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百里熙:“……你,洛凰啊洛凰,本王真是对牛弹琴了。”
看他恨其不争地看着自己,洛凰其实也很委屈的。
在她面前从来喜欢毒舌打击的人,突然说出这么正直安慰的话,尤其说的不是“本王”还是“我”,这样平易近人的百里熙能不让人怀疑才怪。
想想也是自虐,洛凰只觉得这会看他不掩嫌弃的眼神,竟觉得很……舒适?!
扶额,洛凰突然很忧桑的发现,再这样下去,自己以后在百里熙面前恐怕很难翻身了。
想象着那种被百里熙看扁的日子,洛凰直摇头,不行不行,那太可怕了。
在自身气势低迷的时候,洛凰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做什么来挽救一下。
虽然她是拖了百里熙的后腿,可在永安城的这些日子里也算有收获,而那个收获,就是周佑手里的那封带有九龙印的信。
九龙印乃是旸国皇家宝物,能接触到它的人身份必定也极为尊贵。
旸国皇室里的事情,洛凰虽然知道的不多,可百里熙这个旸国皇家人,却未必不能猜测出一二。
“阿熙,你看这上面的九龙印,这是旸国那边买通了翠环与周佑串通的人给的信物。你可能想出,谁最有可能接触到它?”
明珠的光芒下,信上的九龙印的印记依旧鲜红,洛凰翻看着手里的信,还是不死心的想要再找出什么端倪来。
可百里熙却只是扫了它一眼,然后从洛凰的手中接过,散漫道:“别看了,这上面的字都是一个个剪下来凑成的,那人办事一丝不漏你看不出什么的。”
一边说着,百里熙一边将手中的信撕掉。
“喂,就算找不到线索,你也不用撕掉哇。”洛凰想要去阻止,怎奈百里熙身形上比她占优势,她只能看着好不容易得来的信变成片片碎片。
“既然无用,自然不必留。”
“就算没用,那也是我好不容易从周佑那得来的。”洛凰原本还有些不快自己的劳动成果被百里熙这么轻易对待,可莹莹光芒下,依旧笑着的百里熙眼中好像突然染上了一分灰蒙,让她哪里还有什么不快,话语瞬间也是一转:“嗯,你说的也对,既然没用,是不必留着。”
说是这样说,洛凰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敏感,那之后的百里熙好像比之前更沉默了些,看着他又恢复成淡漠疏远的模样,洛凰觉得这样入春的夜晚也还够冷的,当即觉得还是换个马车吧,对着可爱俏丽的春语才是更好一些啊。
在她下车的时候,原本以为情绪低落的某人,却突然叫住了她,笑问道:“要不要跟本王打赌,看春语什么时候才能认出本王?”
洛凰:“……王爷,你还有这雅兴?”无不无聊?!幼不幼稚?!
当然后半句话,洛凰只是在心中腹诽。
对此,某王爷则是很高深地看她一眼道:“赶路,何必那么沉闷。”
洛凰:“……”
百里熙怡然自乐道:“赌十锭金子。”
于是,还在嫌弃某王爷无聊幼稚的某人当即改口:“好,三天为约,超过三天十锭金子就归我了。”
出门在外,没钱寸步难行,钱财当然是多多益善。
而且,以她对春语的了解,洛凰敢肯定,三日之内,春语一定不会发现。
“好,那就三日为约。”
洛凰觉得胜券在握,某王爷却也笑得很是自信。
☆、第四十七章
翌日,天晴清朗,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
按照洛凰与周毓的约定,为了防止周佑发现她们不见后派人追缉,这个时候周佑应该已经在去往太庙祈福的路上了。
