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事易时移,这王府里的人心太险恶,我也是身不由己,”陈梅卿无可奈何地摸了摸朱蕴娆的头顶,嘴唇在她光滑的额头上轻轻一蹭,“今天发生的事才让我真正明白,换别人来保护你,我还真是不放心。”
他蜻蜓点水一般的亲吻,让朱蕴娆瞬间如遭雷殛,脑袋嗡嗡作响。她还没来得及说话,这时陈梅卿却已紧张地嚷嚷起来:“枣花,你的头很烫,是不是发烧了?”
朱蕴娆闻言一惊,这才意识到自己浑身不对劲——于是朱蕴娆人生中最为波澜起伏的一天,终于以她受惊发烧告终,结束了大起大落。
。。。
这天晚上,柳姨娘借着侍寝的机会,从楚王口中听说了此事的结果,对王爷偏袒朱蕴娆的作为颇有些不满,便在他枕边嚼起舌头:“那个大小姐在王府里一向没大没小、不知轻重。就端午那天,王爷在前头被人冲撞,娘娘和我们当场就气得眼泪直掉,心疼得跟什么似的,只有她笑嘻嘻地嗑着瓜子,一副没事人的样子,一看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现如今她做出这等丑事,王爷却如此轻易就饶过她,以后还怎么服众?”
楚王却对自己闺女犯下的混事满不在乎,脸上带着大逞雄风后的惬意,慵懒地敷衍着柳姨娘:“我这个女儿,从小在外面受过不少委屈,又不能同别的郡主一样有名封,我已觉得委屈了她。谁年轻时没偷偷摸摸做过这种事?何况她与陈仪宾一嫁一娶,说起来也不算伤了体面,我们做长辈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柳姨娘听了这话,心中不禁气恨——她端午那日对朱蕴娆多留了一个心眼,因此才会在石舫外窥见她的私情。为了置她于死地,之后便串通了毓凤宫里看不惯朱蕴娆的宫女们,偷出金簪子作为物证,之所以没在王妃面前揭出奸夫,一则是为了让那个死丫头在招供前多吃点苦头,二则捉奸拿双,那姓齐的道士如今已经离开了王府,难有对证。谁知千算万算,也没算到这丫头是九尾狐转世,竟然勾得陈仪宾出头自揽罪名,甘愿替旁人做那剩王八。
亏她之前机关算尽,结果只是令这丫头婚事提前,柳姨娘怎么想怎么不甘心,便搂着楚王的脖子旁敲侧击道:“我看那丫头妖妖娆娆的样子,也未必只有一个奸夫。”
楚王眯着眼噗嗤一笑,竟然满口自豪:“我这女儿倾国倾城的样貌,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陈仪宾一时冲动做出这样的事来,也是情有可原哪。她得亏是个目不识丁的傻姑娘,否则若是才貌双全,只怕福寿有亏,也难养活。”
听这话里的意思,竟要庆幸朱蕴娆是他亲生的女儿,否则柳姨娘的干醋更要吃个没完了。
柳姨娘恨得嘴里银牙暗咬,嘴上却娇嗔道:“哪有王爷这样说话的,好像人人都应该偷偷摸摸勾搭似的!”
楚王立刻在柳姨娘的脸上啃了一口,没正经地笑道:“我不就是你偷偷摸摸勾搭来的么?”
“王爷就爱取笑奴婢……”柳姨娘在楚王怀里撒了个娇,因为心怀鬼胎,只好打住了话题。
。。。
转天一早,千里之外的北京城却是沐浴在和煦的朝阳之下。只见一名赵府的家丁走进齐雁锦暂居的客房,恭敬地向他禀报:“锦真人,府外有位生药铺的伙计正等着求见您呢。”
齐雁锦闻言立刻放下茶盏,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紧张:“快请他进来!”
一旁的连棋也很是激动,忍不住悄声追问:“公子,来的是连书吧?”
“除了他还能是谁。”齐雁锦沉声回答,一时心中满怀感慨,眉宇间也油然浮起一抹惆怅。
当“文月堂”生药铺的伙计跨进门向齐雁锦请安时,一刹那满室俱寂,主仆二人的眼角都微微泛起了湿意。
也许人生最失意潦倒的境地,莫过于家败人亡后,他乡遇故旧。
屋中三人默然相视了许久,齐雁锦才动了动苦涩的喉头,哑声问出一句:“三爷他可好?”
连书站在堂中望着齐雁锦,先是露出一脸笑,跟着却又两眼落泪:“回二爷的话,三爷他好着呢。虽然人在辽东都司卫所,却也没受苦,三奶奶替他将上下全都打点好了,每天一日三餐,虽不比往日的排场,山珍海味倒是都不缺的。”
“那就好……”齐雁锦点点头,得知自己那个活宝弟弟至少吃得还不错,心里略觉安慰,“你这次来,可有东西交给我?”
