分被李从璟提拔后打散在军中。有这些从马直作为底层军官,充当核心,才能最大限度提升整体战斗力。唯一要担心的,就是桀骜难驯和忠诚度的问题。
  而原本何冲带来的魏博军,李存勖也给了李从璟。这倒不是他破例,而是李存勖本身就在魏州重整了魏博军,将魏博军军号撤销,组建了天雄军,是以这四百人,得以顺手丢给李从璟。
  除了百战军四个指挥一个都斥候的正规建制,李从璟还在谋划组建亲军,作为他自己直属领导的战力。目下李从璟身边只有一个队的亲卫,实在是太寒酸了些。不过对于亲军,李从璟要求甚严,忠诚度和战力都必须有保证,是以急不来。
  “将士百战方为雄。”诸事完毕之后,李从璟最后训话,“一支敢于百战、能够百战的军队,才是本使所要的军队。兵书上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本使告诉你们,这都是狗屁!要是天下战事,都能不战而屈人之兵,那还要我们军队作甚?天下如何还会如现在这般,烽烟四起?
  所以,本使就是要尔等不仅能百战,还要百战不殆。唯有百战不殆,尔等才能封妻荫子,才能名利双收!
  想要军功吗?南方,几十万梁军的大好头颅摆在那里,有本事,就去取来!
  想要军功吗?那好,从此刻始,好好磨光你手中的杀人剑!”
  说罢,李从璟一挥手,张小午立即抬上来二十面军旗。十面上书“魁首”,另外十面,上面上竟然写着“没鸟”两个大字!
  李从璟开心的笑起来,“每日训练,都会有人给你们记录成绩,以都为建制,前十者翌日得‘魁首’旗,排名后面十位的,翌日就要扛着‘没鸟’旗继续训练。哦,忘了说,全军所有待遇分两等,对应‘魁首’军和‘没鸟’军,包括刷马桶、洗茅房这种事,都是‘没鸟’军的专利。成绩一月一汇总,届时我将让众将士扛着旗帜,去城中游行一圈。”
  听到最后一句,再无所谓的军士都是脸色一变。他们都是募兵制下的军人,身为职业军人,他们在何处,家属便跟到哪里。如今,他们的家属就居住在淇门,李从璟要他们扛着旗帜去城中游行,得了“魁首”旗自然荣耀无比,可要是得了“没鸟”旗……
  而且,没有中间地带,所有将士,不是“魁首”军,就是“没鸟”军。也就是说,所有人都必须拼命!
  说完,李从璟又大声道:“你们可以抱怨,可以辱骂本使,甚至可以来找本使单练,但是你们必须接受这个计划,因为,这是军令!”
  说着,李从璟眼神肃杀起来,“有不尊军令者,杀无赦!”
  李从璟话说完,有军士忍不住嚷嚷道:“要是某实力军中第一,可同都的人实力不济,难道某也要陪着受罪?”
  “难道你上了战场,一个人就能杀尽千百敌军?”李从璟冷冷道,“没有同袍,你什么都不是,甚至成不了一个真正的军人!你要是心中不甘,那就帮你的同袍,好好训练。因为他们,将成为你在战场上的依靠,你们彼此将后背交给对方,你们将互相掌握着对方的性命,要么同生,要么共死!”
  “还有问题吗?”李从璟问道。
  “没有了!”
