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
  看着四毛呆呆傻傻的样子,杨梅实在没忍住,这么萌萌的四毛还真是没见过了,手指不自觉的就戳在了他的头上。
  “嗷”四毛觉得自己做为哥哥的尊严全碎成了渣渣,可要反击回去,又不忍下手。
  这两兄妹的互动乔云全程看在眼里,目光中带着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宠溺。他很小的时候就与爷爷相依为命,自爷爷去世后,他就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从来没有体会过与亲人在一起的乐趣,现在他发现他终于知道是什么滋味了。
  那感觉暖暖的,很舒心,也很安心。
  “梅儿的意思是想把铺子租来给珍秀姨做生意呢!”
  “对,对,还是云哥哥脑子好使,他最懂我了!”杨梅丝毫不吝啬她的夸奖,到底是合作久了的,乔云最明白她的意思。
  四毛也顾不得找杨梅算挑战尊严的帐了,他有些发懵,“那我姑会答应上城里做衣服去吗?”
  在他的心里,上城里做生意那可是遥不可及的距离。
  “这正是我需要你帮我的啊!你看我花了这么多钱,爷爷和我妈知道了肯定反对。那咱们就不告诉他们,只把我妈给说服了,让她上了城里,做衣服赚到钱了,到时候就没人会怪我乱花钱啊。”
  这也行?四毛看杨梅,就像看外星人似的。那么多钱不经过家人同意,自作主张也就罢了,瞧她那意思是要把欠的帐都揽到自己身上?她从哪儿挣那么多钱去?而且,“城里做生意是那么容易的吗?”
  杨梅斜眼看着他笑,那模样特别的漫不经心,“怎么就不容易了,你昨天不就做得很好?”
  “那怎么一样……”四毛被杨梅看得有些不知所措,但好像又确实是那么回事呢,他昨天可不是做了生意!一时有些语塞。
  “四毛哥,这事可就靠你了啊!你都不知道,我妈在村子里被人传成了什么样,现在都没人请她做衣服了,再说她一个人干农活也太辛苦了。凭她的手艺其实完全可以上城里给别人做衣服,既挣了钱,还不会那么累,你说是不是很好?”等四毛不知反驳的时候,杨梅变得一本正经起来。
  “四毛哥,你不会是想反悔吧?到时候眼睁睁的看着我被爷爷打?”说了半天,四毛半点反应都不给,这孩子!
  四毛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浊气,“下回你可别再这样干了啊!”这回只能这样了。欠的帐有些多,看来他要好好的帮着她卖蘑菇了。
  回到家里四毛果然如他答应的一般,什么也没对杨老倌说。
  自于上县城一夜未归的事,杨梅跟两位老人早做了报备。别人家这么大的孩子单独上街肯定是不会被允许的,但杨梅在平常的潜移默化中,已经让这种状态在家人的心中正常化了,况且这回还有乔云和四毛相伴。
  于婆婆一听她跟乔云捣鼓出来的那个什么蘑菇还真能卖钱,当时只顾得上吃惊了,也没有去追问卖得的钱的下落。杨梅做下那么大件事,乔云和四毛都不敢提,自然是不会穿帮的。
  杨梅瞅准了时机,就开始劝说杨珍秀上城里开铺子去。
  “去城里开铺子?”杨梅的话音刚落,屋子里就同时响起了三声不同程度的惊呼!
