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
  也算是还了萧启的救命之恩。
  萧启听得也很认真,不懂就问,讲过一次的知识很用心的记住,在训练的空闲时间反复回想加深记忆。
  可她现在这个样子,也不像是读的不耐烦扔书了啊。
  ***
  萧启眼里早没了什么诗书礼仪,方才听到的消息如惊涛骇浪,啪的一下把她打晕,完全没有思考的余地。
  公主,要招亲了?
  圣上有旨,宣各地十五至二十岁的未婚小将军回京参选驸马,即日启程。
  圣旨,自然是大将军接的,而旨意,却扎扎实实传到了每一位有品级的适龄小将头上。萧启今年十七了,也赫然在列。
  等她终于消化掉这个消息,铺天盖地的疑问就在心底蔓延开来:怎么会?
  前世,公主一直被疼爱女儿的皇帝留到十八岁,北境危急,蒙古铁骑就快要踏破鹤城,辽人要求和亲,皇帝权衡利弊,还是舍弃了疼爱的女儿。生在皇室,身不由己,一句为了大局,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就不得不穿上嫁衣远赴他国。
  亲,还是萧启去送的。
  这变故,未免也大了些吧。
  不过也好,那个小姑娘终于不用远嫁他乡,被迫长大了。可是为什么会有点难受,萧启无意识的抬手按了下胸口偏左的位置。
  心脏似乎被某只看不见的手狠狠攥了一下,而后,就仿佛是脱缰的野马,剧烈跳动起来。
  咚、咚、咚。
  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军营驻地以外,某只精心饲养的信鸽被放飞天空,奔向京城。
  ***
  几日后。
  京城的某处茶楼里,闵于安挥手接过侍女柯壹递上的讯息,是才从边境飞鸽传书回来的。
  旨意送到,萧启已知,不日启程。
  短短几行字,让胸膛里的声音跳的没了章法。
  噗通、噗通、噗通。
  清雅秀智的眉眼弯了弯,唇角勾起。
  而对面,着一身丹青衣裙的女子给自己倒了杯茶,有些好奇是什么让这言行举止有规有矩的公主大人展了笑颜。
  笑起来比淡着一张脸说服自己的样子好看多了啊。
  闵于安收敛心神,鱼儿已经被饵料引了过来,只需静静候着便是。眼前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先生考虑好没有,闵于安忍住到了唇边的笑意,目光平静,说话间却比刚才多了一丝暖意,您想要的环境,只有我能给。而今女子地位低下,便是您祖父是丞相,能给找一桩门当户对的好亲事,今后也免不了被困于内宅,被日常琐事磋磨了光阴。您满腹经纶,就真的甘心?祖父身居高位,父亲职位不低,将来夫君也定是朝中重臣。可那终究,不是自己的东西。
  瞥见张云沛握着茶杯的手骤然捏紧,泛起白色。
  闵于安再接再厉,给燃起的薪柴添了一把火:权势,握在自己手里才是真实的。若您肯辅佐我上到那个位置,吾,必以丞相之位相许。
  丞相!
  便是父亲祖父身居高位,家中无男,迫不得已教她读书,也免不了在平日里透露出女子能顶什么用的态度。
  母亲平日里的操劳、父亲应酬后满身酒气的嫌弃、闺中密友嫁人以后的哀愁抱怨,如同钝刀子割肉。
  见识了书里广阔的一切,就不想再局限于头顶四角的天空了。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什么传宗接代相夫教子,她想要,想要,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张云沛松开颤抖的手,指尖摩挲,茶水的余温还残留其上,她在几个呼吸间飞快权衡完毕。
  好。
  她站起身,越过椅子向右侧移了两步,朝面前满是自信的人跪了下去,五体投地,俯首称臣。
  额头与地面亲密接触,望着近在咫尺的细小灰尘,张云沛闭了闭眼,郑重允诺:承蒙公主厚爱,沛定殚精竭虑,忧您所忧,助您,上位!
  野心,从来都有。
  再不想,做被人无视的砂砾。
  想要,让祖父和父亲看一看,你们平日里叹息的没有男丁,子承父业,我不是子,却可以继承,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
  ***
  成了,闵于安轻轻颔首,微松了一口气。
  她上前一步,把张云沛扶起:那么以后,就全仰仗先生了。
  帮着拂掉张云沛身上粘上的灰尘,闵于安接过柯壹递来的银票,放进张云沛手上:既然先生以后就是自己人,我也不瞒你,这茶楼是我的产业,我名下还有几处赚钱的楼阁。你行事不必担心钱的问题,只管放手去做。
  张云沛连声称是,再不敢小瞧这年仅十五的小公主。能暗地发展自己的势力,想把太子从那个位置挤下来,又岂是等闲之辈?
