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BIG DAY
“today_is_the_day.”
今天至少已经有四个人对我说过这句话了,就连他们说这话时的语气都十分相似。
如果你喜欢好莱坞的老电影,你就会发现,在绝大多数以“硬汉”和“枪战”为卖点的片子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他会在展开某项危险的任务之前,板着脸、皱着眉、用一种便秘般的、充满仪式感的神态,去跟自己的队友们说这句台词。
而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说了这句台词的人十有八九会死……
类似的词儿还有——“干完这票我就洗手不干了”、“干完这票我们就结婚”、“看,这是我老婆孩子的照片,干完这票我请你到我家吃饭”、“等发财以后你准备怎么花?我想开个自己的修车行”等等等等。
虽说这都是电影的套路,是编导为了在角色死亡时让观众感到惋惜、加强剧情冲击力的一种铺垫手法,但在我看来,也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从这些台词中你能总结出一些规律——在你干一件风险很高的大事前,千万不要过分地重视它,过分的重视反而会让你紧张、疲劳、临阵退缩、发挥失常;但也不要在事情还没成时就去想成了以后要怎样,那会分散你的注意力,降低你的执行力,导致失败的概率增加。
平常心,是最重要的。
我们龙郡人最擅长的就是这个,即中庸之道。
凡事,都要讲究个点到即止、过犹不及。
就拿抢银行这事儿来说吧,无数前辈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次失败的抢劫,其问题往往就出在某个肾上腺素分泌过多的家伙身上。
如果你的团队里有个“酗酒成性、嗑药成瘾、嗓门儿特大、歇斯底里、还总觉得自己这种自制力极差的表现恰恰代表他是个纯爷儿们”的队员,那你最好赶紧让他滚蛋,因为在99%的情况下,这种人会坏事……当然了,如果那人名叫崔佛·菲利普(trevor_philips),那你就当他是那1%的例外好了。
然而,今天我带领的那群队友……可不是什么“老崔”,而是一帮蠢蛋。
说实话,跟这几个家伙一碰头,我就后悔接下这单买卖了,但行有行规,我已经应了这项差事、也拿了定金,故而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燕无伤,强级能力者,职业是“收钱办事”,人称“邮差”,
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这个绰号,就像我不喜欢那部同名的老电影(这里指1997年由凯文·科斯特纳自导自演的电影《the_postman》)一样;很多人觉得这片还不错,但在我看来这不过就是一个自恋狂把自己在《未来水世界》用的套路重新用了一遍,而且变得更拖沓更无聊了。
要是让我自己挑,我宁可要一个类似“老司机”这样的绰号,就算会产生什么误会我也不在乎。
除去在道儿上的一点虚名,关于我这个人……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我,很普通。
曾经,我也想当个好人,有个正经工作,组建个小家庭,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可惜……我的运气不好。
记住,当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跟你说他“运气不好”时,你可别以为那是字面意思;事实上,这四个字里包含着一分无奈和九分对社会现状的控诉,只不过一言难尽而且我跟你说不着,所以才这么讲……你要是能从我那忧郁的眼神中读出些什么那就最好,读不出的话就算了,无所谓。
至于我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就是接各种各样的“订单”,去完成一些执法部门不在乎或不允许的任务。
绑架的活儿我接,解救人质的活儿我也接。
抢劫的活儿我干,夺回失物的活儿我也干。
暗杀的活儿我行,保护目标的活儿我也行。
我没有自己的队伍、也不想加入任何固定的团队,每次任务,我都是和新的队友组队。
当然了,出来混久了,总会遇到一些熟面孔的;不过在这个行业里,同行之间不会有什么太深厚的交情,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就会挂掉、或是与对方成为敌人。
