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徐仲九点点头,说好。
  什么都没说,然而好像什么都说了。
  春风吹动窗帘,带着熏人欲醉的花香。这时节好,桃花杏花梨花开得满满当当,招得蜜蜂蝴蝶营营嗡嗡地疯忙。间或有一只跑错路,误闯进房间,被扑扑拂动的窗帘卷着乱飞一气。远处有鸟鸣,雄鸟总是好斗,啾啾地一声高过一声。
  徐仲九迷迷糊糊睡着了,醒过来天已经黑了。
  明芝做了一桌菜。竹荪炖鸡,自从徐仲九病倒,附近乡下人家养的小母鸡算是倒了霉。另外煎炒蒸煮,紫菜苔炒腊肉,糖醋鱼,香椿头炒鸡蛋,红油焖春笋,清炒小白菜。还有今晚的重头戏-面条,明芝试了又试,总算给她摸到门道,成功切出两碗的量。虽然比不上外头买的,但吃着也不差。
  徐仲九拿起筷子尝尝这个试试那个,样样都说好吃,又可惜没有酒。
  明芝不声不响,去厨房忙活了一会,拿了个小坛子出来,给他和自己各倒了小半碗酒。坛子破旧,酒液浑浊,是乡下人酿的米酒,喝在嘴里甜丝丝的,过后才缓缓地透出劲。
  明芝喝光了自己碗里的,又倒了一碗,“那天你喝得也不多,怎么醉成那样?”
  徐仲九摇头,自嘲道,“所以老天注定我阴沟里翻船。我-想都没想到你会出手,一出手还这么狠。”
  明芝抬起眼看他,“我说过,你说话要算话,不然我会讨还。”
  徐仲九求饶,“现下我知道了,发过誓就要做到。”他抬起手腕,“这个能解掉吗?”他举动间铁链碰到碗,叮叮当当的。
  明芝摇头,很坦然地说不行,“我打不过你,脑子也没你灵活。”
  徐仲九扑噗一笑,放下手,“你哪里比我差,就是没我坏。我有今天,全是我自作自受。”
  明芝只听他说,并不说话。两人默默吃了会菜,徐仲九久病初愈,大部分菜明芝也不让他多吃,只有汤给盛了两次,“多喝点,这个止咳润肺。”
  吃完饭明芝独自在厨房收拾,徐仲九只听到一点儿动静。夜浓如墨,他撑不住又睡了。
  明芝累了一天,只觉身上粘糊糊的,又是汗,又是烟火味。洗完碗筷,她又烧出热水,洗过澡才上床休息。
  明芝仗着眼神好,也没点灯就进了卧室。借着家具隐约的轮廓,她摸上床。仿佛感受到她的动静,徐仲九轻而长的呼吸声停了下,但片刻后又恢复。在那数秒间,明芝动也不动,生怕吵醒他,医生说病人需要大量休息才有可能复原。
  徐仲九没醒,她小心翼翼地钻进自己被窝。
  就在她刚刚躺好,徐仲九突然靠过来,在她脸上猛地一啄。没等她做出反应,他飞快地又缩了回去。而他的手,穿过两边被子的边沿,握住了她的。
  “闹什么,快睡。”她呵斥道,脸上却有点热。
  “谢谢你。”他低声说,“这是我过过的最好的生日。”
  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很久才回了一句,“祝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福寿安康,平安喜乐。”
  歌里怎么唱的,浮云散,明月照人来,团圆美满今朝最……明芝恍恍惚惚想道,终是抗不过困乏。直到沉沉睡去之时,他俩的手仍握在一起。
  过了十多日,中间人给明芝介绍了一注“大生意”,若是做成,有一万大洋的谢礼。
  第四十六章
  烟馆大老板街头暴毙,他的手下追查了两天凶手,随即轰轰烈烈的地盘之争占了上风。一帮人你打我我打你纷纷扰扰又两天,突然冒出来个狠角色。此人叫吴啸雄,是山上的土匪,烟土从他处过都要被剥一层利,听说烟馆老板死了,他跃跃欲试打算开拓新财源。
  城里“大哥”们不服气,联合起来想排除掉外来者。然而几场架打下来,他们才知道对方是真正的亡命之徒。地龙再狠,毕竟是城市贫民出身,再穷也有点破烂,在一无所有者面前成了穿草鞋的怕赤脚的。
  吴啸雄踏进风波圈,不是无备而来,该小心的时候他很小心,大部分时间盘据在半山的庄园中。那里有一座碉堡,方便居高临下打击敌人,所以单枪匹马者什么念头都不用想。唯一可以动脑筋的,他每个月有几天会去城里的相好处留宿。
  吴啸雄的相好叫小金花,在百花楼从业,差不多十年前曾经红过。也有人想从小金花这入手,但吴啸雄让人传话说“要动只管动”,而且果然没有出手救她。不过等他们放了小金花,吴啸雄还是跟从前一样去她那,也不嫌弃她被多人动过。
