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苏岩东不由轻视的嗤笑了一声。
  回来又如何,五年前他护不住女朋友,难道五年后他回来,就能从他身边抢走沅沅吗?还是能够回来报复他?
  想完便发动了引擎,开着车出去。
  但是走了没多远,他最终还是觉得有些不放心,又重新捡起电话来,给夏沅沅打了个电话。
  电话一接通,他便开口道:“喂,你在哪里呢?”
  夏沅沅道:“出来参加一个同学的聚会,现在已经坐车要回去了。”
  苏岩东问道:“跟谁?”
  夏沅沅轻笑了笑,道:“我就是告诉你,你能认识吗?”
  苏岩东顿了顿,最终没有将那一句“叶尽是不是也在”给问出来,只对电话里的夏沅沅道:“那你早点回来,晚了外面不安全。”说完顿了顿,又加了句:“我现在也回去了。”
  夏沅沅轻声的“嗯”了一声,然后两边便挂断了电话。
  ☆、第14章 如果
  夏沅沅放下电话,然后看着外面的夜色。
  出租车的广播电台栏目里,一个小女生正在跟电台dj倾诉:“我学习不好,我是很认真学习的,就是怎么都学习不来。可是我爸我妈却跟我说,如果我考不上大学,他们就不认我这个女儿了。我很难过,学习不好不是我愿意的,他们怎么可以这样伤我的心呢……”接下来便是小女生“呜呜”的哭声。
  夏沅沅心说,那是你还没有听过这世上更伤人心的话,你没有听过自己视若亲母的人跪在自己面前对自己说:“沅沅,你帮帮妈妈,答应苏少爷,你就当回报我这十几年养大你的恩情……”
  她一直以为她们这十几年来是母女感情,到最后才发现,她只不过将这当成了恩情。
  有什么感情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无论亲情还是爱情。
  就像当初她那样的喜欢叶尽,喜欢他喜欢到肯跟全世界的人翻脸,到最终她还不是说变心就变心,说爱上别人就爱上别人。
  夏沅沅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叶尽的时候,那时候她还在读高三。
  她的数学学得有些不好,她的养母陈秀怕她高考数学拖后腿,便给她请了家教。家教老师是青市s大的学生,据说当年高考的时候还是全省的数学高考状元。
  叶尽第一次走进她家的时候,她正从她家的阁楼上下来。
  她一眼就看见挎着个书包,一袭衬衣牛仔裤的站在客厅里跟陈秀寒暄的他。一身衣服虽然有些旧,但却干净整洁,他的笑容很干净温柔,仿若冬日里照在身上的阳光。
  她突然便觉得,那个男生的模样撞进了她的心海里。
  或许感觉到了她在看他,他突然也转过头来看着她,对着她温和的一笑。
  不知为何,她突然感觉自己全身上下连带着脸上“腾”的一下子红了,低着头蹬蹬蹬的跑回楼上自己的房间,连陈秀在下面一直说“这孩子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见了人也不下来喊人。”也没有听见。
  后来每到星期六星期天的时候,他就坐在她的旁边,一道一道的给她讲着数学题。
  他们的身体靠得很近很近,近得她能闻见他衣服上淡淡的松香味。他的声音很好听,温和而清亮,让人听着像是沐浴在清风里。
  她有时候会故意将身体往他的身上移,只为了与他更亲近一点,她也会将一道早已经会了的题重复的问,只为了他能在她的家里呆得久一点。
  她会在他在的时候穿上裙子,打扮得很庶女,在他面前会不由自主的变得温柔。她每周数着日子等待星期日星期天。
  少女时候的爱情,总是冲动而无所顾忌的,总觉得喜欢就一定要去追求,全世界任何事情,也比不上她的爱情重要。
  后来,在叶尽再一次来给她上课的时候,她在自己笔记本的空白页里,写上大大的“我喜欢你”三个字,然后便转头望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可是他却很平静的将她的笔记本合上,若无其事的跟她继续讲题。