“有的。”连书立刻应了一声,从怀中掏出一封信,“这是三爷写给二爷的信,请二爷先过目,二爷若有什么话也可以写在信里,小人一回辽东就给三爷送去。”
齐雁锦接过连书呈上的信笺,展开细细读了好一会儿,却开口道:“我已经许久不写字了,就劳你替我捎几句话吧。辽东苦寒之地,请他好好保重身体,若是缺什么也要写信告诉我,我这里自然有法子替他办。你三奶奶总归是个妇道人家,为这药材生意两地奔波,到底不方便。”
连书听着齐雁锦的话,不停点头称是,这时脸上却忽然露出腼腆的微笑,低声道:“二爷放心,三奶奶近来也不往北京跑了,等到了冬天,三爷就要当爹了。”
“那个臭小子,竟然要当爹了……”齐雁锦听到这消息不由吃了一惊,脸上露出愉快的笑意。
连书又陪着说笑了一会儿,随后才谈起生意经:“二爷,如今铺子里刚进了一批人参,我们三奶奶说,反正人参又不是什么坏东西,请您给那些达官贵人开方子的时候,顺便把分量多添一些。”
“就你们三奶奶鬼主意最多,”齐雁锦听了他的话忍不住觉得好笑,却也佩服弟妹做生意的头脑,“你叫她放心吧,就说我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沈首辅
朱蕴娆连惊带吓发了一场恶烧,一连在病榻上躺了三天,这才勉强有精神穿衣下地。
也不知为何,这三天毓凤宫里的宫女被换掉好几个,尤其是朱蕴娆暗暗记恨的那个插戴宫女,不知何时人已没了踪影。如今她已明白宫中发生的一切都是王妃在裁夺,加上陈梅卿告诫自己要谨言慎行,便决定装聋作哑,对身边的变化不闻不问。
时值初夏,天已炎热,只有清晨和傍晚的风还算凉爽。这天早上朱蕴娆避开众人的耳目,病怏怏地走到庭中秋千上坐下,发了好一会儿呆才记挂起一件事。
她的小羊呢?
朱蕴娆不肯问人,便只能自己花力气去寻找。她在不大的毓凤宫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却一无所获,直到在花圃边上发现了一条被踩进泥泞中的发带。
原来她的小羊也和那个臭道士一样,平空出现在她面前转悠个几天,然后就无影无踪地消失了。
朱蕴娆蹲在地上,从泥地里拽出那条肮脏的发带,缓缓卷在手指上,一刹那心中满是怅然若失的感觉。
关于那个臭道士的一切,真像是一个梦啊……尽管这个梦美丽又可怕,可是当她从一场大病中醒来,混乱的生活似乎又重新回归了正途。
现在夫君终于愿意娶她了,而父王也终于抛开了生辰八字的顾虑,准许他们成婚了——甚至连皇帝还未准奏也成了一件无足轻重的事。
这年头藩王宗室的婚姻嫁娶,每每在漫长的奏请过程中被耽搁,有时连着几年不能准婚,把水灵灵的郡主活生生拖成老姑娘,也不是没有的事。因此时常有人甘冒失去爵位的风险,先斩后奏擅自成婚。
朱蕴娆本身就是庶民,也没什么可损失的,如今既然木已成舟,那么提前成婚有何不可?更何况楚王从自身的黑历史出发,也已经深刻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小辈们血气方刚,果然都是按捺不住的!这次不就是年轻人一个等不及,才闯出大祸来的吗?
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楚王觉得自己这一招顺水推舟、四两拨千斤的手法很是高明。哪知这么英明且有才华的决定,却让从小就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朱蕴娆,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迷惘……
与此同时,北京城里的齐雁锦正在拜访当朝首辅沈一贯。这位首辅是浙江宁波人,现年已过六十,因此只当世交之子是自己的孩子,在沏茶待客时,特意拿南方最好的果脯招待齐雁锦。
“如今我年纪大了,总喜欢吃点甜的。论起来南方嘉果最多,却可惜我不能回家乡,只好用果脯解解馋了。好孩子,你且尝尝看,”沈首辅和蔼可亲地招呼着齐雁锦,光是指着他面前五光十色的果盒子,就能侃侃而谈,“你看红色的这个,是南京官妓坊出的玫瑰樱桃脯,一般人轻易可买不到。这黄澄澄的是枇杷脯,滋味绝美。还有这绿的,是苏州的嘉庆李,吃起来稍有点酸。紫的这个是苏州光福山出的杨梅,一斤只得二十个,味道极美,其他地方出的果子都不如它。还有这太湖洞庭出的小橘子,名字也有些意思,叫作‘漆碟红’……”
