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大佬少年时[穿书] 第149节
  前世的他在两年后会醒来,双腿残疾,从云端跌落泥里。
  可她知道,他会很快爬起来,让世人见识他的狠厉。
  那时候她心里有别人,惧他怕他恨他。
  正眼都不瞧他,她一直以为他们是没感情的。
  直到他为她下跪,把他的尊严扔在她脚底下。
  他对世人残忍,却独独对她温柔;她对世人温柔,却独独对他残忍。
  重活一世,她要把欠他的都还回去,若是能救好他的腿,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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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90 章
  苏罗英对霍秉庭彻底改观后, 往两个人家跑的频率降了很多。
  不过倒是主动提起……两个人可以先订婚,毕竟感情很稳定。
  这是每个家长的愿望, 希望子女能成家立业, 有自己的后代。
  姜蘅觉得自己还年轻, 在此之前根本没想过结婚的事情。
  毕竟她现在的事业才起步。
  他们已经买了对戒, 但那是情侣戒指。
  姜蘅觉得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两个人谈恋爱可以简单纯粹。
  她不嫁给霍秉庭,那就能避免面对霍家的那些糟心事和人。
  如果有了名分,成为霍家的媳妇就不同了,估计自己处理起来各种复杂的关系够呛。
  何必给别人挑她错处的机会。
  而且结婚是两个家庭的相处,想想都已经很心累了。
  如果到时候真的撕起来, 她这个暴脾气够呛, 总不能学着霍秉庭一脚把长辈从椅子上踢下来吧……
  再说了,真结婚了估计还涉及很多财产股份的分割, 他们不想,别人也会去指手画脚, 真的太麻烦。
  所以还是算了吧。
  有的人拿了结婚证也会离婚,姜蘅不需要那一份保证。
  至于孩子的问题, 姜蘅决定先不和人说霍秉庭的事, 等过几年再看。
  霍秉庭结扎了的好处是……哪怕是安全|套中间破了, 也不用太担心怀孕。
  霍秉庭也对结婚没兴趣, 如果是姜蘅要一场婚礼,他自然不会反对。
  不过现在他还没有站稳脚,不是夫妻关系反而更能保全对方。
  他也不太看重那一张薄纸。
  年轻人的想法, 长辈自然不能理解,所以两个人对外统一口径是还太年轻,过两年再看。
  姜蘅工作就是为了赚钱,如今她是很有钱了,那边工作也上了正轨,日渐的繁忙了起来。
  工作室的人都很佩服,这真是低调的富二代。
  她上次给《凝血碧》剧组写了曲子,虽然那部剧是黄掉了,不过烂剧出神曲的定律,姜蘅编曲的歌倒是受业界的和观众的一致肯定。
  今年刚好古偶大火,很多剧组都来找姜蘅合作,她把后面半年的时间都安排上了。
  而且经常受到剧组邀请去出差,现场去采风。
  关燃送给了姜蘅一架小型的飞机,不过她可不敢用,这一趟飞下来比酬劳还贵。
  而且太高调了也不好,作为一个务工人员。
  不知道和霍秉庭让人打过招呼,还是关家的人有打点过……总之姜蘅所见的人都非常的和睦,工作也很顺利。
  除了霍秉庭不满,姜蘅居然能比自己出差更多,两个人在家的时间经常刚好错开。
  明明同居,却有了异地恋的感觉。
  小别胜新婚,只要姜蘅在家,霍秉庭就会特别粘人,如果没有特别的事就在家办公。
  那张大桌子两个人各自坐在一边,互相不打扰。
  只有偶尔休息抬眼才会看到对方。
  ———
  霍家的长辈,本来想让霍秉庭娶一个能帮忙他们克制对方的人。
  姜蘅算个什么东西……净跟着捣乱,被关家认会后反而更嚣张了。
  两个人居然感情深厚,这就更加糟糕了……
