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年代小写手 第126节
  圆圆这两天开始长牙了,林美月知道后开始给报备孙女做鸡蛋饼,这种饼有营养也可以磨牙。
  大的小的都可以吃,就当饼干拿在手里没事儿啃两口,又比饼干好消化不伤胃。
  粥喂了几口后,奶冲好了,温度刚刚好。
  把奶瓶递给圆圆的时候,傅凝雪趁机看了看圆圆的嘴巴,之前只是冒了点白尖儿,现在白尖儿出来了一些,长势喜人。
  圆圆自己靠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拿着奶瓶咕咚咕咚开始喝奶。
  电视她看不懂,只是看个颜色鲜亮,有动静,能吸引她的目光。
  贺初言出来的时候,傅凝雪跟他说:“过两天我陪我妈去看看我外婆还有我奶奶,估计要吃过晚餐才回来,圆圆跟我一起,想让我外婆还有奶奶看看。”
  “好。”
  今年过年,傅凝雪想把两位老人接到家里来过年,所以要再去看看两位老人的身体情况能不能支撑在家里过年的想法。
  养老院是私立养老院,设施环境都是深圳数一数二的,因为想要环境好,肯定不能在市中心这样嘈杂的环境,养老院在盐田区,一座山的附近,环境优美,空气新鲜,定期会有义工过来表演,和老人们互动。
  傅廷羡开车,载着林美月,傅凝雪,带着不少吃的喝得,给两位老人一人买了个耳机,比较高端一点的手机什么的老人玩不通,就喜欢听收音机里面的节目,所以买了个比较适合老人用的收音机,这样无聊的时候,也可以自己听听收音机里的歌曲,吸取或者说书的。
  去的那天,太阳很好,何慧兰和宋秀芝挨着一起坐,在院子里晒晒太阳,这几天宋秀芝的精神状态比较好,能认出来人了,还说要打花牌。
  傅凝雪抱着圆圆的时候,宋秀芝看了看圆圆说:“这是谁家的孩子。”
  傅凝雪说:“咱家的孩子啊,孙女的女儿,你的重孙女。”
  宋秀芝说:“胡说,你的孩子不是个男娃吗?上次我还记得他能走能跳的,这个怎么还吸个奶嘴?”
  傅廷羡笑出了声说:“这是第二胎,那个是大的”然后扭头对林美月说,“听上去是比之前精神多了。”
  林美月也笑着点头,然后坐在何慧兰的旁边,给何慧兰拿带来的礼物。
  傅廷羡拿着收音机给宋秀芝说:“你之前那个收音机我听说坏了,这又买的,你看看你拥着习惯不。”
  然后把索尼的耳机递过去。
  宋秀芝说:“这是个啥,这么大。”
  “耳机,免得打扰到别人,带这个你想听到什么时候听到什么时候。”然后给宋秀芝戴上,插到收音机上。
  宋秀芝听到声音说:“咦,这个好这个好。”
  看到宋秀芝露出笑脸,傅廷羡也跟着笑。
  傅凝雪抱着圆圆指指这个,又指指那个,跟她说都是谁。
  圆圆来了新地方,看什么都新鲜,脸上笑呵呵的。
  摆弄了一会儿,宋秀芝拿着耳机和收音机看着圆圆对傅凝雪说:“这是个女娃?”
  “是的。”
  “会不会有点胖了?”
