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那时候周易的年纪还小,无力自己耕种,他娘还在世是就把地租给了隔壁的邻居耕种
  他怀孕了。说好每年把地里出息的四层给周易。
  邻居一家还算厚道,这些年下来,每回有了出息,总是如约给他送来。加上他在自家院子里重点蔬菜,又把家里的书抄起来拿到书肆去买。去掉笔墨费用,一本书也能赚个几十文。
  如此,周易日子虽然过得不是多么美的富足,但也安安稳稳。
  苏半夏向周易打听清楚哪座山上猎物丰富,拎起院子里放着的砍柴刀,就准备去打猎。她想来想去,最适合她做的事情就是打猎了。来钱最快,还有肉吃!
  两人互通了姓名,苏半夏趁着周易不注意,转身出了院子。
  无意间看见村民,发现对方无论男女老少都穿着古装,苏半夏更加确信这地方是古代。只是不知道她到了华夏历史上的朝代,还是不知名的朝代国度。
  周易原先没有注意到苏半夏不见了,还以为人家在院子里待着晒太阳呢。昨天晚上他看见她身上连个包袱都没有,现在别说换洗衣裳,估计连梳子都没一把。
  翻了自己的旧衣裳,只寻出一套她勉强能穿的。打算让她试试,找了一圈儿都没见着人影。还以为她不辞而别,走了。
  直至太阳将近落山,周易才等到匆匆归来的苏半夏。
  “你……”周易的世界观再一次被刷新。原来女子也可以如此强悍!周易的两只眼睛都快成星星眼了,实在太厉害了!
  只见苏半夏的肩膀上扛着一头野猪,几只兔子跟野鸡外加一头鹿前脚都被树藤分别绑起,然后用另外一根树藤扎成一串,拎在右手上。
  此刻的她头发有些凌乱,脸也是一块脏,一块干净的,看起来有些狼狈。但那双眼睛却分外明亮。
  苏半夏进得院子,看见周易两眼冒光地站在厨房门口,连忙道:“周易,快过来搭把手。”
  待周易上前帮忙,才知道苏半夏出去了一天,收获是有多丰富。瞥见到苏半夏腰上别着的砍柴刀,才晓得砍柴刀被她带走了,他还以为被他扔到哪个犄角旮旯了。
  一头三四十斤重的鹿、两只野兔、一头一百多斤重的野猪、两只山鸡,这收获不可谓不不丰富。
  “这些都是我今天去山上猎的。我打猎不错,以后可以经常去,既可以改善伙食,又可以换点钱。”苏半夏嘴唇有些起皮,出去一整天,没喝一口水,嗓子有些冒烟。
  “你先把山鸡跟野兔收拾了,各炖一只来吃。剩下的挂在外头房梁上风干。”苏半夏的猎物都是弄死了的,活捉虽然可以养在家里,但是她嫌麻烦。她说完,便去厨房寻水喝。
  周易对着山鸡跟野兔傻眼,他根本就不会收拾。周易提着菜刀,来回比划,想着是不是得先开膛破肚。
  喝完半壶水出来的苏半夏,看见周易对着鸡兔无从下手,不禁扶额。
  “要先烧水拔毛,再清理内脏好不好!难道你没有吃过吗?没吃过总看见过吧?”队友是个古代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也就罢了,居然连收拾也不会,有这么坑的吗?
  这倒是冤枉周易了,书生不太会干粗活是很正常的事情,是苏半夏对书生的期望太高了
  [网王]吃饭睡觉玩妹妹。
  都说君子远庖厨,当初他家家境还算富裕,爹娘就把他送去念书,根本没干这样的活计。直到他爹去了,才停了学业回家照顾家里卧病在床的母亲。厨艺,粗活这些才勉强学会。
  人都是逼出来的。
  周易低头,不敢看苏半夏。他不觉得不会做这些不对,但不知怎么的,在苏半夏的淫威之下,有些底气不足。好像在她看来,人人都会一样。
  “算了,你先去烧水,等会儿看我收拾,你在一边学。”退而求其次,只能如此了。
  周易诺诺点头,去厨房烧水。
  “你知道鹿跟野猪多少钱一斤吗?我想明天拿去卖,换点钱,买些家用的东西。”苏半夏不知道这里的物价,问周易这个土著是最好的选择。
  “我听隔壁的张婶说,县里的云海酒楼是收野味的。村子里的李大壮是靠打猎为生的,他打到的猎物都是送到云海酒楼。云海酒楼是我们县里最大最好的酒楼了,给的价格据说也很公道。”周易想了想才回道。
  “云海酒楼?既然是最大的,那应该不会差,明天我们就去这家酒楼。”苏半夏扯了扯身上的衣物,有些破破烂烂的,不禁皱眉。
