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自齐王以下,众人心里均觉奇怪,却又不明所以。只有仲孙玄华自己置身局内,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他全心全意去抗衡陈胜的擎天气势,犹自被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名副其实心力交瘁,苦不堪言,哪里还能开口说话?
这种无形气势方面的角斗,比起真正挥拳舞刀,还要更加倍地消耗体力心志。只见仲孙玄华浑身冷汗淋漓,在脚边的地面处迅速积起了一滩水洼。每流下一滴汗水,就代表他的体力也被榨出了一分。半晌之间,汗水已流无可流,体力亦被压榨殆尽,再也不存半点。
面色惨白,犹如死人。仲孙玄华摇摇欲坠,情况看起来糟糕之极。陈胜心如铁石,更无丝毫怜悯。他深深吸了口气,陡然圆睁双目,舌绽春雷,作霹雳暴喝!
声尤未落,大殿内那组青铜编钟,陡然随之同时爆发出嗡嗡巨响,竟是响彻天际,令大殿内自齐王以下,人人相顾失色,悚然动容。那些全无武功在身的乐师、侍女之类人物,更加情不自禁地举手紧紧掩住双耳,神情无比痛苦。但最痛苦的……赫然还是仲孙玄华!
苦苦撑持,原本便已经到了近乎油尽灯枯之境。陈胜这雷霆一喝,对仲孙玄华而言不仅仅是雪上加霜这么简单,简直就是压断骆驼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
刹那之间,他只感觉心坎阵阵激痛,随即就是眼前发黑,喉头发甜。已经被压榨成空壳子的身体摇晃了几下,仲孙玄华仰天猛地喷出一大口鲜血,向后就倒。“呯~”的闷响过去,这位齐国顶级剑手就此倒下,双眼紧闭,再也没有动静了。
“玄华!玄华!”仲孙龙大惊失色,撞翻了面前几案,急急冲入殿中去搀扶自己儿子。然而他手指才刚刚接触到仲孙玄华的肌肤,心中已然凉了大半截。再摸摸儿子的心口,探其鼻息,仲孙龙更加如堕冰窟,冷彻骨髓。他呆了半晌,陡然号啕大哭起来。到了此时此刻,所有人都知道,仲孙玄华这位剑圣门下的四大弟子之一,已经和他那位大师兄边东山一样……彻底完了!
不错,他确实完蛋了。对于这个事实,没有人能够比陈胜自己更加清楚了。因为就在刚才,胸口的骷髅纹身已然发出击杀提示。仲孙玄华用自己的生命,给陈胜再度提供了300通用点的进帐。
半招未发,仅仅喝了一声,竟然就把齐国最顶尖剑手之一的仲孙玄华活生生喝死。如此神乎其技,简直教旁观者难以置信。霎时间,大厅之上一片鸦雀无声,人人骇然失色,相顾无言。即使是对陈胜本事最有深刻了解的二王子,亦觉如在梦里,几乎不敢相信这真是事实。
第六章:五岳法相(下)
陈胜摇摇头,收敛法相,抛下长矛。转身向齐王以及二王子分别抱拳,从容道:“今日兴致已尽,陈某就先告退了。”
二王子已经看得呆住了。除去用力点头之外,简直不会再做其他事。齐王毕竟做了几十年国君,定力比儿子要强很多。当下连忙吩咐身边一名心腹宦官,命令他找处僻静的宫殿,打扫干净了然后让陈胜入住。那太监毕恭毕敬躬身领命,弯着腰小心翼翼地引领陈胜出殿而去。
仲孙龙死了儿子,当然心痛万分,更对陈胜痛恨到了骨子里。可是陈胜本身的能耐已然如此厉害,再加上他秦国黑冰台密使的身份,更兼有齐王及二王子庇佑,仲孙龙即使想要报仇,却又哪有这个本事?没奈何,只得把仇恨深藏内心了。当下,仲孙龙就向齐王告辞,要回家办理丧事。
齐王极懂人情世故,知道若然任由仲孙龙就此离开,他将来定然会对二王子心存芥蒂,若他一怒之下改为倒向田单和大王子,那就不妙。故此虽然人死不能复生,但齐王还是尽力补救,不但温言安抚,更慷慨地追封仲孙玄华为“即墨君”,把即墨城赏赐出去作为仲孙家的食邑。