  何慧兰说:“还小呢,胖就胖点,胖是福气。”
  林美月也说:“对啊,还小呢,大一点自然就瘦了,咱家都不是胖子,没这个基因。”
  林美月说完,何慧兰打量一眼女儿说:“我看你现在就挺胖的。”
  林美月闹了个大红脸,傅廷羡和傅凝雪都笑出了声。
  林美月日子越过越舒心,儿子女儿都成家了,还都儿女双全,怎么不叫她开心,从去年开始就有点发福的征兆,现在看着是比从前苗条的状态要胖一点,可以说是中年发福的典型代表了。
  傅廷羡早年胖,但是来了深圳后,开始晨跑,坚持不懈,六块腹肌都有,身形保持的很好。
  第155章
  林美月闹了个大红脸, 她其实不算胖, 何慧兰说她胖是因为林美月从前是很苗条的, 从小都瘦瘦高高的,没想到人到中年, 也开始发福了。
  林美月嗔了母亲一眼,看看自己的肚子还有腿说:“胖吗?和胖子站在一起,我还是瘦的, 只是比以前长了一点肉。”吃得好睡得好,没有忧愁的事情,加上不怎么运动, 不长肉才怪了。
  何慧兰说:“富态了一些,其实也不算胖。”何慧兰为女儿圆场。
  林美月这才又笑了起来。
  然后拍了一下刚刚笑她的傅廷羡两下。
  傅廷羡捂着胳膊说:“不胖不胖, 这样挺好。”抱着可舒服了, 这句话傅廷羡准备晚上没有人的时候, 偷偷和媳妇说。
  宋秀芝闻言看向儿媳妇,说:“哪里胖了?这样多好, 美月以前就是太瘦了。”当年宋秀芝给儿子安排相亲, 也跟着看了一眼,那个时候林美月很瘦, 虽然比皮包骨要好一点, 但也很瘦, 加上她还个子高,当时宋秀芝有些不太满意,但是她一想, 那年月谁家能吃上饱饭?她家几个小子,廷羡小时候,正是没饭吃的时候,抽柳芽儿,扒野菜,那个时候野菜都几乎被人扒光了,能找到野菜都是很幸福的事情,谁家锅里都没油水,哪个人是大腹便便一脸横肉的?后来孩子们大了点,日子才慢慢好过了一些,可也不是顿顿吃肉,过年的时候能吃上口荤油炒的菜就不错了。
  所以,宋秀芝觉得林美月长了点肉很好,说明日子好过了,不像那个时候,吃不上饭,饿死了好多人。
  宋秀芝经历过苦日子,对粮食一直很珍惜看重。
  傅凝雪小的时候,早上没有胃口,一个小小的馒头都吃不完,吃不完就丢一边儿,宋秀芝来镇上住的时候,看到孙女这样,一直会念叨:“你这样把吃的乱丢,老天爷是要生气的,如果你生活在我生活的那个年代,别说吃馒头,能吃口玉米饼或者窝窝头都是幸福的事儿。”那个时候傅凝雪没有吃不饱的概念,从她生下来就没有为吃发过愁,所以她不知道奶奶为什么要一直说那个年代的生活,现在不是和以前不一样了吗?
  傅凝雪不仅听过这样的念叨,还听说过,那个时候爷爷逃饥荒,从原来的老家挑着担子一路走,路上都是饿死的人,后来来到了现在的王家庄,有吃的才留了下来。
  奶奶还说,爷爷以前是跟着另一个党派干,说老蒋打败了,要带他们去台湾,你爷爷那个时候小,从军只不过是为了填饱肚子,打败后趁夜跑了回来,回来后就把那身军装埋了起来,不然被人看到是要被抓起来□□的。奶奶也会感慨,还好没有去台湾,不然就回不来了,你看看多少人去了都没回来,这些傅凝雪都当笑话听。
  爷爷比奶奶大七八岁,爷爷去的早,留下奶奶一个人带大了三个孩子。
  听爸爸说,其实他还有个哥哥,只不过二哥生下来脑袋里长了东西,眼睛瞎了,10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爸爸说,他的二哥很聪明,虽然看不到,但别人说一遍的事情他就能记住,听声音就知道是谁来了,是家里最聪明长得最好的孩子,如果不是生病,未来肯定有大出息。
  傅凝雪听到爸爸回忆那些往事,也会唏嘘,更心疼奶奶那个时候独自要带着四个孩子生活,二伯的去世,一定很让爷爷奶奶伤怀。