  明芝在热闹地方出没,大致摸到吴啸雄的情况。他双手都能开枪,指哪打哪,年少时学过武,一个打七八个不成问题。
  钱不是那么好拿,明芝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可总抱着一线指望,当初烟馆老板不也是个厉害人物,还不是被她轻松干掉了。
  一万大洋是巨大的诱饵,明芝对吞下没把握,又不舍得放弃-有了这笔钱,她和徐仲九才能远走高飞。她心里有数,有钱有势才留得下徐仲九。不能一辈子锁着他,就只好靠身外之物,势不容易得,但是钱,现如今摆在那,只等她想出办法来拿。
  “在想什么?”徐仲九站在门边,见她握着饭勺发呆,忍不住问道。
  “在想……我们吃干饭还是烂饭。”话到嘴边明芝又吞了回去。不要说徐仲九未必会帮忙拿主意,哪怕他愿意她也不想和他商量,让他对这里的事一无所知,然后她也忘掉,在新地方从头开始。
  徐仲九知道她在随口敷衍,笑微微地说,“都行。”他现在一天好过一天,明芝在家的时候让他在屋子里走动,免得锁得太久失去行动能力。“又那么多菜,我们真是大户人家的吃法。”
  灶上蒸了一大块腌青鱼,外面买的酱鸭,一碗青菜,汤是明芝做的改良罗宋汤,满满的都是牛肉。
  饭还没好,明芝见他是个垂涎的样子,挑了一块鸭腿拿给他吃。她怕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回锅蒸过,此刻鸭腿颜色暗红,热腾腾的酱香扑鼻。
  徐仲九喜滋滋咬了一大口,嚼到第二口变了脸色,第三口鼻梁开始冒汗,还舍不得吐掉,“好吃,就是辣。”
  明芝买的时候特意挑不辣的,然而一方水土一方人,此地认定的不辣跟她认识的仍有一段距离。她连忙倒水送到他嘴边,“快过口。”
  徐仲九躲来躲去不肯,等明芝沉下脸要发火,他才在她手上喝光水,边笑边吐舌头给她看,“好辣,快麻了。”
  趁明芝注意力集中在他舌头上,徐仲九凑过去在她额头重重一吻。
  明芝啊的一声,已经晚了,不用看她也知道额头上被盖了个辣油的唇印。她又好气又好笑,拿毛巾抹掉油渍,“越活越小?”
  “反正有你照顾,我乐意。”徐仲九嬉皮笑脸。明芝一把把毛巾拍在他脸上,丢下他在原地不理。
  饭吃到一半,明芝突然站起身,打了一盆热水仔细地洗了一遍脸。
  徐仲九过了会才明白,笑得直敲桌子:到底有多辣,以至于明芝额头顶着一圈小红疙瘩。
  明芝悻悻然,把那碗酱鸭放到他面前,“你吃。多吃点。”
  徐仲九挟了一块鸭翅膀,眼波却全在她身上,“我喜欢辣的,有味,好吃,耐吃。”
  听上去怪怪的,明芝瞪他,却说不出理由是哪里不对。她闷头吃了会饭,又听徐仲九说,“要是去了南方,你就知道还是这个好。那边的菜没味道,青菜搁水里一撩,半生不熟的淋点酱油。炖汤放药材,阿胶、黄精、参片都能放进去一起煮。还吃蛇和猫,美名其曰叫龙虎斗。”
  明芝停下筷子,“不想去?”
  “去,我哪里都行,只要你去我就跟着。”徐仲九唱歌似地说。
  明芝哼了声,“说得好听。”只要有钱,才是去到哪里都行。沈凤书留学日本,游遍欧洲,从未听他说过前路坎坷,不就是因为有钱。即使友芝去到美国,那里不也是鸡鸭鱼肉,只要有钱最多买回来自己做。
  天底下的难事,无过于没钱。
  她已经拿了定金,五千大洋,再拿到另一半就足够天高任鸟飞。等到了香港,她去找个正经工作,秘书,打字员,都行。到时随便徐仲九做什么,她全支持。梅城不是他的家乡,他能够如鱼得水,换个地方同样也可以。
  她知道徐仲九言不由衷,但他现在回不去。糊弄过季家对他是轻而易举,但那些军火的主人呢?他们损失了一大票,他拿什么去还?
  他无路可走。
  想到这里,明芝缓缓地感到一点恶毒的快乐。
  为今之计,就是尽快解决吴啸雄,她做得到,并且是必须做到。
  百花楼是城里有名的销金窟,很有点年头,但一直有新人补充进来,所以生意不错。明芝挑着两筐菜,跟着百花楼的采买从它家的后门进了厨房。
  她像刚进城的乡下人一样盯着案上的半成品看,“这是什么?”