仲孙龙虽然靠着高利贷起家,成为齐国首富。但始终只是白身,未有一官半职。而他也素来以此为憾。这次虽然死了个儿子,不过能够因此得到爵位,总算能够勉强弥补一下丧子之痛。好在仲孙龙也不止一个儿子。死了仲孙玄华,并不至于就此绝后。否则的话,哪怕齐王把王位让给仲孙龙,只恐怕照样安抚不了这位齐国首富。
得到齐王如此细意安抚,仲孙龙也知道好歹,不敢将丧子之痛迁怒于齐王与二王子。但对于陈胜,他却是从此恨上了。仲孙龙心下暗暗发誓,定要报此杀子大仇。明的不行,就来暗的。至于是仲孙玄华率先挑衅方才落得如此下场,则这位齐国首富。早自动将之遗忘了。
扰攘一大轮,好不容易才算将所有首尾处理干净。所有无关人等已经全部退下。点将殿内,如今就只剩下了齐王与二王子这两父子。
齐王呆坐原位不动。良久良久,他方才长长叹了口气,举起手中酒杯,将那杯冷酒仰首一饮而尽。喃喃道:“好厉害!真是好厉害啊。一招未发就打杀了仲孙玄华。恐怕连忘忧先生也未必做得到。秦国竟然有这种高手?但为什么之前竟然未曾听说过的?”
“大概因为他是黑冰台的人,行事以隐秘为上,不好出风头求名吧?”二王子其实也早想过这个问题了。他心有余悸地道:“就是不知道黑冰台里面,像陈密使这种实力的人还有多少?”
齐王沉吟道:“不用太多。只要再有一两个的话,那已经足够教人吃不消了。不过……若寡人推测不差,咱们其实也不必担心。因为很有可能,陈密使已经是黑冰台第一高手了。”
二王子不解问道:“父王为什么这样肯定?”
齐王捻须道:“陈密使身上,有一股矫矫不群的傲然之气。寡人这一辈子,就只曾在曹公身上感受过相类似的气质。可想而知,具备如此傲气和高明身手之人,怎肯屈居于一国之君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之下?故此除非他不是黑冰台的人,只要他当真出自黑冰台,就肯定只能是黑冰台统领。”
二王子恍然大悟,由衷道:“父王明见万里,儿臣远远不及。有先前秦国储君送过来的半块玉佩为证,陈密使的身份当无可疑之处。得这样一位高手相助,田单那奸贼的图谋定然无法得逞了。天佑父王,天佑我大齐啊。”
齐王微微一笑,对于儿子拍过来的这个马屁显得颇为受用。凝声又道:“人才难得。陈密使这样的人才,更加万中无一。若能为我齐国所用,好处将是数之不尽。王儿,这几天你尽量和陈密使亲近亲近,看他喜欢什么,便尽量投其所好。即使不能拉拢得他叛秦归齐,但能够和如此高手打好关系,总没有坏处的。”
二王子恭恭敬敬答应了。想了想,忽然喜道:“陈密使身为习武之人,对于神兵利器必定喜欢。我瞧陈密使似乎不擅长剑法,反而精研枪矛之术,儿臣库藏内就有一杆宝枪,正好拿出来奉送给陈密使。”
齐王颌首道:“正是如此。王儿你能举一反三,胜过你大哥太多。咱么齐国这江山,若能平安交到你手里,寡人此生,便再无遗憾矣。”
※※※※※※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时分,陈胜准时起了个大早。才刚刚更衣梳洗完毕,那名齐王身边的宦官便跑了过来请安,并且命下人送上丰富早点,殷勤服侍陈胜进膳。待得陈胜吃完之后,那宦官方才小心翼翼地传话,道是二王子请陈密使前往相见。
来到二王子的寝宫,二王子亲自出门迎接。随即引领陈胜来到他自己的私人书房。书房之内摆着个长方型锦盒,其中也不知放了什么。二王子却也先不忙送礼,嘘寒问暖了好几句之后,方才动问道:“陈密使,昨天你打败仲孙玄华,所用的是长矛。看来陈密使精研枪矛之术,对么?”
