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骑兵
  这就有些要命了,拒马沉重,一两个人根本搬不动,大家一起上吧,密布的铁钉又容不下多少双手搭上去,两百多人围着拒马像狗咬刺猬无从下口,不过有人灵机一动,将手中长矛铁枪当作撬棍,插在拒马下面用力撬动,也能挪开,于是众人大喜,正待一起去撬,却猛然间听到天上有破空之声陡然而至,慌忙抬头看去。
  一片箭雨扑面而来。
  两百个战兵站在相隔一人就错开一个空位的木盾侧面,端着手中摧山弩,在三十步的距离上平射,飞蝗般的箭矢密集于不到三丈宽的正面上,如同一面箭矢组成的墙,平推过去。
  搬运兵们毫无准备,如风吹麦浪,惨叫着倒下了一大片,每一具尸体上都插着近十枝箭,刺猪一样趴了一地。
  遗憾的是弩箭穿透力不足,无法穿透人体,否则下马的两百多人不会再有站着的了。
  即使如此,搬运拒马的兵也在箭雨中死掉了近百人,侥幸活命的人吓破了胆,趴在地上不敢起身。
  谭文的人反应很快,不待白袍兵换上第二个箭盒,趁着射击的间隙,立刻有一百多弓手催马上前,持弓来到拒马后面,冒着危险搭箭开弓,将一只只狼牙箭射向白袍兵。
  他们用的骑弓,弓身长拉力足,无论威力还是射程都比摧山弩要强上许多,射手都是老兵,射速很快,能连拉十弓而不停歇,狼牙箭又是重箭头,破甲贯彻力十足,比摧山弩用的八寸短箭高了一个档次,对射之时,高下立分。
  白袍兵们是在木盾边射击,大半个身子隐在木盾后,其实就有防着对方弓箭反击的意思,不过即使如此,依然有几个白袍兵被对方准确的射中,箭头强大的冲击力将人都射翻在地,仰面跌倒。
  王欢改造后的棉甲配藤甲的巨大防护效果此刻显现出来,中箭的兵没有一个被射穿,最倒霉的人也只是被射透了两层甲胄,箭头镶入皮肉,却没有致命,勉强还能挣扎着爬起,躲入了木盾后面。
  谭文的兵很精,看着白袍兵躲在木盾后面,也就停了下来,瞅着哪个木盾边有人冒头,立刻又是一箭射去,弓箭与弩箭的差别就在这里,受过良好训练的顶尖弓手能够在三十步外精确的将箭枝从铜钱的方孔里射过,弩箭就很难做到这一点,射击时一般都是端着瞄个大概,至于瞄着脑袋射到脚就无法深究了。
  这么一来,白袍兵们只能躲在木盾后举弩抛射,准头更是大打折扣,基本上属于盲射,射出去的箭缥缈无踪,没有几根落到人身上,搬运拒马的兵胆气大增,那数层拒马,很快的就逐渐被挪到了一边。
  “叫他们撤回来,差不多达到目的了,再等一会骑兵就该出来了。”王欢凝目观看着战局发展,知道摧山弩无法阻止谭家军马的行动,立刻下达了命令。
  祖边回头说了几句,二人身侧一个手拿巨大铜锣的民壮扬起一根棍子,“铛铛铛”的敲了起来。
  击鼓而进,鸣金而退,古来惯例,木盾兵和白袍兵闻声而动,木盾兵搬起大盾,掩护着身后的白袍兵,倒退着缓缓撤了回去。
  拒马另一边,谭文已经被高温热浪烤得满身大汗,滚滚而来的浓密黑烟更是让人无法呼吸,再待上片刻,不用大火烧来,光是烟雾就能让他窒息。
  但他不敢脱下身上沉重的鱼鳞甲,拒马就要搬开,眼前的障碍已经消除,最后的关键时刻就要来临。
  谭文在刚才双方箭矢纷飞的时刻已经遥望了对面的阵势,估量出石柱兵大概有三千多人,正面有六层长枪兵设防,两翼也有步卒掠阵,看上去准备得很充分。
  而自己这边,本来只有四百来人的骑兵去掉刚刚被射死的近百人,仅存三百多骑,人数对比非常悬殊,指望后面的步卒跟上来?拉倒吧,那些人说不定已经被烟雾呛死在松林中了。
  不过谭文三兄弟并不十分担心,骑兵对步卒,如果是打歼灭战,难度很大,说不定会陷入步阵中活活耗死,但谭文此刻的目的不同,他只想逃命,骑兵来去如风,破阵如刀斩泥砖,只要冲上去杀出一条路,就是胜利。
  当然了,如果对面是堂堂白杆兵,他是没有这种想法的,面对那种刀子递到眼前都不眨巴一下眼皮的强军,除了投降别无他法,但现在的石柱兵,并不像。
  对面的兵都是一身麻衣,连基本统一的战服都没有,手中拿的也多是竹枪,怎么看怎么像前些年被官军打得满地乱窜的流贼,还是最次的那种炮灰流贼,对付这种不能称作兵的人组成的横队,都不用刀砍,直接马队一冲,惊如雷鸣的马蹄声就能让他们如鸟兽四散。
  这一点上,谭文很有经验,跟着两任巡抚剿匪的经历给了他无穷的信心。
  “全部都上马,列锥形阵,重甲者在前,余者随后,给我冲过去!”谭文哑着嗓子,呼喝着下达了冲锋的号令。
  谭智紧握着他的宣花斧,将护心镜的位置拨弄端正,这种场面,正是他喜欢的,他内穿锁子甲,外穿罩甲,寻常弓矢刀枪几乎能免疫,配上高大的身躯和狰狞的面容,足以给敌人强烈的震慑。
  马队很快调整好队形,列成几个横队,谭智站到了前列,随着他的一声暴喝:“杀!”打马而出。
  双方距离太近,仅有百多步左右,所以没有寻常冲锋时在速度上的变化,谭智直接将马提到了最高速度,马刺刺入马腹,渗出鲜血,战马吃痛,疯狂的奔驰,旋风般的向前冲去。
  骑兵们紧随其后,横队立刻变成了一个锲形,谭智成为了最尖端的那个点,他平端着斧头,锋利的斧刃正对着他盯着的一个石柱兵的脑袋。
  借着马势,谭智完全不需用力,就能割下那个兵的头。
  王欢从谭文开始冲锋的那一刻起,就连续发布三条命令。
  “木盾扎紧,扣齿入土,持盾者顶住盾牌,擅退者斩!”
  “枪兵两排上前,紧靠木盾举枪,擅退者斩!”
  “战兵居后,听我号令备好灭虏弹,唢呐声响时投掷,擅自投掷者斩!”
  祖边则大踏步的举着一杆三丈长的巨大钩镰枪,奔入了木盾后的第二排枪兵阵中,红脸膛上一脸兴奋,他就是为了战争而生的人,血腥气能带给他无边的满足感,手刃敌军的快意更能让他陶醉。
  “都给我打起精神来,谁也不能孬种!王大人就在我们后面,我死了他就上,谁他妈敢跑我就拧了他的脑袋当夜壶!”祖边的面容扭曲,大嗓门爆着粗鼓舞着士气。
  不来点狠的,很难保证民壮们面对坦克般碾压而来的骑兵不会本能的转身逃窜。
  王欢没有站到祖边一起,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他的身边,另外三层民壮的后面,还站着几十个白袍兵,端着连弩作为督战队,有谁敢越过王欢站的位置往后跑的,不论是谁,一律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