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玉秀并不信他,她抓起他放在自己小腹上的手掌,轻轻抚摸着,这只手上有许多茧子,更多的是各种伤痕,一只手就已经是这样,更不要说他身上了。
  林潜道:“那是以前的伤。”这几年,已经很少有人能伤到他了。
  玉秀轻声道:“以后也别再受伤了。”
  她不能要求他以后只在村里种田打猎,不能让他用一身伤疤换来一身本事,到头来却困在小小的李家沟里,只能希望他少受点伤,少一些痛楚。
  林潜点头,“好。”
  玉秀在心里叹了口气,又往他怀中窝了窝,不久后睡了过去。
  林潜见她睡着,在她腰上轻轻捏了捏,看她没反应,才起身拿了药,解了她的衣物,一只手探进去向下摸索。
  师父当初给他这药时说过,就算他被人砍断了腿,只要断腿还在,在切口上抹上这药,就还能接上。他的腿是没断过,不知道这药到底能不能接腿,不过看媳妇儿用着的效果,药效还是不错的。
  ☆、第42章 陪媳妇买买买
  之后两日,林潜将菜种种下去,又去小遥山上砍了些竹子,将院子里剩下的一块地围起来,准备作为鸡圈。
  这日晚上,玉秀给他做的衣服也完成了,玉秀让他穿上试试。
  靛蓝色的衣服一上身,腰间同色汗巾一束,就显得整个人肩宽腿长,精神气十足。
  玉秀帮他调整好,退开一步,上下前后看了看,微微点头,“很合身。”
  她原本的打算是稍微做大一点,这样穿上后宽松一些,行动也比较方便,没想到林潜这样能穿,整个身体骨架将衣服撑得满满的,倒显得越发精神了。
  林潜低头看看,又看着她,问:“好看么?”
  玉秀轻睨他一眼,倒好意思问,哪有人问别人自己好不好看的。
  林潜见她不答,只得自己对着灯下的影子看了看。
  玉秀将针线剪子收拾起来,道:“明天正好是二十五,镇上有集市,我想去抓几只小鸡崽回来养,顺便家里油盐都快没了,也该买一些。”
  林潜道:“我和你一起去。”
  玉秀点点头,又道:“过两日我想去山上看看爹娘,咱们明天看看,镇上有什么买一点带去。”
  林潜闻言,停下看影子的动作,转头看着她纤细的身体,道:“山路难行,我去就好。”
  玉秀轻轻瞪他,不服气道:“你可别小看了我,大遥山我虽没怎么去过,可是小遥山我是自小跑惯了的,不是受不得累的人。况且弟妹她们来来去去走得,我就走不得了?再说了,就算我真的到了半途走不动,不是还有你么,难道你要把我丢下?”