陈胜是洪门弟子。洪门武学博大精深。拳脚功夫不论,单讲器械,就有棍术、板凳功、大关刀、双龙拐、八斩刀等等多种。而陈胜下苦功最多的,当然要数六点半棍。这套棍术本来就是从马上枪术演化出来的,所以同样可以改用枪矛施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说陈胜精研枪术,也不算什么大错。
陈胜对此并无讳言,随口直承其事。二王子大喜,当即把面前的锦盒向陈胜推过去,欣慰地道:“那就好了。陈密使这次入齐办事,身边似乎并未携带兵器,有诸多不便。恰好小王的武库里面收藏着一杆好枪,可惜无人使用。这次正好赠予陈密使,就当是小王的一点心意了。还请陈密使千万别推辞才好。”
既然身为练武之人,好兵器那个不喜欢?带着几分期待,陈胜更不客气,立刻就接过锦盒打开。却见盒里躺着两截光泽照人,隐见螺旋纹样的精钢枪杆。原来此枪与众不同,赫然竟可以随意进行分拆和接合。非但构造上极尽巧思,携带起来更加方便之极。
陈胜拿起这两截枪杆,将它们相互接合起来,立刻就变成了一柄长约丈半(两米左右)左右的沙场利器。这却属于步战之枪,并非马上枪。他长身站立,手持钢枪左三右四,前五后六地耍了几下枪花,只觉此枪轻重长短,无不合意。枪身虽为钢铸,但硬中带韧,极具弹性,确属难得一见的精品。枪刃处则有层层叠叠的云纹,单看外表,已知定是杀人不见血,足以洞金贯石,无坚不摧。
这么好的枪,哪怕使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工业技术,也未必能够铸造得出来。以战国时代的技术水平竟可成功,可见此枪实是无价之宝,千金难买。陈胜越耍越觉爱不释手,当下向二王子微微一点头,极罕有地流露出几分笑意,道:“多谢相赠,那陈某就却之不恭了。”
二王子见陈胜收了礼物,不由得更是欢喜。笑道:“都是自己人,何必太客气。陈密使既然喜欢,那便再好不过。对了,此枪并非无名之物。你看看枪身,那里铸刻得有字呢。”
陈胜得到提醒,提起钢枪凑近眼前,果然看见近着枪柄尽端处铸有两个古字,乃是篆书。仔细辨认之下,似乎是“涯角”。他也不知道对不对,随口就念了出来。二王子笑道:“不错。天涯海角,无双无对,所以此枪就称呼为‘涯角枪’。”
话声才落,陈胜胸膛上的骷髅纹身忽然微微发热,随即迅速向大脑传送出一条讯息,赫然就是关于这涯角枪的一系列分析数据。
“物品名称:涯角枪
物品种类:冷兵器。
品质鉴定:白色上品武器
质材:天外陨铁、铜、锡、黄金
状态:未绑定。当您绑定该物品以后。您将能够将该物品收纳进私人空间,并随时调用。
说明:枪为百兵之王,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又因高手使枪,收放极快,敌人防不胜防,故又称兵中之贼。枪术要求身法灵活多变,步法以轻灵迅捷为上,故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持枪攻敌,以扎刺为上法。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最重要,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之说。”
