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公事而已。”唐牧将那信纸凑到灯前,随即要焚,韩覃一手扯了过来,展开见是个女子的笔迹,挑眉嗔声道:“竟然还有妇人与二爷有公事之间的往来?”
  她既抢了信,唐牧便也不多说,起身解着衣扣道:“读完烧掉它,这东西不能留的。”
  他起身去沐洗了。韩覃坐在妆凳上,先看落款是庄箜瑶三个字,心中已隐隐猜觉出不对来。
  “……我将终此一生都不能做回自己,可为了二爷您说的家国天下,那怕到了地狱里,只要二爷愿意,我仍会按着二爷的意愿……”
  她一路从头往下读着,读完将那信凑到灯下,焚了个一干二净。
  唐牧洗完出来,见韩覃在妆台前怔怔坐着,轻轻替她抽着发间的钗环,凑唇在耳边问道:“你可要沐洗?”
  韩覃怔了许久,缓缓点了点头,却是问唐牧:“那个庄嫔,是二爷授意她喝鸠毒的吗?”
  唐牧见灯下瓷盘里燃着些灰烬,默认着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本来,没有被唐牧改变的那一世,奉给李昊鸠毒并与他一起死的,果真是她。这一世唐牧未曾找到韩鲲瑶,便找了一个叫庄箜瑶的女子相代,并授意那女子自己服掉鸠毒,从而保住了李昊一条命。
  而那一夜唐牧恰就在宫中阁房值夜,然后亲手阻止了一场叛乱。
  恰是因此,李昊将会非常信任他。正是基于这种信任,唐牧才能在不是帝王的情况下,能着手去改变整个朝局,改变制度,并从根子上,改变历史的方向。
  于大的历史方向上来说,他做的是对的。李昊比景王更适合做皇帝,所以那怕景王才是他的曾祖辈,他也要弃景王而选李昊。
  但于庄箜瑶那个小姑娘来说,这选择,或者说这种命运也太过残忍。
  韩覃抑不住心中的好奇,想要对唐牧坦承自己就是韩鲲瑶,并想问问他,如果当年在籍楼的阁楼上,她对他说实话,说自己就是他在找的那个韩鲲瑶的话,他会怎么做。
  他是否会像当初在怡园窗外说的那样,将她扔入大理寺,然后再捞出来,送到东宫去。
  她差点就成了他的棋子,却又幸运的活下来,成为了他的妻子。
  韩覃苦笑了片刻,指着灯盘里那点灰烬道:“庄姑娘说,她很怀念当年住在怡园的日子!”
  她从京城逃出去以后,唐牧把那庄姑娘从大理寺的牢狱里提出来,就像如了养着她一样,养了一年,之后便送进了东宫。但他与如了不同的是,如了以柏舟来要挟她,只求快速达成目的。而他对那庄姑娘,想必仍是如待她一样,温柔,耐心,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偶尔发怒,驯服,终于让那庄姑娘死心踏地,心甘情愿入东宫,做了他的眼线。
  韩覃盯着唐牧看了片刻,见他微簇着浓眉,眼中含着一抹不忍,又问道:“为何庄姑娘会在信尾说,她终此一生都无法做回自己?”
  唐牧顿了片刻道:“在上一世,李昊与他那妃子一起饮了鸠毒而死。我来到此间之后,便想着手找到他那妃子,而后送入东宫。但是那女子名字拗僻,我找了几年都未能找到。因此,我便找到庄箜瑶,照着上一世我所读过的,李昊那妃子所留于后世的琐言,揣摸到他与妃子二人的相遇,以及李昊的性格并他的喜好,让庄箜瑶刻意去模仿那位妃子,也是为了能让李昊爱上庄箜瑶。”
  所以之所以皇帝会爱上庄嫔并且爱的死心踏地,是因为她一直在模仿他上一世那位妃子?
  韩覃又是一声哂笑,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她极力抑着自己心里的激动,问唐牧:“李昊前世那妃子所留的琐言,究竟是些什么东西?二爷这里可有摹本,我能否看看?”
  唐牧却不想再谈下去,他还要出门练剑,换掉官服披上长衫,紧腰上只得松带一束,眉头依旧簇着,柔声道:“这些事情与你何干?早些休息,明日咱们启程回京。”
  *
  回到京城,韩覃往唐府,而韩清一辆小油篷车拉着,依旧是叫唐牧送去了怡园。
  韩覃眼望着在城门口两车分道,松了帘子回头问唐牧道:“韩清在怡园中,住在那一处?”