齐雁锦笑着拈了一枚樱桃含进口中,舌尖顶着那香软的果肉,脑中忽然便想起了另一颗甜美可口、呵气如兰的“樱桃”。这一点绮思在他心中生根发芽,令他不觉心猿意马,挂念起千里之外的那个妙人。
也不知道娆娆会不会喜欢这些甜食?他的直觉告诉自己她一定会喜欢的,因为她整个人就甜得让他恨不得含进嘴里,含在嘴里又怕化了。
一想到这里,齐雁锦的嘴角不觉浮起一丝微笑,让年迈的沈首辅误以为他吃得很开心,便乐呵呵地笑道:“既然你喜欢吃,回头我让人给你装一盒子带走。”
这时齐雁锦才回过神来,却不推辞,很是愉快地道谢:“多谢大人惠赐,晚辈厚颜生受了。”
“唉,不过是一点消遣的吃食,哪里值得你道谢?”这时沈首辅却摇了摇头,喟然一叹,“当年我回乡时途经扬州,也曾蒙你父亲款待,到你府上做过客。那时所见所闻,是何等的富贵气象?只可惜世事无常,你父亲在朝中遭奸佞陷害,我等同僚虽有心相救,却只恨无力回天。也多亏了你是方外之人,才能远离是非、幸免于难。如今你在京城游历,这一点南边的东西倒成了罕物,可堪寄托莼鲈之思了……”
一旁的齐雁锦听了沈首辅这番兔死狐悲的感叹,却只是不动声色地接过话,似乎昨日种种凄凉,在他眼中已成浮云:“常言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的。自从出家之后,晚辈便早已弃绝俗务,远离红尘。今日晚辈登门拜访,一是因为记挂着大人的安泰,定要亲眼见一见才能放心;二是本着济世救人之心,为了楚王的烦恼而来。若因为一些旧事惹得大人伤心,倒是晚辈的罪过了。”
沈首辅听齐雁锦如此一说,脸上的哀色便淡了些,从容说道:“好孩子,实不相瞒,春天楚王这事刚闹起来的时候,他的人就已经来过我这里。就这件事上,凡是我该做的、能做的,我都已经尽力,又何需累你跑这一趟?只是近来楚王府的辅国中尉与楚王闹翻,亲自带着楚宗室二十九人的联名奏疏上京,如今万岁已将此事交由礼部审理,偏偏礼部的郭尚书态度强硬,一力主张彻查此事,他若不松口,便是我也奈何不得。”
“大人的意思晚辈自然明白,这朝堂上的事,晚辈按理不该多言,只是这其中还有一点隐情,只怕大人并不知道。”齐雁锦望着沈首辅,故意神色无奈地一笑,“郭尚书是江夏人,其父名叫郭懋,曾经被楚恭王笞责羞辱,如今他主张将此案公开勘审,正是为了令楚王颜面扫地,一雪前耻。”
沈首辅听了齐雁锦透露的消息,面色一动,半信半疑地问:“竟有这等事?”
“不仅如此,辅国中尉携带奏疏进京之后,就住在国子监郭监丞的家中,此人乃是郭尚书的兄长。”此刻齐雁锦的脸色平和而恭顺,尽量小心地对沈首辅说出自己掌握到的情报,这些情报琐碎而低级,既符合齐雁锦如今的身份,也不至于让沈首辅警惕生疑。
沈首辅听罢沉吟片刻,点点头道:“你说的这两件事,我都记在心里了。好孩子,你既然是为了楚王来见我,又希望我能帮楚王做些什么呢?”
“如今朝中既有郭尚书作梗,只怕公开勘审此案已成定局,”齐雁锦直到此刻才微微低下头,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晚辈以为,与其在朝堂上相争不下,倒不如及早将湖广巡抚和巡按御史那里打点好。晚辈多年以前,曾与时任应天巡抚,也就是如今的湖广巡抚赵大人有过一面之缘,大人如若不弃,晚辈愿效犬马之劳。”
沈首辅听了齐雁锦这番话,十分欣赏他的机敏,此刻已经知道他是个会处事的精明人,便欣然点头道:“我近来一直为楚王的事犯愁,好孩子,也难得你愿意为楚王分忧。既然如此,我就为你写一封书呈,将你荐给赵巡抚。你去他那里协办此案,倘若发现疏漏之处,你大可以替他出出主意,由我担保,也不用怕他不听。”
“多谢大人厚爱。”齐雁锦眼看目的达成,又说了一些寒暄的话,这才恭敬地向沈首辅告辞。
待到退出大堂之后,齐雁锦收到了家丁准备好的果盒子,道了谢后才往外走,哪知半道上却忽然遇到一只拦路虎,邪笑着将他一把抱住。
“我的好兄弟,你可算被我逮着了吧?还不赶紧给我来点好东西,这次我可就指望着你救命了……”此刻拦住齐雁锦的不是旁人,正是沈首辅的大公子,此人如今虽已年过四十,在年轻的齐雁锦面前却最爱为老不尊,当下与他勾肩搭背,开始不亦乐乎地诉说男人的苦恼。
待到沈公子如此这般地描述了自己的症状之后,齐雁锦却偏开脸,满不在乎地笑道:“公子你只是微微损了元气,又不是什么大事。今后你与夫人燕好之际,记得在舌下含一片人参。”
