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10节
  这时候的人哪听过这样曲折离奇、惊心动魄的侦探型故事,一下子就被迷住了,一个个如痴如醉,听了一遍还不过瘾,纷纷要求再讲第二遍、第三遍,本来嘛,这种故事就是要不断的回头看才有意思呀,这样才能不断的发现其中的线索和伏笔,只要设置合理、逻辑严谨,可以说是越听越觉得精彩。
  不过几天功夫,县城就刮起了一股强势的“包青天破案”风,众人纷纷议论“十字杀人案”是如何的巧妙,高丽太子如何的无耻下流,杀人凶手如何的可伶可恨,最多的当然是赞叹包拯如何的机敏聪慧。
  “妹妹,你是不知道,现在专门来咱们茶馆听故事的人可太多了,不过已经有不少人叫嚷着要听新的故事了,毕竟那个十字杀人案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不下十遍了,你这里可还有这样的故事没有?”
  冬秀的激动之情就别提了,自从穿过来,她就从没有那么高兴过,她高兴地并不是这故事能帮着哥哥挽回茶馆的生意,而是这故事能被人真心喜爱,这让她找到了久违的认同感。
  即便在这里过了十多年,有时一觉醒来,她还总觉得这是一场梦,总觉得自己是抹幽魂,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一年年的被拘在院子里,仿佛过着坐监般的生活,即便她再爱田园时候,有时也不免强烈怀念起前世朝九晚五、按时打卡的苦逼日子。
  现在无异于给她苦闷的生活带来了一剂强心针,让她清晰的知道自己不只是个关在绣楼里的千金小姐,而是个有价值,被需要,被认同的人。
  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稿纸,这两个月心焦的等待中,她也没闲着,刚好将第二个案情“血祭坛”给写出来了。
  江耕围喜出望外,立马就要回房去誊抄。
  冬秀忙拉着他坐下,一边给他倒茶,一边交代他故事可千万不能一气讲完,要在适当的时候留给人悬念,让人自己推敲猜测,这才能提高听书的乐趣,特别是对于这种侦探悬疑类的小说来说,尤其如此,在猜测真凶的过程中,给予人意想不到的反转,这才能牢牢抓住人的眼球呐。
  这篇故事虽然只能在自家茶馆里说说,但冬秀却十分重视,她想尽可能的把这篇故事写好,叫更多的人喜爱,那么读者和听众的意见反馈就很重要了,毕竟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行文方式到底适不适合这时代人的口味。
  “那大家都有什么意见没有!我再写的时候也好适当的做些修改!”“意见倒没有,大家听了都说极好,好些人还要我把故事拿去出书呐,毕竟你这故事里细节和伏笔太多,听书的时候稍不留神就会错过了,好多人都要来听个三、四遍才能完全明白呢!”
  冬秀对此很能理解,她以前看侦探、推理小说的时候,往往也是看过了结局还要翻过来再看几遍的,要不然那些深埋的线索根本就挖不出来,看完了也似懂非懂的,完全不尽兴。
  “总不可能所有人都说好吧,这又不是银子,我就不信人人都爱它,哥哥你可不要瞒我,咱们只有知道缺点在哪里,才能写得更好!”
  江耕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茶馆里确实有人嘀咕,有的说那凶案现场写得太过真实血腥,听了叫人心里害怕,也有的说那情节转换太过频繁,描写不够详细,让人无法跟上案情的节奏,还有那爱考究爱较真的人,非说那个时候包拯早已中了进士了,怎么可能还在庐州求学呢,真叫人哭笑不得,但说归说,却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听。
  “我自己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那故事你不如写得再简单易懂些,不用那么文绉绉的,最好就跟咱们平日里说话一般,这样王喜儿也好记,听的人也更明白些!”
  提到王喜儿,江耕围不由想起了那小子在茶馆里说书时的情况,那小子到底也不是正儿八经的说书人,说着说着自己就手舞足蹈的兴奋起来了,这一兴奋便把原来记好的词给忘了,渐渐的就跟平时聊天侃大山一般的了,不想底下听得人却越发高兴了,喝彩不断,都说他越讲越好,比那别别扭扭、咬文嚼字的可好听多了。
  冬秀仔细一想,也对,听书不同于看书,听书的人也不一定能看书,不用太讲究什么文笔,重要的反而是如何快速、准确的把故事传递给听众,可能口语化真是最合适的方式吧,这样不仅讲故事的人可以视情况进行适当的增改,听众也更能记住这个故事本身。
  于是冬秀干脆把原稿拿来给他。
  江耕围一看,可不是更详细浅显了么,而且字数也多了,还能多讲个好几天呢!
  做好准备,江耕围便又匆匆赶往县城去了。
  曲氏还悄悄与她打趣道:“你哥哥最近一段时间真是转性了,怎么突然就对县城的生意这样上心起来了,隔了那么长时间才回家,也不知道多歇息几天,今儿一大早又走了,这该不会是被县城里什么东西勾了魂吧?”
