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爱丽丝怔了怔,就见被他抓住的手腕流下一股鲜血。他也没用多大力气啊,怎么还把她手弄伤了?定睛一看,哪里是他弄伤的,分明是秦天的手腕上戴着一个银制手铐!身为中间人的他怎么能不知道银对吸血鬼的作用,这一看直气得眼角龇裂,浑身发抖,恶狠狠地瞪向西蒙,一脸不敢置信道:“你竟然用这种龌龊的手段强迫秦天曲服于你,你这个畜生!”
  西蒙:“……”
  秦天:“……”
  面对这个一句话解释不清楚的混乱场景,秦天放弃了解释,还是趁着力量充盈时解决当务之急,默默地将身上的禁制之枷一一扭断扔在了脚下。
  果然她没猜错,西蒙的等级绝对不会低,她已经很久没喝到这么纯粹充满能量的血液了。这一口简直就是千年老参汤下肚,吊命续魂,别说禁制之枷了,禁制之塔都镇不住她。
  听着镣铐掉在地上发出一串清脆的声音,这下轮到爱丽丝无语了,他看着秦天跟捏方便面一样轻松地捏断身上的手铐、脚镣、颈圈……
  这算什么?这么容易就解开了?敢情这两人是你情我愿地在这里玩监禁play?
  就在这时大门再次打开,亨利冲进来道:“老大,小公主!”推开门后发现爱丽丝也在里面,三人的表情不一各有古怪,气氛也有些不对,奇怪道:“你们怎么了?”
  西蒙将解开的衣领一一扣上,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地理好起皱的衣服,从沙发上站起来:“什么事?”
  原来亨利把洛水抱进门后,发现他还是不理人不说话,维持着亨利放他下来的姿态坐着,连眼珠子都没有转一下,众人跟他说话,他都没反应。
  虽然他平常也是一副不理人不说话的自闭模样,有时不高兴可以一坐一整天都不动,可是他现在模样明显比之前还要糟糕,就像是丢了魂了一样。
  四人下到一楼,西蒙扫视了一眼客厅里的众人:“怎么样?”
  尼古拉斯担忧道:“老大,无论我们跟他说什么,他都没有反应。”
  黑狮子道:“会不会是受什么刺激,吓傻了?”
  玛若道:“西蒙,到底怎么回事?你们是怎么找到洛水的?他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
  洛水的身子突然动了一下,僵硬地转动脑袋看向跟着西蒙身后走过来的秦天,眼皮微抬,无神的眼睛中流出两串泪水,却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模样:“弗拉,杀了我,杀了我……”
  秦天看着洛水看向自己的眼神,想到之前把他救下来时他也说了同样的话,心里一动:“为什么要我杀了你?”
  明明刚才众人问话时没有任何反应的洛水,听到秦天说话居然回应了:“因为我不再是天使了,我变成了肮脏丑陋的怪物,我是一个怪物,我不该活着……弗拉……杀了我……杀了我……”
  没等秦天再说话,西蒙道:“尼古拉斯,把他送回房里休息吧,他现在需要安静,你们暂时都不要去打扰他。”
  尼古拉斯抱起洛水,洛水没有任何反抗动作,只是脑袋一直看着秦天的方向,重复着一样的话“杀了我……杀了我……”,直到秦天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才重新垂下眼,恢复呆滞失魂的模样。
  洛水离开后,玛若突然道:“说起来,四年前洛水刚进组织的时候,似乎也是这个模样,一个人坐在那里像个没有灵魂的孩子。”
  玛若这么一说,众人都沉默了,同时记起了四年前洛水的模样。因为这些年洛水情况变得好多了,尤其是自秦天来了后,洛水的性格开朗了许多,生气高兴的情绪都毫不掩饰地表露出来,众人都快忘了他四年前的模样了。
  亨利想起了什么,道:“说起来,也是在洛水进了组织之后,老大才在门口立了那座天使雕像,洛水对那座天使雕像表现出了极大的喜欢,也是在那之后,洛水的性格才慢慢好起来的,要不……把雕像重新立起来试试?”