队伍疾行了一夜,路上虽然颠簸,可马车却做的很舒服,并不让人觉得累。
心情放松下来,洛凰睡得便也格外沉。
队伍不知何时已经停下休息,春语也早就出去,待洛凰醒来的时候,就见春语刚端了洗漱的东西过来。
春语的心情也是很好,洛凰一边收拾着就听她在一边说:“小姐,刚才奴婢出去的时候又见到怀王了。在永安城的时候听说他不太见人,性格也很冷淡,不过刚才看他到是很和善,只是不知道怎的,奴婢看他总觉得有些熟悉……”
闻言,洛凰下意识地看着春语,见她说完就没再多想以后,便也继续保持安静了。
明面上,百里熙此时本该快进入旸国国境了,所以后面的路程都会很赶。
一路奔驰,就算有接触,也不过是在休息时短暂的一会,百里熙虽然表现的和善,可下意识地总会透出淡漠疏远,春语也不是喜欢往人前凑热闹的人,所以,洛凰才吃定了,三天之内,有限的接触,春语不会认出百里熙就是洛溪。
赶路并非郊游踏青,就算偶尔路过城镇也不会停下来逛,只能在马车里老老实实地呆着,无所事事别样的清闲也会很闷的。
于是,在马不停蹄地赶了一天路以后,洛凰也终于明白,为何百里熙会跟自己打那么一个无聊、幼稚的赌了。
马都是好马,虽然想不通在邺国境内百里熙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好马,不过一日的光景,他们确实赶了不少路。
而在下午的时候,洛凰也终于等来了白锦瑜放飞来的信鸽。
这个信鸽是她和白锦瑜在永安城的时候就约定好的,与常见的信鸽不同,体型更小一些,感知也更敏锐,经过特殊训练,只要她带着特制的香囊,信鸽就能准确将信件送达。
信鸽初闯入马车中的时候,正落在春语的胳膊上,让正打着瞌睡的春语受了一惊。
看着受惊的春语,下意识地要将信鸽赶出去,洛凰才是连忙阻止:“别动它,你不是还想知道白姑娘和陆远的消息么?要是让它跑了,你可就真没法知道了。”
闻言春语一怔,她直直看着又落在她膝盖上的信鸽,很快了然道:“小姐,你是说,这个信鸽是白姑娘他们寄来的?可你昨天不是说什么置之死地么?奴婢还以为白姑娘他们已经……”
“平日让你看了书要记住,置之死地而后生,你读都读了几次还没弄明白它的意思。”洛凰抓住信鸽笑道:“白姑娘她和陆远只是诈死,其实他们并没有生命危险。”
春语有些地方却是不解了:“可小姐你不是说,公主的确是派了杀手去追杀白姑娘他们么?那些杀手难道会放过他们么?”
“那些杀手下手自然是不留情,白姑娘他们的诈死也只是假装死在他们的手下,只要苏陌去得快,他们也没时间去探究白姑娘他们是真死还是假死。只要骗过了那些杀手,在周毓心中世上从此就没有白锦瑜这人,她和陆远也就能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了。”
洛凰将手中的信卷看过后递给春语,上面正是白锦瑜的字迹。
而苏陌这个武林世家子弟的武功也着实不凡,不仅及时赶到了,也击退了那些杀手。
想起信上白锦瑜误会苏陌是她派去的一事,洛凰却不由感叹,原来这世上的男子,并非个个都是为了权势而不择手段,至少苏陌,他一心一意地只想让白锦瑜幸福,哪怕她从来都不知道他对她的一腔深情。
早在苏陌第一次出现在洛凰面前,说他可以将陆远带出太子府时,他就曾要求洛凰为他保密。
他希望他为白锦瑜和陆远所做的事情,他们永远都不要知道。
对此,洛凰也曾不解问他:“你就当真甘愿默默为她付出这么多,而不让她知道你对她的心意么?”