  毕竟他们巴不得小两口能每天掐架。最好闹得鸡犬不宁,能分走霍秉庭的一部分精力。
  再说了关家的生意都在国外,其实也帮不了霍家什么,哪怕是商业联姻,对人他们也不满意。
  总之就是各种的挑刺。
  霍川不表明态度,那其他人就蠢蠢欲动,开始变相的给霍秉庭介绍姑娘。
  哪怕家室稍微差点也无所谓,主要是长得漂亮懂事听话。
  姜蘅觉得有点好笑,反正她也不管。
  倒是觉得多让小霍总接触姑娘,也许能让对方更开朗,大家交个朋友嘛。
  只是阿焕非常的毒舌,不给人留面子,不过那些女同胞自己凑上来的……就没办法了。
  姜蘅离开了一周,霍秉庭分别在回家的路上、在停车场、在公司强行的认识了三个姑娘。
  其中有两个选手被他骂哭了……是真哭了。
  霍家人不知道,姜蘅不但不会生气,反而是一肚子的坏水,等着看笑话。
  状况太惨烈,再想找愿意接近霍秉庭,又符合他们要求的姑娘也没那么容易。
  这场热闹很快就收场了,姜蘅甚至觉得意犹未尽,怎么不学某个综艺节目弄三十个选手,然后等着小霍总一个个的灭灯。
  这事情简直成为了她的快乐源泉。
  姜蘅怕霍秉庭出意外,交代他每次用车前,一定要检查车有没有被动过手脚。
  吃东西的时候……也要格外注意,别被下毒。
  姜蘅甚至把号称‘死亡百科书’的《死神来了》一系列都看了遍,尽量规避所有的风险。
  “你对我的霍家那群蠢货做事风格很了解,不过我不会有事情的。”霍秉庭语气有些无奈。
  不过想对方这是为了自己着想,又觉得满心的甜蜜。
  姜蘅刚好完成了手中的工作,有两天的假期,所以在家休息。
  霍秉庭边整理领带,边看打量自己的人,笑着说:“不如你中来公司送饭给我。”
  姜蘅不假思索的说:“也不是不可以。”
  “就这么说定了,12点半。”
  姜蘅等到人走了,才反应过来在答应了什么。
  又不是幼儿园还送什么饭,再说小霍总哪里会缺一餐午饭?
  但既然答应了,姜蘅还是决定履行承诺,认真的准备了起来。
  她怕路上堵上,所以是乘坐地铁过去的。
  霍秉庭早就交代了前台,所以姜蘅一路畅通无阻的到了霍秉庭的办公室。
  她提前半个小时来,霍秉庭还在开。助理让她在办公室先等一会儿。
  姜蘅还是第一天到这里,坐在沙发上打量着宽阔的房间。
  有很大一面视野很好的落地窗。
  这附近没有比这层更高的建筑,不但没有遮掩,而且私密性很好。
  办公室只有一张书桌,一面书柜,然后一个沙发就在没有其他的东西,很不接地气。
  右边有一间小小的卧室,姜蘅走了进去,估计以前对方经常在这边睡觉。
  不管是从前的陈焕,还是现在的霍秉庭,对物质条件要求都不高。
  姜蘅听到外面有开门的声音,从小房间走了出来。
  霍秉庭:“还真给我送饭来了啊?”
  姜蘅:“凑合着吃吧,我的厨艺肯定不如你。”
  她打来了保鲜盒,里面是三菜一汤,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倒是有认认真真的在准备。
  霍秉庭:“你和我一起吃点吧。”
  姜蘅:“……可是我出门前已经吃过了。”
  霍秉庭:“我还不知道你。”
  毕竟这是标准的两人份。
  姜蘅拿起了筷子,“有人陪着吃是会比较有胃口?那好吧。”
  霍秉庭笑着点了点头。
  姜蘅单手拖着下巴,“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我以前也给你送过饭。”
  “怎么会不记得,我还以为你是来探监的。”
  那是在高二的下学期,霍秉庭代表学校的辩论队去参加市里面的比赛。
  虽然他说话毒,但是逻辑思维很清晰,所以老师推举了他。
  陈焕当时不想去,还是姜蘅死缠烂打的劝服人,说男孩子辩论的样子太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