  “好!那么今日的训练开始,成绩决定明日谁是‘魁首’,谁又是‘没鸟’。”李从璟道。
  众将士纷纷惨呼,而李从璟置若罔闻,走下点将台,离开了校场。
  每个时代都有适合那个时代敌人和战争的军人,也有他们的战斗方式,包括训练方式。李从璟不是因为不熟悉后世的军士训练方法,所以不借用后世的经验,而是那根本就不适合,因为后现代军人和古代军人,后现代战争与古代战争,以及社会土壤,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矛盾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所以他没法照搬后世的军事训练套路。
  李从璟后世看过不少小说,说主角穿越到古代,仅凭后现代的军事训练方法,就练就了一支无敌军队,还有更离奇的,只训练单一兵种,便想凭此横扫天下——那不过是贻笑大方罢了,除非你训练的是红军。
  而在这个时代,军队训练本身就有它自己的一套方法,经过无数军事大家的研究和改进,他们已经非常适合这个时代的战争和军队。
  当然,近代的情况又不一样,那时候的天朝军事,已经明显落后于世界大势了。
  李从璟要做的,不过是从大方面给与它刺激与掌控,而不是从细节上去改变它。
  从辩证的角度去看,对于古代军事,以一个现代人高屋建瓴的视角,能改进和借鉴后世的地方也不是没有。比如说,如果到了明清,发展火器就很好。
  李从璟将镇治搬到了军营。他现阶段主要任务是练兵,一应事务以军营为核心,镇治上的事情,放在军营处理,能省却不少路上的时间损耗。
  比之军营的事物,实则镇治的事物更让李从璟伤神。最核心的问题是,镇治中的官吏都给王猛杀得差不多了,李从璟一时间去哪儿找合适的人来办公。
  因为这事,李从璟还给他老爹李嗣源带了个信,让他推荐点人过来。同时,他给自己儿时的伙伴和府里的陪读去信,让他们都过来帮自己。那意思就是:弟兄们,哥现在混出头了,你们都过来,大哥赏你们一个金光闪闪的饭碗!
  不过远水解不了近渴。还好,当时镇治吏员好歹有两个跑掉的,现在被李从璟找回来,就让他们带人干一件事:招兵。
  百战军还有一千人的空额编制,李从璟得赶紧给它填上,这可是实打实的战力。
  “依照将军划出的募兵标准,这十多天来,我等共招募军士一百二十一人。这是名册,请将军过目。”和李从璟说话的是一个五十出头的儒士,着一席青色长衫,完全是一个弱书生的模样。当时李从璟看到他,就纳闷当时他这副瘦弱的身板,是怎么逃过王猛追杀的。
  “十多天就招募了一百二十人?”李从璟有些意外,“是不是太少了点?”
  王不器拢了拢衣袖,古板的脸上不见半分波动,“是一百二十一人。”
  “……”李从璟强忍住把名册丢他脸上的冲动,“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得想个法子。”
  “河东连年征战,能征的兵都征了。再者而言,民以食为天,这田地也要汉子伺候,要是粮食都没得吃,还打什么仗。所以强行征兵是不能考虑的。”王不器老神在在,完全是一副老者教育后辈的神态,“不过要补充兵源,法子也不是没有……”
  第22章 神仙山(一)
  人们形容某地地势险要时,往往会用上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等词,不过论精辟论传神,又要一语说破地形,恐怕这世上很少有比这三个字更好的:一线天。
  官道一般很少会穿过一线天,不过如果道路平坦,又没有其他危险时,也有不避讳的。只不过一线天这种地方,向来是土匪山贼打劫最偏好的选择,如果哪股山贼能控制这样的险地,又不被官府围剿,那绝对是一大财源。
  自辽州往相州而行,途经漳水河,到达相州境内时,就有这么一块绝好的地方。
  一群山贼伏在一线天上,静静看着从官道上过路的行人。
  “老大,路口来了辆牛车,看样子有些干货,亮不亮招子?”
