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这番忍着公主在自己脸上动作,周威只觉得又有一大波液体要被揉出来,方才避开苦笑道:“公主殿下,您太大力,臣的鼻骨要断了。”
  “周兄,你的鼻骨也未比寻常人更硬嘛!”曹姽讪讪地住手,把棉巾扔到陶盆里,里面顿时晕出一片腥色来,她不去看,更不要说去碰了,脸上摆明了都是嫌弃:“阿爷同我说,他的鼻子统共在战场上断过三回,我原本当真以为武将都是铁骨铮铮,鼻子也会更硬!”
  周威心想这和鼻子硬不硬有什么关系,不过是适才心软罢了。
  他只好自己伸手取回染了痕迹的棉巾,重新拧干给自己擦净鼻血,恰好也遮住了自己的表情。
  周威是觉得羞耻的,这最年幼的公主是陛下和燕王的掌上明珠,连名字都唤作观音奴,完全可以想见这对人间至尊的父母是多么祈望最小的女儿顺遂一生。公主又曾在会稽山做了自己的救命恩人,现今无论她做了什么落到山野间受苦,亦或是建业城里的风言风语怎生说她癫躁骄狂,他周威都可以置之不理。
  然他是义兴周氏的子孙,若女帝真是英主,来日或是进兵巴郡、或是降服南楚,最终与北汉一决高下,马革裹尸亦是所有武将可能的宿命,这样一颗掌上明珠岂是他可摘得?为人父母之心,怎可能令自家女儿做个十有八成的寡妇。
  他的家世并非娶不得,却委实不合适。
  可周威不甘心,尤其是经了王慕之和陆参之事后,若曹姽以后的婚配对象若此,那是侮辱了她。
  小公主如今未满十一岁,太子成婚不过就在当年,二公主曹婳也并没有定下人家,他的时间似乎还很宽裕。陛下将岭南道火耕水耨的屯田之事交予自己,实在是莫大的信任。
  想到此他便道:“公主,燕王陛下英明神武,即便是鼻子断了,只要心智硬逾常人,这才是武将根本。”
  “心硬吗?”曹姽这么想,譬如阿爷明明喜欢母亲,却还能沾惹不同的女人;他明明那样疼爱自己,到头来也可以把自己软禁,她仿佛是对自己说:“我才不喜欢这样呢!”
  周威脸上顿时一僵,几乎要苦笑出声,然旋即又想,公主才多大,不过是孩子心性。
  她并不需要改变自己,但是等她变成了大姑娘,多少就会明白世间正理。
  三国末年,司马家势大,曹魏衰落后,为避迫害,曹氏宗族除谯国曹氏本宗之外,数千族人纷纷迁往各地,一支迁往辽东,一支则偏安江南,因避当时的孙吴政权,且司马氏又有南下伐吴之意,不得已便进入岭南。
  如此五十余年经营,这支曹氏旁支竟也是繁茂昌盛,又因不涉及江左纷争,常常就几乎让人忽视了女帝背后还有这样一个根深盘根的大族。
  东魏虽与北汉南北对峙,但南边需要北边的毛皮马匹,北边需要南方的丝绸茶叶,因此即便局势紧张从不曾缓解,南北互市却未曾停止过。
  周威此行的目的说来并不止去趟岭南那么简单,他实际是要参与押解一批由北方购得的奴隶去岭南开荒。因其中不乏野性难驯的胡人,为防路上暴乱,东魏不得不出动军队。各州郡府衙也会调遣驻兵随行护送,陆续将奴隶押入岭南。
  周威对曹姽说起这事,曹姽便叹道:“母亲此次把阿兄的婚事推到前台,就是为了了结巴郡之事。但她的决心不会更改,待粮草蓄足,觅得良机,就是成都王覆灭之时了。”
  周威张张口,又闭上,但他不日就将启程,不抓住这个机会很可能会后悔,他闭了闭眼,艰难地抬头看曹姽:“来日臣从岭南回来,公主殿下可否答应臣下一个请求?”