  闵于安抬脚迈出雅间,准备打道回宫。
  自重生那日起,她便一直在谋划。曾经毫无所觉,没有半点自己的势力,这两年闵于安一直在准备。训练暗卫,培养私兵,最初的银两都是卖掉自己宫中饰物画作摆设所得,后来渐渐也受够了些酒楼茶肆商铺,银票也越来越多。现如今,终于做足了准备。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公主,和一位高高在上的皇帝,云泥之别。
  受够了被支配的人生,闵于安想去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坐坐。
  选择张云沛,是偶然,也是必然。
  比起自己被迫颠簸的人生,她也不遑多让。丞相千挑万选,选了新科探花,长得一表人才,可惜是个喝醉了就喜欢打人的畜生。张云沛所嫁非人,不认命的想要和离,却适逢贾天雪的《女诫》大受追捧,京中权贵莫不奉为圭臬。于是她就成了世人口中的毒妇,逃回娘家,却被嫌弃丢尽了人的丞相五花大绑送了回去。迎接她的,是更狠的毒打,最后的最后,被殴打致死,到头来,还被人道一声活该。
  丞相的孙女,学识能差到哪里去?三岁识字,七岁能草书,作大字有及数尺者,素有神童之名。
  张云沛出阁前所作的文章曾被京中学子争着传颂习读,众人只叹可惜了是个女子,否则参加科举定能施展抱负。后来出了那等事,却又被贬进了泥里,先头赞扬她的那群人仿佛失去了记忆,点火烧了张云沛的文集,骂她不愧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
  世人愚钝,可张云沛,值得更好的。自己,也需要这样的一个智囊。
  身后,张云沛朝她的背影深深作了个揖。
  往后请多多指教,我的,主公。
  沛必竭尽所能,为了您口中那个,女子也能读书做官的朝堂。
  ***
  马车里,柯壹犹豫再三,问道:公主为何一定要招萧启为驸马?
  自被公主收留,成为她手下第一的暗卫,柯壹早就是闵于安的心腹了,因而才会被带在身边,在明处替她处理事宜。此刻不顾犯上斗胆提问,也是实在想不清楚,那个破相了的小小校尉,是如何入了公主的眼?
  茶几上摆放着诸多糖果糕点,闵于安拿起一颗糖放入嘴里,入口是酸,而后甜意在舌尖蔓延。
  她启唇轻笑:因为是将军啊。语音缱绻,仿若情人间的低语,又浸透了哀思。
  将军?什么将军?大邺国多的就是将军,适龄的小将军这京城禁军就有不少,何必在边境去寻?
  柯壹听不懂,索性闵于安也没指望她能听懂。
  刚醒来的时候,闵于安一直想着,能在萧启遭遇饥荒之前找到他,护他一世。可派人去寻,竟然是不知所踪,自幼在破庙里长大的人,就这么不见了!
  还没等她急,高昌城就传来消息,说一个名叫萧启的少年于万军从中取了西夏头领的首级,挽回了败势。皇帝大悦,封了校尉,给了赏赐下去。
  闵于安只想知道,这个跟将军同名的少年,会是他吗?
  可为何与前世不同了?分明,将军前世是在北境从军,也没有这样出挑。难道真是所有的都变了?那他,还会是自己的将军吗?
  无论是与不是,都要先看见再说。
  闵于安耐下心肠,专心发展自己的势力,捱到现在终于及笄,她终于等不了了,央求父皇给她选驸马。
  时间再推推,恐怕有变,若是跟前世一般被送去和亲,才真是得不偿失。
  皇帝想女儿多留在宫中陪陪自己,可她再不想等,皇帝拗不过她,只得按她所言。
  闵于安说不喜欢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想要嫁能给她带来安全感的武将,皇帝只能放弃从朝中选有识青年的念头,按女儿的要求下了圣旨,命各地适龄小将军回朝参选。
  现下是八月初五,距皇帝为诸位小将军准备的大宴,还有十五日。
  第11章 启程
  饵料撒下去,被逼出水面的鱼儿不得不准备启程。
  圣旨说的即日启程,就是片刻不得耽误,况高昌城距京城数千里路,便是骑上最好的马,快马加鞭也得十几日。
  容初一年前就已出师,在萧启的帐篷旁也有了顶小帐篷,因而等她听到动静前来查看,萧启才刚开始准备行李。
  没什么好装的,不过两套换洗衣物,并一个水囊,很快就可以收拾完毕。
  听了事情经过,容初按住她收拾的手,率先开口:我也要去。
  阿姐你别萧启话还没说完,便被容初急急打断。
  我一月不在你身边,你就破了相,便是如今住在你旁边,你身上也伤疤不断。若是任你一个人远赴京城,你是不是要连脑袋都玩掉了!
  本就是从京城出来的,没有人比容初更明白皇宫的可怕,上/位者几句话就可以要你一条命,要她提心吊胆在这里等着,还不如跟着萧启一起走,也能帮衬一二。再则这熊孩子野的狠,战场上以伤换命的事情没少做,不看着点真不行。
  萧启嘴唇翕动两下,还是没有说话,默认了。她也不想同阿姐分开,违心之语就这样止步于口。
  容初又道:你同将军解释一二,我这就去给师父告假,你可别偷偷跑了!
