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节
他非常爱吃面食和主食,不过也许是最近太忙,也许是菜谱太多了,唐飞柳在想吃面食的时候,一直是搭配的中式拉面,这会儿想起来这种做法,看着面前色泽鲜艳的面条,闻着番茄微酸混着肉的香气,顿时也口水分泌加快,他招呼着大家说:“用叉子绞着吃就行,快吃吧!”
说完,唐飞柳一口塞到嘴里,入口香浓的肉汁和面条混合,番茄的微酸又减轻了油腻,让人一口吃下去,还想继续再吃,唐飞柳觉得自己简直不能更棒棒了!
看到唐飞柳在吃,爱德华对他在食物这方面可谓是全然的信任,也跟着吃了一口,入口的香浓让公爵大人眯起了眼睛——该说是命中注定还是天赋遗传呢?总之那么多美食,无论是鸡汤拉面还是小肉饼还是馒头和辣椒炖杂菜……爱德华阁下却毫无任何阻碍地第一口就判断出来了,他最爱这个!
大约这就是根植在欧美人民心中的魂,命中注定的真爱,总之艾伦和罗杰斯也尝了一口,艾伦先生还好,罗杰斯第一口就被征服了!
这就是他寻寻觅觅,最好吃的主食!!!
而接下来还在后面,这里靠海,珍贵的海鱼在这里卖的十分便宜,唐飞柳直接问了鱼肉特点之后,挑了滑嫩无骨的鱼做了一条烤鱼!
先是涂了香料辣椒腌制,然后炙烤,最后裹着红油一瓢浇下去,用锅子炖起来,下面铺了些洋葱打底——这道菜可是唐飞柳的精心改良版本,在现代时候,或许有不爱吃羊肉、觉得腥膻的朋友,但是烤鱼,这可是男女老少都最爱的食物。
娇气的罗杰斯显然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罗杰斯爱吃肉,但是他不喜欢羊肉的腥味,牛肉倒是还可以,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鱼肉和鸡肉,但是他以往吃的都是简单炙烤的鱼,吃的也大多是鱼本身的鲜嫩,这回第一次试探着吃了一口,罗杰斯猛地看向唐飞柳,那眼神简直像是一见钟情!
爱德华不太能吃辣,艾伦走南闯北,什么都吃过,接受度比爱德华高,但是对烤鱼也是觉得好吃,却不像是罗杰斯那么狂热,不过这番茄意面本身就非常好吃,再说唐飞柳也知道爱德华不能吃辣,因此也给爱德华做了道他最喜欢的黑胡椒烤牛腩,鱼就让爱德华尝尝就好。
唐飞柳好久没下厨,自己吃的也是肚子圆滚滚,他躺在沙发上休息的时候,心里还在想……可惜这会儿还没有芥末和酱油那种吃法,不然厨房的鱼还可以用来做鱼生……
不过这是唐飞柳的想法,在其他人看起来,今天的食物十分好吃,尤其是罗杰斯少爷,他晚上根本没怎么搭理艾伦,而是苦思冥想,在第二天的早上,唐飞柳才起床,就发现幼稚爱计较的罗杰斯少爷带着温柔甜蜜的笑容,正亲自给他摆盘好了早餐,旁边的侍女正一脸惊恐地看着他……而罗杰斯发现唐飞柳的第一眼,就带着笑容打招呼:“这不是兰斯阁下吗?您起床了?我已经为您摆好了早餐……咖啡还是我亲手冲的呢!”
唐飞柳觉得他可能是睡迷糊了,他很需要马上躺回床上再起床一次。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罗杰斯就已经冲了过来,亲热地拉着唐飞柳的手,牵着他一路走到餐桌前,然后亲手为唐飞柳倒了一杯香浓的咖啡。
“这……这里面放了什么?”唐飞柳疑惑地看着罗杰斯,颤抖地发问。
他认真想想,他和这位少爷有来有往地斗法,但是还没到要给对方下巴豆的地步吧?!
罗杰斯显然没明白唐飞柳在说什么,想了一下才笑出来,说:“兰斯阁下你真会开玩笑,我就放了咖啡和牛奶,没有别的!”
“不是……你先告诉我今天怎么这么热情,不然我不敢喝。”唐飞柳认真地直接发问。
“就……就我想说……昨天的东西很好吃,谢谢你!”罗杰斯吞吞吐吐地说着,然后看着唐飞柳显然还在茫然,想了想,又尴尬地说,“我们家的厨娘特别会做点心,我可以和你换吗?”
哦吼,居然真的这么就妥协了吗?!
唐飞柳隐隐猜到这位少爷是有求于他才会这么热情,但是一个人得是思路多么单纯天真才会这么直来直去啊!