“就这么简单?”沈公子立刻两眼放光,觉得自己的人生都被拯救了。
“就这么简单。”齐雁锦面不改色。
沈公子对齐雁锦十分感恩戴德,于是亲亲热热地将他送出府外,这时连棋正拎着一包文月堂的药等在大门口,一看见他二人便立刻迎上前去,乐呵呵地笑道:“公子,您要的人参已经买好了。”
沈公子此刻最听不得“人参”二字,一听见便眼冒绿光,像饿狼一般盯着药包打转:“好兄弟,你把人参赏了我吧,回头我差人给你送银子去。”
“你要用人参,就自己买去,”齐雁锦装作不耐烦地回绝他,“我这人参,是要拿去救命的。”
“我也等着这人参救命呢,”沈公子立刻厚着脸皮扬言,“我若再不济事,光是你嫂子就非得杀了我不可。”
他涎皮赖脸地缠着齐雁锦不放,最后齐雁锦受不了他的胡搅蛮缠,只得将自己的人参拱手相让:“我何时缺过银子,你差人把钱送到文月堂去,再买一包同样好的给我送来。”
与沈公子分别之后,主仆二人拎着果盒子回到赵府客苑,一进门连棋就撑不住先笑了:“公子,您可真会做买卖……”
齐雁锦笑了笑还没答话,这时熊三拔已经听见了动静,循着连棋的声音从房里走出来,一看见齐雁锦手里的果盒子眼睛就亮了:“齐,你做了什么买卖?这盒果子可以给我吃吗?”
“不可以。”齐雁锦一口拒绝。
“为什么?”熊三拔立刻失望地苦起脸,委屈地抱怨道,“你又不爱吃甜的……”
齐雁锦翘了翘嘴角没有回答他,径自拎着果盒子踱进了自己的厢房——凡是在北京弄到的好东西,他都要给他的娆娆留着!
作者有话要说:
明代的千里镜,其实就是那时候从西洋传过来的单筒望远镜,好像不少人真以为那是神器,所以解释一下。
在此声明:本文涉及玄幻的部分,都是齐2的大忽悠。
☆、第二十四章 不夜宫
转天沈首辅的荐信送至赵府的时候,赵之琦正在齐雁锦的厢房里与他说话。
赵之琦见齐雁锦收到信时双眉微扬,嘴角竟勾出了一丝微笑,不由好奇地问道:“这是谁的信,让你笑那么高兴?”
在他眼里,老奸巨猾的齐雁锦能够露出这样的表情,已经是很了不得的状态了。
“这是沈首辅的荐信,他会将我推荐给湖广巡抚做幕僚。”齐雁锦一向不对赵之琦隐瞒自己的行踪,“我过两天就会回武昌。”
介入楚宗案只是他的第一步,离他最终要打垮的那个人还很遥远——齐雁锦很清楚矗立在自己面前的敌人,是一派非常强大的势力。
可是那又如何呢?他从来不会怵惧任何人,从来不会!
“你这就要回武昌了?你要的手铳我还没做好呢。”赵之琦闻言颇为诧异。
“嗯,急着回去,”齐雁锦语焉不详地应了一声,时常显得玩世不恭的目光,此时却忽然变得柔软起来,“等到差不多的时候,我会再回北京,那时你的手铳也该做好了。”
“好吧,”赵之琦点点头,一张脸丝毫不带感情色彩地说出了一个地名,“今晚东城勾栏胡同不夜宫,我为你践行。”
齐雁锦瞬间震惊地抬起眉毛,对赵之琦刮目相看:“你现在也狎妓了?”
“难道你不狎?”赵之琦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手指在随身的荷包里掏了掏,往嘴里塞了一颗桂花糖。
“我何必上那种地方给人送便宜?”齐雁锦不屑地否认,端详着自己朋友工笔画儿一般明妍的眉眼,戏谑道,“你怎会突然起了这等雅兴?”
“前不久别人请我去过一次,我心里一直记挂着一点小事,所以想再去一趟。”赵之琦含着糖说话时,会先用舌头将糖拨到一边,圆圆的硬糖便在他腮帮上鼓起了一个小包。
齐雁锦听得出他话中有话,也不多问,只是欣然受邀。赵之琦离开后,连棋机灵地闪进屋里,悄悄递给齐雁锦一封信:“公子,这是贵妃的回信。”
齐雁锦闻言接过信来,展开看了,不由冷笑一声:“哼,我被她小瞧了。”
连棋一见公子脸色不好,顿时有点急了,忙问:“公子,贵妃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她不肯答应我提的条件,只想拿我做个宫外的耳目,助她的儿子当上太子。哼,看来她还指望留着那帮大臣,将来好辅佐她的儿子当皇帝呢,”齐雁锦怫然不悦地回答,将信点燃后丢进火盆,“只可惜,她也不过是我用来布局的一枚棋子,想拿我当狗使唤,未免天真。”
他蜻蜓点水一般的亲吻,让朱蕴娆瞬间如遭雷殛,脑袋嗡嗡作响。她还没来得及说话,这时陈梅卿却已紧张地嚷嚷起来:“枣花,你的头很烫,是不是发烧了?”