  林钱摇摇头,道:“我背你。”
  玉秀这才满意。她心里有打算,虽然她与林潜如今可以算是分家分出来了,可到底父母还在,总该回去看看。只是大遥山路途遥远,不能经常回去。如今三月暮春,天气不冷不热,正是出门的好时候,等过一段时间天气热了,她大概就真的爬不动山路了,若再等到秋天,又实在隔得太久,怕林家人见她长久不上门,心里头有想法,所才才想这几日去。
  她收拾好了,见林潜仍穿着新衣服舍不得脱下,不禁好笑道:“行了,别看了,明天就穿这一身去镇上吧。”
  林潜听了,点点头,又对着影子看了看,才脱下。玉秀接过衣服帮他叠好,放在床头。
  二人躺在床上,说了几句闲话,玉秀睡意来袭。正昏昏欲睡,就感觉有一双大掌不轻不重地在她身上揉捏起来。
  玉秀有些羞恼,看这人白日里也干了不少活,怎么精力还这样充沛,更可气的是,夜里明明是他在花力气,到头来腰酸背痛的却是自己。
  她有心不理,那人就在她耳旁媳妇儿媳妇儿地叫,听来可怜巴巴的。玉秀想起他刚才穿了新衣服,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影子看个不停的情景,心肠慢慢就软了下来。
  她轻叹口气,睁开眼,一抬头就迎上那人落下来的吻,双手下意识环上他的颈项,在间隙里艰难喘息道:“只、只准一次……”
  “好。”
  这一次林潜说到做到,果然只弄了一次,第二日玉秀醒来,除了有点腰酸,并无其他不适。
  身旁的床铺已经没了什么温度,林潜早就起了,除了刚成亲那两日,后来的日子他都起得极早,先在后院练完早课,之后去厨房烧水,再把水端到床头给玉秀洗漱。若不是他不会做饭,恐怕早饭也要端到床头来。
  这一份体贴,就是李大柱对夏知荷也是没有的,更不要说李家沟里那些油瓶倒了都不扶的男人。
  玉秀面颊微红地想,看在他这样体贴细心的份上,若他别胡来,每晚都只弄一次,别让自己第二日起不来床,那就是经常如他的愿也没什么。
  她起来翻出那身桃红色春衫换上,林潜就端着热水进来了。
  看他又是一身汗,玉秀让他赶紧去洗个澡,她自己则在洗漱完后,淡淡地抹了些脂粉,带上金簪、耳环和手镯。
  两人简单地吃了早饭,就去村头坐车赶去镇上。
  到了清平镇,玉秀直奔卖活禽的摊位去,精挑细选,花三十文买了十只健康活泼的小鸡崽,又花十文钱买了一只鸡笼,将小鸡崽都装进去。
  之后到杂货铺,买了香油、盐、糖、茴香等一些调味品,盐和糖分别都多买了几斤,到时候给她婆家送去。
  两人又到布庄,给赵氏、林森一人选了一匹细棉布,小叔和弟妹们每人半匹,两个侄儿则是合起来半匹。
  像林潜这样高大的,做一身衣服就要半匹布,一般人用不了那么多,这些布除了给他们每人做一身衣裳,多的还能纳几双鞋。
  她对林潜道:“咱们成亲时,全靠爹娘小叔弟妹们帮着张罗,酒宴上许多吃食都是他们从山里带来的,咱们若是给他们钱,爹娘肯定不要,可若不给,我心里也过意不去,我想着,不如买些实用的东西送去。”
  而且还有一点,她看得出,虽然林潜不是赵氏亲生,但赵氏对他是极为疼爱的。只是这人一贯寡言,在家人面前也说不出什么暖心的话,若时间久了,难保和家人的感情不会渐渐淡去。眼下自己既然与他成了夫妻,自然要帮他张罗一下。
  林潜听了,自然点头,又道:“岳父和岳母也该买。”
  玉秀听他顾及自己爹娘,心里头感动,笑道:“爹娘衣服都够了,不需要再添置,家里还有些布,我到时候给娘肚子里的小宝宝做几双虎头鞋和小衣服就好。”
  细棉布价格高,这一下就去了一两八钱银子,不过既然是买给家人的,玉秀也不觉得心疼。
  店家看她买了这么多,又送了许多碎布头,玉秀道了谢,都收下了。
  这些布头拿回去可以纳鞋底,有时身上衣服破了个洞,能拿来打补丁,若运气好,里头有稍大一点的布头,还能绣个荷包什么的。
  看玉秀付了钱,林潜拿过那些布,抱在手里。