唐飞柳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仿佛精灵一般的罗杰斯,心中有种不知道怎么说的感觉——他是在想,幸好这个小少爷命好,长成这样,还是在南登乡那个乡下长大,有人保护又生在地位较高的绅士阶层。
要是他这个性子又这个样貌,生长在无人保护的地方或是更加乱一些的地方……只怕人生路要可怕许多。
不过要是真的换个出身,也许罗杰斯就不会这么天真了,也不会这么……又招人讨厌,但是一卖乖,就又真的挺招人疼的。
这个世界上千人千面,但是能出罗杰斯这么个自信天真的小奇葩,也还是极少的概率,唐飞柳都忍不住被他那样子逗笑了,假装苦恼地说:“可是点心的食谱……奶油蛋糕、糖霜蛋糕、甜面包、华夫饼和饼干……我都有呢。”
这一口气说出来的东西,让罗杰斯瞪大眼睛,他认真地思考,发现他家的厨娘会的东西,显然唐飞柳都会,他沉默一会儿,正当唐飞柳觉得自己是不是把这少爷逗太过的时候,罗杰斯一脸毅然地说:“那好吧……那我只能拿那个来换了!”
当天晚上,爱德华和艾伦吃到了一道十分特别的食物——脆皮烧鸡。
这道食谱是帕尔家祖传的待客菜,据说是从某位嫁给贵族的姑妈之中传出来,是十分珍贵的食谱,而显然的,这道菜让唐飞柳也震惊了!
这个时代和亚洲同期差不多,真正的美食都属于大贵族,平民们有些连饭都吃不饱,而罗杰斯和唐飞柳折腾许久,唐飞柳闻到那鸡肉的酥香,从烤箱里面一端出来,在桌上一切开,就看到那微微淡黄的肉汁从啪咔一声碎开的鸡皮里冒出来,然后从里面猛地爆出香料和鸡肉完美融合的香气,让人几乎一瞬间就流下了口水。
罗杰斯真是……唐飞柳吃了一口,被外脆里嫩的烤鸡征服了,他觉得自己人情欠大了,于是不再逗这个少爷,见罗杰斯居然对烹饪真的有兴趣,干脆地就和他一起交流起来。
罗杰斯原本是天天漫不经心的性子,但是他对于烹饪显然十分有兴趣,也有天分——通常来说,热爱食物的人,做起菜来也比较容易被点拨,毕竟脑海之中的鉴别能力就高于一般人。
而在出海之前,罗杰斯沉迷厨房,两人倒是关系越来越好。
罗杰斯是个一根筋的人,他觉得教导他很多食物做法的唐飞柳是个好人,于是临到要出海的时候十分舍不得,并热情邀请他:“你记得要来新大陆啊!艾伦说你们以后也会去的,我到时候一定找到新鲜的好吃的招待你!”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唐飞柳其实越来越喜欢罗杰斯,他性格天真而且傲慢,被很多很多的爱包裹着长大,因此心底对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爱谁谁的潇洒,嘴上不肯吃亏,但是做事坦荡磊落,喜好都在面子上毫不遮掩。
这样的人做朋友无疑是极好的,尤其是唐飞柳这种有秘密的人,和罗杰斯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放松惬意。
因此唐飞柳也笑着点头,并且认真地掏出一叠纸来,认真地说:“罗杰斯,这是我还没来得及教你的食物,有些是新大陆才有的……你可以到时候试试。”
罗杰斯深深地感动了,他眨巴着绿眼睛看唐飞柳,眼里简直快要流出泪水来,他从脖子里扯出一条碧绿碧绿的项链来,塞给唐飞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链,留给你做纪念!”
说完,他不舍地抱着唐飞柳,用脑袋蹭着,像是幼犬一般……唐飞柳不得不说,这家伙能一直这么被人喜欢,性格那么糟糕都有无数人包容他,或许真的是天生讨喜的天分。
风帆扬起,不舍的罗杰斯被艾伦牵着走上船。
“哎,你说罗杰斯那么不愿意,怎么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点也没想跑啊?”唐飞柳看着罗杰斯乖乖被牵着上船。
爱德华显然也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倒是唐飞柳和罗杰斯相处的很久,他摇头轻笑着说:“……这家伙虽然脑子不清楚,但是直觉倒是很强。”
在现代的时候,唐飞柳听说过一个说法,说有些人是天生能够得到幸福的性格,他们总是能凭借本能知道谁对自己最好,谁是自己最喜欢、最重要的人……往往脑子还没想清楚,脚步就已经忘正确的方向而去。
而远远地,传来罗杰斯的声音:“啊!你给我把香料带齐了吗?!兰斯说的辣椒你有给我好好种在船里面吗?!”