  那一天直到他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等到她的回应。而她自然是失望的,连和母亲一起送他出门的时候,她都还是一脸的失落和不高兴。
  他走在路上,到底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但最终什么也没说,还是骑着自行车走了。
  她那时候还是个执拗而固执的孩子,并没有那么容易放弃。
  后来在叶尽每一次来给她上课的时候,她都在笔记本上写下“喜欢你”三个字,然后便固执而毫无畏惧的看着他。
  她在笔记本上写满第十个“喜欢你”的时候,他的态度终于有了一些动容。
  他在她写下“喜欢你”三个字的那一页笔记本上,放下了一朵红色的风信子,然后在另一页上写下“等你”。
  那一个晚上,她拿着手机一遍一遍的去搜索红色风信子,才知道它的花语代表的是“令我感动的爱。”
  从这她开始明白,叶尽已经有一半接受了他。而那一句“等你”大约是要等她高考之后吧。
  她抱着那本笔记本躺在床上,兴奋的整夜都睡不着。
  尽管他们隐藏得再隐秘,但偶尔表现出来的动作到底还是有了些不一样。
  陈秀眼尖,很快就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她不动声色的辞退了叶尽,给她另外请了一个女家教。
  她跑去质问陈秀:“叶尽教得好好的,为什么不让他继续来。”
  然后母女两人开始因为她“早恋”的事冷战。争吵。
  陈秀指着她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情谈恋爱,若是高考考不好,你整个人生都毁了。”
  她却觉得她没有错,她的成绩并没有退步,相反,她的数学成绩还前进了几名。她对陈秀道:“我又没有影响学习,而且有叶尽教我,我的成绩反而前进了几名。你故意棒打鸳鸯让我心情不好,因此成绩退步考差了,那才是害了我的一辈子。”
  然后是陈秀气得整整半个月没有跟她说话。
  她也觉得委屈,同样半个月不愿意跟她说话,甚至用不吃饭来相要挟。她的养父则要一边劝着妻子一边劝着女儿,同样为难。
  那一段时间,夏家的气氛整个都沉浸在低气压中。但最终还是陈秀先跟她妥协了,道:“你先好好复习考试,如果你能考上叶尽念的s大,我就不阻止你们谈恋爱。”母女两个至此才算是握手言和。
  s大在青市算是最好的大学。
  她心中憋了一股劲,想要向陈秀证明,她和叶尽的恋爱不会让她堕落,反而会让她更加上进,加上她也想要考进跟叶尽同一所的学校,所以平时更加卖力的念书。
  而叶尽在后来也通过她的同学给她送了信,信上还是那两个字“等你”,同信一起来的还有他写好的各种各样的复习笔记。
  有时候星期六或星期天的时候,她会找了理由跑出去跟叶尽约会,陈秀知道她去干什么,但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唯一不够浪漫的是,他们约会的大部分时候只是坐在肯德基或麦当劳里,点一杯可乐,然后他给她讲各种各样的题。
  等到她如愿考上s大的那一年,叶尽用他暑假赚的钱给她买了一条紫水晶的项链,然后带她出去旅游了一趟。
  紫水晶是她的幸运石,而那条项链算得上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后来她跟叶尽分手的时候,将那条水晶项链连带他送给她的其他礼物一起送回给了他,如今它应该是早已经被他丢弃了吧。
  而至于那次旅游,其实她一直想要去长城和故宫,但因为钱不够,他们最终就近去了波浪屿。后来她倒是去成了长城和故宫,但跟她一起去的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她上大学的时候,叶尽上大三。
  叶尽本身优秀,在学校早已闯出了名头,无论在哪里别人都愿意卖他的面子。仗着叶尽撑腰,她走后门一路进了叶尽在的学生会和摄影社。叶尽还是网球社的社长,他的网球打得很好,且打网球的样子很帅,但因为她嫌网球社每天下午要训练,最终没有进去。
  她一进校门,大家就知道她是叶尽的女朋友,看在叶尽的面子上,对她也颇有善意。