连串提示讯息在脑海内乍闪即过。陈胜哂然一笑,立刻选择了将物品绑定。旁边的二王子则笑道:“对付田单老贼和赵国使者的事,急切下手不得。陈密使,那就要委屈你在王宫中多住几天了。小王身边,却还有几名越国美女,还是处子之身的。假如陈密使不嫌弃的话……”
说话还未讲完,突然间那名齐王的心腹太监又再匆匆走了进来,向二王子下跪禀报道:“大王子与丞相一起入宫了。王上请二王子和陈密使一起前往点将殿相见。”
第七章:初会剑圣(上)
三十年前,齐国因为太过强盛而惹起了诸侯忌惮。于是以燕国为首,五国合纵出兵攻打齐国。联军兵势凶猛,连下七十余城,甚至国都临淄也为之失陷。当时田单只是临淄一名小吏。兵荒马乱之中,他率领族人向东逃走,进入即墨避难。
因缘际会,田单成为即墨守将,主持城池防务。他坚持了整整五年,始终得保城池不失。最后抓住机会摆了个火牛阵,大败燕军而尽复齐国实地。田单又找回前任国君齐湣王之子,扶助太子登基,就是当今的国君齐襄王了。以如此大功,田单被封为安平君,更担任齐国丞相直至今日。
此时此刻,齐国王宫桓公台点将殿内,陈胜背负双手,凝神打量着这位在中国历史上千古传颂的传奇人物。只见眼前人年纪约莫五、六十来岁左右。身材颀瘦,鼻梁骨高起,有若鹰喙。可是因高起的两边颧骨配合得好,所以不但没有孤峰独耸的感觉,还予人一种丰隆迫人的气势。再加上浓眉下眼神藏而不露的锐利隼目,令人一见便印象深刻。陈胜越看,越觉得盛名之下,确无虚士。
相反,田单身边那位齐国大王子田生,却几乎没什么存在感可言。似乎是因为长期沉溺酒色的关系,他面色苍白,神情萎靡不振。虽然正当盛年,可是乍看之下,倒似乎比他老爹齐襄王还更加无精打采。田单居然支持这位痨病鬼一样的大王子接任国君大位,实在教人不能不怀疑他的动机了。
这种无形气势方面的角斗,比起真正挥拳舞刀,还要更加倍地消耗体力心志。只见仲孙玄华浑身冷汗淋漓,在脚边的地面处迅速积起了一滩水洼。每流下一滴汗水,就代表他的体力也被榨出了一分。半晌之间,汗水已流无可流,体力亦被压榨殆尽,再也不存半点。
面色惨白,犹如死人。仲孙玄华摇摇欲坠,情况看起来糟糕之极。陈胜心如铁石,更无丝毫怜悯。他深深吸了口气,陡然圆睁双目,舌绽春雷,作霹雳暴喝!
声尤未落,大殿内那组青铜编钟,陡然随之同时爆发出嗡嗡巨响,竟是响彻天际,令大殿内自齐王以下,人人相顾失色,悚然动容。那些全无武功在身的乐师、侍女之类人物,更加情不自禁地举手紧紧掩住双耳,神情无比痛苦。但最痛苦的……赫然还是仲孙玄华!
苦苦撑持,原本便已经到了近乎油尽灯枯之境。陈胜这雷霆一喝,对仲孙玄华而言不仅仅是雪上加霜这么简单,简直就是压断骆驼脊梁的最后一根稻草!
刹那之间,他只感觉心坎阵阵激痛,随即就是眼前发黑,喉头发甜。已经被压榨成空壳子的身体摇晃了几下,仲孙玄华仰天猛地喷出一大口鲜血,向后就倒。“呯~”的闷响过去,这位齐国顶级剑手就此倒下,双眼紧闭,再也没有动静了。
“玄华!玄华!”仲孙龙大惊失色,撞翻了面前几案,急急冲入殿中去搀扶自己儿子。然而他手指才刚刚接触到仲孙玄华的肌肤,心中已然凉了大半截。再摸摸儿子的心口,探其鼻息,仲孙龙更加如堕冰窟,冷彻骨髓。他呆了半晌,陡然号啕大哭起来。到了此时此刻,所有人都知道,仲孙玄华这位剑圣门下的四大弟子之一,已经和他那位大师兄边东山一样……彻底完了!