  周易早就看见她的衣服有些破烂,估计是上山的时候被树枝勾破的。知她不声不响地就上山,山上多危险,这次是安好,下次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听说东边那座最高的山上新来了只大虫,隔壁村已经有好几个人死在虎口。加上过往的路人,已经死了好几十个。弄得人心惶惶的,现在许多人都不往那条路去了,宁可绕远路。
  这件事轰动了整个县,官府组织了猎户去猎杀大虫,但大虫实在太厉害,去猎虎的猎户没有一个成功的,反而折进去好几个。
  周易觉得必须告知她这事情,“东边那座最高的山上有大虫,已经吃了好多人。你去打猎的时候一定不要去那座山,去别的山也要多加小心。我们明天去县里,县里有大市集,买东西也方便。”
  “大虫?大虫是什么?”苏半夏心下嘀咕,歪头想了一会儿,才忆起,古代的大虫就是老虎的意思。
  “等下吃了晚饭,我去跟村里赶车的李爷爷搭个话,我们明天坐他的牛车去。”转而想起什么,周易不要意思的说,“我厨艺不是很好,闷个饭,熬个粥还行,做菜的话有点勉强。”
  言下之意是,我烧的不好吃,还是你来吧。烧坏了,他赔不起。
  周易是个大孝子,这几年守孝,都没沾过荤腥,过的日子跟和尚差不多,都不知道肉是啥味道了。
  苏半夏听闻他手艺不行,也不勉强,“那你来烧火,我来做。我一边做,你边看边学习。你以后总得会的。我不爱天天做饭。”
  周易点点头,答应。他觉得她的意思是,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她会住在他家。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什么的,最容易了。
  苏半夏探索完了厨房,发现厨房里只有大蒜,一个罐子底的猪油,还有小半罐的盐,没有其他调味料。心道,只能将就着了。希望土灶的威力大,缺少调味料烧出来一样美味。
  ☆、第三章 大虫吃人
  灶上有两口铁锅,一大一小,周易平日里都是小锅做饭,大锅烧水。苏半夏先刷了小锅,加水,待水沸腾后,把切成小块的山鸡跟野兔肉,一起放入锅中过水焯一遍。差不多之后,捞出,让周易洗干净血沫。
  苏半夏趁着空挡把两口锅刷干净,在小锅中倒入少许油,待油熟后,放入切成碎块的蒜爆一下,接着把洗净血沫肉块下到锅中爆炒。直至香味散出,加盐,加水,盖上锅盖炖上两刻钟就差不多了。
  苏半夏又在大锅里,下了两斤米,焖饭。
  “这下应该学会了吧?”苏半夏把活都做完,转头问在一边观摩的周易。
  周易全程看到尾,觉得其实挺简单的,点头道:“会了。”
  “对了,你家还有多少米?米缸里的米就剩一层了。估计只能吃个三天。”刚才淘米的时候,苏半夏就发现米缸里的米大约只有十来斤的样子,这一顿就给她下了两斤米做饭。
  按照她的饭量,剩下的米只够吃三天的。囧。
  “没……没有了……”周易声音低低的,还略有些结巴。
  “你家里只有十斤左右的存粮?哦不,现在只剩八斤左右了,怎么这么少……”苏半夏有些不敢相信,一个大男人家里只有十来斤大米的存粮,那是得多穷,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过日子的。
  周易脸色通红,十斤米,差不多是他一个月的量。家中也没有多余的米,秋收的粮食除掉交税与留下的口粮,其余他都拿去换了钱买了纸笔,抄书赚钱。
  他囊中羞涩,书还差几天才能抄完,抄完才能去书肆换钱买米面。现在被未来媳妇这么一问,周易恨不得自己找个地洞钻进去。
  感觉自己好没用啊啊啊啊!泪奔!
  未来媳妇一上山又是山鸡野兔,又是野猪的,一头野猪加一头鹿,怎么说也能赚个一两银子。自己跟未来媳妇比起来,简直弱爆了!
  未来媳妇好能赚钱!
  他灵光一闪,这么好的媳妇一定要把住喽!周易突然想到吃软饭这个词,感叹自己好像有往那边发展的趋势,真是汗。
  一顿晚饭,吃得苏半夏与周易满嘴流油,恨不得全部扫荡完!
