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 第40节
  “刚刚那件裙子……”
  “渴死我了!”
  两个人对视一眼,宋一媛先问:“那条藕粉色欧根纱裙?”
  “嗯。”两个人都当刚刚尴尬沉默的某一瞬间不存在,曹珍珠叹息,“好想买。”
  “买。”
  曹珍珠瞥她一眼,“两万。”
  宋一媛:“买。”
  曹珍珠看着她,跃跃欲试,“你也觉得值得是吧?”
  “好看。”
  曹珍珠犹豫,“可是稍微露了一点……没啥场合可以穿啊。”
  宋一媛:“你穿最好看。”
  曹珍珠:“是吧是吧?我也觉得!妈的,老子穿那条裙子怎么能辣么好看!仙女下凡啊简直!”曹珍珠越说越激动,根本等不了吃了东西再去买,掏出电话来给专卖店打去电话——
  “喂,你好,我是刚刚试藕粉色裙子的那个,麻烦你把那条裙子收起来,我要了,等会儿过来付款。”
  “对对对,s号。”
  “谢谢。”
  曹小仙女心满意足。宋一媛笑。
  半晌,曹珍珠稍微冷静了一点,她咬着吸管,瞅着宋一媛,说:“我觉得你的说话风格有些变化。”
  “嗯哼?”宋一媛咬着吸管回瞅她,“怎么说?”
  “‘买’‘买’‘好看’‘你最好看’,简单有力,直戳人心,有一种霸道总裁的感觉。”曹珍珠回想了片刻前的感受,“我听了就觉得自己是个嘤嘤嘤柔弱无助爱纠结的小公主,你是沉稳可靠话不多但令人超有安全感的英雄,英雄说的话绝对没有错,小公主要听大英雄的话,更何况英雄说我穿着最好看啊,怎么能不买!”
  宋一媛像看智障一样看着她,“你最近接了一个什么脑残偶像剧本子?”
  曹珍珠叹一口气,“生活所迫啊。”
  宋一媛点头,“嗯,生活迫使你只能买两万的裙子。”
  曹珍珠:“……”刚刚的大英雄论简直是笑话,英雄才不会这样和仙女说话。
  “大概不用生活所迫这种理由说服自己,就无法面对自己越来越腐烂的现实。”曹珍珠苦笑一下。
  宋一媛顿了一下,然后喝了一口水,说:“人所选择的,都是他们最想要的。”
  曹珍珠知道她的意思,说:“原本觉得在某一领域做得越好,就越有话语权。越往上走却越清楚看到,即便得到了这种话语权,更是不能写最初想写的东西。越走越远,坚定的东西也被磨得越来越圆。你清楚看到自己被如何磨成这个样子,提笔再去写那些坚锐的东西的时候,每写一段都是痛的,而且结局都是往悲了去,惨烈得你不敢下笔。”
  “如果不往上走——”宋一媛说,“朝下又是怎样一种情况呢?大概就是,最初的时候也是满身都是天真的棱角,把自己往下走自傲地认为是去最底层经历,感受贴着土的血液和心跳,立志为人间写一部巨著,结果,所有的棱角都被泥里不知道哪个地方钻出来的手、刀、刺、□□狠狠触碰,青紫、败坏、阉割,痛到为了保命自己把所有棱角往地上狠狠磨,磨成平凡样子。想要再往上爬,没有手,没有脚,滚着往上爬,拖泥带水,全身都是脏的,想要往上爬的人都会轻易被下面的手抓回去,不甘心的人再九死一生爬上来,只能靠在半坡上的某个悬崖角看着下面挣扎的手和上面歌舞升平的人影不知道去哪儿。他已经圆了,梦也圆了,想象着有棱角的样子去写梦,给梦安的棱角比底下的手还要犀利伤人。写东西是要给人以希望的,但假的棱角没有希望。”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知道彼此在说什么。
  曹珍珠说:“你应该没那么惨?”
  宋一媛说:“你也应该没那么惨?”
  “还好。”曹珍珠说,“不过有磨损是肯定的,也不敢再去想崇高的理想。”
  “嗯。”
  曹珍珠看着她,“你知道吗,一媛。”
  “嗯?”
  “有些东西和其他任何人讲都像笑话,也死活讲不出来。”
  “但是和某一个人,说起来就像吃饭睡觉一样简单。”宋一媛说,“我知道。”
  第三十三章
  两个人吃完东西去店里拿裙子,付款后店员送了一条项链——极细的链子,坠着一颗圆嘟嘟红润润的小水晶樱桃。材质不怎样,但胜在款式别致小巧,很配那条裙子。
  但两个人看到链子的一瞬间,想到的都不是配裙子,而是别的什么。曹珍珠摸了摸那颗红樱桃,收下了但没有应和店员夸奖的话。
  店员也是很会看人表情,发现曹珍珠兴致缺缺,笑着道:“曹小姐如果不喜欢这个款式,我们还有其他款式,可以换的。”
  曹珍珠摇摇头,“就这条。”
  宋一媛又有一瞬间喘不过气来。
  曹珍珠朝她笑笑,“走吧。”
  两个人都不提。
  晚上宋一媛和曹珍珠看完电影,禹毅接她回家。宋一媛买了许多东西,堆在车厢后座。禹毅原本以为宋一媛今天很开心,但是上车后,看人窝在副驾驶座上,一副很疲惫的样子。
  “今天怎么样?”