趾高气扬的,却充满活力。
罗杰斯和艾伦乘坐的船队慢慢离开港口,而爱德华带着兰斯又挥别了杰斯等人。
“……我们以后也会去新大陆吗?”唐飞柳微微怅惘地看着那些船队,第一次感觉到了寂寞。
不是别的,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距离就代表了各种变数,没有电话,没有电脑,没有办法随时联络……因此有些人随意挥手,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
“你想去吗?”爱德华轻声问唐飞柳。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唐飞柳握着爱德华的手,轻声说,“不过你怎么会把退路留在新大陆?我以为你会一辈子窝在约克。”
要是认真来说,爱德华都算是个半宅男了,整天都在自家区域逛来逛去,也不喜欢交际和舞会,简直是朵小奇葩,唐飞柳还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想出远门。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汤圆糯糯的地雷。
腰疼,正常更新到明天,然后我要收拾行李回老家过年,之间开始随缘更新。
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77章 思乡
爱德华沉默一会儿,他才说:“……因为新大陆够远。”
“什么意思?”唐飞柳茫然地问。
“最近陛下和圣殿矛盾激化了,圣殿如果想削去陛下的助力,我是最为明显的。”爱德华这么说着,瞬间就让唐飞柳担心起来,他赶紧问:“那你会有危险吗?”
爱德华眼神一愣,突然笑了,他看着唐飞柳说:“我是担心你会有危险……而且,对我来说,这块土地,也没有什么好眷恋的。”
他站在海边极目而望,眼底是对远方的向往,他没有骗人,唐飞柳看的清清楚楚,也非常容易明白爱德华的意思——这块被宗教统治的大陆,或许有温柔向善的好人,但是能混到最高处的人,大多都酷厉无比。
那些每年被烧死的同类,那些被活活绞死的跨时代天才,那无数个如艾伦那般别无选择的人和那些无数个枉死的查理曼们……圣殿或许带给了大多数人信仰和安心,却也带来了更多愚昧和蛮横。
人类蹒跚走在时代的浪潮之中,总是这样的,那些走在最前面的人想进步,想把好的东西带给全人类,但是往往这个时候,愚昧者们却不遗余力地阻碍甚至杀死这些人,只是因为越多的人愚昧相信他们,就能源源不断给他们虔诚供给食物和财富。
就像是养着猪牛的人,不希望它们得到解开缰绳、逃离栅栏的智慧一样。
唐飞柳对此十分明白,大约心里揣测一下,就能明白未来一段时间之后,可能这块大陆就不会平静了,这是世俗和圣殿必有的一战,历史的轨迹能证明,只有挣脱这愚蠢的束缚,人类才能在短短的几百年之内,创造出可怕的文明来。
现代医疗和工业革命都将在圣殿坍塌之后发展,就如同当年的欧洲一般。
“……我也一样。”唐飞柳弄清楚之后,不再纠结这件事情,他笑着说,“反正不管去哪里都好,只要我们在一起……啊,还有我哥哥、还有查理曼医生、莉莉她也会愿意跟我们走吧……”
说着说着,人越说越多,爱德华忍不住微笑起来,说:“纳特应当还是安全的,黑天鹅也是……我们不一样,所以……”
因为他们留下来会成为攻讦的借口,毕竟他们相爱还想相守、无法生育孩子,在大众看起来,这是十分违背常态的事情,爱德华当了半辈子约瑟芬陛下手中的刀,如果他独身一人,他是不介意再为约瑟芬陛下继续做事。
可是……现在他不愿意了,他不想因为他的缘故,让最爱的人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
所以爱德华根本不想趟这趟浑水,原本他一直屯兵的缘故就是隐约猜到了陛下的打算,这会儿艾伦的提议给了他更为广阔的空间,爱德华考虑了一阵之后,就开始打算把新大陆纳入选择。
唐飞柳对他的想法十分赞同,相比起欧洲这个生存环境,现在去美洲——阳光、沙滩、大海!茂密的椰子树和热带水果植物,还有没被开发出来的巧克力……比起一年一半时间冬天的纳特简直就是天堂!
当然,按照杰斯他们对登陆港口的汇报,他们登陆地点估计还不是热带,但是亚热带也非常好啊!