  这对于杨老倌这样的土里刨食差不多快一辈子的老农民来说,不亚于天方夜谭,于婆婆就更不必说了,上回上县人民医院治腿那是人生中第一次上县城。
  杨珍秀没有那么吃惊,但这个念头平时还是想都没敢想过。
  杨梅便耐着性子,把刘爱英取得了临水县第一张工商营业执照的事添油加醋的说了。旁的人或许没有说服力,但刘爱英是怎么走过来的,杨老倌、于婆婆那是一清二楚。
  杨梅只管把什么都往刘爱英身上推就好。
  杨珍秀跟郑建峰好的那会儿,小两口没少往县城里去,对于上县城做生意也并非不能接受。只是一时被‘投机倒把’这样的罪名给吓着了,一时转不过弯来而已。
  现在果真是能做生意了,而且有刘爱英这个榜样在前。杨珍秀的心明显有所松动。
  四毛很会看眼色,在接到杨梅的示意之后,果断的开始游说,“姑,你手艺那么好,去城里做衣服卖肯定是没问题的。而且我马上就要升高中了,万一考到县城里去,咱俩也有个照应不是?”
  杨梅感激的看了四毛一眼,他这个牺牲蛮大的。
  要知道从红星初中能考入县一中的孩子,历来没有任何一届超过过三人!四毛立下这么大的目标,可有得拼命了,万一考不中,那可是会被人笑话的。
  其实四毛的这话,是说给杨老倌和于婆婆听的。
  四毛向来是个聪明的孩子,擒贼还先擒王呢。能影响杨珍秀的主要人物是于婆婆和杨老倌,只要把这两个人给说服了,余下的事也就好办了。
  “再说了你种田地又不是长项,又累又少挣钱。咱们家梅儿那么聪明,往后也会上县一中,姑你不得先给她创造一个好条件啊?”
  杨梅刚刚还望着四毛笑得开心,立马他就把矛头转向她了。这是要把她也拖下水?
  “嗯,就是呢,妈你先去试试,生意还过得去咱们就留在城里,那铺面刘姨都帮咱找好了,托了熟人老费事呢,地方好还不用花多少钱。妈你知道吗,城里人可不像咱们村子里闲人那么多,那里每个人都忙,都没人闲嚼舌根的,住在那里耳根子都安静些。”
  没料到杨梅对于上县一中丝毫不觉得为难,大大方方的认了。
  正文 第119章憋了一口气
  上县城开铺子,能挣钱、不辛苦,而且还能照应即将上高中的孙子。再说远离了村子,就少了是非,女儿也不用生活在别人的唾沫星子里,那么委屈的过活。
  这是利。
  当然也有弊。女儿将独自一人生活在那人生地不熟的城里,万一不方便怎么办?老父老母离得上百里路远,什么都照应不上了。
  于婆婆和杨老倌心里自然有计较,一时也难于取舍。
  而杨珍秀在两个孩子的分析下,内心竟然有些跃跃欲试。自从郑建峰离去后,带给她的是心如死灰,特别是两岁的儿子不治夭折,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现在在杨梅隔三差五的激励中,慢慢的已经能担起一个母亲的责任,同时,她心里也憋足了一口气。
  凭什么郑建峰就能如此对她?她为他所做的一切都抵不过一个城里人的名份,她输给了城市户口!现在女儿的这个建议让她生出一股斗志来,郑建峰不是看不起她吗?那她就要去拼一拼,在他爱之如命的城里安身立命,凭她一个乡下女人照样为女儿博一个美好前程!
  “娘,我想试试!”
  杨珍秀的话打破了这个僵局。
  向来杨老倌和于婆婆对杨珍秀的要求就没有什么抵抗能力,不然当初也不会由着她嫁给下放到杨家村,什么也没有的郑建峰了。
  “珍秀你可想清楚了?你一个人去了城里,娘和你爸可就顾不上你了啊!”虽然于婆婆也觉得杨珍秀走出去并不是件坏事,可做娘的心里就是有数不尽的牵挂。
  当初这人就在自己眼皮子底生活呢,都遭受了那样的委屈,这一去那么远,上百里的路,得多受罪啊?
  “奶奶、爷爷,你们可太小瞧我妈了,那城里又不是吃人的狼窝,怎么就处处需要人照顾了啊?再说刘姨不也在城里吗?有事总能搭把手不是。”杨梅笑着向于婆婆倚过去。“你看我这都来往多少回了,也没见少根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