  十几个小砂锅依次排成一列,里面是奇异的条状物,汤汤水水的。
  一旁拣菜的两个杂工交换一眼,扑噗笑了起来,“牛的那玩意儿。”
  明芝是存心找话跟采买和厨房的人搭话,听他们笑得不怀好意,虽然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但也没有再问下去。她把视线投向院子里走过的女子,看衣着像是下人,想想也是,小金花她们睡得晚,这会哪里爬得起。
  都是男人,采买和杂工理解初涉人世的少年既好奇又略鄙夷的态度。往百花楼送了几天菜,明芝得到允许,在里面无声无息地逛了圈,一时半会的却没找到小金花的房间。唯一可以安慰的是采买拿了她塞的好处,格外高看她,自以为猜到少年人的心理,挤眉弄眼劝她什么时候晚上来好好乐一乐,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
  白日里看得清清楚楚,百花楼露出它脂粉后衰老的容颜。布幔污脏,楼道陈旧,还有没来得及打扫掉的垃圾处处皆是。明芝也不知男人在此有何可乐的,但对着采买的盛情邀请,她露出羞涩又不妨一试的微笑。
  少年不是那种老手,第一次玩自然没有入港。
  到了第二次,明芝才刚坐一会,就听到房外一阵纷乱的脚步声,远远往后面去了。
  “是吴老爷来看小金花。”楼里的姑娘悄声说,“别出去,那帮人凶得很,个个有枪。”
  明芝侧耳听了会外头的动静,不由自主地心头猛跳。
  她定了定神。
  一万大洋,沉沉地压下来,所有的不适突然消失,她听到自己沉稳的声音,“好大的阵势。”
  不管来多少人,她也要试着闯一闯。
  第四十七章
  明芝紧紧贴着墙,和它成了一体,
  男男女女放荡的声音从小屋飘出来;空气香甜到了发腻的地步;淫词滥调,杯倾碟碎,然而在这里正应该任性地寻欢作乐。
  明芝如同守在网上的蜘蛛,缓缓放出六感凝成的丝线,感受周围的每一点动静。她甚至听到房内的各种窃窃私语,有见不得人的阴谋,也有虚情假意的甜言蜜语。
  每一样都足以击碎大家闺秀季明芝的世界,但对于一个杀手来说它们只是目标的背景。明芝冷静地守候适当的时机,她相信它总会来的。
  终于开始安静,经过大半夜的放纵,酒精,大烟,女色,清醒的人已经没几个。
  但明芝要的不是安静,她想他们乱,只有乱了才能趁火打劫。
  她举起枪,稳稳开了数枪。子弹到处,楼道里放了汽油的酒坛子化成烈火,张大嘴开始吞噬古老的木结构房屋。
  一分钟还是两分钟?第一个发现着火的人开始尖叫,百花楼乱了。
  小金花的屋外,负责警戒的两个大汉没有擅自离开岗位。他俩商量了一下,其中一个守在门口,另一个走向着火的地方查探火情。当他走过转角,明芝迎上去,一头撞进他怀里,慌里慌张地嚷,“着火了!快跑啊!”
  大汉没来得及给不长眼的小崽子一点教训,他心口一痛,整个人往后倒去,热血喷出。
  一颗子弹夺去了他的命。
  明芝抱头乱蹿,奔向小金花的门口,“杀人了!”
  就在同时,她和留守的大汉都开了枪,只不过后者的目的在于威慑,而她则为了杀人。
  消声器影响到射击的精度,明芝的一枪没能立刻杀死对方。他捂住胸口,蹲下开了第二枪。
  对方没倒下,明芝迅速意识到不妙。在狭窄的楼道上没有躲闪的余地,她着地一滚,险而又险避开第二枪。
  子弹擦着飞过,毫不留情削去明芝胳膊上的一层皮肉。她没感觉到剧痛,倒像被烧红的火筷子烫到。她一骨碌爬起来,灰头土脸和对方又对射了一枪。万幸的是对方中的第一枪虽然没有让他瞬间毙命,但造成的重创导致他的第三枪毫无准头可言。
  明芝大踏步向前,一枪打在他太阳穴上。捡起他的枪,她一脚踢开房门,凭感觉往床那边左右开弓双枪连发。
  女人的惨叫夹在枪声中。
  打光弹匣内的子弹,明芝缩到门外。
  只一秒,子弹呼啸着冲出屋门。
  明芝沮丧地意识到,失败了。她杀了一个无辜的女人,却没达到目的。眼看有人穿过浓烟往这奔来,明芝不敢停留,她咬咬牙翻身跳下二楼,从后门溜出乱成一片的百花楼。
  在黑夜中夺路狂奔,明芝乱七八糟想到许多,比如退回定金,她做不了这件事,再比如,她杀了一个女人。不管从前杀过伤过多少人,明芝并没有太大心理负担,不是她杀他们就是他们杀她。她甚至有小小的得意,他们是男人,却输在他们的长项上。但这一次,……
  大概发生得太突然,后面没有追兵,明芝确定后才放慢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