当时的月色下,清辉明亮,正照着苏陌白皙精致的眉眼,并无不甘,只有柔情:“如果我想让她知道,就不会在暗处看了她那么多年了。我也没有那么无私只要默默喜欢着她就好,只是看多了她和陆远在一起时的情形,我心里很清楚,除了陆远,她再也不会喜欢上其他男子。她是一个只记住别人的好,不会记住别人坏的姑娘,如果让她知道我为她做了那么多,她会觉得愧疚觉得亏欠,所以,我宁愿她什么都不知道。”
而一切也真如苏陌所愿,从始至终,白锦瑜都不知道,这么多年,曾经有一个男子默默喜欢她,守护了她那么多年。
她不知道,苏陌为了她离开了可以让他肆意的江湖,进入了太子府;不知道,苏陌为了她曾经多少次暗中拦下危险;不知道苏陌为了她,不惜自己负伤也要救下为了跟她私奔而落入周毓手中的陆远;不知道,当获得了重新生活的机会远走他乡时,在暮色里默默远看着她离开的苏陌,他的身影是多么孤寂。
苏陌那晚曾说:“待锦瑜和陆远真的能幸福后,或许我会回到我的江湖,因为爱而不得真的很痛。”
洛凰想,或许在苏陌回到江湖后,也能遇上一个跟他相爱一生的女子吧。
下午的阳光金灿灿的散落在前行的队伍上。
透过一晃一晃的车帘,微微细缝间可以看见前方百里熙的马车。
洛凰突然想起,百里熙那番异常正直的话里说,他回来救自己,是因为觉得救出对他真心以待的自己比顺利回到旸国还重要。
此时再想起他的那番话,洛凰心中却是别样的感动。
其实,偶尔正直的百里熙,也是很可爱的。
只是这样的念头,赶路的第三天中午就瞬间消散了。
打赌的前两天,春语除了第一天觉得百里熙好像在哪里见过外,就再也没有说过其他类似的话。
☆、第三天,中午也已经过去了大半,春语依旧如常只当百里熙是旸国王爷。
而就在洛凰信誓旦旦,以为这一赌她赢定了的时候,就出现了下一幕。
超强度赶了快三天的路,下午的时候,再彪悍的马也要休息一下。
百里熙下了马车后,便是悠哉悠哉地靠着一棵树坐下,姿态风雅,让离得他很近的春语不由多看了几眼。
“春语,本王正想写一封信给前方的队伍,不知你可否帮本王磨墨么?”
百里熙笑得温雅清和,春语自然笑呵呵地就过去了。
起初洛凰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只是在百里熙写完了给范昀的信后,却又说:“春语,你替本王磨墨,本王给你写一首小诗如何?”
“好啊,春语多谢王爷。”
可是很快,洛凰发现自己就这样被百里熙坑了。
百里熙:“哎,本王就不读诗,一时竟记不起什么了。不如春语你来说一首你最喜欢的,本王来写如何?”
春语不喜欢读书,往日看一些诗词也不过是为了识字,可这些年来春语也的确有一首很是喜欢的,是昔日洛溪看了一个话本后一时兴起写的。
“暮鼓三声,青丝绾作成白鬂……”
听春语念起时,洛凰顿知不妙,“春语——”
她连忙起身冲过去,捂住春语的嘴巴:“春语,先别说话。”
“唔,唔……”春语瞪大了眼睛虽然很是不解,却也还是乖乖点头。
只是却也来不及。
悠然起身的百里熙,噙着笑看眼洛凰,然后将写好的诗递给春语,洁白纸面上,除了春语念出的两句,还多了几行。
“咦?!王爷,为什么这首诗你会知道?”春语看一眼手中的诗然后看一眼百里熙:“奴婢明明记得这是阿溪少爷写的……而且,这最后一个字,阿溪少爷也喜欢提的很长……怎么会这样呢?”
在洛凰的怒目下,百里熙玉颜上浮现出一种格外无辜微讶的神情道:“哎,春语,难道这几天你不知道本王曾是……”
春语怔住,洛凰怒看着百里熙心中暗骂无耻。
百里熙继续一脸的无辜,那一瞬神情与昔日洛溪竟有九成像。
“你你你……”春语蓦然睁大了眼睛,又是惊喜又是惊疑轻声问:“你是阿溪少爷?!”
百里熙点头:“哎,难怪这两日春语你一直没怎么和本王说话,原来竟是没认出本王来。不过本王如今和洛溪时的确很是不同,你没认出来不怪你。”
春语依旧惊喜道:“难怪奴婢第一日就觉得眼熟,原来是阿溪少爷。难怪当初在秋风院时,小姐总不让奴婢伺候阿溪少爷洗漱,原来阿溪少爷你变是长这样的……小姐,你怎么也没告诉奴婢,阿溪少爷没事,奴婢实在是太高兴了。”
耍了无赖的百里熙却在旁边一脸认同道:“嗯,怎么可以瞒着春语呢。”
洛凰:“……”
无耻的家伙,难道忘记是谁说要打赌的么?!
以前的时候春语就总站在阿溪那边,如今看着两人那么高兴,洛凰瞅着百里熙也不拆穿他。
而在不远处守卫的侍卫们,听着自家王爷欢快的笑声,却纷纷惊诧——平素清冷的王爷这是怎么了?什么事情竟让他笑的那么开心。
这会的百里熙在与春语叙旧,态度虽然也不会像做洛溪时那么和善,可也不会像与洛凰重逢之初时那般高冷疏远,相比之下,春语的待遇可比那时洛凰的待遇好多了。
无耻,实在是太无耻。
看他恨其不争地看着自己,洛凰其实也很委屈的。
在她面前从来喜欢毒舌打击的人,突然说出这么正直安慰的话,尤其说的不是“本王”还是“我”,这样平易近人的百里熙能不让人怀疑才怪。
想想也是自虐,洛凰只觉得这会看他不掩嫌弃的眼神,竟觉得很……舒适?!