  冬秀听得噗嗤一乐:“哎呦,嫂子,难道你是怀疑我哥在外面不老实了?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你刚给我哥生了个大胖小子,叫他做了爹,他现在自然要努力经营,将来也好给我们盼儿挣下一份家业嘛!”
  就连吕氏也感叹说:“这当了爹就是不一样,稳住上进多了。”
  曲氏听了,这才放下心来,只一心扑倒儿子身上去了。
  第二十章 听书
  县城里,天刚大亮,街道两旁已满是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子,丝丝缕缕的食物香气勾得人饥肠辘辘。
  平日里的几个老主顾却并不停留下来用一份往日最爱的吃食,径直走进了泰升茶楼里。
  接连好些天都是如此,要说那茶楼不过是兼着卖些小面茶点,种类即不多,味道也一般,却偏偏引得不少人大清早就进去过早,真是让人费解。
  “哎,老王啊,我说这泰生茶馆里的葱油面里莫不是放了那福寿膏不成啊,怎么这两个月里就勾得你们流连忘返的,天天大清早的就去占座!”
  “嗨,我们还真是去占座的,谁还能冲着口吃的呀!那茶楼里最近说了个新篇,叫《新包公案》,你没听说过?每日巳时准时开场,火爆得了不得,我要去迟了可就只能在后面站着听了!”
  “哦?那什么《新包公案》就真那么好听?我这几日尽听人议论它来着,什么杀人呀、破案呀,不都是那一套嘛,咱们从小听到大的,你还不腻啊,我看你还不如跟我去抽一锅,那才快活似神仙啊!”说着那人眉飞色舞的比了个抽大烟的动作。
  “你那烟抽得快不快活的我不知道,我就知道一天不听那故事,我这心里就百爪挠心的闹腾,我都跟着听了两个多月了,一场不落,那是越听越上瘾,不比你抽大烟差呐,不说了,我要赶紧占座去了,今天可就要揭露那杀人凶手是谁啦,我还跟老李赌了五块钱呢,看我俩谁猜得对!”
  说完那人便拱手告辞,急匆匆的走了,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暗骂:呸,还想拉着老子抽大烟,老子可是亲眼看着你怎么把家业给抽完的,个混账玩意儿,为了抽大烟,老婆孩子都抵给人家做奴才去了,老子是傻了才会步你的后尘,再说了,那《新包公案》多好听啊,一天不听简直浑身难受,跟掉了袋子钱似的……
  待二人都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向这混沌摊的老板娘打听道:“大姐,他们说的这《新包公案》你可知道么?”
  老板娘闻言,脸上现出气恼的神色,一边忙活一边回客人的问话:“怎么不知道,这就是前面拐角处的泰生茶楼里新说的一个故事啊,听说极新奇又有趣的,已经接连讲了三个多月了,现在每日里不知多少人去听,我当家的跟家里两个小兔崽子也是日日不落的去听,连家里生意也顾不得做,一回来就念念叨叨的,要找那什么幕后真凶,一个个都着魔怔了似的!”
  青年听了心里微微一动,快速的吃完早点,就向泰生茶楼而去。
  等他到时那茶楼里已经是高朋满座的满是人了,不想看了一圈也没个空位,便打算学别人一样弄条板凳坐着完事儿。
  却不想被人拍了一下肩膀,回头一看,竟是大熟人:“哎呀,耕围,好久不见了,我正想着改天去你家拜会,却不想这么巧,今儿居然就遇上了!”
  江耕围前些日子回家誊抄了新的的稿件,今儿一大早才风尘仆仆赶到自家茶楼,生怕耽误了,远远的就看见门口站着个长衫青年,看背影十分眼熟,便试探着招呼了一下,却原来真是自己从小到大的玩伴江澄平,自他们念完私塾后,两人之间联系便少了,现在突然见到,还真是意外之喜。
  “好小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说是去江苏求学了么,这些年等闲也见不着你的面了,我算算,咱们这都正经有三、四年没见过了吧!”
  “可不是嘛,不过我前年就已经念完了书啦!”