  萧启失笑,阿姐真是,把自己当什么了。
  知道了,我就在此处等你回来,哪里也不去。
  高昌城适龄又未婚的小将,算上萧启也不过六个,几人收到消息都收拾好了行李。
  军营门口,准备好的干粮被发给几人,林宏望向眼前的一众优秀青年,忍不住嘱咐道:当今能者甚多,保不齐有比你们优秀的,不论驸马花落谁家,都别太往心里去。
  想了想又看向萧启,犹豫着补充:我有个女儿在京城,叫林含柏,你给她带句话,就说,阿爹,额,想,想她了。铁汉柔情挡不住啊,那么可爱的女儿,要不是怕边境危险,早把她带在身边一解思念之苦了。
  他又从怀里掏出封信:你把这个送到她手上。
  见萧启颔首,林宏欣慰一笑,武艺超群做人又懂事,哎,要是是我女婿就好了。可惜了啊,不能跟皇帝抢女婿,不然真是想
  不过要是公主没看上萧启的话,是不是,就可以撮合下他和自己女儿了呢。
  ***
  容初跟师父求了又求,说实在放心不下跟自己相依为命的弟弟。
  行吧,那你早点回来啊。陈大夫纵使医馆再缺人,也不好强留她在此处。
  容初三步并作两步,赶来的时候,林宏恰巧吩咐完毕。
  七个人,七匹马,就这样踏上了上京的路。
  随着职位的提升,皮甲早换作了铁甲,能有五六十斤重,即便是身经百战的少年将军,也不可能穿着赶十几天的路。
  为了不引起事端,军服被换下,用布包好挂在马身上。几人都着便装,快马加鞭赶往京城。
  一路还算顺利,满打满算也只用了十三天。赶到京城的时候,正逢八月十五。
  京城,全大邺最繁华的地方,与别处可谓天壤之别。而对于才从边境赶来的萧启等人,就是土包子进城的感觉了。
  进城查得格外的严,给了路引亮明身份。
  哎我说,你非得带着这小屁孩干什么啊?同伴中一个皮肤黝黑,名叫黄经武的青年出声问道,还一路带到了京城。
  他说的是那跟在马后奋力奔跑的小孩,现下正端着水囊大口喝水,衣服上满是灰尘,面容枯瘦。
  有缘罢了,左右也没什么事,是个好苗子。萧启望着那孩子狼狈的模样,眼神却是软了些许。
  跟自己,真像啊。
  ***
  赶路的第七天,众人在一个小城的客栈留宿。
  几人拼杀出来的气势都微微收敛着,没显露出不同,只有说有笑的吃饭,跟旁人相比只是壮实些。
  容初拿筷子夹了老板鼎力推荐的泡萝卜,还没送到嘴里,就被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小孩撞了一下,菜掉落在碗里。
  对不起大爷!实在对不起!小孩诚惶诚恐,双手作揖,连声道歉,就差鞠躬了。
  容初也并不在意,说了句无碍,继续吃饭。
  小孩如释重负:谢谢大爷,大爷您真是个好人!
  旁边坐着的萧启眼疾手快,抓住了准备开溜的小孩的衣领,冷声道:你跑什么?把袖子里的东西拿出来。
  你这是干什么,没必要欺负小孩子吧!
  对啊,什么人啊,人家就撞了你一下,何必紧抓着不放呢。
  长得挺好看,人模狗样的,还欺负小孩儿,真是世风日下!
  大厅中客人不少,眼下就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开了,不几句就盖棺定论,话里话外满是对萧启的鄙夷。
  同一桌坐着的将军们有些尴尬,脸色微红,纷纷劝道:哎萧将军,算了算了,人小孩也没碰着你兄长什么,不过撞了一下。
  萧启并不理会众人,抬手安抚一下正担忧望着自己的容初,转而盯着手里的小孩,眼神凌厉,居高临下:你方才从我兄长身上拿了什么东西,交出来。
  征战多年,一个眼神,就压迫得小孩冷汗直冒,见逃走无望,不情不愿掏出袖子里的锦囊。
  容初瞧见那熟悉的花纹,不可置信,摸向自己腰间,果然,装应急药物的锦囊不见了。旁人腰间的锦囊放的都是银两,她则全装了药粉药膏。
  你说偷的就是偷的吗?锦囊是我的,里面银子也是我自己的!小孩脸涨得通红,做最后的挣扎。
  我锦囊里装的都是些药物,哪有什么银子。容初无奈反驳。
  小孩大惊失色,两手扯开锦囊,果然,只有些小包药粉和瓶瓶罐罐,切,还以为是个大买卖呢!
  于是得知真相的众人又嚷嚷着要送他去见官,萧启扫他们一眼,同行将军也站出来,几人气势吓人的紧,议论声越来越小,慢慢的没人敢吱声了。再想起自己方才话里坏外对这看起来就不好惹的人的声声指责,都结了账开溜,怕萧启找他们算账。