扶额,洛凰突然很忧桑的发现,再这样下去,自己以后在百里熙面前恐怕很难翻身了。
想象着那种被百里熙看扁的日子,洛凰直摇头,不行不行,那太可怕了。
在自身气势低迷的时候,洛凰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做什么来挽救一下。
虽然她是拖了百里熙的后腿,可在永安城的这些日子里也算有收获,而那个收获,就是周佑手里的那封带有九龙印的信。
九龙印乃是旸国皇家宝物,能接触到它的人身份必定也极为尊贵。
旸国皇室里的事情,洛凰虽然知道的不多,可百里熙这个旸国皇家人,却未必不能猜测出一二。
“阿熙,你看这上面的九龙印,这是旸国那边买通了翠环与周佑串通的人给的信物。你可能想出,谁最有可能接触到它?”
明珠的光芒下,信上的九龙印的印记依旧鲜红,洛凰翻看着手里的信,还是不死心的想要再找出什么端倪来。
可百里熙却只是扫了它一眼,然后从洛凰的手中接过,散漫道:“别看了,这上面的字都是一个个剪下来凑成的,那人办事一丝不漏你看不出什么的。”
一边说着,百里熙一边将手中的信撕掉。
“喂,就算找不到线索,你也不用撕掉哇。”洛凰想要去阻止,怎奈百里熙身形上比她占优势,她只能看着好不容易得来的信变成片片碎片。
“既然无用,自然不必留。”
“就算没用,那也是我好不容易从周佑那得来的。”洛凰原本还有些不快自己的劳动成果被百里熙这么轻易对待,可莹莹光芒下,依旧笑着的百里熙眼中好像突然染上了一分灰蒙,让她哪里还有什么不快,话语瞬间也是一转:“嗯,你说的也对,既然没用,是不必留着。”
说是这样说,洛凰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敏感,那之后的百里熙好像比之前更沉默了些,看着他又恢复成淡漠疏远的模样,洛凰觉得这样入春的夜晚也还够冷的,当即觉得还是换个马车吧,对着可爱俏丽的春语才是更好一些啊。
在她下车的时候,原本以为情绪低落的某人,却突然叫住了她,笑问道:“要不要跟本王打赌,看春语什么时候才能认出本王?”
洛凰:“……王爷,你还有这雅兴?”无不无聊?!幼不幼稚?!
当然后半句话,洛凰只是在心中腹诽。
对此,某王爷则是很高深地看她一眼道:“赶路,何必那么沉闷。”
洛凰:“……”
百里熙怡然自乐道:“赌十锭金子。”
于是,还在嫌弃某王爷无聊幼稚的某人当即改口:“好,三天为约,超过三天十锭金子就归我了。”
出门在外,没钱寸步难行,钱财当然是多多益善。
而且,以她对春语的了解,洛凰敢肯定,三日之内,春语一定不会发现。
“好,那就三日为约。”
洛凰觉得胜券在握,某王爷却也笑得很是自信。
☆、第四十七章
翌日,天晴清朗,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
按照洛凰与周毓的约定,为了防止周佑发现她们不见后派人追缉,这个时候周佑应该已经在去往太庙祈福的路上了。
队伍疾行了一夜,路上虽然颠簸,可马车却做的很舒服,并不让人觉得累。
心情放松下来,洛凰睡得便也格外沉。
队伍不知何时已经停下休息,春语也早就出去,待洛凰醒来的时候,就见春语刚端了洗漱的东西过来。
春语的心情也是很好,洛凰一边收拾着就听她在一边说:“小姐,刚才奴婢出去的时候又见到怀王了。在永安城的时候听说他不太见人,性格也很冷淡,不过刚才看他到是很和善,只是不知道怎的,奴婢看他总觉得有些熟悉……”
闻言,洛凰下意识地看着春语,见她说完就没再多想以后,便也继续保持安静了。
明面上,百里熙此时本该快进入旸国国境了,所以后面的路程都会很赶。
一路奔驰,就算有接触,也不过是在休息时短暂的一会,百里熙虽然表现的和善,可下意识地总会透出淡漠疏远,春语也不是喜欢往人前凑热闹的人,所以,洛凰才吃定了,三天之内,有限的接触,春语不会认出百里熙就是洛溪。
赶路并非郊游踏青,就算偶尔路过城镇也不会停下来逛,只能在马车里老老实实地呆着,无所事事别样的清闲也会很闷的。
于是,在马不停蹄地赶了一天路以后,洛凰也终于明白,为何百里熙会跟自己打那么一个无聊、幼稚的赌了。