  西蒙看了一眼身旁的秦天,沉默了一下:“没有必要了。”
  亨利不解:“为什么?”
  西蒙道:“散了吧。”说完也不解释,转身上楼。秦天默默地跟上他,爱丽丝见状也不放心地跟了上去。
  西蒙进门后,看着秦天和爱丽丝跟在身后:“你俩跟上来干什么?”
  秦天犹豫道:“洛水他……是不是把自己幻想成堕入地狱不被救赎的堕天使,所以希望被毁灭天使弗拉杀死?”
  西蒙看着她没说话。
  秦天明白她猜对了。
  洛水的少年外貌说明他被初拥时还只是一个无忧无虑、不懂世事的孩子,然而他却成为最低贱的血杂碎,人类不承认他的存在,连吸血鬼也不承认,这个世界没有他立足的地方,就像那些被污染了羽毛的堕天使。他一直以来的愿望就是如故事的结局一样死在毁灭天使的剑下,恢复纯洁,重归天堂。
  这一次,他受到巨大的刺激后,再次彻底封闭了内心,对外界的事情没有任何反应,只对曾经扮演过毁灭天使的秦天有反应,因为在他心里,秦天就是弗拉,弗拉就是秦天。
  洛水被爱丽丝讽刺得一时气愤出走,她撇不了关系,而洛水被疯马抓走后受到强烈刺激封闭内心,起因也是疯马想要利用他引出她,可以说洛水变成现在的模样,她秦天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秦天想起了一楼大厅里那座豪华壮观的八米大鱼缸。
  这时西蒙的手机响起,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脸色变得凝重,“你俩出去吧。”转身接通电话,不再理会两人往深处的房间走去。
  “喂……你知道了……嗯……人已经回来了……好……我知道了……”
  声音消失在关闭的房门后,再也听不见了。
  秦天还呆呆立在客厅门口,爱丽丝看她发呆,拽了她一下,秦天转头看向爱丽丝,爱丽丝对上她的眼神莫名心里有点发虚:“你干什么这么看我?”
  第44章 西蒙的保护
  看着秦天不说话, 爱丽丝决定先声夺人,挺直身子, 故意加大声音:“那小鬼的事能怪我吗?我怎么知道他那么脆弱敏感,说几句就离家出走!况且找回他我也提供了重要情报, 你知道按市场价我卖一份情报要收多少报酬吗!”
  秦天移开视线, 转身下楼:“不怪你。”
  爱丽丝拦住她:“那你干什么去?”
  秦天:“不干什么, 回房间睡觉。”
  爱丽丝忙把她往自己房里拽:“别想趁机跑,老实交待你刚才跟西蒙两个人在房间里到底是干什么?你看看你, 我就一会没看着你, 你就乱搞男女关系!要是没遇到我, 你是不是就打算这么放纵自己堕落下去了?秦天, 我告诉你,现在已经不流行颓废放纵那一套了,我搬进来就是为了管束你, 你就算成了吸血鬼, 也给我活得积极!阳光!正直!向上!”
  秦天:“……”
  积极阳光,正直向上,这是用在吸血鬼身上的形容词?他是要她去竞选吸血鬼十佳青年吗?