朱蕴娆闻言一惊,这才意识到自己浑身不对劲——于是朱蕴娆人生中最为波澜起伏的一天,终于以她受惊发烧告终,结束了大起大落。
。。。
这天晚上,柳姨娘借着侍寝的机会,从楚王口中听说了此事的结果,对王爷偏袒朱蕴娆的作为颇有些不满,便在他枕边嚼起舌头:“那个大小姐在王府里一向没大没小、不知轻重。就端午那天,王爷在前头被人冲撞,娘娘和我们当场就气得眼泪直掉,心疼得跟什么似的,只有她笑嘻嘻地嗑着瓜子,一副没事人的样子,一看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现如今她做出这等丑事,王爷却如此轻易就饶过她,以后还怎么服众?”
楚王却对自己闺女犯下的混事满不在乎,脸上带着大逞雄风后的惬意,慵懒地敷衍着柳姨娘:“我这个女儿,从小在外面受过不少委屈,又不能同别的郡主一样有名封,我已觉得委屈了她。谁年轻时没偷偷摸摸做过这种事?何况她与陈仪宾一嫁一娶,说起来也不算伤了体面,我们做长辈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柳姨娘听了这话,心中不禁气恨——她端午那日对朱蕴娆多留了一个心眼,因此才会在石舫外窥见她的私情。为了置她于死地,之后便串通了毓凤宫里看不惯朱蕴娆的宫女们,偷出金簪子作为物证,之所以没在王妃面前揭出奸夫,一则是为了让那个死丫头在招供前多吃点苦头,二则捉奸拿双,那姓齐的道士如今已经离开了王府,难有对证。谁知千算万算,也没算到这丫头是九尾狐转世,竟然勾得陈仪宾出头自揽罪名,甘愿替旁人做那剩王八。
亏她之前机关算尽,结果只是令这丫头婚事提前,柳姨娘怎么想怎么不甘心,便搂着楚王的脖子旁敲侧击道:“我看那丫头妖妖娆娆的样子,也未必只有一个奸夫。”
楚王眯着眼噗嗤一笑,竟然满口自豪:“我这女儿倾国倾城的样貌,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陈仪宾一时冲动做出这样的事来,也是情有可原哪。她得亏是个目不识丁的傻姑娘,否则若是才貌双全,只怕福寿有亏,也难养活。”
听这话里的意思,竟要庆幸朱蕴娆是他亲生的女儿,否则柳姨娘的干醋更要吃个没完了。
柳姨娘恨得嘴里银牙暗咬,嘴上却娇嗔道:“哪有王爷这样说话的,好像人人都应该偷偷摸摸勾搭似的!”
楚王立刻在柳姨娘的脸上啃了一口,没正经地笑道:“我不就是你偷偷摸摸勾搭来的么?”
“王爷就爱取笑奴婢……”柳姨娘在楚王怀里撒了个娇,因为心怀鬼胎,只好打住了话题。
。。。
转天一早,千里之外的北京城却是沐浴在和煦的朝阳之下。只见一名赵府的家丁走进齐雁锦暂居的客房,恭敬地向他禀报:“锦真人,府外有位生药铺的伙计正等着求见您呢。”
齐雁锦闻言立刻放下茶盏,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紧张:“快请他进来!”
一旁的连棋也很是激动,忍不住悄声追问:“公子,来的是连书吧?”
“除了他还能是谁。”齐雁锦沉声回答,一时心中满怀感慨,眉宇间也油然浮起一抹惆怅。
当“文月堂”生药铺的伙计跨进门向齐雁锦请安时,一刹那满室俱寂,主仆二人的眼角都微微泛起了湿意。
也许人生最失意潦倒的境地,莫过于家败人亡后,他乡遇故旧。
屋中三人默然相视了许久,齐雁锦才动了动苦涩的喉头,哑声问出一句:“三爷他可好?”
连书站在堂中望着齐雁锦,先是露出一脸笑,跟着却又两眼落泪:“回二爷的话,三爷他好着呢。虽然人在辽东都司卫所,却也没受苦,三奶奶替他将上下全都打点好了,每天一日三餐,虽不比往日的排场,山珍海味倒是都不缺的。”
“那就好……”齐雁锦点点头,得知自己那个活宝弟弟至少吃得还不错,心里略觉安慰,“你这次来,可有东西交给我?”