  二人在门口寒暄几句,江耕围便邀他去了二楼的包间。
  两人许久不见,自然有一肚子话要说,正谈得兴起,却听楼下一片叫好呼喝之声。
  原来说书的人已经站到方台之上,正满脸笑意,抱着双拳向楼上楼下的客官们频频致意。
  这人便是江耕围的长随王喜儿,不过现在看着倒更像个说书卖艺的了。
  王喜儿作了一圈揖后,拿起惊堂木,“啪”的往桌案上一拍,随着一声脆响,堂下诸人都安静下来,目光灼灼的盯着他。
  这一瞬间他好似成了众人仰望的存在,那些目光看得他飘飘然,恍惚间仿佛自己成了了不得的大人物似的,而底下都是俯首听宣的仆从。
  “昨日我们说到那少年包拯,为躲避去相国寺当主持,与好友公孙策在返乡路上分手,而那公孙策与展昭在路上却与一名叫彩云天的杂耍班相遇,众人相携而行,却发现这班内关系微妙,气氛紧张,处处透着诡异……”王喜儿与往常一般,先把故事前情进行总结回忆,即方便带出后续的故事情节,又方便了那些新来的顾客能顺利进入剧情。
  楼上的江澄平起初是不以为意,一边吃着细点一边看着楼下的说书人。
  他一看那小年青的举止行为,就知道他不是什么专业的说书人,不过胜在口齿清晰、声音洪亮,讲话时不疾不徐、抑扬顿挫,很是能带动人的情绪,倒也能入耳一听。
  听了一段后却不觉完全沉醉其中了,那正是整个故事的最高潮部分,王喜儿适当的做着手势动作,配合着特意装出的低沉暗哑的嗓音,将那阴森可怖的气氛描绘得活灵活现,让底下的听众不由得纷纷屏息凝神,仿佛亲临了案发现场,身边随时就会有凶手跳出来行凶一般。
  江耕围虽然早就把这段故事看过无数遍了,基本都能口述出下一步的剧情,但还是被现场的氛围所感,不由也沉浸其中。
  若是有人此时经过泰生茶馆,定要感到惊奇不已,一般的茶馆里不说人声鼎沸,喧喧嚷嚷的总是免不了的,毕竟茶馆说白了就是供人聊天扯白的消闲场所,可这泰生茶楼里却安静不已,只能听见王喜儿一个人或高或低的声音缓缓流出,间或传出整齐的“哈”、“谑”、“啊”之类的或惊或喜或惧的语气声。
  “此间事了,公孙策等人也不欲过多停留,便快马加鞭往家乡庐州而去,路上又巧遇包拯,众人各叙别情,正欲协同回家,却在庐州城墙外看见官府贴出的布告,曰:八贤王将于六日后问斩!心急如焚的众人只得再次匆匆奔赴京城,也不知这素有贤名,又位高权重的八贤王到底所犯何事,缘何会落得问斩的下场,也不知包拯几人能否顺利赶赴京师解救八贤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啪”的一声脆响,王喜儿利落的结尾,并完美的留下了悬念。
  众人如梦初醒,轰的一声炸开,纷纷交头结尾的热烈议论起剧情来,因怕出声打断了故事,触犯众怒,刚才可都憋了一肚子话了。
  “这戏班的班主真是死有余辜,居然为了那莫须有的藏宝,将人满门灭口!”
  “就是,这等杀才要是遇到我手里,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还是便宜了他,定要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哎,可怜那老仆和孤女,为了报仇雪恨将自己都搭进去了!”“咱们以往都说这包青天如何英明神武,我看这公孙策也不耐啊!”
  “也不知八贤王是怎么回事,居然要被杀头,难道他是睡了皇帝的女人不成。”
  底下顿时笑骂哄闹声响成一片。
  楼上,江澄平激动得一把握住江耕围的手:“耕围兄,你这说书先生哪里请来的,他的故事怎么如此与众不同,我想见一见他可以吗?”
  江耕围内心骄傲:澄平一向是个眼光高的,又在外面见过世面,居然也对妹妹的故事如此推崇,可见妹妹的故事是真好,不想他们家还出了个才女了。
  一时王喜儿上来,先叫江耕围“少爷”,江澄平这才知道原来说书先生竟是他兄弟的长随,而那故事就是他兄弟编写的。
  这可真是想不到啊,以往木讷寡言的江耕围还有这份巧思呢,看来一直就是他小瞧了人,想必他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讷讷不能言,胸中藏锦绣的人。
  第二十一章 小说
  第二天下午,江耕围便又回家了。
  冬秀惊讶的看向他:“哥哥不是昨儿才去的县城吗?怎么今天就回来了,可是那稿子有什么问题么?”
  “这倒不是,只是回来有事与你商量!”