  唐牧本在读制书,扔了那制书揉了揉眉头道:“乔惜存曾住过的那处院子。”
  韩覃忍了许久,终还是没忍住,愠声道:“既你已经带着她去过一回留京,而她也替你将事情办妥当了,仍不过小孩子而已,你就差人把她送到秦州韩雅处去也可以,为何还要留着?”
  在韩覃的注视下,唐牧微微簇起了眉头,缓缓摇头道:“事情才不过刚刚开始而已。那虽不过是个小丫头,野心却很大,既她有那份野心,况且又能对我有益,我便扶她一回,相互利用利用,不是很好?”
  “唐牧!”韩覃跪坐正了,语气渐硬而厉:“我本是个天分不高亦不够聪明的妇人,可我如今渐渐也悟出来了。你嗦使韩清说动那留京太监王治,是想鼓动他造反对不对?只要他反了,皇上就会对在外的太监产生恐惧感,从而,会将京外各任上的太监们全收回来,纳入皇城,对不对?”
  唐牧边听边点头,笑道:“能悟到这些,可见你也不傻。”
  如今还在马车上,无论有无人听到,说这种话总还是要小心的。韩覃凑近了唐牧道:“你的大事,我帮不了亦没有那个能力去帮。但是,既然你前世活了四十年,再加上今生的二十年,也算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这样年龄的人,就该有自己的行事与城府,而不应该利用一个小姑娘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唐牧面色渐冷,听完反问韩覃道:“你以为韩清果真愿意去秦州?”
  不等韩覃再言,他又道:“自韩府出事之后,我本就意欲将她送往秦州。但是,她自己从路上又逃出来,逃回了京城。而之后,亦是她自己主动要去给永国公李显做妾。虽然你与她是一祖的姐妹,但是韩覃,她与你不同,你是朴实本份的妇人,可她有满满的野心,她想拨弄朝局,想爬上这个帝国的顶端,站在男人们的肩膀上呼风唤雨。所以,我才能心安理得利用她,概因,她也很想被我利用。”
  ☆、第76章
  初秋高爽的晨风中,背山依水的村道上,十八岁的清俊少年郎伏青山与他昨夜才成偶的二八小娘子晚晴并肩而行。
  相送十里再十里,已、
  的够远了。小娘子晚晴仍不愿将行囊交付予伏青山。她昨夜哭红了眼睛,此时虽强撑着笑,却忍不住还是鼻子不停的酸着:“青山哥,你一定会回来的吧?”
  伏青山回顾四野,点头道:“必会。”
  寒窗十几年的苦读,不就是为了荣归故里,衣锦还乡?
  晚晴又问:“青山哥,你不会忘了我吧?”
  伏青山略有些不耐烦,但为着昨夜两人间的那点亲密,仍是耐了性子安慰道:“必不会。”
  晚晴仰了脸望着自己身姿挺拔意气风发的丈夫,眼中满是钦敬:“我就知道你不会。”
  伏青山伸了手低声道:“把行囊给我,快些回家去替父母做工。”
  晚晴这才松了手,帮着伏青山背好行囊,仍一路看着他远走,走到拐过山弯望不见时,才捂着嘴一路往大明山上爬去,到得山顶便能看见远远山对面的路上,伏青山孤身一人背着行囊渐步往前的身影。
  此去于伏青山是锦绣云程的第一步,远在两千里外的京城,有他要谋的繁华与功名,还有他想要为国为名而做一番事业的志愿。当然,最重要的是,十二年寒窗苦读,能与他吟诗唱合,对月风流的颜如玉亦当在京城,住在锦玉雕珑的黄金屋中,着纱披帛,眉目如画,还有满腹诗怀画意,等着他这个野心勃勃,风度翩翩的少年才俊去征服。
  新妇的目光在身后犹还灼热,伏青山步步而行却始终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昨夜他为何会把持不住自己。他本来是坚定决心不碰她的,远远裹着被子睡在上炕不肯叫她上前。可最后却稀里糊涂成了事,而且,那过程还尴尬无比。尴尬到叫他哀求着想要再来一回,他自己自己可以做的更好,并弥补第一回的失败。
  但她就是不肯。
  晚晴哭着闹着也不肯。
  拐过山弯时伏青山止步停脚,想要回头看晚晴一夜。怔得许久也闭眼许久,那头却终是没有回。昨夜自尊心受过的伤害压着叫他不能回头,这个自小跟他一起长大的童养媳,当他再睁开眼,就与昨夜的屈辱一起抛之脑后,再也没有关系了。
  行人不能见泪,她撑得五内摧伤,望着茫茫天地间他远去的背景,撑到他离开后才流下那两串长泪。
  九个月后,晚晴生了个瘦条条的小子。上京赶考的伏青山同时寄来书信:春闱不中,还得在京再熬三年,等下一次春闱。
  三年的风物变迁,叶枯荣衰,于整个伏村来说,都没有晚晴更难熬,但她总归是带着个孩子熬过了三年。
