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不及防当了哥[重生]_第12章
  当时记者问的都是些很老套的问题,比如你对自己夺得高考状元有何感想?有没有觉得很意外?打算报哪所高校?可以和学妹学弟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学习诀窍吗?
  温渡到现在都记得程泽邺的回答分别是:意料之中;不意外;p大;诀窍就是用心。
  虽然听着像是敷衍但是温渡却感觉就是那个人的实话。
  高考状元每年都有,可是温渡觉得这个人最为特别。
  具体特别在哪里也说不上来,就是和别人不一样。
  后来许多年后见到程泽邺本人的时候,温渡才意识到,程泽邺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他的眼睛。
  好像一潭静止的幽暗湖水,看着你的时候不赋予任何情感,明明是冰冷的目光,却让人不由自主的想靠近。
  温渡第二次见到程泽邺是在一篇杂志报道上。
  因为是娱乐性质的杂志,所以文字有些浮夸,标题还是恶俗的“没想到他是这样的高富帅——明明能够靠脸吃饭却要靠才华”。
  文中重点提到,程泽邺高考就是全省状元,本科考入全国首屈一指的高校,之后又在海外世界名校读研,这些本来就已经十分难得,偏偏程泽邺念大学的时候年年拿最高奖学金,又是学生会主席,大二的时候就拿下了好几项全国甚至世界级比赛的大奖,还发表了十多篇核心论文,毕业的时候也拿到了优秀毕业生,总之,能拿的荣誉他领了个遍。
  这只是前面的铺垫,中间还时不甩出几个不明觉厉的头衔来证明程泽邺作为学生时的优秀,紧接着笔锋一转又提到了程泽邺的家世背景,大约也就是吃瓜群众眼里可望不可即的豪门。
  最后文章收尾的时候装模作样感慨总结了一下,然后就放上了一张程泽邺的照片。
  帅是自然的,但是他本人的那份与生俱来的优雅气度已经远远盖过了他本身的好相貌。
  不过这些都不是吸引温渡的重点。
  温渡格外留意的是文章里提到的一段关于程泽邺回答记者提问的文字。
  有记者采访程泽邺的时候尖锐发问,说有人认为如果没有强大的家庭背景做支撑,程泽邺也不过泯然众人,而普通人无论怎么努力都不可能拥有他现在的成就,所谓“寒门难出贵子”,他对此说法的看法如何?
  程泽邺当时的回答是:我并不觉得我有多大的成就,我只是利用了现有的条件,去做我所能做到的,即便没有了家世背景,我想,我和那些只会抱怨出身的人也会是不同的。
  至于“寒门难出贵子”,这一点我承认,家世往往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人的发展方向,但是,这并不代表出身寒门就连发展的机会都没有。
  我认为,人生的意义在于你的起点与终点间的高度差,而不是一味拿自己的起点去和别人的比。
  温渡当时就想,这个人可真厉害啊。
  温渡高考的时候就是奔着p大去的,结果阴差阳错的,最后还是没有考上。
  后来温渡考上了国内排名第一学校的研究生,也就刚好算是和程泽邺成了校友。
  温渡第一次见到程泽邺本人,是他的研究生导师徐老给搭的线。
  他们三个人一起吃饭,徐老便向程泽邺介绍了他。
  程泽邺很客气地叫他小师弟,点菜的时候还很体贴地照顾了他的口味。
  但是温渡心里明白,那是碍于老师的面子,程泽邺并没有兴趣认识一个刚刚研究生毕业和自己毫无关联的人。
  那顿饭吃完,他们也没说上几句话。
  温渡想,要是能和那个人多亲近些就好了。
  面试的时候温渡准备了很久,他不想让程泽邺觉得自己是不值得花时间认识的人。
  但是结果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他还是做不到那样自信又自然地去向别人展示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内心深处的自卑感终究是烙在了骨子里。
  不过因为老师的面子在,最后他还是顺利入职,程泽邺也颇为照顾自己。
  但程泽邺向来对温渡是疏离又客气的,所以再照顾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温渡这才发觉程泽邺真的是很难以接近的一个人,他还没有到能和程泽邺做朋友的资格。
  这让他有些沮丧。
  温渡觉得,再怎么伸出手,他也是碰不到程泽邺的。
  但是他还是会每天伸出手,一遍遍尝试着。
  他还没有勇气去告诉程泽邺。
  温渡清楚地明白什么叫做云泥之别。
  但是他想,即便他永远都不能和程泽邺并肩,能仰望着他也是好的。
  晚上睡觉之前,温渡想着,真希望明天晚上快点到来。
  那样他就能见到最喜欢的程师兄了。
  作者有话要说:
  想了想还是补充一下,算是一个番外吧,正文肯定不会虐的!
  第9章 第八章
  程泽邺看到这样的情形忍不住皱了皱眉,他对于教育孩子这方面自然是没什么经验,但也晓得像那女人一样并不是什么好做法。
  但程泽邺站在不远处看了一会儿,却没有打算上前去,一是他现在是个孩子,和大人讲道理其实是没有优势,况且——他直觉像女人那样的人不见得会讲道理。
  再者便是他觉得温渡这时候大概也不希望被认识的人见到自己现在的样子。
  程泽邺很明白这一点,当自己处于低潮失落、羞耻难言的时候,是绝对不希望被旁人窥见半分的,甚至连别人可能处于热心的安慰都会感到反感。
  上一世他母亲去世之后他父亲办了一场空前轰动的葬礼,所以往来的圈子里的人几乎都是知道的,而基本上圈子里的家长都十分默契地把自家孩子送往了同一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