  店家看他左手提着鸡笼,右手抱着一堆布,笑着对玉秀道:“你相公可真会疼人,一丁点儿东西都舍不得让你动手。”
  玉秀听了,面上羞红,心里头却甜丝丝的。
  出了店门,玉秀要拿去林潜手中的笼子,“这个给我吧,这么大的笼子你提着不方便。”
  林潜轻松避开,道:“不会,我来提。”
  玉秀又要去拿他手上的布,林潜也不给。路上人来人往的,玉秀也不好意思跟他拉拉扯扯,只得随他去了。
  经过百味居门口,一股甜香味钻入鼻中,玉秀想了想,进去了。
  之前李靖曾在镇上买过糕点带回去,李月梅吃后念念不忘,那段时间一直在玉秀耳旁念叨,玉秀才对这家店上了心。她自己虽会做些吃食,可大都是她自个儿琢磨出来的,自觉上不得台面,也不大好意思郑重地拿出去送人,所来想来称几斤糕点,到时一起带去大遥山。
  百味居种各种小食、糕点、蜜饯、糖果应有尽有,果然不负其百味之名。只是店中吃食价格都不便宜,一般人家也就偶尔买一些给家里小孩解解馋,所以店里客人不多。
  玉秀进去后,就有一个伙计迎上来,笑容可掬,“这位夫人要点什么?本店中各色糕点都是今日才从县城送来的,新鲜得很,您可以尝尝。”
  玉秀微微点头,看了看柜台里的吃食,目光从一排排糕点上略过。
  一斤最普通的糯米糕十八文,像是板栗酥、绿豆糕这种就要二十八文一斤,更贵的还有山药枣泥糕,三十八文一斤,再之后的,玉秀就没看了,她指了几样,道:“蝴蝶酥、梅花烙、马蹄糕,请帮我每样称一斤,分开打包。”
  蝴蝶酥十八文,梅花烙和马蹄糕都是二十八文。
  “哎,好!”伙计见她这样爽快,面上笑容更加热情,手上麻利地称斤打包,嘴里道:“咱店里除了糕点是一绝,各色糖果蜜饯也不逊色,您看您右手边的松子糖、玫瑰露、杏仁蜜,都是镇上的夫人们买了又买的,既美味又养颜,您拿一颗尝尝,保管一尝就忘不了!”
  玉秀看看自己手边精致的各色糖果,笑着摇摇头。
  林潜便低声问她:“怎么不买?”
  玉秀好笑道:“我那些糕点,是买给爹娘他们的,总不好买什么养颜的玫瑰糖给他们吧?”
  林潜道:“买来给你吃。”
  玉秀更觉得好笑了,“我这么大的人了,还吃什么糖呢。”更重要的是,这些糖都不便宜哩,特别是玫瑰露,一斤五十八文,贵得吓人,一斤白糖才十八文呢。就算伙计把什么美容养颜说得天花乱坠,她也舍不得买来自己吃。
  林潜还要再说什么,一旁突然传来一道女声:“呦,这不是玉秀么?”
  林潜侧过身,玉秀看到他身后的人,竟是村长家的大儿媳柳氏,她忙笑道:“原来是婶子,今日可巧了。”
  ☆、第43章 替媳妇打脸
  柳氏今日来镇上,是为了她小弟的亲事。
  她弟弟在镇上是有名的混世魔王,镇子上的姑娘没一个敢嫁给他,柳夫人没办法,只得挑挑拣拣的,挑中一个底下村子里的女孩。
  虽说是挑中了,可柳夫人到底觉得委屈了自己儿子,于是跟媒人说好了,趁今日集会,让那女孩到镇上来,让她远远地看一眼,若实在长得一般,配不上她儿子,这亲事就作罢。
  柳氏也被她娘喊回来,一起相看那未来弟妹。人她刚才已经见过了,长得到挺标志,就是看着不怎么机灵,若嫁过来,倒不担心不够乖巧,只是怕降不住她小弟。
  她在心里幽幽叹气,看来看去,她还是觉得玉秀最合适,人长得好,手又巧,性子虽温顺软和了一些,却透着一股灵劲,这样的人配她那顽童似的小弟正好。只可惜她是个没福气的人,担着寡妇的名头,入不了她柳家的门,如今更是嫁了个粗俗的山民,以后还不知如何。
  她正感叹着,就看见前边有个熟悉的身影,定睛一看,可不就是玉秀,再看着玉秀进了百味居,她心里就有点好奇了。
  据她所知,百味居内的东西可不便宜,她从前在闺中常让家里的仆从来买,嫁了人后,少了每月的例钱,手中积蓄花一点少一点,就舍不得买来吃了。
  镇子上的人也就偶尔来买一点,若是村里来的,一百个中也没有一个有底气进去。
  而玉秀嫁了个山民,按说家境比从前还不如了才是,她进了百味居,难道买得起里边吃食?