  大虎小虎不在,曹姽正忙着找干净的布料,因为她看到周威的鼻血隐隐又要冒出来,未多想便接口道:“你们这些武人定是不服输的,本公主知道你想要找个机会比试骑术和射艺。区区小事有何难,我此刻就答应你。”
  周威很惊讶,才想把话说得更明白些,突然觉得如此也不错,他日归来纵马放歌之下,他或许能够说得更为坦诚动人,而不是像现在淌着鼻血欲语还休。
  曹姽话音刚落便正色:“周威你却也得答应我一事,你身为太子宫禁卫,又领中坚将军,势必得保护好我阿兄,这才是于你于我的重要之事。”
  周威并不明白其中玄机,然这原本就是他身系之职,便当下点头答应不提。
  曹修这回做了次听壁角的小人,周威那番吞吞吐吐让他心情几番起落,暗恨这小儿实在过于憨厚老实。
  但若周威真对年幼的曹姽说了什么相许终身、情牵一线的话,历来温文的太子也可能忍不住冲进去,将周威的鼻子彻底打折。
  他听二人气氛不错,小妹竟还晓得叮咛周威尽好东宫属官的职责,不由心中一片火热,当心觉得天下最亲不过至亲骨肉,曹姽之前的那些不体面的事情瞬时尽皆忘了。
  曹修慢慢踱进屋后的土灶房,那里常年无人使用,大虎小虎又将其收拾得十分干净,因此并没有令当朝太子觉得这是块腌臜地。
  一个七岁的小尼怯生生地拎着篮鸡子站在门槛外,轻轻叫道:“大虎姐姐,我去鸡栏里方才摸来的,还是热热的哩!”
  妙音天生一把稚气娇嫩的嗓子,别有野趣,曹修观她顶上光溜溜、脸蛋却出奇清秀,不由就逗了这小姑娘一句:“我看你这头形如鸡子,也是热热的哩!”
  庵里平时人迹罕至,更没有机会见到这等风姿不俗的高贵少年,被曹修出言打趣,妙音又羞又怒满脸通红,扔下篮子便跑了出去。
  大虎上前将篮子提起,曹修便一皱眉头道:“什么怪味儿?”
  鸡窝里出来的自然是鸡屎味儿,大虎一边讲鸡子一个个码到灶上,一边劝道:“殿下万金之躯,怎可待在此处?小虎,带着陛下四处转转。”
  曹修却不接这话,看着大虎拿出铜铛来拿滚水浇一遍,小虎照着吩咐去灶下升起了火,反而饶有兴致地旁观起来。
  大虎手势极为灵巧地将鸡子一一打破,注入干净的铜铛里,拿木箸搅拌到黄白相间为之。又细细撒入切碎葱白,混入盐米,再拿木箸拌匀,就着麻油接着鼓起的火焰一炒,刹时就一股咸香满溢。
  虽比不得宫里的十全宴,然这里的食材胜在新鲜淳朴,曹修肚里的馋虫被勾了起来,看得越发专注。
  如今也赶不得太子走了,大虎便壮着胆子,让曹修将新杀的子鸭拿来。
  这是二人今日上山的备礼,乃周威新猎的才会飞的野鸭。春日野鸭吃得好,这鸭肥大得竟也与野雉一般大小,大虎小虎费了好大力气才收拾干净。
  大虎让曹修帮忙剁下鸭头,又去肚中腥翠五脏,再泼了滚水仔细洗净,曹修净手的当口,已看到大虎拈了一把轻薄铁刀细细片作陶盘上的一叠笼肉。
  再切葱白,加盐调汁,小虎鼓起风箱,让姐姐趁着旺火把鸭子翻炒得极熟,一直要炒到表皮金黄酥脆为止。灶边一叠辣椒姜末作为蘸料,曹修看到灶头后面,因为翻炒需要大火,小虎一个人添柴鼓风忙得满头大汗。
  因大虎为人正肃,虽庖厨之术令人眼花缭乱,但大虎失之有些笨口拙舌,让曹修多少觉得无趣。
  反之小虎平素活泼多言,倒更有其主曹姽的气质,曹修与小虎反更熟识些。他看小虎忙得满头大汗、兴致勃勃,反而出其不意走上前猛地握住风箱手柄,极速地帮忙拉了两下。小虎阻止不及,才填满了柴火的炉膛突然喷出一个火焰来,焦灰火星飞舞正扑了二人满身。
  曹修雪白的葛衣大袍被熏得灰黑,就连飘荡的袖子、衣摆都被烫出了小洞,小虎连忙扯了帕子想给太子擦拭,没想到越擦越脏,她下意识地想把急出来的汗抹去,结果把自己的脸也抹成了黑色。
  因自小跟在曹姽身边,与曹修尚算作熟识,两人并不怎么怕这当朝太子。经了这出,小虎忍不住又哭又笑,曹修反而被她逗乐了。
  大虎忙张罗着曹修更衣,可此处哪有男子衣物。
  不料曹修毫不在意:“大善,真名士该当如此。沾染俗世烟灰,又是寒食三日后的第一道热食,我曹修也要幕天席地,共林野之乐。”
  曹姽自来随心所欲,这提议她十有*是要赞成的,唯独周威有些放不开。
  因此时寺庙庵堂并没有什么严格的清规戒律,曹姽还着人向慧静住持借了一樽酒来。曹修有意作弄周威,便高吟一首武帝之子曹植的《箜篌引》劝酒。
  十五岁少年尚不知苦,吟词在山野林间显得一派爽朗清越:
  置酒高殿上,亲交从我游。
  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
  乐饮过三爵,缓带倾庶羞。
  主称千金寿,宾奉万年酬。
  久要不可忘,薄终义所尤。
  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
  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
  曹修一方面是宴兴颇佳,而选这一支《箜篌引》亦是表达了自己对建功立业的渴望。当日东堂议政,他乃是主战的一方,未想到女帝机深叵测,把朝议纷纷的大臣们一撂,摆明是不愿现在提巴郡的问题,反而兴致勃勃地筹备起徽音殿迎入太子妃一事,说曹修不失落那是假的。
  周威两杯杜康下肚,眼前有些发花,但还知道劝解:“太子殿下,今日良辰美景,莫吟这死不死的!”