像我这样的“独行侠”,最大的优势就是跑路方便,一旦状况变得不可收拾,我会毫无心理负担地丢下任务和队友,还是保住自己的性命最要紧。
比如今天,我觉得自己的这项优势很可能就会有发挥的余地了。
回头想想……这个自称“烟土俱乐部”的雇主很是可疑,此前我完全没听说过这个组织,而且他们明明出手阔绰,却塞给了我的一帮十分业余的队友。
现在的我也只能祈祷,这只是一场尴尬的意外,而不是某种精心策划过的“陷阱”……
…………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算上今天,我已有三百天没有“发作”过了。
看来我自学的那套“情绪管理”课程真的管用。
这三百天来,无论是被人欺负、殴打、侮辱、还是虐待……各种生理还是心理上的压力我都承受过来了,而我一次也没有“发作”过,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
今夜,会有月全食。
在这赤月当空之夜,若我也能抑制住自己,那我就能向“他们”证明——他们能做到的事,我同样能做到。
只希望……不要出什么意外。
…………
今天是个糟糕的日子。
就跟我过去那些年来所过的每一天一样。
这个世界上要是存在神,那我一定是个天生就被他诅咒了的罪人。
我生在一个警察世家,我的父亲、母亲、二叔,全都是联邦警员;我从小就耳濡目染,被告知要“为正义而献身”,做人要“公正”、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保护弱小的人”,要……“当个英雄”。
我照他们说得做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被关在了一间临时的缉押室里,等候审讯。
有句话叫“好人没好报”,我就是这句话的见证人之一。
在我还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因拒绝收黑钱,被他的搭档击毙在了一条小巷里,而接手案子的人、或者说……他那片警区的所有人,和他的搭档一样,都是从同一个大佬那里拿钱的。
案件的进展,不言自明。
母亲是个顽强的女人,她当然没有接受那狗屁一般的“调查结果”,她选择抗争。
于是,在数月后,她死于一场“交通意外”。
那时,我还小,我的大哥在读警校、二哥还在上中学;为了我们……二叔妥协了。
二叔用我们父母的死作为筹码,拿了一大笔来路不明的钱,并且让我的大哥摆脱了在警校被发展成卧底的命运。
那之后,二叔就辞掉了警察的工作,放弃了大笔的退休金,找了份在办公楼里看大门儿的差使;他用收来的那笔钱维持我们三兄弟的生活,还送二哥上了大学,自己则依然过得很拮据,快四十了都没结上婚。
大哥后来顺利当上了警察,而二哥去学了法律、成为了一名律师。
我明白他们的想法,他们都想用自己的方式伸张正义,有朝一日……为父母报仇。
而这一天,比我想象中更早到来了,但却是以一种我没有想到的形式。
大哥和二哥在各自的领域秘密调查父母那件旧案的举动,终究还是引起了那些涉案的脏警和黑帮的注意,他们开始收到死亡威胁以及实质性的攻击。
但他们都不是那种会放弃的人……
结果,不久后,二哥就在法院外的停车场里,死于汽车炸弹。
同一天,二哥那间律师楼发生火灾,他这些年来搜集到的所有证据都被付之一炬。
两天后,二叔和大哥给了我一张伪造的市民id,把我送上了一班飞往他乡的航班。
我是后来看新闻才知道,将我送走后,他们俩去杀了很多人,从联邦警局,一直杀到黑帮的老巢,并最终死在了一场枪战之中。
我理解他们的选择,这是在明白了“通过制度根本无法复仇”后,于绝望和愤怒中做出的选择。
二叔和大哥的这件事,虽然闹得很大,但最终并没有造成任何负面的社会影响,因为官方对外宣布的情节是“黑帮突袭联邦警局,警员展开英勇的反击并最终大获全胜”;一般民众无从验证这套说辞是否真实,再加上主流媒体的各种引导,这成了一桩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而我,或许应该庆幸,作为极少数知道真相的人,并没有人来找我灭口。
那之后,我就成了个流浪汉——无家可归,没有合法的身份,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虚假的身份,和一份又一份没有任何劳动保障的临时工作。
也许是命运跟我开了个玩笑,在我的家人们死去多年后,我的身上觉醒了一种超能力——一种可以让时间倒流的能力。
然而,这个能力是有诸多限制和代价的,无论我有多想,我都无法回到某个能让我和家人团聚的日子……