  “很开心。”
  禹毅看看她。
  宋一媛看回去,笑笑,“总的来说是很开心的。只是嗨了一天,现在很累,很想睡觉。”
  禹毅听不出真假,只能凭感受,觉得宋一媛今天应该发生了什么。
  但宋一媛不说,他不会问。
  好在宋一媛在睡觉前说了。
  “今天在冷饮店点小吃的时候,有一个小吃叫黑糖麻薯,糯米里加黑糖,做成麻薯皮儿,包绵软香甜的红豆沙,外面再洒一层黑糖糯米粉,软糯q弹,很好吃。”
  “杨歆最爱吃这个,每次遇到,都一定点来吃。”
  “今天我们看到这个点心,都想到了她。”宋一媛不紧不慢地说,“但珍珠什么都没提。”
  “杨歆还很爱吃樱桃。樱桃价格有点小贵,读书的时候杨歆有时候不吃晚饭都要去摊子上买一点吃。她在网上任何一个社交平台的名字都叫‘爱吃樱桃的杨桃’。今天珍珠得到一条樱桃项链,我想她也想到了。”
  “但我们也没提。”
  宋一媛拱了拱,“大概珍珠觉得那个时候不怎么能说这个,所以用其他话题盖过去了。但看她明明不想笑却笑着说另外的事,我也不好受。”
  “我也知道不提是最好的。毕竟生活里处处都是杨歆存在的痕迹,不能遇到就提。”
  沉默许久,宋一媛不说了。
  她更清楚,其实想到了不提是彼此都还没有做好说这件事的准备,她没放下,珍珠也没放下,自然两个人没有办法镇定自若地谈论。和好不容易,两个人都不敢在和好之初说沉重的事。另外,也未尝不是,两个人六年之后再和好,都还在试探着找彼此身上熟悉的感觉和陌生的刻痕,还在确定是不是真的要和好如初。
  破镜重圆,必然会经过这样一段粘合。
  禹毅拍拍她:“你们都需要时间。”
  “嗯。”宋一媛靠着他,缓慢地把玩禹毅的大手,“我知道。迈出了第一步,就有后面九十九步要走。”
  “嗯。”
  宋一媛瞌睡来临,打了一个呵欠。禹毅亲亲她,“晚安。”
  “晚安。”
  一夜无梦。
  宋一媛第二天又飞y市去看杜重。
  病来如山倒,杜重腿好像彻底坏了,站不起来,只能坐轮椅。宋一媛推他出去晒太阳。
  杜重说:“贵妇的生活很无聊吗?这才两天又来医院玩儿。”
  “您再打趣我,我就在y市买一套房子。”宋一媛说,“住下来,每天都过来。”
  “每天带苦瓜汁。”
  杜重笑笑。
  经过护城河的时候,杜重说:“我们去那儿。”老头指着河边某棵百年老银杏。
  宋一媛推他过去。
  两个人静静吹了一会儿河风。
  “一媛。”杜重不再笑嘻嘻,面色平静祥和,“我真的老了。”
  “嗯。”宋一媛在他旁边坐下来,“所以老了就要做老了的事,不要再逞能。”
  “那你呢?年轻人,不做年轻的事。”
  “老师。”宋一媛笑笑,“我也不年轻了。”
  “你和珍珠和好了?”
  “嗯。”
  “能面对过去了吗?”
  “能。”风吹着她的头发,“需要一些时间。”
  “所以还‘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吗?”
  宋一媛笑:“中华本来就崛起的。”
  “中华崛不崛起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话里面的精气神。”
  “这句话里的豪气太大了,初生的小牛犊能用,我用不起。乱世能用,和平年代用不起。二十岁的时候天真地用这句话,是仗着自己多读了几本书,多了解了两三件事,就觉得这个社会太操蛋了,死水一潭,僵虫一只,中国文坛也是光秃秃一片,说谁都没啥意思,没有一个写的东西能震得人灵魂颤抖,久久回不过神。所以觉得可能这个世界在等我,我一定能写让人灵魂颤抖的东西。”宋一媛笑了笑,“但真的很天真啊。写东西比想象的难。即便不说写,就说我对世界的认识,都是错的。”
  “怎么错了?”
  “人们不再追求伟大,也远离崇高,关注的都是精致的、小众的、私己的生活。和平年代没有英雄,信息时代没有大师。”
  “这些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也是其中一个。”宋一媛说,“和平年代里,人们都只剩下日常生活,多的没有。有小梦想,没有大理想。在这样的环境下写大理想,好像是很奇怪的事。”
  “这个年代,没有大理想。”
  “找到原因了吗?”
  “隐隐约约感觉到一点。”宋一媛笑,“所以不写了。”
  杜重笑:“那你的小梦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