唐飞柳自顾自说着,简直眉飞色舞,恨不得明天就扬帆起航一样,爱德华看到他这么自在,心中也忍不住松了口气。
这个时代大部分人是不会舍得离开自己家园的,这是人们可在骨子里的一种本能,因为在熟悉的环境、活下去的可能性更大,也能够活的更好,因此就算是出于本能,不到需要背水一战的时候,人们通常都是不想要离开自己熟悉地方的。
这个很好理解,就像是父母总会跟毕业的孩子说“入行要谨慎”,因为等你入行之后,想要改行,就会付出比毕业多很多倍的辛苦和努力。
不过唐飞柳倒是没有这个烦恼,对他来说,他可是看过美国现代纪录片的,他热爱美食和餐具、家具,因此看那些影片或者纪录片之中,最喜欢看的就是这些,不过也间接明白那个时期的状况,对他来说,那个地方是没有去过的熟悉之地,因此唐飞柳感觉像是要出国旅游一般兴奋,不过他唯一的担忧,就是不知道自家哥哥的想法。
如果要离开很久,那么唐飞柳希望亚历山大也和自己一起,但是他又担心,和他不一样,亚历山大在纳特长大,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如果亚历山大不去,唐飞柳难免就会为了他牵肠挂肚……这个时代通信也不便,万一亚历山大有什么事情,只怕他也不能及时知道。
不过这种事情都要等回去和哥哥商量之后才能得到结果,因此唐飞柳也不再纠结,他们漫步走了一会儿,除了离开港口的,也有到达港口的船只。
唐飞柳好奇地看着那些人卸货,然后拉着爱德华去码头的小酒馆坐了一会儿——他们不敢在外面吃东西,因为唐飞柳知道大家做食物的风格有多么粗狂。
不过点还是点了,就放在一边看着外面,透过玻璃看外面的场景,就像是一副老电影的画面,唐飞柳和爱德华聊了会儿天,感受新鲜的趣味,才一路往自然聚起的类似小集市走去。
唐飞柳倒是不缺什么,因此一路看过去,都十分淡定,没什么特别引起他注意的,直到他在一个橱窗口看到了一堆熟悉的东西。
“……这、这是什么?”唐飞柳看着玻璃匣子里面小心装着的东西,心中都提了起来——那是红色的小香囊,绣着双鱼图案,针脚细密,看上去暗暗流光。
“这是来自神秘东方的刺绣和锦缎所做的花香挂饰……”海商的伙计看着唐飞柳的贵族装扮,十分殷勤地请他们进店子,一边笑着说,“这位阁下您真是太有眼光了,这东西是我家主人从东方带回来的……”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吗?”唐飞柳激动极了,他按捺住自己,却还是泄露了一丝激动,那伙计连忙点头回答,“有的,还有一些东方的丝绸料子和手帕……”
“……还有呢?”唐飞柳问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这个海商大约只是第一次在沿海做生意,因此带回来的东西都是贵族阶层喜欢的珍珠、刺绣、锦缎和瓷器。
“都拿出来看看。”爱德华看到唐飞柳眼神发直地看着面前的锦囊,心中明白唐飞柳其实是在思恋他在现代的岁月——说起来也是人之常情,最重要的时光和那对温柔的父母一起长大,唐飞柳能想起自己的身份,但是感情又是哪里能自己说忘记就忘记的呢?
比起生下来就没有什么缘分相处的母亲,唐飞柳想念她,也想念温柔威严的老道格,但是他依然觉得现代的那对温柔包容偶尔小气搞笑的父母,依然也是他的父母,他依然还是想念他们,想念到只是看到关于他们的一点遥远的东西,蓝眼睛里面就弥漫了泪水。
“……把这些东西都送到半山腰那座房子里。”爱德华看到唐飞柳看着看着,竟然哭了出来,顿时叹了口气,小心地帮他擦了擦泪水,然后说,“我让他们送回去再看,好吗?”
“恩。”唐飞柳闷闷地点头,也不敢再看下去,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任爱德华牵着就往外走去。
思念无法回转的事物,无法触摸的未来……都是十分可怕的事情,是让人难过的事情,唐飞柳虽然知道,还是大哭了一场。
这一天的逛街让他伤怀无比,回去之后,爱德华也不敢真的让他接触那些古老神秘东方事物,而是连着几天带他散心,想要分散他的注意力。
唐飞柳也知道爱德华的意思,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他也不想这么让爱德华担心,可是他一想到都没来得及跟他们道别,此生竟然就再也不能相见,就难受的一直止不住眼泪。
不过好在连续几天散步爬山,爱德华又各种找稀罕事儿,还真的让唐飞柳找到了喜欢的事情。
唐飞柳喜欢的那些东西,爱德华心中都清楚,美食……这就不想了,唐飞柳做的东西最合他自己的胃口;而珍贵的珠宝华服、罗杰斯喜欢,唐飞柳却不是特别在意,而唐飞柳喜欢花纹特别的骨瓷餐具和手工物品,爱德华干脆带着他逛一些各种风格的器具。
每个海商都有自己的熟悉航线,彼此之间进货的搭档也不一样,摆在一起,还真是琳琅满目,唐飞柳坐了小半天马车,到了海商聚集的小镇,也是海商们的货物中转地,在那边逛了一下午,终于慢慢注意力被分散开来。
主要是,真的太多漂亮的东西了!