不错,他确实完蛋了。对于这个事实,没有人能够比陈胜自己更加清楚了。因为就在刚才,胸口的骷髅纹身已然发出击杀提示。仲孙玄华用自己的生命,给陈胜再度提供了300通用点的进帐。
半招未发,仅仅喝了一声,竟然就把齐国最顶尖剑手之一的仲孙玄华活生生喝死。如此神乎其技,简直教旁观者难以置信。霎时间,大厅之上一片鸦雀无声,人人骇然失色,相顾无言。即使是对陈胜本事最有深刻了解的二王子,亦觉如在梦里,几乎不敢相信这真是事实。
第六章:五岳法相(下)
陈胜摇摇头,收敛法相,抛下长矛。转身向齐王以及二王子分别抱拳,从容道:“今日兴致已尽,陈某就先告退了。”
二王子已经看得呆住了。除去用力点头之外,简直不会再做其他事。齐王毕竟做了几十年国君,定力比儿子要强很多。当下连忙吩咐身边一名心腹宦官,命令他找处僻静的宫殿,打扫干净了然后让陈胜入住。那太监毕恭毕敬躬身领命,弯着腰小心翼翼地引领陈胜出殿而去。
仲孙龙死了儿子,当然心痛万分,更对陈胜痛恨到了骨子里。可是陈胜本身的能耐已然如此厉害,再加上他秦国黑冰台密使的身份,更兼有齐王及二王子庇佑,仲孙龙即使想要报仇,却又哪有这个本事?没奈何,只得把仇恨深藏内心了。当下,仲孙龙就向齐王告辞,要回家办理丧事。
齐王极懂人情世故,知道若然任由仲孙龙就此离开,他将来定然会对二王子心存芥蒂,若他一怒之下改为倒向田单和大王子,那就不妙。故此虽然人死不能复生,但齐王还是尽力补救,不但温言安抚,更慷慨地追封仲孙玄华为“即墨君”,把即墨城赏赐出去作为仲孙家的食邑。
仲孙龙虽然靠着高利贷起家,成为齐国首富。但始终只是白身,未有一官半职。而他也素来以此为憾。这次虽然死了个儿子,不过能够因此得到爵位,总算能够勉强弥补一下丧子之痛。好在仲孙龙也不止一个儿子。死了仲孙玄华,并不至于就此绝后。否则的话,哪怕齐王把王位让给仲孙龙,只恐怕照样安抚不了这位齐国首富。
得到齐王如此细意安抚,仲孙龙也知道好歹,不敢将丧子之痛迁怒于齐王与二王子。但对于陈胜,他却是从此恨上了。仲孙龙心下暗暗发誓,定要报此杀子大仇。明的不行,就来暗的。至于是仲孙玄华率先挑衅方才落得如此下场,则这位齐国首富。早自动将之遗忘了。
扰攘一大轮,好不容易才算将所有首尾处理干净。所有无关人等已经全部退下。点将殿内,如今就只剩下了齐王与二王子这两父子。
齐王呆坐原位不动。良久良久,他方才长长叹了口气,举起手中酒杯,将那杯冷酒仰首一饮而尽。喃喃道:“好厉害!真是好厉害啊。一招未发就打杀了仲孙玄华。恐怕连忘忧先生也未必做得到。秦国竟然有这种高手?但为什么之前竟然未曾听说过的?”
“大概因为他是黑冰台的人,行事以隐秘为上,不好出风头求名吧?”二王子其实也早想过这个问题了。他心有余悸地道:“就是不知道黑冰台里面,像陈密使这种实力的人还有多少?”