  从爱丽丝房间出来时已经是凌晨了。爱丽丝借题发挥非要狠狠给秦天正一正三观,拉着她唠唠叨叨地教育了她一夜。可惜他毕竟只是个人躯,没法跟秦天这只吸血鬼比谁先坚持不住,终于困得一头栽倒在枕头上再也爬不起来,秦天趁机从他的房间里出来。至于爱丽丝刚才都念叨了些什么鬼, 她左耳进右耳出,一个字都没记住。
  走到自己的房门口, 秦天停住脚步,犹豫了一下,目光看向旁边洛水的房门。
  房门虚掩着没有关实,秦天伸手将门推开了一道缝,漆黑的房间内,一个小小的身影抱着腿坐在床上,月光从玻璃窗照进来,在他身上洒下清清冷冷的光,他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外虚无的夜空,像一个被世界抛弃的孤魂野鬼。
  秦天眼神暗了暗,收回视线,将门重新带上。
  洛水如今的状态没有什么好的治疗办法,只能让他静养不再受刺激。接下来的两日,大家都默契地不去打扰他,连说话声都会下意识地放低,怕惊吓到他。然而他依旧没有好转的迹像,一动不动地坐在一个地方一坐就是一整天,不吃东西不说话,就算尼古拉斯把他放到他最喜欢的鱼缸前看小咪,他也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鱼缸里的小咪被洛水养熟了,看着洛水坐在鱼缸外面,立即欢快地贴到玻璃上冲他晃脑袋,然而洛水却仿佛完全不认识它一般毫不理睬它的热情,连续几次,它自觉被冷落了也变得情绪低落起来,趴在缸底不爱动弹。
  洛水的情况不好,基地里的众人心情也跟着不好,但是心情归心情,工作却不能不管。黑市管理者的委托既然接了下来,必须认真对待。
  那天从永恒大楼回来的路上,秦天交待了自己杀的人叫疯马,是她的仇人,一直在追杀她,所以才将她引到永恒大厦去。至于他为什么制造数起倒吊掏心案,是他一人所为,还是背后有一个多人参与的组织策划他只是其中一员,她都不清楚。
  秦天不是一个善于说谎的人,所以西蒙盘问得仔细了,她就干脆闭嘴不回答。
  西蒙知道她一定隐瞒了重要的事情,但她一副不想提起过去的模样,他也识趣地没再追问下去。
  救回洛水的两天后,西蒙带着秦天再次从那座废弃的电梯进入了黑市。
  电梯液晶屏跳到“-3000”,“叮”一声,电梯门缓缓打开。
  秦天正要出去,西蒙按住她的肩,随后将面具递过去:“先将面具戴上。”
  两人戴着面具走出电梯,这次街上的人明显比圣诞节那天少多了,行人稀稀落落,也没有站在街边拉生意的小贩。
  西蒙这次没有带秦天往市中心的大道走去,而是绕进了一条照明设施匮乏的阴暗小巷里。除了进巷子时有一个路灯,整条街巷里没有一盏路灯,勉强照亮前进道路的灯光来自道路两边的灯箱招牌。
  灯箱招牌上写着各种奇怪的店名,有的连名字都没有,只有画得非常抽象的图案,灯箱招牌对应的是一个个门面稀奇古怪的小店。秦天根本无法通过这些店铺的招牌和门面分辨出他们是做什么生意的。
  秦天跟着西蒙走了两百米,见满条街都是这样的“特色小店”,忍不住问:“老大,这里是哪里?”
  “无灯巷。”
  没有灯的巷子,还真是简明易懂。
  又走了三百米,西蒙在一个店面前停了下来。秦天留心看了一下,灯箱招牌上画着一个鬼画符一样完全看不懂的图案,没有店铺名,门面也是破破烂烂脏兮兮的,门窗上爬满各种不知名的苔藓和菌菇,真让人怀疑这店铺还能不能营业。
  西蒙走到门口,伸手推开了门。
  门内一点灯光都没有,三千英尺的地底深处,这里的黑暗是可以吞噬一切的死黑。
  即使吸血鬼拥有夜视能力,在这里视力范围也会大大缩小,两米之外就是黑蒙蒙的,宛若笼罩在一层黑雾之中。
  两人踏入大门。