说完,唐飞柳一口塞到嘴里,入口香浓的肉汁和面条混合,番茄的微酸又减轻了油腻,让人一口吃下去,还想继续再吃,唐飞柳觉得自己简直不能更棒棒了!
看到唐飞柳在吃,爱德华对他在食物这方面可谓是全然的信任,也跟着吃了一口,入口的香浓让公爵大人眯起了眼睛——该说是命中注定还是天赋遗传呢?总之那么多美食,无论是鸡汤拉面还是小肉饼还是馒头和辣椒炖杂菜……爱德华阁下却毫无任何阻碍地第一口就判断出来了,他最爱这个!
大约这就是根植在欧美人民心中的魂,命中注定的真爱,总之艾伦和罗杰斯也尝了一口,艾伦先生还好,罗杰斯第一口就被征服了!
这就是他寻寻觅觅,最好吃的主食!!!
而接下来还在后面,这里靠海,珍贵的海鱼在这里卖的十分便宜,唐飞柳直接问了鱼肉特点之后,挑了滑嫩无骨的鱼做了一条烤鱼!
先是涂了香料辣椒腌制,然后炙烤,最后裹着红油一瓢浇下去,用锅子炖起来,下面铺了些洋葱打底——这道菜可是唐飞柳的精心改良版本,在现代时候,或许有不爱吃羊肉、觉得腥膻的朋友,但是烤鱼,这可是男女老少都最爱的食物。
娇气的罗杰斯显然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
罗杰斯爱吃肉,但是他不喜欢羊肉的腥味,牛肉倒是还可以,最喜欢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鱼肉和鸡肉,但是他以往吃的都是简单炙烤的鱼,吃的也大多是鱼本身的鲜嫩,这回第一次试探着吃了一口,罗杰斯猛地看向唐飞柳,那眼神简直像是一见钟情!
爱德华不太能吃辣,艾伦走南闯北,什么都吃过,接受度比爱德华高,但是对烤鱼也是觉得好吃,却不像是罗杰斯那么狂热,不过这番茄意面本身就非常好吃,再说唐飞柳也知道爱德华不能吃辣,因此也给爱德华做了道他最喜欢的黑胡椒烤牛腩,鱼就让爱德华尝尝就好。
唐飞柳好久没下厨,自己吃的也是肚子圆滚滚,他躺在沙发上休息的时候,心里还在想……可惜这会儿还没有芥末和酱油那种吃法,不然厨房的鱼还可以用来做鱼生……
不过这是唐飞柳的想法,在其他人看起来,今天的食物十分好吃,尤其是罗杰斯少爷,他晚上根本没怎么搭理艾伦,而是苦思冥想,在第二天的早上,唐飞柳才起床,就发现幼稚爱计较的罗杰斯少爷带着温柔甜蜜的笑容,正亲自给他摆盘好了早餐,旁边的侍女正一脸惊恐地看着他……而罗杰斯发现唐飞柳的第一眼,就带着笑容打招呼:“这不是兰斯阁下吗?您起床了?我已经为您摆好了早餐……咖啡还是我亲手冲的呢!”
唐飞柳觉得他可能是睡迷糊了,他很需要马上躺回床上再起床一次。
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把自己的想法付诸实践,罗杰斯就已经冲了过来,亲热地拉着唐飞柳的手,牵着他一路走到餐桌前,然后亲手为唐飞柳倒了一杯香浓的咖啡。
“这……这里面放了什么?”唐飞柳疑惑地看着罗杰斯,颤抖地发问。
他认真想想,他和这位少爷有来有往地斗法,但是还没到要给对方下巴豆的地步吧?!
罗杰斯显然没明白唐飞柳在说什么,想了一下才笑出来,说:“兰斯阁下你真会开玩笑,我就放了咖啡和牛奶,没有别的!”
“不是……你先告诉我今天怎么这么热情,不然我不敢喝。”唐飞柳认真地直接发问。
“就……就我想说……昨天的东西很好吃,谢谢你!”罗杰斯吞吞吐吐地说着,然后看着唐飞柳显然还在茫然,想了想,又尴尬地说,“我们家的厨娘特别会做点心,我可以和你换吗?”
哦吼,居然真的这么就妥协了吗?!
唐飞柳隐隐猜到这位少爷是有求于他才会这么热情,但是一个人得是思路多么单纯天真才会这么直来直去啊!