齐王沉吟道:“不用太多。只要再有一两个的话,那已经足够教人吃不消了。不过……若寡人推测不差,咱们其实也不必担心。因为很有可能,陈密使已经是黑冰台第一高手了。”
二王子不解问道:“父王为什么这样肯定?”
齐王捻须道:“陈密使身上,有一股矫矫不群的傲然之气。寡人这一辈子,就只曾在曹公身上感受过相类似的气质。可想而知,具备如此傲气和高明身手之人,怎肯屈居于一国之君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之下?故此除非他不是黑冰台的人,只要他当真出自黑冰台,就肯定只能是黑冰台统领。”
二王子恍然大悟,由衷道:“父王明见万里,儿臣远远不及。有先前秦国储君送过来的半块玉佩为证,陈密使的身份当无可疑之处。得这样一位高手相助,田单那奸贼的图谋定然无法得逞了。天佑父王,天佑我大齐啊。”
齐王微微一笑,对于儿子拍过来的这个马屁显得颇为受用。凝声又道:“人才难得。陈密使这样的人才,更加万中无一。若能为我齐国所用,好处将是数之不尽。王儿,这几天你尽量和陈密使亲近亲近,看他喜欢什么,便尽量投其所好。即使不能拉拢得他叛秦归齐,但能够和如此高手打好关系,总没有坏处的。”
二王子恭恭敬敬答应了。想了想,忽然喜道:“陈密使身为习武之人,对于神兵利器必定喜欢。我瞧陈密使似乎不擅长剑法,反而精研枪矛之术,儿臣库藏内就有一杆宝枪,正好拿出来奉送给陈密使。”
齐王颌首道:“正是如此。王儿你能举一反三,胜过你大哥太多。咱么齐国这江山,若能平安交到你手里,寡人此生,便再无遗憾矣。”
※※※※※※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时分,陈胜准时起了个大早。才刚刚更衣梳洗完毕,那名齐王身边的宦官便跑了过来请安,并且命下人送上丰富早点,殷勤服侍陈胜进膳。待得陈胜吃完之后,那宦官方才小心翼翼地传话,道是二王子请陈密使前往相见。
来到二王子的寝宫,二王子亲自出门迎接。随即引领陈胜来到他自己的私人书房。书房之内摆着个长方型锦盒,其中也不知放了什么。二王子却也先不忙送礼,嘘寒问暖了好几句之后,方才动问道:“陈密使,昨天你打败仲孙玄华,所用的是长矛。看来陈密使精研枪矛之术,对么?”
陈胜是洪门弟子。洪门武学博大精深。拳脚功夫不论,单讲器械,就有棍术、板凳功、大关刀、双龙拐、八斩刀等等多种。而陈胜下苦功最多的,当然要数六点半棍。这套棍术本来就是从马上枪术演化出来的,所以同样可以改用枪矛施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说陈胜精研枪术,也不算什么大错。
陈胜对此并无讳言,随口直承其事。二王子大喜,当即把面前的锦盒向陈胜推过去,欣慰地道:“那就好了。陈密使这次入齐办事,身边似乎并未携带兵器,有诸多不便。恰好小王的武库里面收藏着一杆好枪,可惜无人使用。这次正好赠予陈密使,就当是小王的一点心意了。还请陈密使千万别推辞才好。”
既然身为练武之人,好兵器那个不喜欢?带着几分期待,陈胜更不客气,立刻就接过锦盒打开。却见盒里躺着两截光泽照人,隐见螺旋纹样的精钢枪杆。原来此枪与众不同,赫然竟可以随意进行分拆和接合。非但构造上极尽巧思,携带起来更加方便之极。
陈胜拿起这两截枪杆,将它们相互接合起来,立刻就变成了一柄长约丈半(两米左右)左右的沙场利器。这却属于步战之枪,并非马上枪。他长身站立,手持钢枪左三右四,前五后六地耍了几下枪花,只觉此枪轻重长短,无不合意。枪身虽为钢铸,但硬中带韧,极具弹性,确属难得一见的精品。枪刃处则有层层叠叠的云纹,单看外表,已知定是杀人不见血,足以洞金贯石,无坚不摧。