但没关系,至少,我还能像我的家人们期待的那样——当个英雄。
即便我的所作所为不会被人所理解,不会受到感激,甚至会因此受到误会、仇恨和追捕,我也会坚持下去。
是的,这种生活很糟糕,但我又能说什么呢,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吧。
今天至少已经有四个人对我说过这句话了,就连他们说这话时的语气都十分相似。
如果你喜欢好莱坞的老电影,你就会发现,在绝大多数以“硬汉”和“枪战”为卖点的片子里,都会有那么一个人……他会在展开某项危险的任务之前,板着脸、皱着眉、用一种便秘般的、充满仪式感的神态,去跟自己的队友们说这句台词。
而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说了这句台词的人十有八九会死……
类似的词儿还有——“干完这票我就洗手不干了”、“干完这票我们就结婚”、“看,这是我老婆孩子的照片,干完这票我请你到我家吃饭”、“等发财以后你准备怎么花?我想开个自己的修车行”等等等等。
虽说这都是电影的套路,是编导为了在角色死亡时让观众感到惋惜、加强剧情冲击力的一种铺垫手法,但在我看来,也是有一定借鉴意义的。
从这些台词中你能总结出一些规律——在你干一件风险很高的大事前,千万不要过分地重视它,过分的重视反而会让你紧张、疲劳、临阵退缩、发挥失常;但也不要在事情还没成时就去想成了以后要怎样,那会分散你的注意力,降低你的执行力,导致失败的概率增加。
平常心,是最重要的。
我们龙郡人最擅长的就是这个,即中庸之道。
凡事,都要讲究个点到即止、过犹不及。
就拿抢银行这事儿来说吧,无数前辈的经验告诉我们——一次失败的抢劫,其问题往往就出在某个肾上腺素分泌过多的家伙身上。
如果你的团队里有个“酗酒成性、嗑药成瘾、嗓门儿特大、歇斯底里、还总觉得自己这种自制力极差的表现恰恰代表他是个纯爷儿们”的队员,那你最好赶紧让他滚蛋,因为在99%的情况下,这种人会坏事……当然了,如果那人名叫崔佛·菲利普(trevor_philips),那你就当他是那1%的例外好了。
然而,今天我带领的那群队友……可不是什么“老崔”,而是一帮蠢蛋。
说实话,跟这几个家伙一碰头,我就后悔接下这单买卖了,但行有行规,我已经应了这项差事、也拿了定金,故而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燕无伤,强级能力者,职业是“收钱办事”,人称“邮差”,
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这个绰号,就像我不喜欢那部同名的老电影(这里指1997年由凯文·科斯特纳自导自演的电影《the_postman》)一样;很多人觉得这片还不错,但在我看来这不过就是一个自恋狂把自己在《未来水世界》用的套路重新用了一遍,而且变得更拖沓更无聊了。
要是让我自己挑,我宁可要一个类似“老司机”这样的绰号,就算会产生什么误会我也不在乎。
除去在道儿上的一点虚名,关于我这个人……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我,很普通。
曾经,我也想当个好人,有个正经工作,组建个小家庭,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
可惜……我的运气不好。
记住,当一个像我这样的男人跟你说他“运气不好”时,你可别以为那是字面意思;事实上,这四个字里包含着一分无奈和九分对社会现状的控诉,只不过一言难尽而且我跟你说不着,所以才这么讲……你要是能从我那忧郁的眼神中读出些什么那就最好,读不出的话就算了,无所谓。
至于我的工作,其主要内容就是接各种各样的“订单”,去完成一些执法部门不在乎或不允许的任务。
绑架的活儿我接,解救人质的活儿我也接。
抢劫的活儿我干,夺回失物的活儿我也干。
暗杀的活儿我行,保护目标的活儿我也行。
我没有自己的队伍、也不想加入任何固定的团队,每次任务,我都是和新的队友组队。
当然了,出来混久了,总会遇到一些熟面孔的;不过在这个行业里,同行之间不会有什么太深厚的交情,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就会挂掉、或是与对方成为敌人。
像我这样的“独行侠”,最大的优势就是跑路方便,一旦状况变得不可收拾,我会毫无心理负担地丢下任务和队友,还是保住自己的性命最要紧。
比如今天,我觉得自己的这项优势很可能就会有发挥的余地了。
回头想想……这个自称“烟土俱乐部”的雇主很是可疑,此前我完全没听说过这个组织,而且他们明明出手阔绰,却塞给了我的一帮十分业余的队友。