  曹姽从小跟着慕容傀,不至于千杯不醉,但酒量是甚好的,她极为赞同周威的话:“阿兄这是对了景,却不对人,且听我来歌一曲。”
  她也不羞涩,以少女舒朗清脆之音唱了一支北地民歌: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
  曹修击掌而叹:“阿奴乃江左女儿,吟这首《敕勒歌》竟不失大气。阿兄知道,都知道,你那就是不耐待在建业,待日后你成年,封你个渤海公主。你这番性情,日后父亲在辽东鲜卑的基业,都得交予你。要降服化外之民,就要阿奴这样的,以胡作非为制胡作非为。”
  席间大笑起来,周威已醉得不轻,酒杯都掉在了地上,咕哝了一句便趴在案上:“阿奴即便胡作非为,还有我呢!”
  林间“飒飒”风声似乎盖住了周威低语。
  曹修再看曹姽,她目光有些痴凝,似是在怀念幼时与慕容傀放马阴山的往日时光,也不知有未有听到周威一番少年至纯心声。然曹姽尚年幼,周威是否良配如今还言之过早,曹修却想起建业风评中被誉为第一等的高门女郎王神爱,顿时觉得酒杯沉重起来。
  如此又过三月,当年夏历六月二十四,出身谯国曹氏的皇家与高门琅邪王氏行“国婚”之仪。
  时人对这桩婚姻的期待,便是繁子孙、净血统,广家族而增势力。
  因百年来战乱频发、社会动荡,其时婚姻并未始终按照古礼。自曹魏至司马氏晋朝,连皇帝纳后都无用六礼。又因曹致所配为鲜卑慕容氏,南北之俗交融,亦不复古礼。
  这日王氏送嫁,及至傍晚,照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火的习俗,乌衣巷内大宅燃了数百成千支油脂花烛,三日三夜不熄,以示嫁女不舍。原本太子曹修并无需请迎,为示对未来太子妃王氏的重视,他亲率四马车驾,随侍从宫婢百人,新婚从车百乘,并皮马大璋,亲迎王神爱。
  众人浩荡至大司马门,就见一骑白马驮了一个轻盈人影飘然而来,身后双生婢女亦是窈窕。
  曹修并不意外,只静待她上前:“母亲终于开恩,让你回来参加阿兄的婚礼。”
  曹姽是从燕王府邸来的,难得一身正式。她梳了一个小小的公主倾髻,发髻上盛饰华丽,以鹿首金步摇为簪,辅以十二花钿,均是按仪大妆。竟不似往日孩童模样,倒像神仙妃子了。
  又见她侧坐马上,着丹碧纱纹双裙,层叠繁复,但因丝质轻柔,夏日里并不显闷窒。腰上双钩亦缠帛带,围以锦裳束腰,更显不盈一握。裙后垂下两根飘带,状如登仙。
  “我来陪阿兄迎亲,”曹姽不吝笑容,顿时少了仙气,平添些让人观之欲亲近的天然一段可爱,且递上一个锦盒道:“这可是妹妹最值钱的玩意,阿兄便笑纳吧!”
  曹修只觉今日最最意气风发,着人接过锦盒,却漾着笑容对周威道:“周将军,可愿为公主牵马?”