唐飞柳看着眼前这个漂亮的仿佛精灵一般的罗杰斯,心中有种不知道怎么说的感觉——他是在想,幸好这个小少爷命好,长成这样,还是在南登乡那个乡下长大,有人保护又生在地位较高的绅士阶层。
要是他这个性子又这个样貌,生长在无人保护的地方或是更加乱一些的地方……只怕人生路要可怕许多。
不过要是真的换个出身,也许罗杰斯就不会这么天真了,也不会这么……又招人讨厌,但是一卖乖,就又真的挺招人疼的。
这个世界上千人千面,但是能出罗杰斯这么个自信天真的小奇葩,也还是极少的概率,唐飞柳都忍不住被他那样子逗笑了,假装苦恼地说:“可是点心的食谱……奶油蛋糕、糖霜蛋糕、甜面包、华夫饼和饼干……我都有呢。”
这一口气说出来的东西,让罗杰斯瞪大眼睛,他认真地思考,发现他家的厨娘会的东西,显然唐飞柳都会,他沉默一会儿,正当唐飞柳觉得自己是不是把这少爷逗太过的时候,罗杰斯一脸毅然地说:“那好吧……那我只能拿那个来换了!”
当天晚上,爱德华和艾伦吃到了一道十分特别的食物——脆皮烧鸡。
这道食谱是帕尔家祖传的待客菜,据说是从某位嫁给贵族的姑妈之中传出来,是十分珍贵的食谱,而显然的,这道菜让唐飞柳也震惊了!
这个时代和亚洲同期差不多,真正的美食都属于大贵族,平民们有些连饭都吃不饱,而罗杰斯和唐飞柳折腾许久,唐飞柳闻到那鸡肉的酥香,从烤箱里面一端出来,在桌上一切开,就看到那微微淡黄的肉汁从啪咔一声碎开的鸡皮里冒出来,然后从里面猛地爆出香料和鸡肉完美融合的香气,让人几乎一瞬间就流下了口水。
罗杰斯真是……唐飞柳吃了一口,被外脆里嫩的烤鸡征服了,他觉得自己人情欠大了,于是不再逗这个少爷,见罗杰斯居然对烹饪真的有兴趣,干脆地就和他一起交流起来。
罗杰斯原本是天天漫不经心的性子,但是他对于烹饪显然十分有兴趣,也有天分——通常来说,热爱食物的人,做起菜来也比较容易被点拨,毕竟脑海之中的鉴别能力就高于一般人。
而在出海之前,罗杰斯沉迷厨房,两人倒是关系越来越好。
罗杰斯是个一根筋的人,他觉得教导他很多食物做法的唐飞柳是个好人,于是临到要出海的时候十分舍不得,并热情邀请他:“你记得要来新大陆啊!艾伦说你们以后也会去的,我到时候一定找到新鲜的好吃的招待你!”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唐飞柳其实越来越喜欢罗杰斯,他性格天真而且傲慢,被很多很多的爱包裹着长大,因此心底对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爱谁谁的潇洒,嘴上不肯吃亏,但是做事坦荡磊落,喜好都在面子上毫不遮掩。
这样的人做朋友无疑是极好的,尤其是唐飞柳这种有秘密的人,和罗杰斯这样的朋友相处,十分放松惬意。
因此唐飞柳也笑着点头,并且认真地掏出一叠纸来,认真地说:“罗杰斯,这是我还没来得及教你的食物,有些是新大陆才有的……你可以到时候试试。”
罗杰斯深深地感动了,他眨巴着绿眼睛看唐飞柳,眼里简直快要流出泪水来,他从脖子里扯出一条碧绿碧绿的项链来,塞给唐飞柳:“这是我最喜欢的项链,留给你做纪念!”
说完,他不舍地抱着唐飞柳,用脑袋蹭着,像是幼犬一般……唐飞柳不得不说,这家伙能一直这么被人喜欢,性格那么糟糕都有无数人包容他,或许真的是天生讨喜的天分。
风帆扬起,不舍的罗杰斯被艾伦牵着走上船。
“哎,你说罗杰斯那么不愿意,怎么最近这段时间,他一点也没想跑啊?”唐飞柳看着罗杰斯乖乖被牵着上船。
爱德华显然也回答不出来这个问题。
倒是唐飞柳和罗杰斯相处的很久,他摇头轻笑着说:“……这家伙虽然脑子不清楚,但是直觉倒是很强。”
在现代的时候,唐飞柳听说过一个说法,说有些人是天生能够得到幸福的性格,他们总是能凭借本能知道谁对自己最好,谁是自己最喜欢、最重要的人……往往脑子还没想清楚,脚步就已经忘正确的方向而去。
而远远地,传来罗杰斯的声音:“啊!你给我把香料带齐了吗?!兰斯说的辣椒你有给我好好种在船里面吗?!”