  最后两人吃撑着了,院子里的积雪早已被周易清扫到一个角落,苏半夏腆着肚子在院子里消食
  非我倾心,军后太撩人。周易则趁着天还未黑,端着慢慢一碗肉,去赶车的李爷爷家。
  第二天寅时(凌晨三点)左右,苏半夏就被周易叫起来,去搭牛车。
  李家村离县里不算近也不算远,坐牛车大概要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左右。听闻这个噩耗,又瞅着简陋的牛车,苏半夏心里一阵呐喊,这要是在现代有汽车,“嗖嗖嗖”的估计十几分钟就到了。
  可惜古代没有那神器,付了二十文车钱的周易一阵肉疼,奈何是苏半夏要求的,直接包车,不跟别人搭伙。说是等下回来的时候还得拉好多东西,直接包车比较方便。
  苏半夏的肩上扛着野猪,悠哉悠哉的跟在周易的后边。白雪初融,正是冬天最冷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周易却冒了一脑门子的汗。
  周易抱那三四十斤的鹿抱得双臂酸软,都想把鹿放到地上歇上一会儿。可是后面的苏半夏轻松的很。他不想在她面前掉面子,只能死死撑住。
  看见李爷爷和他的牛车越来越近,原本快要碰到地上的猎物,立马又提了起来。
  这情景,苏半夏一阵好笑。
  赶牛车的李爷爷大约五六十岁的年纪,背有些驼了。身上穿着青色的棉袄,棉袄洗的有些发白,估计是好几年的旧衣服。
  他的胡子半百半黑,脸上布满皱纹,看见周易跟苏半夏,笑得跟风干了的菊花一样,热情地让他们上车。
  周易身材颇有些瘦弱,大概有一米七的样子,手长脚长,比例很匀称。五官俊美,睫毛长长的,跟个小刷子一样。浓眉大眼,鼻梁很挺,嘴长的小巧,粉嫩粉嫩的。肤色白嫩,脸上一颗痘痘也没有。
  苏半夏是个看脸的,对长得好的人总会多看两眼。她挺喜欢周易这长相,斯斯文文的,很符合书生的形象。
  只是有些弱不禁风,当然苏半夏相信,若要在壮实一些,也会是一个宽肩窄腰,翘臀的美男子。看来她以后得多做点好吃的,多投喂,让人家多干干体力活,练出一副好身材。
  两人把猎物装到车上。赶车的李大爷也没有多问什么,他向来不是多嘴的人。而且昨天周易也曾打过招呼,希望不要透露出去。
  他不想别人知道,他的未来媳妇这么强悍,不然村里会有很多流言蜚语的。还向李大爷介绍苏半夏是他远房的表妹,家里糟了灾,只剩她一个人了。
  前两天才到的李家村,以后就住在他家。末了,还加了一句,苏半夏跟他从小定过娃娃亲。
  苏半夏是不知道周易在私底下就已经坏她名誉了。
  苏半夏坐在牛车上,迎面刮来阵阵寒风,一个哆嗦,苏半夏觉得这风直接钻进骨头里去了。这时候估摸着也就早上四点多,天还灰蒙蒙的。
  气温正是低的时候,把她冻得够呛,恨不能缩成一个团,蜷缩在一个温暖的角落里。
  最后实在扛不过,索性躲在周易的背后。跟周易背靠背,这样才觉得暖和了些。
  背后的周易感觉到苏半夏的靠着自己的背后,身体一僵,然后一动也不敢动。心里暗自窃喜,又希望自己能为她多挡点寒风。
  想到她当众靠着自己,亲近自己,是不是对自己也有几分意思呢?周易心里美滋滋的
  爱如落英缤纷。
  要是被别人看见一个姑娘家,做这事儿,根本就没有名声了。好在前面的李爷爷一直专心赶车,根本没有发现苏半夏的小动作。
  当然苏半夏是完全没有这个意识的,这只能说是个美丽的误会了。
  等到晃悠到了县城,天已经亮透了,到了城门,城门上大字苏半夏倒是认得。“束城”两个字写得恢弘大气,一看就让人心生敬仰之情。
  云海酒楼前,苏半夏支使周易去跟酒楼打交道。她不是古人,这种事情还是叫土著去做比较妥帖。只见周易进去不一会儿,就领着两三个大汉来搬运猎物。周易过果然没有辜负她的期待,足足拿了一两三钱银子。
  一两三钱银子到底有多少?一两银子=十钱银子=一千文,这趟相当于赚了一千三百文。可别小看这一千多文,在古代这可能买不少东西了。在现代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多点。
  世界末日还没有来的时候,一千块钱也能置办不少生活用品了。
  苏半夏接过周易递过来的钱财,心里不觉对周易好感又上升了一点,心里暗赞他还挺上道的。
  两人寻了早点摊子,要了三碗馄饨,又在隔壁摊子叫了十个肉包子,叫过李爷爷,让他一起吃,李大爷哪里肯啊,这一碗馄饨就得三文,肉包子是两文一个。他赶一趟车才赚二十文,哪里好意思吃。
  “您就别推辞了,这么冷的天,您这一大早的就赶车带我们,多辛苦,感觉吃点热乎的,暖暖身子。”苏半夏没钱的时候死抠,有钱的时候很大方。
  李爷爷推辞不过,只能端起碗吃,嘴里还念叨,“土娃寻了个好媳妇,以后可得好好待人家。”
  苏半夏听了,嘴里的包子一噎,心说,发现小秘密啦,原来周易的小名叫土娃,还真是土。不过自己何曾变成周易的媳妇了?
  ……
  馄饨皮薄肉多,汤汁鲜美,苏半夏吃得很愉快。
  “哎,你知道李家村东山附近的那只大虫吗?昨天又吃了一个人!死的是张家村的猎户,叫张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