  进门没走几步,秦天就感觉到一群东西尖啸着带着忽忽的风声向她攻击来,她下意识就挥拳反击,手刚挥出去就被西蒙按住,同时他也一个闪身挡在了她的身前,不慌不忙地一一捏死了扑过来攻击的不明生物。
  秦天看清纷纷掉落地下的尸体,原来是一群蝙蝠。
  生存在地下三千英尺的蝙蝠已经进化得与地面完全不同了,体形只有普通蝙蝠的一半大小,非常迷你,耳朵奇大,嘴巴尖细,眼睛褪化得几乎没有了,龇出来的上犬齿却特长,呈刀状带着锋利的刀锋。
  一路上两人又遭到了两三波蝙蝠的攻击,没等秦天出手,都被西蒙处理了。看到这个房子已经成为蝙蝠的巢穴,秦天实在不觉得这里还会住着人,而看到西蒙一路挡在自己身前,保护她免受蝙蝠的攻击,犹豫了一下:“老大,我不怕蝙蝠。”
  她又不是小女生,遇到这种小场面不至于躲到他身后。
  西蒙言简意赅道:“怕脏。”
  秦天领会了一下他话语里的意思,默了。
  以她粗暴野蛮的动手风格,估计自己一旦开始手撕蝙蝠,不仅自己血溅一身,西蒙都跟着被溅一身,再看看西蒙那干净利落的手法,每个蝙蝠都是被捏碎脑袋而死,力道恰到好处,一滴血都没有溅出来,杀了一地的蝙蝠,只有手套上沾了一点蝙蝠绒毛,两人身上连一点灰都没落上。
  秦天扁了扁嘴,原来不是要保护她,而是嫌她动手脏啊。
  两人一边杀蝙蝠,一边沿着黑暗的通道走到深处,终于看到前面出现一个人影。一位看上去老得不能再老的老人提着一盏油灯,勾着身子立在那里,声音像在地下埋了一百年才出土的老风琴,沙哑中带着几丝尖厉,异常的刺耳:“你快把我养的小可爱们杀光了。”
  西蒙掸了掸手套上的灰:“我知道规矩,杀一只赔一百。”
  老人提起油灯照了两人几眼:“到是挺懂规矩。”转身,“跟我来。”
  西蒙跟上,秦天拽住他的袖子,惊讶道:“还要赔钱?”
  “嗯。”
  秦天忍不住揪起脸:“知道要赔你还杀?”
  西蒙:“怎么?”
  秦天忍不住心疼:“你刚才杀了两百三十六只!”两万多块啊,就这么手指动一动,杀没了!
  西蒙笑了一声:“你倒数得清楚。”顿了顿,小声给身后这位小白痴解释了一下,“这些蝙蝠都是灯官养的,专门攻击进门的客人,每个进门的客人除了付购买商品的钱,还得付一笔宠物安葬费,简而言之——就是敲诈。”
  秦天:“……”这个讹钱的方法还真是脑洞清奇。
  秦天顿了一下,打量几眼走在前面带路的老人,低声问:“这个人怎么这么老?”
  眼前这个老人何止是老,根本就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老尸,又枯又瘦。
  吸血鬼不老不病,面貌体形从初拥那一刻起永久定型,身体的自愈能力也只会把身体恢复到定型那一刻的模样。因此,如果初拥时是胖子,成为吸血鬼后也是胖子,如果初拥时是瘸子,成为吸血鬼后也是瘸子,如果初拥时身上有旧伤,成为吸血鬼后旧伤依然存在。
  也是基于吸血鬼初拥后面貌永久定型的原因,猎调局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吸血鬼面貌数据库,特别是那种出现在不同时代的照片里面容高度相似的人,都会被录入数据库中,备作怀疑对象。
  这个老头如果现在是这副刚从棺材里被扒拉出来的模样,说明他被初拥时也跟入棺材差不多了。为什么有吸血鬼会初拥这么老的一个老头子?秦天自然好奇。
  西蒙耐心地解释:“他叫灯官,因为他曾是服侍过欧洲宫廷的掌灯小官,负责在夜间行走在皇宫的各个阴暗通道,点亮宫灯。所以他常常能看到宫廷中各种不为人知的发生在黑暗角落里的事情,他的肚子里装着一整个欧洲宫廷秘闻。在他老死断气前一刻,有人想知道他肚子里的秘密,所以将他初拥成了吸血鬼,给了他永生。”
  秦天点点头:“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