  伏村分上伏村与下伏村,上伏村历史悠久,村大户多人丁旺盛。而下伏村不过七八户人家而已。概因下伏村的高祖伏海,在世时亦是上伏村人氏,他自幼通些奇经八脉专会看些风水,自己将整个伏村四周围踩了又踩看了又看,脱家单立时便举家迁到了如今下伏村的地方。
  如今自他脱家单立,已过五十载。伏海坟头孝棍成了高柳,蓬蒿已历十七载矣。
  他膝下最幼的儿子伏罡,自父去后二载离家,如今亦有十五年。除了十年前因母忌而来过一回外,他此番也是头一回踏足生养自己的故乡。
  在边关杀伐十年之久,光是伏罡二字就能叫河西走廊一带的蛮族们闻风丧胆。他曾噬血长刀,也曾星月五百里单骑只为取单于首级。但当名门贵妻自请休书转投闻动京师的才子魏仕杰怀抱,独霸朝堂的魏源与凉州平王几欲决裂,内战即起时,他心灰意冷解甲归田,也仍只能归到此乡中。
  身后两驾大车得得而来,伏罡站在站在院门前,看眼前平平展展萌着新绿的土地,负手轻叹了一声,遥遥便见远处灵河对面有青烟升腾,闻得丧乐喧天。忽而自隔壁的门上袖手跑出来一个倒趿着鞋穿着烂棉衣的中年男子,皱眉瞧了伏罡一眼,复又瞧了一眼,走上前来试探着问道:“阿正叔?”
  伏罡低头瞧了瞧这驼肩躬背的矮小男人,脑子里搜索不出他是谁,遂问道:“你是?”
  中年男伸手揖了道:“我是伏铜呀!”
  伏罡这才恍然大悟,点头道:“你也这把年级了。”
  伏铜仰头瞧着比自己还小两岁的小叔叔,见他如今身长约有七尺,身姿伟案高挺,面貌俊朗大方,虽只着件青布交衽束腰短装,裹腿到膝肩挺背直,端得是个成年的美男子,而自己形样萎琐不堪矮小枯瘦,忆起当年幼时自己还骑在他身上与他打过架,略不好意思的更低了头问道:“小叔可是来参加丧礼的?”
  伏罡皱眉问道:“谁丧了?”
  伏铜道:“大伯母。”
  伏罡脑子里搜索出个裹着细足细声慢言整天笑呵呵的中年妇女来,复又皱眉道:“她竟故去了?”
  伏铜扬了扬手中的裱纸道:“恰在河对岸祖坟中下葬,您要不要与我同去。”
  伏罡点点头,跟着伏铜一起往河对岸而去。伏铜对这心黑手辣年比自己还小的小叔心中深怀着怯意,忆起他如疯子般一石头一石头砸在黑山的头上,黑山脑浆迸裂的样子,心中仍是怀着根植的悚意怕他要伤自己,不停的回头往后着。
  这两人寻了田间小径过到灵河边,过了小桥再走得一里路,依山弯一片坟头,便是高祖伏海立祖的祖坟。
  棺木此时已经安置入坑,四周皆是提铲待吉时落土的村民们。坟前一片着白衣倒趿鞋的,便是这新丧的伏水氏身后的孝子贤孙们。伏罡因未成孝服,也不去跪,与旁观的村民一般立远了看着。
  这伏水氏的丈夫伏泰印,与伏罡是长幼兄弟,活到现在也有六十上下的年级,两年前已经故去。他身后长子已丧,孝子中首领头的大约是二子伏高山,也有三十上下的年级,头发花白脸上泛着苦色。另那略年轻些的应该是伏春山,另有两个三四岁的小儿,也披着白衣麻孝跪在坟前伊伊呀呀哭着。
  伏高山的娘子娄氏伏罡是见过的,这十年间她老的也有些太快,又胖混身皮肉又稀松,与另一个身姿矮小的妇人搂在一起大哭,两人鼻涕眼泪糊了一眼,听到哀乐一起四周高铲送土时,这两个妇人忽而便纵了腰身似要扑进坑里棺材上去一般,双手抓刨着,细足蹬踏着,嚎声大作。
  身后自然会有村民们过来拽住,扯住,相劝,替她们抹眼泪。
  这本是丧礼上的常态,伏罡见惯,也懒看,目光继续往后打量着。
  跪在最后面的是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青春女子,她跪得笔直,双手捉着膝盖,眉间无愁色亦无苦色,反而有种伏罡瞧着有些熟悉却又说不上来的,叫他有些舒服心悸的神态。她眼中眸子漆黑,牢牢盯住了前面一点,凝神望着,仿佛这哭喊这丧事,这天地间所有的一切,除了那一点之外,都与自己无干一样。
  伏罡在脑子里搜寻自家的亲属亲系,不记得有个女子,伏海一系几乎没有生过女儿,就算伏水氏在自己离开之后生了女儿,也不该长到这个年级。
  她必不是寻常农家的女子。农家女儿们生在农村,皮肤底子里是黑的,面貌上多少要带些蠢气。她却不然,肤色自里向外透着粉嫩嫩的白,眉眼灵动五官鲜活,眼中有一股撩人的柔柔媚意,便是放眼整个秦州,也难寻这样一个生动俏丽的青春女子。
  此时坟头已经高起,坟前堆起了高高的金元宝银元宝与钱串子,要放火焚于这伏水氏身后所用。
  难道是伏水氏外系的亲属?