  说话的人二十多岁,身材普通,五官小巧的有些像女子,头上的黑色幞头将他一头乱发束向后颈,秋意深重的时节也只着一件单薄的短衫,麻色裤子下面踩着一双崭新的吉莫靴。他叫赵象爻,是这群山贼的二当家。
  赵象爻本来是个孤儿,没有名字,前些年投靠他老大时,他老大便给他取了这么个名字。赵象爻一直觉得这个名字很霸气,很有深度,同时也很配自己。所以他对眼前的老大佩服无比,言听计从。
  赵象爻眼前的“老大”,踏一双做工精细的乌皮六合靴,靴子很长一直覆盖到膝盖下面,鹿皮膝裙盖在膝盖上,露出白嫩的膝盖和几寸雪白大腿,腰间系着一根传自西域的皮带,将她的腰肢收得极细,这就使得宽松的棕色大氅,也掩盖不了她胸前的壮观。
  雪白的脖颈上,有一张五官精致到极限的脸,线条冷淡却不冷硬,眉眼间的慵懒随意,让人眼见后忍不住沉醉。只不过,一只眼罩破坏了整体的柔和,但配合着仅仅被束起一缕的散乱长发,却平添一种野性的美感和诱惑。
  樱桃般的小嘴上叼着一根草茎,听了赵象爻的话,她眼皮都没抬一下,“不亮。”
  “……好”赵象爻眸底的兴奋逐渐消散,他看了一眼一条腿平放、一条腿弯曲,坐在石头上的老大,有些纳闷,“老大,这都过去好几拨成色不错的货了,咱们要等什么?”
  她略显呆愣的看着天际,眼神仿佛没有焦距,但发出的声音虽然轻,却异常有力,“大鱼。”
  “大鱼?”赵象爻神色激动起来,“老大你怎么知道今天会有大鱼?”
  “直觉。”她说。
  “……”赵象爻一阵无语,如果眼前漫不经心的人不是自己老大,以他火爆的性子,早就把脚印印对方脸上了。顿了好半晌,赵象爻开始没话找话,“老大,听说相州城那边最近打了几场大仗,咱们这回怎不去那边捡个漏?”
  直到这时,她神色终于有些变化,眼神飘过来瞄了赵象爻一眼,云淡风轻,“淇门多了两千晋军驻守,领兵的将领,叫李从璟。”
  “李从璟?”赵象爻怔了怔,领悟到老大对此人的重视意味,竟然立马就怒了,“他娘的这鸟厮又是谁?”
  她一口吐掉嘴里的草茎,站起身,“一个狠人。”
  赵象爻顿时就不服了,还想说什么,她已经抬起手制止了他,眼神的焦距锁定在下方路口,居高临下,“大鱼来了。”
  章子云很不开心。
  因为他的同伴不相信他。而且还是自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并且不相信就算了,他们还嘲笑他。
  不久前,远远看到一线天,章子云就提醒身边的同伴,“前方地势险要,呈一线天之势,先前还未进入相州地界时,我就听本地人说起过,这一方有一伙势力很大的山贼,占山为王,平日没少干劫道的事,连官府都奈何他们不得。依我看,这一线天的地势很适合劫道,我们还是小心些好。”
  本来很中肯的一席话,却引来一阵笑话。
  “子云你如此胆小,你娘知道吗?哈哈哈哈……”说这话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叫孟平,是公子家里护院统领的儿子,更是公子打小的武艺陪练,小时候平日里仗着武力,没少捉弄他这个陪读,不过长大后就很少了。
  “子云,出门在外可不比躲在屋子里读圣贤书,处处皆是风险。乱世多匪盗,眼下哪里都不太平。要是都像你,那我们这趟也不用出门,更不用千里迢迢投奔李哥儿了。”这人叫莫离,自称读破古书三万卷,尤通军略,是公子打小的好友,这回也是接到公子的信,去投奔公子的。
  章子云心中恼怒,却暗暗撇嘴,瞟了三人后面的马车一眼,心想:“你们如此笑我,还不是想在那位小娘子面前出出风头。可这位小娘子是夫人派去照顾公子的,听说是夫人娘家的人,虽然公子不一定喜欢,但也轮不到你们。”