马都是好马,虽然想不通在邺国境内百里熙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好马,不过一日的光景,他们确实赶了不少路。
而在下午的时候,洛凰也终于等来了白锦瑜放飞来的信鸽。
这个信鸽是她和白锦瑜在永安城的时候就约定好的,与常见的信鸽不同,体型更小一些,感知也更敏锐,经过特殊训练,只要她带着特制的香囊,信鸽就能准确将信件送达。
信鸽初闯入马车中的时候,正落在春语的胳膊上,让正打着瞌睡的春语受了一惊。
看着受惊的春语,下意识地要将信鸽赶出去,洛凰才是连忙阻止:“别动它,你不是还想知道白姑娘和陆远的消息么?要是让它跑了,你可就真没法知道了。”
闻言春语一怔,她直直看着又落在她膝盖上的信鸽,很快了然道:“小姐,你是说,这个信鸽是白姑娘他们寄来的?可你昨天不是说什么置之死地么?奴婢还以为白姑娘他们已经……”
“平日让你看了书要记住,置之死地而后生,你读都读了几次还没弄明白它的意思。”洛凰抓住信鸽笑道:“白姑娘她和陆远只是诈死,其实他们并没有生命危险。”
春语有些地方却是不解了:“可小姐你不是说,公主的确是派了杀手去追杀白姑娘他们么?那些杀手难道会放过他们么?”
“那些杀手下手自然是不留情,白姑娘他们的诈死也只是假装死在他们的手下,只要苏陌去得快,他们也没时间去探究白姑娘他们是真死还是假死。只要骗过了那些杀手,在周毓心中世上从此就没有白锦瑜这人,她和陆远也就能以新的身份开始新的生活了。”
洛凰将手中的信卷看过后递给春语,上面正是白锦瑜的字迹。
而苏陌这个武林世家子弟的武功也着实不凡,不仅及时赶到了,也击退了那些杀手。
想起信上白锦瑜误会苏陌是她派去的一事,洛凰却不由感叹,原来这世上的男子,并非个个都是为了权势而不择手段,至少苏陌,他一心一意地只想让白锦瑜幸福,哪怕她从来都不知道他对她的一腔深情。
早在苏陌第一次出现在洛凰面前,说他可以将陆远带出太子府时,他就曾要求洛凰为他保密。
他希望他为白锦瑜和陆远所做的事情,他们永远都不要知道。
对此,洛凰也曾不解问他:“你就当真甘愿默默为她付出这么多,而不让她知道你对她的心意么?”
当时的月色下,清辉明亮,正照着苏陌白皙精致的眉眼,并无不甘,只有柔情:“如果我想让她知道,就不会在暗处看了她那么多年了。我也没有那么无私只要默默喜欢着她就好,只是看多了她和陆远在一起时的情形,我心里很清楚,除了陆远,她再也不会喜欢上其他男子。她是一个只记住别人的好,不会记住别人坏的姑娘,如果让她知道我为她做了那么多,她会觉得愧疚觉得亏欠,所以,我宁愿她什么都不知道。”
而一切也真如苏陌所愿,从始至终,白锦瑜都不知道,这么多年,曾经有一个男子默默喜欢她,守护了她那么多年。
她不知道,苏陌为了她离开了可以让他肆意的江湖,进入了太子府;不知道,苏陌为了她曾经多少次暗中拦下危险;不知道苏陌为了她,不惜自己负伤也要救下为了跟她私奔而落入周毓手中的陆远;不知道,当获得了重新生活的机会远走他乡时,在暮色里默默远看着她离开的苏陌,他的身影是多么孤寂。
苏陌那晚曾说:“待锦瑜和陆远真的能幸福后,或许我会回到我的江湖,因为爱而不得真的很痛。”
洛凰想,或许在苏陌回到江湖后,也能遇上一个跟他相爱一生的女子吧。
下午的阳光金灿灿的散落在前行的队伍上。
透过一晃一晃的车帘,微微细缝间可以看见前方百里熙的马车。
洛凰突然想起,百里熙那番异常正直的话里说,他回来救自己,是因为觉得救出对他真心以待的自己比顺利回到旸国还重要。
此时再想起他的那番话,洛凰心中却是别样的感动。
其实,偶尔正直的百里熙,也是很可爱的。
只是这样的念头,赶路的第三天中午就瞬间消散了。
打赌的前两天,春语除了第一天觉得百里熙好像在哪里见过外,就再也没有说过其他类似的话。
☆、第三天,中午也已经过去了大半,春语依旧如常只当百里熙是旸国王爷。
而就在洛凰信誓旦旦,以为这一赌她赢定了的时候,就出现了下一幕。
超强度赶了快三天的路,下午的时候,再彪悍的马也要休息一下。
百里熙下了马车后,便是悠哉悠哉地靠着一棵树坐下,姿态风雅,让离得他很近的春语不由多看了几眼。
“春语,本王正想写一封信给前方的队伍,不知你可否帮本王磨墨么?”