趾高气扬的,却充满活力。
罗杰斯和艾伦乘坐的船队慢慢离开港口,而爱德华带着兰斯又挥别了杰斯等人。
“……我们以后也会去新大陆吗?”唐飞柳微微怅惘地看着那些船队,第一次感觉到了寂寞。
不是别的,而是因为在这个时代,距离就代表了各种变数,没有电话,没有电脑,没有办法随时联络……因此有些人随意挥手,转身可能就是一辈子。
“你想去吗?”爱德华轻声问唐飞柳。
“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唐飞柳握着爱德华的手,轻声说,“不过你怎么会把退路留在新大陆?我以为你会一辈子窝在约克。”
要是认真来说,爱德华都算是个半宅男了,整天都在自家区域逛来逛去,也不喜欢交际和舞会,简直是朵小奇葩,唐飞柳还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想出远门。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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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思乡
爱德华沉默一会儿,他才说:“……因为新大陆够远。”
“什么意思?”唐飞柳茫然地问。
“最近陛下和圣殿矛盾激化了,圣殿如果想削去陛下的助力,我是最为明显的。”爱德华这么说着,瞬间就让唐飞柳担心起来,他赶紧问:“那你会有危险吗?”
爱德华眼神一愣,突然笑了,他看着唐飞柳说:“我是担心你会有危险……而且,对我来说,这块土地,也没有什么好眷恋的。”
他站在海边极目而望,眼底是对远方的向往,他没有骗人,唐飞柳看的清清楚楚,也非常容易明白爱德华的意思——这块被宗教统治的大陆,或许有温柔向善的好人,但是能混到最高处的人,大多都酷厉无比。
那些每年被烧死的同类,那些被活活绞死的跨时代天才,那无数个如艾伦那般别无选择的人和那些无数个枉死的查理曼们……圣殿或许带给了大多数人信仰和安心,却也带来了更多愚昧和蛮横。
人类蹒跚走在时代的浪潮之中,总是这样的,那些走在最前面的人想进步,想把好的东西带给全人类,但是往往这个时候,愚昧者们却不遗余力地阻碍甚至杀死这些人,只是因为越多的人愚昧相信他们,就能源源不断给他们虔诚供给食物和财富。
就像是养着猪牛的人,不希望它们得到解开缰绳、逃离栅栏的智慧一样。
唐飞柳对此十分明白,大约心里揣测一下,就能明白未来一段时间之后,可能这块大陆就不会平静了,这是世俗和圣殿必有的一战,历史的轨迹能证明,只有挣脱这愚蠢的束缚,人类才能在短短的几百年之内,创造出可怕的文明来。
现代医疗和工业革命都将在圣殿坍塌之后发展,就如同当年的欧洲一般。
“……我也一样。”唐飞柳弄清楚之后,不再纠结这件事情,他笑着说,“反正不管去哪里都好,只要我们在一起……啊,还有我哥哥、还有查理曼医生、莉莉她也会愿意跟我们走吧……”
说着说着,人越说越多,爱德华忍不住微笑起来,说:“纳特应当还是安全的,黑天鹅也是……我们不一样,所以……”
因为他们留下来会成为攻讦的借口,毕竟他们相爱还想相守、无法生育孩子,在大众看起来,这是十分违背常态的事情,爱德华当了半辈子约瑟芬陛下手中的刀,如果他独身一人,他是不介意再为约瑟芬陛下继续做事。
可是……现在他不愿意了,他不想因为他的缘故,让最爱的人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
所以爱德华根本不想趟这趟浑水,原本他一直屯兵的缘故就是隐约猜到了陛下的打算,这会儿艾伦的提议给了他更为广阔的空间,爱德华考虑了一阵之后,就开始打算把新大陆纳入选择。
唐飞柳对他的想法十分赞同,相比起欧洲这个生存环境,现在去美洲——阳光、沙滩、大海!茂密的椰子树和热带水果植物,还有没被开发出来的巧克力……比起一年一半时间冬天的纳特简直就是天堂!
当然,按照杰斯他们对登陆港口的汇报,他们登陆地点估计还不是热带,但是亚热带也非常好啊!