  二伯先走,后来爷爷没多久也走了,留下大伯,爸爸,还有姑姑。
  上一世,她听到爸爸说起早早去世的二伯,会在心里描绘那个素未谋面的二伯是什么样子。
  聪明,秀气,瘦瘦的。
  希望二伯的来生能够健健康康的。
  宋秀芝拿着耳机靠在椅子上,忽然念叨了一个名字。
  “廷林啊……”
  傅廷羡和林美月闻言都顿住。
  傅凝雪看向两人,不明所以。
  傅廷羡坐在宋秀芝的旁边,看着她,握住她的手说:“妈,二哥睡觉呢,等会儿睡醒了就过来看你了。”
  “哦,睡呢,就让他睡吧,他看不到,不要让他乱跑,你要多扶着你二哥点。”
  “知道了,二哥醒了会叫我的。”
  宋秀芝似乎想睡觉,傅凝雪叫来护工,傅廷羡和护工一起扶着宋秀芝回屋里。
  林美月跟着一起去屋里看宋秀芝。
  何慧敏不知道廷林是谁,傅凝雪抱着圆圆坐在外婆对面。
  她听到爸爸说二哥,就知道奶奶念的是二伯的名字。
  从前爸爸只说过有二伯这个人,但没有告诉她二伯的名字是什么。
  家里也从未祭奠过二伯这个人,因为早逝的孩子是不能立碑,也不会有牌位的。
  人们会渐渐地将他遗忘。
  但他的母亲怎么可能会忘记她的孩子呢。
  傅凝雪对何慧兰说:“奶奶念得是早逝的二伯的名字。”
  何慧兰点点头,没有再问什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那个年月,能把孩子顺利养大的都是福气,夭折的不在少数,不是生病,就是没东西吃,生生饿没了。
  可能是气氛忽然安静了下来,人也变少了,刚刚还摇头晃脑的圆圆也安静了下来。
  当傅廷羡和林美月把宋秀芝哄睡后。
  王家庄的村口停下了三两程光发亮的汽车,牌子是村民只听过没见过的牌子,一看就价值不菲。
  领着车上人下来的人,听说是村里的二狗子,二狗子如今在大城市工作,说是老板回乡探亲,路过此地,顺便过来逛逛。
  如今已经发展成成熟的农家乐产业链的王家庄对来客并不新鲜,但看到白白净净,戴着金丝边的眼镜,气宇轩昂的跟在二狗子的一侧,听着他介绍王家庄的风土人情,觉得这人就像是电视机里才存在的人,像明星,特气派。
  “这人是谁啊?”
  “听说是二狗子的老板,家里有亲戚是镇子上的,听说咱王家庄的农家乐,过来感受一下。”
  “二狗子是王浩家的王昕吗?在上海上班的那个王浩家的?”
  “对啊,在上海上班,看他现在的样子,差点和当初光屁股在门前那条河里扎猛子的小子想不到一块儿去,真是大变样。”
  “女大十八变,男大也十八变,人家现在在上海生活,肯定和咱们村里的不一样了。”
  “那老板今晚住哪里啊?”
  “住傅老大那儿吧。”
  自从傅廷轩的超市开起来后,也跟着干了农家乐,在村口最外边靠近树林的地方盖了一排房子,宽敞明亮,还学着东北那边烧了炕,没暖气,有炕,也不怕冷,还按了空调,门前种了一排果林,还搞了草莓大棚和菜园子,农家乐和超市都干得有模有样,赵宝儿还把哥哥一家叫过来帮忙,包吃住,每年分红利发工资。
  “傅老大哪儿宽敞干净,这样的人,要住也是住最好的。”
  傅廷羡看到王昕的时候险些没认出来。
  “二狗子?”
  王昕大大方方地说:“傅伯是我,我领导想来感受一下农家乐,我觉得你这地方不错,所以你看着给安排个最好的房间。”
  傅廷轩往后面看了一眼,一群人都是西装革履,很是不凡,笑着说:“行,几个人?”
  “五个人,我老板一间,另外两人一间。”
  “住几天?”
  “暂时没确定,先给开个三天吧。”
  “好的,晚上想吃点什么家常菜?地锅鸡?小炒肉?”
  “先休息一下,晚一点我再来跟你敲定吃什么。”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