百里熙笑得温雅清和,春语自然笑呵呵地就过去了。
起初洛凰并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只是在百里熙写完了给范昀的信后,却又说:“春语,你替本王磨墨,本王给你写一首小诗如何?”
“好啊,春语多谢王爷。”
可是很快,洛凰发现自己就这样被百里熙坑了。
百里熙:“哎,本王就不读诗,一时竟记不起什么了。不如春语你来说一首你最喜欢的,本王来写如何?”
春语不喜欢读书,往日看一些诗词也不过是为了识字,可这些年来春语也的确有一首很是喜欢的,是昔日洛溪看了一个话本后一时兴起写的。
“暮鼓三声,青丝绾作成白鬂……”
听春语念起时,洛凰顿知不妙,“春语——”
她连忙起身冲过去,捂住春语的嘴巴:“春语,先别说话。”
“唔,唔……”春语瞪大了眼睛虽然很是不解,却也还是乖乖点头。
只是却也来不及。
悠然起身的百里熙,噙着笑看眼洛凰,然后将写好的诗递给春语,洁白纸面上,除了春语念出的两句,还多了几行。
“咦?!王爷,为什么这首诗你会知道?”春语看一眼手中的诗然后看一眼百里熙:“奴婢明明记得这是阿溪少爷写的……而且,这最后一个字,阿溪少爷也喜欢提的很长……怎么会这样呢?”
在洛凰的怒目下,百里熙玉颜上浮现出一种格外无辜微讶的神情道:“哎,春语,难道这几天你不知道本王曾是……”
春语怔住,洛凰怒看着百里熙心中暗骂无耻。
百里熙继续一脸的无辜,那一瞬神情与昔日洛溪竟有九成像。
“你你你……”春语蓦然睁大了眼睛,又是惊喜又是惊疑轻声问:“你是阿溪少爷?!”
百里熙点头:“哎,难怪这两日春语你一直没怎么和本王说话,原来竟是没认出本王来。不过本王如今和洛溪时的确很是不同,你没认出来不怪你。”
春语依旧惊喜道:“难怪奴婢第一日就觉得眼熟,原来是阿溪少爷。难怪当初在秋风院时,小姐总不让奴婢伺候阿溪少爷洗漱,原来阿溪少爷你变是长这样的……小姐,你怎么也没告诉奴婢,阿溪少爷没事,奴婢实在是太高兴了。”
耍了无赖的百里熙却在旁边一脸认同道:“嗯,怎么可以瞒着春语呢。”
洛凰:“……”
无耻的家伙,难道忘记是谁说要打赌的么?!
以前的时候春语就总站在阿溪那边,如今看着两人那么高兴,洛凰瞅着百里熙也不拆穿他。
而在不远处守卫的侍卫们,听着自家王爷欢快的笑声,却纷纷惊诧——平素清冷的王爷这是怎么了?什么事情竟让他笑的那么开心。
这会的百里熙在与春语叙旧,态度虽然也不会像做洛溪时那么和善,可也不会像与洛凰重逢之初时那般高冷疏远,相比之下,春语的待遇可比那时洛凰的待遇好多了。
无耻,实在是太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