  而她仗着叶尽,在学校倒是颇有些蛮横和横冲直撞的意思。
  那时候她对未来所有的规划都是她和叶尽的未来。
  在她想来,等她毕业之后她和叶尽会结婚,他们会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一部漂亮的车子,生两个小孩,养一条狗。孩子最好是一男一女,大的儿子小的女儿,哥哥便可以保护妹妹。而狗最好是可爱的泰迪,毛是灰色的那种。
  只是唯一没有想到的是,这中间会出现了意外。
  那是叶尽大四临毕业的时候,他早早就在一家物流公司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那家物流公司虽然暂时不大,但很有发展的前景,重要的是它是苏家财团的继承人苏大少爷开的,可以永远不必担心它会因为没钱倒闭。
  叶尽在那家公司暂时以实习生的身份学习,那天她下午逃课跑去他公司的门口想找他去约会。
  然后等他下班的时候,她看着他跟苏岩东一起从公司里面走出来。
  那时候她还不认识苏岩东,只以为是他普通的同事,便扬起手来向他招手喊他的名字。
  叶尽从他跟苏岩东的说话中回过头来,然后温柔的笑着喊了一声“沅沅。”
  她跑过去弯他的手,然后叶尽便拉着她的手向苏岩东介绍:“老板,这是我女朋友,夏沅沅。”
  她明白过来他是公司的老板,怕自己的失礼给叶尽带来不好的影响,连忙恭敬的弯腰叫了一声“老板好。”
  苏岩东有些怪异的盯着她看,盯着她直发毛,过了好一会他才问道:“你叫沅沅?”
  她抬头看了叶尽一眼,然后才点了点头。
  或许男人在爱情上的感觉也是天生敏感的,那天他们回去的时候,叶尽就有些担忧的对她道:“以后你不要来我的公司了。”
  她对苏岩东看她的眼神也有些感觉不舒服,便点了点头。
  只是有些事,终究是逃不开的。他们再怎么躲避,又怎么躲得过苏岩东的强取豪夺。
  有时候夏沅沅想,如果当初她没有逃课去找叶尽,会不会她的人生一切都不一样。
  如果她没有遇见他,她或许会如她曾经所期待的那样,跟叶尽结婚,生下他们的孩子,像普通的情人一样幸福的过一辈子,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当成另一个女人的替身留在苏岩东的身边。
  可是如果如果,这世上又哪来的这么多如果。
  ☆、第15章 想你
  第十五章
  夏沅沅回来的时候,苏岩东已经到家了。
  他站在门口将她拥了进来,一边走一边道:“怎么回来得这么晚,也不自己开车。”
  夏沅沅放下手提包,又脱了外套放到沙发上,才道:“路上有点堵车,所以回来迟了。”说着抬头问苏岩东道:“你吃过晚饭没有?”
  苏岩东有些委屈的将头靠到她的肩膀上,撒娇一般的道:“没呢,一直等你回来一起吃的。”
  阿秀今日还没有回来,夏沅沅想了想,开口问道:“要不我们今天晚上吃面吧,我去煮两碗面来。”
  苏岩东点了点头,顺便提要求道:“多下几个鸡蛋。”
  夏沅沅点了点头,然后便挽了袖子进了厨房,从冰箱里取了面条和鸡蛋。
  面煮得很快,不过十分钟,便将两碗面条做好了,用两个海碗装了端上餐桌,夏沅沅和苏岩东一人一个海碗坐在餐桌上吃。
  面条上面放了几块排骨,两只荷包蛋,另外还撒了些葱花,排骨新鲜,荷包蛋橙黄,葱花苍翠欲滴,令人看在眼里胃口大开。
  夏沅沅煎荷包蛋的技术很好,煎的荷包蛋又香又黄还一点不焦,咬进嘴里更是从里到外都是浓郁的香味。
  而这还是当初陈秀教她的,当初念书的时候,陈秀怕她晚上肚子饿,每天晚上都会煮一碗面给她做夜宵,面上面会放两个黄澄澄的荷包蛋。
  有时陈秀在外面做事要很晚才回来,后面便教了她自己煮面煎荷包蛋,让她肚子饿的时候就自己下来做一碗。
  现在想想,当初的陈秀也是真心的疼爱过她的。只是再是如何疼爱,收养的到底比不过亲生的罢了。
  夏沅沅有些晃神,却突然听得苏岩东道:“多吃点,你太瘦了,要吃胖一点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