“有的。”连书立刻应了一声,从怀中掏出一封信,“这是三爷写给二爷的信,请二爷先过目,二爷若有什么话也可以写在信里,小人一回辽东就给三爷送去。”
齐雁锦接过连书呈上的信笺,展开细细读了好一会儿,却开口道:“我已经许久不写字了,就劳你替我捎几句话吧。辽东苦寒之地,请他好好保重身体,若是缺什么也要写信告诉我,我这里自然有法子替他办。你三奶奶总归是个妇道人家,为这药材生意两地奔波,到底不方便。”
连书听着齐雁锦的话,不停点头称是,这时脸上却忽然露出腼腆的微笑,低声道:“二爷放心,三奶奶近来也不往北京跑了,等到了冬天,三爷就要当爹了。”
“那个臭小子,竟然要当爹了……”齐雁锦听到这消息不由吃了一惊,脸上露出愉快的笑意。
连书又陪着说笑了一会儿,随后才谈起生意经:“二爷,如今铺子里刚进了一批人参,我们三奶奶说,反正人参又不是什么坏东西,请您给那些达官贵人开方子的时候,顺便把分量多添一些。”
“就你们三奶奶鬼主意最多,”齐雁锦听了他的话忍不住觉得好笑,却也佩服弟妹做生意的头脑,“你叫她放心吧,就说我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沈首辅
朱蕴娆连惊带吓发了一场恶烧,一连在病榻上躺了三天,这才勉强有精神穿衣下地。
也不知为何,这三天毓凤宫里的宫女被换掉好几个,尤其是朱蕴娆暗暗记恨的那个插戴宫女,不知何时人已没了踪影。如今她已明白宫中发生的一切都是王妃在裁夺,加上陈梅卿告诫自己要谨言慎行,便决定装聋作哑,对身边的变化不闻不问。
时值初夏,天已炎热,只有清晨和傍晚的风还算凉爽。这天早上朱蕴娆避开众人的耳目,病怏怏地走到庭中秋千上坐下,发了好一会儿呆才记挂起一件事。
她的小羊呢?
朱蕴娆不肯问人,便只能自己花力气去寻找。她在不大的毓凤宫里转了一圈又一圈,却一无所获,直到在花圃边上发现了一条被踩进泥泞中的发带。
原来她的小羊也和那个臭道士一样,平空出现在她面前转悠个几天,然后就无影无踪地消失了。
朱蕴娆蹲在地上,从泥地里拽出那条肮脏的发带,缓缓卷在手指上,一刹那心中满是怅然若失的感觉。
关于那个臭道士的一切,真像是一个梦啊……尽管这个梦美丽又可怕,可是当她从一场大病中醒来,混乱的生活似乎又重新回归了正途。
现在夫君终于愿意娶她了,而父王也终于抛开了生辰八字的顾虑,准许他们成婚了——甚至连皇帝还未准奏也成了一件无足轻重的事。
这年头藩王宗室的婚姻嫁娶,每每在漫长的奏请过程中被耽搁,有时连着几年不能准婚,把水灵灵的郡主活生生拖成老姑娘,也不是没有的事。因此时常有人甘冒失去爵位的风险,先斩后奏擅自成婚。
朱蕴娆本身就是庶民,也没什么可损失的,如今既然木已成舟,那么提前成婚有何不可?更何况楚王从自身的黑历史出发,也已经深刻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小辈们血气方刚,果然都是按捺不住的!这次不就是年轻人一个等不及,才闯出大祸来的吗?
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楚王觉得自己这一招顺水推舟、四两拨千斤的手法很是高明。哪知这么英明且有才华的决定,却让从小就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朱蕴娆,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迷惘……
与此同时,北京城里的齐雁锦正在拜访当朝首辅沈一贯。这位首辅是浙江宁波人,现年已过六十,因此只当世交之子是自己的孩子,在沏茶待客时,特意拿南方最好的果脯招待齐雁锦。
“如今我年纪大了,总喜欢吃点甜的。论起来南方嘉果最多,却可惜我不能回家乡,只好用果脯解解馋了。好孩子,你且尝尝看,”沈首辅和蔼可亲地招呼着齐雁锦,光是指着他面前五光十色的果盒子,就能侃侃而谈,“你看红色的这个,是南京官妓坊出的玫瑰樱桃脯,一般人轻易可买不到。这黄澄澄的是枇杷脯,滋味绝美。还有这绿的,是苏州的嘉庆李,吃起来稍有点酸。紫的这个是苏州光福山出的杨梅,一斤只得二十个,味道极美,其他地方出的果子都不如它。还有这太湖洞庭出的小橘子,名字也有些意思,叫作‘漆碟红’……”