  难怪柳氏这样想,她在李家沟,向来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没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与婆婆陈氏的关系也一般。她只在去年听说玉秀被说给一个山民,心里可惜一番,又暗自庆幸她不可能再嫁给李二,进而威胁到自己在婆家的地位。至于玉秀说亲后的那些事情,她就都不知道了。
  她心里实在好奇,这才跟了进去。
  等玉秀转过来,柳氏看清她的打扮,视线就粘在上头了。
  她虽知玉秀长得标志,可从前只见她穿一身素色衣裳,头上一根木簪子,看着并不如何显眼。
  眼下她一身桃红色的长裙,衬得皮肤白皙气色红润,面上涂着脂粉,嘴唇娇嫩得似一朵鲜花。柳氏不是不识货的人,在闺中时,县城里的脂粉铺她也是常去的,自然看得出,玉秀面上的胭脂要价不凡。
  她心里惊诧,又去看玉秀身上的首饰,只见她头上戴着一根纯金的金簪子,耳朵上一对精致的耳环,手上一双厚实的银镯子。这几样首饰,别说一般村中妇人了,就是柳氏自己现在身上的,也比不过她。
  金簪子柳氏自然也有,只是她平时舍不得戴,平日就一个小件的金戒指常戴,就算出门来镇上,也只戴鎏金的簪子。况且她知道,金银首饰的价值,并不单单以重量来衡量,有时候好的做工,比金银本身更值钱。玉秀如今头上这一支就是如此,看着小巧精致,可那精湛的做工,栩栩如生的蝶恋花,就已经把她珍藏着的那两支给比过去了。
  柳氏心里头翻起了浪,李玉秀哪来这么多银子置办这些?若说是夏知荷给的,她不信,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又不是亲生的,哪值得这样大方,况且她也不认为夏知荷有这么多银钱。
  那就是她婆家给的了?那山民竟有这么多银子?而且还这样大方舍得?
  她这么想着,一抬眼,又看到站在玉秀身后的男人。
  人们素来听闻山民二字,就觉得必定是衣着褴缕、粗俗不堪。可眼下这男人,一身簇新的靛蓝短衫,穿在身上又精神又威武。他身量极高,看着却不过分魁梧,而是肩宽腿长很是矫健的模样。眼下他两只手拿满了东西,却无一点不耐,眼睛只看着他身前的玉秀。
  柳氏又去看玉秀的双手,果然空空的,一样东西也没提。柳氏说不清心中是什么滋味,她想到李山,在家里对她也算体贴了,可出了门,别说帮她提东西,就是让陪着一起在街上逛一逛也是不肯,觉得跟在媳妇儿后头丢面子。
  她勉强扬起笑脸,对玉秀道:“我今日回娘家,我娘吃惯了百味居糕点,我正要买一些带回去呢,可巧遇上了你,也来镇上赶集吗?”
  玉秀道:“家里缺了不少东西,趁今天来镇上都买齐了。”
  柳氏看了看伙计正在打包的东西,见只是十八文和二十八文价位的,便笑道:“我看你买了不少呢,玉秀,你不常来大概不知道,这百味居里众多糕点,称得上招牌的要数山药枣泥糕了,山药软糯,枣泥香甜,最要紧的是价格也不贵,才三十八文一斤,我每次来镇上,都要带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