  伏罡正皱眉思索着,便见一团未化的纸钱串子叫风裹着高高飘起,竟远远向最后跪着的女子扑了过来。
  这女子仍是混然不觉盯着前方,没看见那串火球已经到了她面上。伏罡恰似下意识的,跨步向前,伸手在那女子面前挡下火球。只在一瞬间,女子忽而起身欲要往前扑。
  她的唇恰碰在伏罡的手背上,那是年轻女子的唇,鲜嫩,饱满,带着弹性。她张嘴呼了声什么,伏罡没有听清楚,只觉得她的舌头伸出自他手背上舔过,温软粘糯带着些津水,竟震的他半臂发麻。
  他收了手,就见那女子忽而扑向前,揽了前面一个穿孝衣的小男孩子过来搂在怀中,盘腿坐在地上替那孩子扑脸揉着眼睛。孩子大哭道:“娘,我的眼睛!眼睛!”
  上面正哭的娄氏止了声过来问道:“晚晴,铎儿可是迷了眼?”
  伏罡肩头一震,心道:原来她是这家的娘子,叫晚晴。
  而她双目有神盯着的,正是自己的儿子。只有母亲的眼神,才能如此温柔细致充满怜爱叫人怦然心动吧。
  晚晴撕开孝衣扯了里面的衣襟出来替铎儿擦拭着道:“方才我瞧着一股旋风儿旋着,恰就迷了我铎儿的眼睛。”
  前面伏高山粗声道:“不过是迷了眼睛而已,大惊小怪什么,快叫他过来当孝子。”
  晚晴双手捉了儿子起身,仍在原地跪好,仍是那幅神态远远瞧着三岁的幼子也如个大人一般持着孝棍跪到了坟前。
  晚晴忽而忆起方才似乎有人挡在自己前面,回头搜寻,见一个身姿高挺穿着黑色短衫的男子站在人群中,他目光恰正盯着她,似审视着她。晚晴皱眉,瞧着他不是本村人,又忆不起自家有这样一个外地的亲戚。但既人家替她挡了火,她便也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只是那人不笑也不语,恰在她瞧他的那一刻转了视线,随即便转身出了人群而去。
  自丈夫伏青山自四年前上京赶考,到如今还未归来,前面高山和春山早已分家,如今伏水氏身亡,四房唯就剩个晚晴并铎儿。
  田地里的活或者高山和春山两兄弟可以相帮,家里家外却全得由她一人操持起来,此外还要带个孩子,一个女人也未免太难了些。
  丧事完毕回到家中,院子里搭起篷布办着酒席,照例是四碟凉菜并一碗浇头的席面。晚晴抱了铎儿坐在西屋炕上,赞铎儿道:“方才我的儿似个大人一般。”
  铎儿嘻嘻笑着,捉了他娘的耳朵揉着扯着,又在她衣襟前拱来拱去。春山媳妇车氏方才哭的狠了,她身子瘦小没有高山媳妇娄氏的嗓门与力气,终是败下阵来,此时自揉了腰道:“晚晴,你该到厨房门上去盯着,莫要叫上伏村胜子娘熊娘子她们把你的一点清油和荤油全给你造光。”
  晚晴笑道:“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二嫂不是正在那里盯着?”
  车氏起身在窗子上扫了一眼,她眼尖,见娄氏身后背着个瓶子,指了道:“你瞧她偷藏着个油瓶,只怕恰是在图你的清油。”
  晚晴道:“厨房那些东西,全是婆婆与公公这些年辛苦积攒的,造完也就完了,只要大家吃好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