齐雁锦笑着拈了一枚樱桃含进口中,舌尖顶着那香软的果肉,脑中忽然便想起了另一颗甜美可口、呵气如兰的“樱桃”。这一点绮思在他心中生根发芽,令他不觉心猿意马,挂念起千里之外的那个妙人。
也不知道娆娆会不会喜欢这些甜食?他的直觉告诉自己她一定会喜欢的,因为她整个人就甜得让他恨不得含进嘴里,含在嘴里又怕化了。
一想到这里,齐雁锦的嘴角不觉浮起一丝微笑,让年迈的沈首辅误以为他吃得很开心,便乐呵呵地笑道:“既然你喜欢吃,回头我让人给你装一盒子带走。”
这时齐雁锦才回过神来,却不推辞,很是愉快地道谢:“多谢大人惠赐,晚辈厚颜生受了。”
“唉,不过是一点消遣的吃食,哪里值得你道谢?”这时沈首辅却摇了摇头,喟然一叹,“当年我回乡时途经扬州,也曾蒙你父亲款待,到你府上做过客。那时所见所闻,是何等的富贵气象?只可惜世事无常,你父亲在朝中遭奸佞陷害,我等同僚虽有心相救,却只恨无力回天。也多亏了你是方外之人,才能远离是非、幸免于难。如今你在京城游历,这一点南边的东西倒成了罕物,可堪寄托莼鲈之思了……”
一旁的齐雁锦听了沈首辅这番兔死狐悲的感叹,却只是不动声色地接过话,似乎昨日种种凄凉,在他眼中已成浮云:“常言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的。自从出家之后,晚辈便早已弃绝俗务,远离红尘。今日晚辈登门拜访,一是因为记挂着大人的安泰,定要亲眼见一见才能放心;二是本着济世救人之心,为了楚王的烦恼而来。若因为一些旧事惹得大人伤心,倒是晚辈的罪过了。”
沈首辅听齐雁锦如此一说,脸上的哀色便淡了些,从容说道:“好孩子,实不相瞒,春天楚王这事刚闹起来的时候,他的人就已经来过我这里。就这件事上,凡是我该做的、能做的,我都已经尽力,又何需累你跑这一趟?只是近来楚王府的辅国中尉与楚王闹翻,亲自带着楚宗室二十九人的联名奏疏上京,如今万岁已将此事交由礼部审理,偏偏礼部的郭尚书态度强硬,一力主张彻查此事,他若不松口,便是我也奈何不得。”
“大人的意思晚辈自然明白,这朝堂上的事,晚辈按理不该多言,只是这其中还有一点隐情,只怕大人并不知道。”齐雁锦望着沈首辅,故意神色无奈地一笑,“郭尚书是江夏人,其父名叫郭懋,曾经被楚恭王笞责羞辱,如今他主张将此案公开勘审,正是为了令楚王颜面扫地,一雪前耻。”
沈首辅听了齐雁锦透露的消息,面色一动,半信半疑地问:“竟有这等事?”
“不仅如此,辅国中尉携带奏疏进京之后,就住在国子监郭监丞的家中,此人乃是郭尚书的兄长。”此刻齐雁锦的脸色平和而恭顺,尽量小心地对沈首辅说出自己掌握到的情报,这些情报琐碎而低级,既符合齐雁锦如今的身份,也不至于让沈首辅警惕生疑。
沈首辅听罢沉吟片刻,点点头道:“你说的这两件事,我都记在心里了。好孩子,你既然是为了楚王来见我,又希望我能帮楚王做些什么呢?”
“如今朝中既有郭尚书作梗,只怕公开勘审此案已成定局,”齐雁锦直到此刻才微微低下头,说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晚辈以为,与其在朝堂上相争不下,倒不如及早将湖广巡抚和巡按御史那里打点好。晚辈多年以前,曾与时任应天巡抚,也就是如今的湖广巡抚赵大人有过一面之缘,大人如若不弃,晚辈愿效犬马之劳。”
沈首辅听了齐雁锦这番话,十分欣赏他的机敏,此刻已经知道他是个会处事的精明人,便欣然点头道:“我近来一直为楚王的事犯愁,好孩子,也难得你愿意为楚王分忧。既然如此,我就为你写一封书呈,将你荐给赵巡抚。你去他那里协办此案,倘若发现疏漏之处,你大可以替他出出主意,由我担保,也不用怕他不听。”
“多谢大人厚爱。”齐雁锦眼看目的达成,又说了一些寒暄的话,这才恭敬地向沈首辅告辞。
待到退出大堂之后,齐雁锦收到了家丁准备好的果盒子,道了谢后才往外走,哪知半道上却忽然遇到一只拦路虎,邪笑着将他一把抱住。
“我的好兄弟,你可算被我逮着了吧?还不赶紧给我来点好东西,这次我可就指望着你救命了……”此刻拦住齐雁锦的不是旁人,正是沈首辅的大公子,此人如今虽已年过四十,在年轻的齐雁锦面前却最爱为老不尊,当下与他勾肩搭背,开始不亦乐乎地诉说男人的苦恼。
待到沈公子如此这般地描述了自己的症状之后,齐雁锦却偏开脸,满不在乎地笑道:“公子你只是微微损了元气,又不是什么大事。今后你与夫人燕好之际,记得在舌下含一片人参。”