  众人皆惊,这未免过于贬低了周威的身份,然周威却坦然应下、甘之如饴。
  曹姽却想的是:阿兄,其实阿奴最想送给你的,便是来日登临大位、福寿绵长。
  ☆、第二十章 (长评加更)
  曹致定东魏后,庙社稷于建业,台城沿用东吴太初宫,先时殊为简陋。
  至承德三年方始扩建,设内外三重。外宫墙设一般机构与驻军,第二重宫墙内为朝堂及尚书省,西侧则是中书省、存放档籍的秘阁及皇子所住永福省。第三重宫墙内才是真正的内苑,今日曹修成婚后正式成人,便要易居外苑的永福省明光殿。
  因为曹致少年称帝,所出子女皆年幼,因此永福省之前只做鸿胪寺招待贵宾之地,今日终于迎来主客,户部又拨款详加修缮,这明光殿正无愧其名,碧瓦凌空、耸耀京国,饶是巨富深宅里出来的太子妃王氏,督监的官员也敢说她道不出什么不是来。
  曹修迎亲的队伍入乌衣巷时,正是黄昏时分,王氏大宅烛光盈满,威仪有序,嘉宾僚党,齐齐云聚。远远见到有仆从手执蜡烛,引着先头三驾马车而来,王道之照例褒衣博带,领着族内亲友相候,待曹修下车便躬身道:“太子,吾女已敬具以待。”
  王道之的夫人郗氏也款款相迎,她作二千石品轶夫人装扮,头戴绀色丝帛帽状假髻,插一尺长簪珥,簪珥头部装饰黄金龙首衔白珠,又着缥色深衣,一派庄严。
  她携女眷亦向太子行礼,这才带着半分自傲又半分亲近道:“太子稍待,神爱已妥当了,只是做父母,尚有几句话要交代。”
  曹修自然无不可,王道之便留了儿子王慕之在外主持大局,入内对王神爱道:“神爱,出嫁女子该行之事,你母亲想必都教给了你。你且记得戒之敬之,宿夜毋违命。千万视皇家以谨,莫以普通姑舅之礼待之,且太子之下尚有两位公主,对待小姑要如自己的亲姐妹一般。”
  郗氏则朴实得多,一边给王神爱调整已经束得很整齐的衣带,结上千金一方的蜀锦佩巾,一边叮嘱女儿在台城内务必处处小心,且又多了些女人的私房话:“女儿,我观太子相貌堂堂,性情也温和,家内之事便是国事,你不可违背夫命,他敬你爱你,就是敬我们王家了。”
  王道之听了略皱眉,却没有打断这妇人之言,片刻之后,王神爱便被簇拥着出门。
  王神爱一头黑直美发,浓密如云,甚至不需使用假髻,头戴珍珠、玛瑙所饰金冠,金冠下部各垂一宝石镶嵌博鬓。而王神爱素在闺中被称“蝉鬓美人”,只因她发色纯浓,鬓边一缕修剪整齐,梳成薄薄一片,鬓色肤色皆薄透如玉,真真是云光鬓里薄的美景。
  她身着十二色翟衣大礼服,脚蹬木质厚底玉华飞头履,站于高约七尺的曹修身边,略矮半头,竟出奇和谐,让人忘了这新郎可比新妇还要小上一岁呢。
  曹修下意识地看了眼端立面前的新娘,她与自己同服色,皆是按当朝太子夫妇的仪制,服主色为玄红色的严服。但她出身大家,端方豁达,这身沉重的衣摆压在十六岁的少女身上,盈盈走动间,她头上那原本该显女子媚态的博鬓竟也丝毫未加颤动。这样的美女在伸手可及之处,曹修原本的满心旖旎却被一扫而空。
  曹姽清楚记得上辈子太子夫妇之间关系和谐,如今见阿兄怔楞,还以为他被神爱的美色所慑,一时回不了神呢!
  她在人中身量较小,又是孩童,便也不避忌地挤上前去,拉着并不陌生的王神爱道:“王姐姐素与我姐姐伽罗交好,如今又做了我阿嫂,我这做小姑子的今日陪阿兄来迎亲,并不好厚着脸空手而来。”
  说着便撸下指上“削玉刀”戒指,这戒指上所镶透如山水、璨若晨星的宝石乃是西域所进贡,足有小指尖大小,日光并烛光下,十分地耀人眼目。据说这宝石非但纯美,且“削玉如铁刀”,是三公主曹姽的爱物,满都城只得这一枚。
  曹姽竟也毫不吝啬,将削玉刀随手放进小黄门所捧的一捧聘礼中,魏时皇子下聘,玄3匹,纁2匹,束帛10匹,还并一枚玉璋,至于其后随车百乘,更是数不尽的好东西。
  她亲热地从郗夫人手中扶过王神爱指着阿兄笑言:“王姐姐嫁进来绝不怕受委屈,若我阿兄欺负你,你就拿削玉刀削他。”
  王神爱抿唇一笑,倒是郗夫人颇为担忧,她望望此时已避到一边的长子王慕之,只好讷讷不言,唯王道之道行深厚,仿佛今日不论是太子娶其女,亦或是先前公主辱其子,均不扰他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