  这一行除了他们三个年轻人和一驾马车,还有一位中年男子,不过那人沉默寡言,自然是不会加入到他们的谈话中来的。除此之外,就是后面跟着的四个护卫和一驾马车。夫人想念公子,特意给公子捎了一车特产过去,还有她老人家亲自为公子缝制的衣物。
  看到章子云埋头赶路不再说话,莫离和孟平相视一眼,暗暗发笑。
  一行人走进一线天。
  “子云。”莫离拍马上前几步,和章子云平行,在章子云纳罕扭头时,压低了声音,“待会儿要是有什么情况,千万不要犯倔脾气,要服软。记住,我们如何做,你便如何做。”
  章子云讶异不已。
  就在这时,利器的破空声毫无预兆响起,随即,几支铁箭射入章子云马提前的地面,惊得马嘶鸣而起。同时,一线天上垂下数条绳索,数名汉子手抓住绳索,嘴里叼着刀,滑落而至。不仅如此,一线天前后,都有骑士举刀冲进来。
  “都给老子别动,谁动二爷就杀谁!”赵象爻顺着绳索滑下,刚落地面,就拿刀指着章子云等人,十分牛气的喝道。
  “山贼!”章子云大惊,心想这里果然有山贼埋伏,这下完了。不过转瞬又想起莫离刚说过的话,当下疑惑的看向莫离,却见他一动不动坐在马上,简直是安如泰山。
  四名护卫大怒,不约而同抽刀而起,扑杀向离自己最近的山贼!
  双方立即陷入混战。
  章子云看得胆战心惊,这四名护卫身手如何,他再清楚不过,那都是府上的好手,这会儿面对这帮山贼,虽说以少敌多,碍于地形,但仅仅杀伤两三人便被围困得只有抵挡之力,着实耸人听闻。
  这些山贼,都什么来头?
  只有莫离和孟平对视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精芒。
  “他娘的,让你们不要动!”赵象爻大怒,挥刀就朝离自己最近的护卫杀过去。那护卫看到赵象爻过来,知道他是领头,避开身边山贼,两步一进,刀锋就到了赵象爻面门!
  然后刀锋离赵象爻面门半寸,就再不能寸进,他一偏头避过刀锋,那护卫已经胸腔中刀,瞪大了不可置信的眼睛倒了下去。
  “都他娘的找死!”赵象爻骂了一句,继续前行,剩下三个护卫,除却一个被围殴致死,另两个都被他干净利落解决掉,没人能从他一个照面的功夫中活命。
  “怎么样?”莫离低声问孟平。
  “还行。”孟平当然知道,莫离问的是他对上赵象爻,有几分胜算。
  莫离收起折扇,对气势汹汹走过来的赵象爻举起双手,“我们投降。”
  孟平和莫离动作如出一辙,章子云想起莫离的话,赶紧也举手。倒是那名中年男子,犹豫了下,才没抽刀。
  “早这么识趣不好?非得二爷杀人!”赵象爻呸了一声,“把刀给老子扔过来。”
  众人纷纷照做。
  那架马车,从始至终帘子都没掀开一下。
  “二当家,没什么值钱物什,都是些寻常干货。”翻看马车的山贼将特产撒了一地,很不高兴的对赵象爻道。
  “干货?”赵象爻自己又去翻了一遍,翻完骂了一句,怒气冲冲的莫离:“他娘的你们都是干什么的,带这么多不值钱的干货乱跑什么?”
  莫离赔着笑脸,“我们是辽州商户,府上公子在淇门有大产业,这回是夫人给公子送丫鬟过去的。”
  “送丫鬟?什么丫鬟还要大老远送过去?”赵象爻不屑道,“是送小妾去的吧?”
  “是,是,大爷真是英明。”莫离尴尬道,“大爷若是放过我们,公子必有重谢!不知大爷是道上哪位神仙,到时公子好将谢礼送上门。”
  “你还真说对了。老子正是神仙山的二当家!”赵象爻靠近马车,说着就要去掀马车的帘子,“什么样的丫鬟,二爷先看看!”
  “赵象爻。”披着紫色大氅的女子出现在一线天崖顶,不冷不热道:“别看了,绑票,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