这么好的枪,哪怕使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工业技术,也未必能够铸造得出来。以战国时代的技术水平竟可成功,可见此枪实是无价之宝,千金难买。陈胜越耍越觉爱不释手,当下向二王子微微一点头,极罕有地流露出几分笑意,道:“多谢相赠,那陈某就却之不恭了。”
二王子见陈胜收了礼物,不由得更是欢喜。笑道:“都是自己人,何必太客气。陈密使既然喜欢,那便再好不过。对了,此枪并非无名之物。你看看枪身,那里铸刻得有字呢。”
陈胜得到提醒,提起钢枪凑近眼前,果然看见近着枪柄尽端处铸有两个古字,乃是篆书。仔细辨认之下,似乎是“涯角”。他也不知道对不对,随口就念了出来。二王子笑道:“不错。天涯海角,无双无对,所以此枪就称呼为‘涯角枪’。”
话声才落,陈胜胸膛上的骷髅纹身忽然微微发热,随即迅速向大脑传送出一条讯息,赫然就是关于这涯角枪的一系列分析数据。
“物品名称:涯角枪
物品种类:冷兵器。
品质鉴定:白色上品武器
质材:天外陨铁、铜、锡、黄金
状态:未绑定。当您绑定该物品以后。您将能够将该物品收纳进私人空间,并随时调用。
说明:枪为百兵之王,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又因高手使枪,收放极快,敌人防不胜防,故又称兵中之贼。枪术要求身法灵活多变,步法以轻灵迅捷为上,故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持枪攻敌,以扎刺为上法。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最重要,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之说。”
连串提示讯息在脑海内乍闪即过。陈胜哂然一笑,立刻选择了将物品绑定。旁边的二王子则笑道:“对付田单老贼和赵国使者的事,急切下手不得。陈密使,那就要委屈你在王宫中多住几天了。小王身边,却还有几名越国美女,还是处子之身的。假如陈密使不嫌弃的话……”
说话还未讲完,突然间那名齐王的心腹太监又再匆匆走了进来,向二王子下跪禀报道:“大王子与丞相一起入宫了。王上请二王子和陈密使一起前往点将殿相见。”
第七章:初会剑圣(上)
三十年前,齐国因为太过强盛而惹起了诸侯忌惮。于是以燕国为首,五国合纵出兵攻打齐国。联军兵势凶猛,连下七十余城,甚至国都临淄也为之失陷。当时田单只是临淄一名小吏。兵荒马乱之中,他率领族人向东逃走,进入即墨避难。
因缘际会,田单成为即墨守将,主持城池防务。他坚持了整整五年,始终得保城池不失。最后抓住机会摆了个火牛阵,大败燕军而尽复齐国实地。田单又找回前任国君齐湣王之子,扶助太子登基,就是当今的国君齐襄王了。以如此大功,田单被封为安平君,更担任齐国丞相直至今日。
此时此刻,齐国王宫桓公台点将殿内,陈胜背负双手,凝神打量着这位在中国历史上千古传颂的传奇人物。只见眼前人年纪约莫五、六十来岁左右。身材颀瘦,鼻梁骨高起,有若鹰喙。可是因高起的两边颧骨配合得好,所以不但没有孤峰独耸的感觉,还予人一种丰隆迫人的气势。再加上浓眉下眼神藏而不露的锐利隼目,令人一见便印象深刻。陈胜越看,越觉得盛名之下,确无虚士。
相反,田单身边那位齐国大王子田生,却几乎没什么存在感可言。似乎是因为长期沉溺酒色的关系,他面色苍白,神情萎靡不振。虽然正当盛年,可是乍看之下,倒似乎比他老爹齐襄王还更加无精打采。田单居然支持这位痨病鬼一样的大王子接任国君大位,实在教人不能不怀疑他的动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