现在的我也只能祈祷,这只是一场尴尬的意外,而不是某种精心策划过的“陷阱”……
…………
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算上今天,我已有三百天没有“发作”过了。
看来我自学的那套“情绪管理”课程真的管用。
这三百天来,无论是被人欺负、殴打、侮辱、还是虐待……各种生理还是心理上的压力我都承受过来了,而我一次也没有“发作”过,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
今夜,会有月全食。
在这赤月当空之夜,若我也能抑制住自己,那我就能向“他们”证明——他们能做到的事,我同样能做到。
只希望……不要出什么意外。
…………
今天是个糟糕的日子。
就跟我过去那些年来所过的每一天一样。
这个世界上要是存在神,那我一定是个天生就被他诅咒了的罪人。
我生在一个警察世家,我的父亲、母亲、二叔,全都是联邦警员;我从小就耳濡目染,被告知要“为正义而献身”,做人要“公正”、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保护弱小的人”,要……“当个英雄”。
我照他们说得做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被关在了一间临时的缉押室里,等候审讯。
有句话叫“好人没好报”,我就是这句话的见证人之一。
在我还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因拒绝收黑钱,被他的搭档击毙在了一条小巷里,而接手案子的人、或者说……他那片警区的所有人,和他的搭档一样,都是从同一个大佬那里拿钱的。
案件的进展,不言自明。
母亲是个顽强的女人,她当然没有接受那狗屁一般的“调查结果”,她选择抗争。
于是,在数月后,她死于一场“交通意外”。
那时,我还小,我的大哥在读警校、二哥还在上中学;为了我们……二叔妥协了。
二叔用我们父母的死作为筹码,拿了一大笔来路不明的钱,并且让我的大哥摆脱了在警校被发展成卧底的命运。
那之后,二叔就辞掉了警察的工作,放弃了大笔的退休金,找了份在办公楼里看大门儿的差使;他用收来的那笔钱维持我们三兄弟的生活,还送二哥上了大学,自己则依然过得很拮据,快四十了都没结上婚。
大哥后来顺利当上了警察,而二哥去学了法律、成为了一名律师。
我明白他们的想法,他们都想用自己的方式伸张正义,有朝一日……为父母报仇。
而这一天,比我想象中更早到来了,但却是以一种我没有想到的形式。
大哥和二哥在各自的领域秘密调查父母那件旧案的举动,终究还是引起了那些涉案的脏警和黑帮的注意,他们开始收到死亡威胁以及实质性的攻击。
但他们都不是那种会放弃的人……
结果,不久后,二哥就在法院外的停车场里,死于汽车炸弹。
同一天,二哥那间律师楼发生火灾,他这些年来搜集到的所有证据都被付之一炬。
两天后,二叔和大哥给了我一张伪造的市民id,把我送上了一班飞往他乡的航班。
我是后来看新闻才知道,将我送走后,他们俩去杀了很多人,从联邦警局,一直杀到黑帮的老巢,并最终死在了一场枪战之中。
我理解他们的选择,这是在明白了“通过制度根本无法复仇”后,于绝望和愤怒中做出的选择。
二叔和大哥的这件事,虽然闹得很大,但最终并没有造成任何负面的社会影响,因为官方对外宣布的情节是“黑帮突袭联邦警局,警员展开英勇的反击并最终大获全胜”;一般民众无从验证这套说辞是否真实,再加上主流媒体的各种引导,这成了一桩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而我,或许应该庆幸,作为极少数知道真相的人,并没有人来找我灭口。
那之后,我就成了个流浪汉——无家可归,没有合法的身份,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虚假的身份,和一份又一份没有任何劳动保障的临时工作。
也许是命运跟我开了个玩笑,在我的家人们死去多年后,我的身上觉醒了一种超能力——一种可以让时间倒流的能力。
然而,这个能力是有诸多限制和代价的,无论我有多想,我都无法回到某个能让我和家人团聚的日子……
但没关系,至少,我还能像我的家人们期待的那样——当个英雄。
即便我的所作所为不会被人所理解,不会受到感激,甚至会因此受到误会、仇恨和追捕,我也会坚持下去。
是的,这种生活很糟糕,但我又能说什么呢,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