唐飞柳自顾自说着,简直眉飞色舞,恨不得明天就扬帆起航一样,爱德华看到他这么自在,心中也忍不住松了口气。
这个时代大部分人是不会舍得离开自己家园的,这是人们可在骨子里的一种本能,因为在熟悉的环境、活下去的可能性更大,也能够活的更好,因此就算是出于本能,不到需要背水一战的时候,人们通常都是不想要离开自己熟悉地方的。
这个很好理解,就像是父母总会跟毕业的孩子说“入行要谨慎”,因为等你入行之后,想要改行,就会付出比毕业多很多倍的辛苦和努力。
不过唐飞柳倒是没有这个烦恼,对他来说,他可是看过美国现代纪录片的,他热爱美食和餐具、家具,因此看那些影片或者纪录片之中,最喜欢看的就是这些,不过也间接明白那个时期的状况,对他来说,那个地方是没有去过的熟悉之地,因此唐飞柳感觉像是要出国旅游一般兴奋,不过他唯一的担忧,就是不知道自家哥哥的想法。
如果要离开很久,那么唐飞柳希望亚历山大也和自己一起,但是他又担心,和他不一样,亚历山大在纳特长大,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如果亚历山大不去,唐飞柳难免就会为了他牵肠挂肚……这个时代通信也不便,万一亚历山大有什么事情,只怕他也不能及时知道。
不过这种事情都要等回去和哥哥商量之后才能得到结果,因此唐飞柳也不再纠结,他们漫步走了一会儿,除了离开港口的,也有到达港口的船只。
唐飞柳好奇地看着那些人卸货,然后拉着爱德华去码头的小酒馆坐了一会儿——他们不敢在外面吃东西,因为唐飞柳知道大家做食物的风格有多么粗狂。
不过点还是点了,就放在一边看着外面,透过玻璃看外面的场景,就像是一副老电影的画面,唐飞柳和爱德华聊了会儿天,感受新鲜的趣味,才一路往自然聚起的类似小集市走去。
唐飞柳倒是不缺什么,因此一路看过去,都十分淡定,没什么特别引起他注意的,直到他在一个橱窗口看到了一堆熟悉的东西。
“……这、这是什么?”唐飞柳看着玻璃匣子里面小心装着的东西,心中都提了起来——那是红色的小香囊,绣着双鱼图案,针脚细密,看上去暗暗流光。
“这是来自神秘东方的刺绣和锦缎所做的花香挂饰……”海商的伙计看着唐飞柳的贵族装扮,十分殷勤地请他们进店子,一边笑着说,“这位阁下您真是太有眼光了,这东西是我家主人从东方带回来的……”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吗?”唐飞柳激动极了,他按捺住自己,却还是泄露了一丝激动,那伙计连忙点头回答,“有的,还有一些东方的丝绸料子和手帕……”
“……还有呢?”唐飞柳问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这个海商大约只是第一次在沿海做生意,因此带回来的东西都是贵族阶层喜欢的珍珠、刺绣、锦缎和瓷器。
“都拿出来看看。”爱德华看到唐飞柳眼神发直地看着面前的锦囊,心中明白唐飞柳其实是在思恋他在现代的岁月——说起来也是人之常情,最重要的时光和那对温柔的父母一起长大,唐飞柳能想起自己的身份,但是感情又是哪里能自己说忘记就忘记的呢?
比起生下来就没有什么缘分相处的母亲,唐飞柳想念她,也想念温柔威严的老道格,但是他依然觉得现代的那对温柔包容偶尔小气搞笑的父母,依然也是他的父母,他依然还是想念他们,想念到只是看到关于他们的一点遥远的东西,蓝眼睛里面就弥漫了泪水。
“……把这些东西都送到半山腰那座房子里。”爱德华看到唐飞柳看着看着,竟然哭了出来,顿时叹了口气,小心地帮他擦了擦泪水,然后说,“我让他们送回去再看,好吗?”
“恩。”唐飞柳闷闷地点头,也不敢再看下去,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任爱德华牵着就往外走去。
思念无法回转的事物,无法触摸的未来……都是十分可怕的事情,是让人难过的事情,唐飞柳虽然知道,还是大哭了一场。
这一天的逛街让他伤怀无比,回去之后,爱德华也不敢真的让他接触那些古老神秘东方事物,而是连着几天带他散心,想要分散他的注意力。
唐飞柳也知道爱德华的意思,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情,他也不想这么让爱德华担心,可是他一想到都没来得及跟他们道别,此生竟然就再也不能相见,就难受的一直止不住眼泪。
不过好在连续几天散步爬山,爱德华又各种找稀罕事儿,还真的让唐飞柳找到了喜欢的事情。
唐飞柳喜欢的那些东西,爱德华心中都清楚,美食……这就不想了,唐飞柳做的东西最合他自己的胃口;而珍贵的珠宝华服、罗杰斯喜欢,唐飞柳却不是特别在意,而唐飞柳喜欢花纹特别的骨瓷餐具和手工物品,爱德华干脆带着他逛一些各种风格的器具。
每个海商都有自己的熟悉航线,彼此之间进货的搭档也不一样,摆在一起,还真是琳琅满目,唐飞柳坐了小半天马车,到了海商聚集的小镇,也是海商们的货物中转地,在那边逛了一下午,终于慢慢注意力被分散开来。
主要是,真的太多漂亮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