  自从冬秀的故事在茶馆一炮而红之后,她哥倒也不再念叨什么女儿家应该在房内绣花的话了,现在居然还肯与她商量事情了,对于这样的转变,她真是喜闻乐见之至啊。
  听他说完原委,冬秀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原来正是今年九月,朝廷便正式下旨废除了科举制度,一下子断了天下学子的晋升之路。
  为了谋生,也为了一份文人的体面,很多人都选择了投身于出版业或报馆,好歹也是与书本文字相关的,报酬也颇丰厚,他哥的一位朋友如今便就职于《绣像小说》报馆里,做了名白话小说类的编辑。
  正如冬秀所推测的那样,《绣像小说》报正处于大力改革推广的时候,即便报纸采取了大量插图的形式来吸引读者,然而却收效甚微,现如今发行量是一天不如一天,再这么下去迟早也要闭馆。
  报馆急于寻求好的文章来吸引读者,不仅持续在报纸上发布求文广告,而且还派专人进行全国搜寻查访,他们编辑也兼有发掘好物的重任。
  那位朋友本来是回家探亲的,却偶然在茶馆听了一回《新包公案》,大呼过瘾,惊为天人,按他的说法“如果将这精妙绝伦的故事刊登在报纸上,那必定就能引得观者如潮”,而且稿酬极高,直接就按字数来给,只要被采用,那最低的也是千字二元呢,比在茶馆赚的那点打赏不知高了多少倍。
  显然她哥是被对方说动心了,他被那位朋友吹捧得都有些飘飘然了,仿佛只要他肯,那就一定会上报一般。
  不得不说,茶馆火爆的生意给了他莫大的自信。
  然而冬秀却并不这么认为,这个时候看报的可都是些读书人,绝大部分都是从小念着四书五经六艺过来的,这样的人或多或少都是有些古板顽固和考究癖的,就算你说这《新包公案》是杜撰的,他们也会认为你是抹黑名人、有辱斯文,什么?包拯居然与女子谈情说爱、展昭居然是个小孩子、五鼠居然是群小乞丐,这样的人物设定完全颠覆了他们的既有认知,于他们而言过于怪诞,并不容易被接受,被拍砖的可能性反而比较大。
  “哥哥你也看过报纸了,报纸上可有这样的文章?咱们的故事不过胜在新奇二字,拿到茶馆里说一说,大家听个乐呵倒无所谓,上报纸却是不大可能的,你想那些有学问的人会稀得看这种满篇大白话的小说么?”
  江耕围很想说“会”,呵,这就是澄平兄给他的勇气!
  “再说了,咱们这篇故事怎么也有百来万个字吧,就只按千字一元来算好了,也得有近千元钱得稿费呢,你觉得可能吗?”
  江耕围一听顿时就心凉了,这当然不可能啊,难道人家报馆是傻子、是财神爷不成,他就说有哪里不对劲嘛,这钱怎么可能来的这么容易,哎,真是晕了头了,亏他还满心欢喜的以为撞大运了呢。
  “嘿,这小子居然蒙骗我,还说那写小说的人多么多么赚钱,写一篇文章比一般人干一辈子赚得还多,原来是在吹牛啊,要真那么容易,他那么会念书,自己随便写写,那还不早就发财了。”
  冬秀心想,人家还真没骗你,现在写小说的就是很赚钱啊,而且以后会更赚钱,她记得民国时有个言情小说家,光靠一部小说所得,就能买下一座王府,还绰绰有余呐!就连鲁迅大大不也靠自己的稿费在寸土寸金的沪市买了独栋小别墅么!
  至今为止,中国历史上就没有任何一个时候,像现在这样推崇小说的“伟力”,小说,特别是通俗小说,在世人眼里一直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草根存在,自古以来“文以载道”中的“文”是绝对不包括小说的,但现在却已经有人公开喊出了“小说救国”、“唤醒国魂,开通民智”这样慷慨激昂的口号,还赋予它“图强保种”的重大期望,小说甚至与这个时代紧密结合在了一起,相互交融,以至于一切历史大事、社会新现象都能迅速见诸于小说,而再也不怕被禁止抄没。
  若她所料不错,小说即将迎来它大力发展的黄金季节。
  冬秀每天看着报纸,很难不蠢蠢欲动,她倒是没想过要通过小说来救国救民,她没有那个能力,也没用那个野心,何况时间自然会推动历史进程的,她这只小蚂蚁也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她也没想要出名得利,从本心来说,她向往的是平静的种田式生活,而不是什么万人瞩目的玛丽苏式。
  用现代一句鸡汤文来形容就是,她甘于平淡却不接受平庸!
  她无法接受自己穿越到旧时代,就只能顺势变成名旧女性,一生受这该死的世道的摆布。
  她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也对长辈磕头请安、她也乖乖的学女红厨艺,然而她坚决不裹脚、不缠胸,她从未忘记过自己是谁、来自哪里。
  她来自自由开放的21世纪,科技与文化极速更新,思想与眼界无限开阔的时代。
  那时候小说的发展也臻至完善,特别是通俗小说,借由网络优势,势不可挡的迅速形成了其独特而重要的文化地位,不可否认,21世界最普遍而受欢迎的娱乐方式就是看小说了。
  她有超前的眼观和独特的视角,脑内还有无数精彩的故事和新颖的题材以供参考,她自信这些独一无二的东西可以让她轻易取得成功。
  人生一世,有能力的谁又甘于平凡呢,谁不想在世上留下自己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