“就这么简单?”沈公子立刻两眼放光,觉得自己的人生都被拯救了。
“就这么简单。”齐雁锦面不改色。
沈公子对齐雁锦十分感恩戴德,于是亲亲热热地将他送出府外,这时连棋正拎着一包文月堂的药等在大门口,一看见他二人便立刻迎上前去,乐呵呵地笑道:“公子,您要的人参已经买好了。”
沈公子此刻最听不得“人参”二字,一听见便眼冒绿光,像饿狼一般盯着药包打转:“好兄弟,你把人参赏了我吧,回头我差人给你送银子去。”
“你要用人参,就自己买去,”齐雁锦装作不耐烦地回绝他,“我这人参,是要拿去救命的。”
“我也等着这人参救命呢,”沈公子立刻厚着脸皮扬言,“我若再不济事,光是你嫂子就非得杀了我不可。”
他涎皮赖脸地缠着齐雁锦不放,最后齐雁锦受不了他的胡搅蛮缠,只得将自己的人参拱手相让:“我何时缺过银子,你差人把钱送到文月堂去,再买一包同样好的给我送来。”
与沈公子分别之后,主仆二人拎着果盒子回到赵府客苑,一进门连棋就撑不住先笑了:“公子,您可真会做买卖……”
齐雁锦笑了笑还没答话,这时熊三拔已经听见了动静,循着连棋的声音从房里走出来,一看见齐雁锦手里的果盒子眼睛就亮了:“齐,你做了什么买卖?这盒果子可以给我吃吗?”
“不可以。”齐雁锦一口拒绝。
“为什么?”熊三拔立刻失望地苦起脸,委屈地抱怨道,“你又不爱吃甜的……”
齐雁锦翘了翘嘴角没有回答他,径自拎着果盒子踱进了自己的厢房——凡是在北京弄到的好东西,他都要给他的娆娆留着!
作者有话要说:
明代的千里镜,其实就是那时候从西洋传过来的单筒望远镜,好像不少人真以为那是神器,所以解释一下。
在此声明:本文涉及玄幻的部分,都是齐2的大忽悠。
☆、第二十四章 不夜宫
转天沈首辅的荐信送至赵府的时候,赵之琦正在齐雁锦的厢房里与他说话。
赵之琦见齐雁锦收到信时双眉微扬,嘴角竟勾出了一丝微笑,不由好奇地问道:“这是谁的信,让你笑那么高兴?”
在他眼里,老奸巨猾的齐雁锦能够露出这样的表情,已经是很了不得的状态了。
“这是沈首辅的荐信,他会将我推荐给湖广巡抚做幕僚。”齐雁锦一向不对赵之琦隐瞒自己的行踪,“我过两天就会回武昌。”
介入楚宗案只是他的第一步,离他最终要打垮的那个人还很遥远——齐雁锦很清楚矗立在自己面前的敌人,是一派非常强大的势力。
可是那又如何呢?他从来不会怵惧任何人,从来不会!
“你这就要回武昌了?你要的手铳我还没做好呢。”赵之琦闻言颇为诧异。
“嗯,急着回去,”齐雁锦语焉不详地应了一声,时常显得玩世不恭的目光,此时却忽然变得柔软起来,“等到差不多的时候,我会再回北京,那时你的手铳也该做好了。”
“好吧,”赵之琦点点头,一张脸丝毫不带感情色彩地说出了一个地名,“今晚东城勾栏胡同不夜宫,我为你践行。”
齐雁锦瞬间震惊地抬起眉毛,对赵之琦刮目相看:“你现在也狎妓了?”
“难道你不狎?”赵之琦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手指在随身的荷包里掏了掏,往嘴里塞了一颗桂花糖。
“我何必上那种地方给人送便宜?”齐雁锦不屑地否认,端详着自己朋友工笔画儿一般明妍的眉眼,戏谑道,“你怎会突然起了这等雅兴?”
“前不久别人请我去过一次,我心里一直记挂着一点小事,所以想再去一趟。”赵之琦含着糖说话时,会先用舌头将糖拨到一边,圆圆的硬糖便在他腮帮上鼓起了一个小包。
齐雁锦听得出他话中有话,也不多问,只是欣然受邀。赵之琦离开后,连棋机灵地闪进屋里,悄悄递给齐雁锦一封信:“公子,这是贵妃的回信。”
齐雁锦闻言接过信来,展开看了,不由冷笑一声:“哼,我被她小瞧了。”
连棋一见公子脸色不好,顿时有点急了,忙问:“公子,贵妃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她不肯答应我提的条件,只想拿我做个宫外的耳目,助她的儿子当上太子。哼,看来她还指望留着那帮大臣,将来好辅佐她的儿子当皇帝呢,”齐雁锦怫然不悦地回答,将信点燃后丢进火盆,“只可惜,她也不过是我用来布局的一枚棋子,想拿我当狗使唤,未免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